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8 3: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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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炳泰(1837-1891)光绪十三年(1887)四月任,一说十四年任。字绶甫,浙江海宁人,世居长安镇。监生。咸丰六年(1856),以巡检分发江苏任用。他在各地都有政声,因此提拔为知县。光绪十年(1884)任丹阳知县,修城墙,训练湖闸工,捐修县志。卸任后,百姓为他建德政碑亭。十一年十一月任金坛知县,两度遇到旱荒。他在烈日下勘灾请赈,无暇顾及寝食达数旬,最终使大旱未形成灾害。
到吴江后,光绪十五年(1889),太湖泛滥,低田尽淹,秋后颗粒无收,发生抢米风潮,甚至抢漕粮船。他秘密逮捕黎里南富圩的盛锦发(诨名黑老大)严厉惩处,终于把风潮压下去。又踏勘灾情,据实上报,蠲免银米。冬季他在吴江城中邑庙、盛泽圆明寺、黎里罗汉寺发放救济,大人每口发钱500,小孩250,生员3800,第二年大人600,小孩300,还以工代赈修城墙、培修官塘。当时,浙江水灾也很厉害,他抽出余粮进行支援。督抚将他的事迹以“勤政爱民”上奏朝廷,得到嘉奖。十七年卒于任,享年54岁。光绪《黎里续志》卷12,民国《海宁州志稿》卷28,《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22、23,《吴江札记》。《通志稿》卷23丹阳县注山东汝宁人,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