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18 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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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二年丁丑科(1517年)舒芬榜,三甲一百四十四名,字仲光,北芦墟人。授福建将乐知县,制定约法整顿社会治安。升刑部主事,不肯依附南京刑部主事张璁、桂萼迎合嘉靖皇帝旨意,追封生父为兴献王的主张,被削减俸禄。以母亲年老请求改任南京,迁汝宁(今河南汝南)知府。汝宁多宗藩大姓,常有龃龉,他化解矛盾还以清静,基本安定后即托疾归里。著有<忠孝经传注》作为家藏。据《分湖小识》卷2、《吴江县志》卷27、《苏州府志》卷105,《进士题名录》注直隶吴江军籍。
出自《吴江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