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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廷训

2022/10/25 3:33:15    作者: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3898

全廷训  天启三年(1623)以苏州府同知代理知县。字明章,号五钦,江西金溪全坊人。万历十六年(1588)戊子科举人,四十年任安徽霍邱知县。当地居民因为来回迁徙,田地荒芜,科税也无法完成。他下令严禁随意流动,推行保甲制互相监督,百姓方才安心务农。考核时被评为最,四十二年升为湖州府同知,驻青镇(今乌镇)。

湖州地近太湖,强盗多,他把青壮年组织起来操练,派兵丁日夜巡查,悬重赏捉拿强盗头目。这样一来,境内强盗便很快敛迹了。不久,奔丧回原籍。丧服满后,补苏州府同知,曾代理知府。过去规定机户日供知府绸1匹,美其名日“坐帛”。他下令永久取消这种规定,机户很感激,为他立铜像。天启二年(1622),以苏州府同知代理昆山知县。

天启元年(1621),后金攻占广宁(今辽宁北镇),朝廷募兵救援。三年,浙江参将贾祥以勤王为名,率数千募兵在平望敲诈勒索,又派数人先期到县城。这些人在邮亭与苏州府的理刑扛船、抢船,落水溺毙。事情报到县衙,他让练兵官唐尧辅先把尸体埋掉。第三天,贾祥到县城知道死人消息后,便纵兵四掠。

当时,广东潮州参将沈璨正因病告假在家。沈与贾素有交往,深知其为人,就请他观看三个儿子的枪法以及五百家丁、衙役皂快的刀剑功夫,想打掉他的锐气。贾带数百人持短刀到县衙问罪时,全廷训正在整理文案。他让早已吓得目瞪口呆的吏胥退下,大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对方问:“地方上随意砍杀援辽军士,你不知道吗?”他反问:“尸体在哪儿?你们把尸体找来,我好追究罪犯。”

贾派兵以找尸体为名大肆抢掠,被老百姓抓到六个,都被他收进监。贾的士兵实在太猖狂,沈璨主张将他们剿灭。他把情况报到巡抚王元敬那里。王认为,他们打着勤王旗号,不好办,不如送点钱给他们,打发走算了。于是,就由沈出面与贾周旋,把他们请走。沈珣为此写德政碑。

天启(1621-1627)后期,升任贵州铜仁知府。当地苗族与其他民族结怨很深,时常下山骚扰。前任知府姚之光(浙江人)等每到苗民下山,便关闭城门以守。他认为,地方长官就是保护百姓的,百姓有难怎能坐视不管?于是,他便请求巡抚派官兵和义勇数千人前往围剿。苗兵仓猝应战,由于寡不敌众,溃不成军。第二天,他带人潜往苗寨进行侦察。突然有数十个苗兵从竹林中冲出来,坐骑受惊,他被颠到地上。他纵身跃起,重新骑上马背,开弓射杀对方二人。队伍一拥而上,将苗兵逼退回山寨,他率队对寨子进行围困,并切断对方砍柴和取水的通道。整个寨子骚动起来,请求投降。他答应他们的请求,处决了下山骚扰百姓的头目,并安抚好其他民众。巡抚向上陈述他的功劳,但中间受到一些当权者的刁难,他便借口身体不好请求解职。老百姓涌到巡抚那里,要求把他留下来,但他去意已决。回家后,他一直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怡然自得,年近80岁无疾而终。乾隆《吴江县志》卷23、57,乾隆《乌青镇志》卷8,道光《铜仁府志》卷5,道光《昆新两县志》卷14,同治《金溪县志》卷21,同治《霍邱县志》卷8,同治《苏州府志》卷53、72。《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10名金廷训,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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