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麟
嘉定七年(1214)前任,募集50万钱议修大成殿,未果。嘉泰四年(1204)任泰兴知县。乾隆《吴江县志》卷19《长官表》“孙仁荣”条下云:“旧志列孙(仁荣)于(嘉定)七年,列刘于十三年。按:黄由《大成殿记》作于嘉定八年,云令刘伯麟议葺治不果,今令孙君仁荣义刘之为,愿竟其役。则孙任在刘后。旧志纪年皆误,今更定其次。”而同治《苏州府志》卷53、《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6仍列嘉定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