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0 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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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三年庚辰科(1640年)魏藻德榜,三甲十四名,字兹受,松陵镇人,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吴山玄孙。授湖南永州府推官,清理13个县的监狱,平反冤狱数千人。他又操练乡勇以保永州安宁,镇压了利用饥荒造反的祁阳冯异。调湖北武昌推官。清顺治元年(1644年),经巡抚何腾蛟推荐,担任南明衡(阳)、永(州)、郴(州)、桂(东)团练监军。第二年,又以长沙推官主持郴(州)桂(东)道。他上书陈述安定楚地(主要指湖南)方略,可惜何腾蛟无法采用,三年,南明唐王朱聿钅粤委他为广西布政使,又加大理寺卿,主持郴州道事。四年永明王朱由榔委他巡抚衡阳、永州、郴州、桂东、长沙、宝庆(今邵阳)。时何腾蛟抗清失败退兵衡州(今衡阳),湖南已无完土。他知道时局已无可挽回,就隐入九嶷山削发为僧。著有《增补玉棹银河集》、《半生自纪》、《孤臣泣血录》等。据《震泽县志》卷16、《苏州府志》卷105。
出自《吴江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