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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7月大事记

2015/2/14 13:49:00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8403

4日

  一、接中共苏州地委1965612日通知,经省委批准,任免下列同志职务:骆长江任县委书记;免去林华县委书记职务;林钧珍任县委副书记,免去屯村公社党委书记职务。

  二、经地委批准,任免下列同志职务:张吉田任县人委副县长,免去莘塔公社党委书记职务。

5日

  县委、县人委转发县档案馆《关于档案清理鉴定工作的意见》,根据上级对文书档案清理鉴定工作的部署精神,要求加快速度,争取时间,提前完成任务。吴江县除县委办公室、组织部等10个要害部门由专署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外,其他部门的文书档案清理鉴定工作要求在年内完成。

  △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县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7月30日—81

  吴江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孔宪章作的工作报告、副县长于万杰作的《吴江县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法院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增选张吉田为副县长,骆长江、吴荷生为县人委委员。

30日

  县人委发出通知,决定自196581日起,将城镇定量人口的食油供应标准每人每月由三市两增加到四市两(包括自筹粮人口及蔬菜队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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