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4 21: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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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珪(1430~1511)字朝瑛,本性黄,原籍乌程(今属浙江湖州),迁徙松陵镇。明天顺八年(1464)进士,授御史。成化六年(1470)擢江西副使,升广东按察使。以右佥都御使巡抚江西。南赣草寇拉豪绅家丁入伙,他主张主人连坐,但地方上通过关系谎骗朝廷,反把他降为广西按察使。弘治元年(1488)后,历任右副都御使巡抚顺天(今北京)、刑部右侍郎、右都督御史两广军务总督。七年,迁南京刑部尚书,入京任左都御使。十一年,加太子少保;十三年代理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他判刑合律仁恕。宣府(今河北宣化)李道明聚众烧香骗钱,巡抚刘聪株连数十家。他只惩处李道明一人,并将刘聪下狱。吴一贯判案不实,皇帝下令将吴大辟,他坚持判流放。正德元年(1506),太监刘瑾专权,他便乞休。次年,加封少保,准予辞官。卒,赠太保,谥庄懿。作品有《闵庄懿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