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4 3: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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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1595年)朱之蕃榜,三甲一百七十名,字季玉,松陵镇人,沈琦之弟。童子试时,外公家嘱托督学选拔他。他听说了就称病拒绝参试。中进士后,以母病乞归,直到送终。服满补安徽凤阳府教授,转南京国子监学正。迁刑部主事,升郎中,处理滞案,昭雪冤案。经吏部郎中张凤翔推荐,出任山东东昌(今聊城)知府。到任后即将凤翔的叔父,谁也不敢碰的张某治罪。他认为这是对凤翔的最好报答。破除用属县税银的节余,贿赂上司的旧习,将它纳入地方金库。为了使上下办事减少差错、他每月与府中的少傅朱延禧碰头,了解情况,兴利除弊。民事诉讼到堂,他都用礼义加以开导,让双方回去自省,不加刑罚。四十三年考绩中名列第一,擢山东按察副使、负责兖东道。时兖州旱蝗大灾,又有刘好问、孙可训作乱,僚属都借故不做事。他先将家室安置回南方,开仓赈灾,擒杀罪魁,捐俸设常平仓,招抚逃荒的士民回来,使户口没有太大减少。第二年麦大熟、他就辞职归居吴山(今属吴县越溪)。在任上,出行不用仪仗,只乘简陋的轿子,到驿站用餐自己付帐。当官二十余年两袖清风,结果连自己的子女都养不起,只好寄养在别人家里。年61岁卒。据《吴江县志》卷28、《苏州府志》卷105,《进士题名录》注直隶吴江军籍。
出自《吴江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