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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月大事记

2007/9/19 14:48:20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9808

1/1991
 
1日    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城建局、劳动局、建行3个单位联合制订的《吴江县县属集体建筑行业荣保基金统筹管理办法(试行)》,从1月1日起实施。
2日    县政府在黎里镇工业公司召开全县土地管理工作会议。
7-8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炳南所作的《1990年查处经济犯罪情况汇报》;县监察局局长陈士良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1991年工作要点;根据县长张钰良提请,因姜人杰工作调动,免去其副县长职务。
7-11日    县政府组织县经委、五大公司及30个有关企业共50多人赴上海,开展“三外”(外经、外贸、外资)“二内”(内资、内联)项目洽谈。有13个企业签订外贸合同金额2082.40万元人民币、48万美元;5个企业签订内销合同金额877.75万元;开发外贸项目4个,内联项目6个。
10-15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会上,吴江县被国务院表彰为1990年粮食生产先进单位。
11日    县委、县政府组织农业系统进行1990年度第二批119个村的农业综合服务达标验收。
15日    省对台工作办公室下达通知,表彰震泽镇台胞接待小组和松陵镇台胞接待小组组长董新华。
16日    县政府召开全县促销工作会议。会议肯定了1990年销售工作取得的成绩,积累了营销经验。对1991年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2日    中纪委研究室主任延廷及省纪委调研室的同志一行8人,来吴江进行“纪检工作如何为企业廉洁经营服务”的调查研究。
28日    县委召开七届十次全会。县委委员23人,候补委员3人出席会议。县纪委全体委员列席会议。会上,县委书记张卫国传达中共苏州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并作关于召开中共吴江县第八次代表大会日期、代表名额及其构成比例等有关事项的说明。
Δ  吴江县实验小学少先大队被全国少工委授予“全国红旗大队”荣誉称号。
Δ  黎里、平望、盛泽3镇经市“燎原计划”验收达标。3个镇成为本县第一批“燎原计划示范乡镇”。
30日    县农业局的科研成果《江淮稻区水稻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体系》获省政府二等奖;《机插水稻高产栽培技术》获省政府四等奖,省农林厅二等奖。
30~31日    县政府召开全县多种经营工作会议。副县长陆云福在讲话中,要求全县把发展多种经营真正摆上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为多种经营再上新水平而努力奋斗。
31日    吴江电热电器厂(梅堰镇)研制的DWK—AB型电脑温控设备获1990年度农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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