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王道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1565年)范应期榜,三甲四十三名,字孟甫,一字敬所,号浩庵,同里镇人。授浙江鄞县知县,奔母丧后补山东阳信知县,依实将上则赋须改为中下则。擢南京监察御史,将南京贡院号屋顶由芦席改为瓦顶。卒年51岁。据《同里志》卷11、《吴江县志》卷27。 出自《吴江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