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4 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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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年壬辰科(1592年)翁正春榜,二甲三名,字因之,七都镇长渠港村人,寓居同里镇。会试第一,即会元。授兵部主事,奔丧。二十七年补札部,进郎中。无锡某行贿千金,请他帮忙恢复其父的官爵,遭到拒绝。三十一年迁尚宝司丞。吴扛知县刘时俊在吴地县令中很有声望,但漕运的役卒却对他很不满,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李三才将他弹劾。吴默素知时俊为人,通过吏部尚书孙玮只夺了他两个月俸禄,三十六年进少卿。他建议恢复玺卿班(专事司印)在翰林院里的作用,弹劾李三才的横行不法。后来李三才终于贪污事发受到惩处。休病假后,改任通政司参议,历左通政。四十二年升太仆寺卿。天启(1621-1627年)初,以病去职。回家后,刘时俊乘小舟去拜访他,仅以蒸瓜米饭招待,相互间十分敬重。晚年徙苏州,巡抚、知府经常上门求教。他坦然地谈了民间疾苦,赋役失当、豪绅暴吏种种恶行。崇桢十年(1637年)卒,年87岁。据《震泽县志》卷16、《同里志》卷11、《苏州
府志》卷105,《进士题名录》注直隶吴江军籍。
出自《吴江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