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6 3: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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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1616年)钱士升榜,三甲四十七名,字文叔,松陵镇人,成化十一年(1475年)进士吴洪曾孙。授浙江海宁知县,调任仁和县(今属杭州)。奔母丧后,天启二年(1622年)补河南内黄知县。后调入京,阉党曹钦程正在诬劾周宗建,因他既是同乡又同样任过仁和知县,受牵连降职三级。崇祯元年(1628年)召为监察御史。他最先告发太监崔文升和曹钦程的恶行。他上章驳斥侍讲孙之獬反对取消《三朝要典》的主张,又极言封疆之事必须专任方可有所作为,提出“击奸宜断、进贤宜先、择相宜慎”(打击奸臣要果断,选拔贤能要优先,选拔宰相要慎重)的朝廷三大要。他巡按陕西时,秦中饥荒,边防兵士都去偷盗,骚扰西宁、汉中,形势相当严峻。他在奏章中指出,“盗起由民困,民围由官邪,官邪由法废”,推荐洪承畴、史可法去平乱,请求抚恤殉职的千总王佐、百户刘爵。一年后回朝复命,又去辽东巡查军饷。五年告病假,后复起湖广按察副使,未赴任即病逝。他的疏稿合成五卷。据《震泽县志》卷16、《苏州府志》卷105,《进士题名录》注直隶吴江军匠籍。
出自《吴江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