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大事记
8日
县委、县革委会作出《关于县级机关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规定》:一、节约公用经费;二、节约会议费;三、控制差旅费;四、压缩购置费;五、节约办公费用;六、控制小汽车使用;七、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八、节约业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