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椿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1535年)韩应龙榜,二甲六十三名,字子年,同里镇人。仕至湖广荆州(今湖北江陵)知府,居官两袖清风,告老还乡后以授徒为业,连子孙都贫困不堪。据《同里志》卷9、《吴江县志》卷24,《进士题名录》注直隶长洲(今属吴县)民籍。 出自《吴江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