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2 0:41:22
作者: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0
万历十四年丙戌科(l586年)唐文献榜,三甲五十四名,字道及,北厍镇叶周村人,成化二十二年(1487年)进士叶绅曾孙。授河北玉田知县:该县土地贫瘠,下级官吏盘剥严重,赋额虚数较大,宦官重征,百姓苦不堪言。他核准赋额,让百姓直接将赋粮运抵兑柜,减轻负担。筑长堤抗水灾。赈灾中,将粮食以半价分发到户,秋后按原价补足仓储,县正当交通要道,往来驿吏贪得无厌,他置轮牌于堂,亲自验拨。运送贡品的吏役任意搜刮地方,他又亲自前往发放给养。仅这两项,每年节省费用上万。二十年朝廷派兵东征。他提前作好准备,军队过境时按例提供给养,不取百姓一粟一薪。以前放牧马群经常践踏庄稼,他分拨地方划定界限。对蛮不讲理的依法惩处,特别留意疑案,尽力判准。他通过巡按御史平反了一桩积案,使17人免于死罪。满任后授工部主事,升员外郎,任贵州提学佥事。以母亲年老为由辞官归里,卒。据《分湖小识》卷2、《分湖志》卷2、《苏州府志》卷105、《吴江县志》卷31。
出自《吴江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