2014/12/27 14: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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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5月16日
祥经厂烧杀女工的原因,是房屋建造不如法,消防器具不预备,加以狼心狗肺的厂主,平日看待女工的轻贱和严酷,他们是抱着只管自己发财不顾人家性命十二个大字做宗旨的,所以办事人等仰承意旨,在起火以后,反把大门关锁起来,把已经逃出的工人赶回进去,以致酿成这样重大的惨剧。在法律上讲起来,厂主和办事人不是都有应得的罪名吗?
祥经惨剧的背景,既然如此,自然任何爱资本家的人,也不能为他辩护的了。所以资本阶级机关洋大人所办的大陆报,也说:“吾人对于此丝厂,欲不认为一种陷入于死之陷,殆不可能。”那不是普天下的公论吗?讨论善后问题的方法,惩办罪魁要求赔偿,在被害家属方面,和社会主持人道的方面讲起来,都是不可避免的责任。我对于被害家属倪龙大王阿北等代表94人向检厅起诉,十分表示同情,据3月22日《民国日报》所载,他们会经延请沙训义律师义务辅佐,正式进行。而且女权运动会上书护军使,主张五条办法:(一)对于该厂主处以过失杀人罪,(二)对于该厂司阍人等处以杀人罪,(三)对于该厂主及管理人处以私擅监禁罪,(四)违约少给的工资,应由该厂照数补给,(五)工人家属从优赔偿损失。都是做正当的主张。还有各马路商联会联席会议,议决向护军他请愿,扣留该厂11万元的保险费,作为赔偿焚毙女工家属的用途,我以为总可以实行的了。谁料到了后来,女工家属的起诉,竟如石沉大海一般,不见踪迹;而女权运动会的上书,各马路商联会的请愿,都一点不发生影响,那不是不可解的奇事吗?照愤世嫉俗者的论调讲起来,法律本来是只晓得保护资本家的,官僚和军阀,更靠不住,什么起诉和上书请愿,都不过是一时的顽意儿罢了,谁认真去追求他的结果来?这句话我以为不然。我想上书和请愿的事情,且不必去讲他。被害家属,既经延请律师,正式起诉,那末地方检察厅对此,当然有正当的表示,为什么阴干大吉呢?还是检察厅不受理?还是受理而干搁起来?还是被害家属受人运动软化而不去追求?这都是应该研究的问题呀!我以为照法律起诉,要求把厂主和办事人等治罪,无论做得到做不到,总可以挫折资本阶级的气焰,提高劳动阶级的人格,使人们晓得劳动阶级虽然被人蹂躏,被人虐杀,至少也尚有一张可以呼吁伸冤的嘴,那不是应该做的事情吗?至于把保险费做赔偿,至少也可以使以后的资本家有一点儆戒,不致再蹈祥经覆辙,而祥经厂主,没有了这一笔淌来之物,也许可以从此洗手,不再把“陷人于死之陷”继续开张,继续造孽,我想实在是彼此很有利益的,可惜商联会的决议,徒讬空言,而被害人终于冤沉海底罢了。
事到如今,起诉治罪既成了子虚乌有之谭,保险费移作赔偿,也是一时快心之论,那震动全上海从来未有的惨剧,竟被吴江旅沪同乡会闸北慈善团粤侨商联会等几个团体轻轻巧巧的解决了。他们几个团体出来解决的宗旨,是只求抚恤不问诉讼八个大字,连赔偿的名词也避去。你想既经不叫赔偿而叫抚恤,当然出于厂主大老板乐善好施的慷慨,那被难家属,自己怨天尤命,怪不到别人,又怎敢占斗估两,计较卖死人血肉的价值呢?所以吴江同乡会开盘的价格,是死的每人二百元,重伤每人五百元!轻伤每人一百元,逃出灾工每人五十元;而经过种种讨价还价的手续以后,变做死的每人一百五十元,重伤每人二百元,轻伤每人五十元,逃出灾工每人二十元,还要把以前给过的回籍路费每人十五元扣除,祥经老板的算盘固然精极,而我们贵国人性命的代价,只值每人一百五十元,也真真太贱”了!照他们的报告,祥经的损失,只有大洋一万另二百九十五元,把保险总数十一万元来计算,还不到十分之一,那商联会的决议,真真是狮子大开口,恐怕祥经老板和列席解决会议的各团体连牙齿都要笑掉哩!
我是吴江人,对于吴江同乡会种种救济的热诚,当然只有感佩,不过只求抚恤不问诉讼八个字,实在是在根本上铸了大错,我是绝对不敢恭维的。或者同乡会诸公都是见多识广的人,明知法律为保护资本家而设,明知官僚军阀都是靠不住的,与其提出诉讼赔偿的问题,触怒了大资本家的祥经大老板,和粤侨商联会的大会长,一朝翻了面皮,连一万元抚恤金也拿不到,还不如善刀而藏,见机行事。在被害家属和灾工多少吃着些叹气糖,在同乡会本身也还受着粤侨商联会会长“公义心殊堪钦佩”的嘉奖,正是一举而两得。那一种宁为瓦全母为玉碎的苦衷,我也何敢十分求全责备。不过我以为吴江虽然是贫苦的县分,旅沪同乡却不乏体面的绅商,果真挺起脊梁,和敌人硬上,也未必便没有获到最后胜利的希望。就使诉讼失败,赔偿落宅,那区区_万元的抚恤款,在旅沪同乡里面也还不见得筹不到。当局诸公未免太过于小心谨慎委曲求全吧!或者有人要说:“贫苦的女工,狗一般的性命,居然值到一百五十元的身价。已经过分了,谁要你噜哩噜苏的多管闲事来?”这是大人先生们的论调,我就不敢更赞一辞了!
在此次事变当中,最荒谬的,就是所谓祥经代表梁宣献的论调,他说:“祥经厂经营丝绸,平日对外向与日英等国直接交易,际此国人群望振兴实业,苦乘此次火案令伊付给逾额之恤金,将使资本家不敢再在华界开设大工厂。”这一段说话,真真是荒谬得不知所云了。原来做生意的人将本求利,所打算的只是个人的私益,算不得惊天动地的事情,所以中国习惯,商字是在士农工以下的。自从资本潮流侵入,那瞎服的洋迷,提倡着什么冒牌的实业救国论,把商人捧得和天上人一般,所以张季直穆藕初一流人都一跃而成无上的伟人,而祥经老板的代表,也要依附末光,以平日对外向与日英等国直接交易为莫大的功绩,以资本家不敢再在华界开设大工厂为最后的恫吓了。我并不是反对实业,反对工厂,象玄学鬼太戈尔等一般古董的见解。我以为实业是要在国民政府成立以后,把国家的资本来经营,而由工人全体自己管理的。那时候,劳动者就是股东,股东就是劳动者,什么剩余价值,什么红利,都归劳动者自己享用,多一个工厂,便多一个国民企业的地盘,这才是真真的实业救国。不然,象祥经厂这种办法,血汗是劳动者牺牲的,红利是资本家掠夺的,老板尽管发财,工人尽管饿死,有什么国利民福可讲呢?这种国货的资本家,和洋资本家,一样的剥削人民,一样的为富不仁,在国民眼光中看来,有什么分别呢?这般的工厂,无论在华界洋界,他多开一所,便是多一所“陷入于死之阱”罢了。我以为这种冒牌的实业救国论,一日不打破,劳动阶级便一日抬不起头来,热心社会问题的诸君!以为如何?
末了,我把“祥经厂火灾后被灾女工人的话”摘录几段在下面,以告群望振兴实业的国人!
“我们不懂的事还多呢!”
(第四)初六日十一点钟起火的时候,大门原来是敞开的,有两个工人已经逃出去了。为什么监工的广东三姑们定要把他们逼进厂来,定要把大门关锁起?等到火烧急了,我们问他们要开锁时!为什么他们定要说“钥匙已经失落了”?我们说不完的感谢用斧子把门劈开的阿四啊,不然,我们还有性命吗?
(第五)广东三姑真是好威风啊!我们平日受他们的呵骂,简直象猪狗一样,我们的小孩带入厂中,广东三姑不许他们啼哭。苦是我们顶撞了广东三姑,若是我们小孩能啼哭不受他们的禁制,他们便立刻令我们出厂,一下不许逗留;而且我们所存的工钱,都要一概充公。从今年正月初五到二月初六火烧的日子,开除工人两百左右了。这种办法是应该的吗?
(第六)我们的工钱是说好了做一两丝得大洋一角的。然而进厂以后,他们用了一只昧良心的天平,一两丝只秤做四五钱;而秤上一两,他们又只给工钱六分。使我们所得工钱,本来每天可得三角的,只能得着一角五六分。再加上账房先生,向来是把小洋作大洋的。我们伙食房租,都得自己出钱;厂主说要优待我们,要我们搬到厂里而住,他却不顾我们辛辛苦苦的工钱,实在禁不起这样的盘削。嗳!我们那里(哪)知道他们是怎样为我们划算的呢?(第七)我们人厂作工,必须得工头们介绍。工头们是专门监督我们的,他们毫无事做;但是我们的工钱中,须得让他们扣取两成。我们哪里懂得这种道理?(第八)我们向来进出工厂,是要经门房允许及他们的检查的。我们的工作是从早上六点做到晚间十点,夜工做完之后,除回家安宿外,是不准出厂的。我们的工作有一点不周到,罚洋两元;出厂的时候,脚上带了一两根残丝线,亦是罚洋两元。作工时把丝弄乱了,把所有的工钱一概充公,而且要带一个纸枷示众。我们的工厂多么认真啊!”
咳!做工厂老板的和他们的办事人,平日既如此威风,出了乱子,又只要在保险公司赔款中划出不到十分之一不甚心痛的钱来,便可以买人家的性命,使人家不论死的活的,服服贴贴,一句口也不敢开。什么振兴实业?什么大工厂?我看只是一部杀人机器,比老虎还凶的,在那里磨牙吮血的吃人罢了!
不到三民主义实行,劳动阶级没有自救的路。同胞们快快投奔到中国国民党的旗帜底下去罢!前进啊!奋斗啊!
(原载《新黎里》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