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3 10: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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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的前身依次为吴江县、吴江州、吴江县、吴江县与震泽县、吴江县和吴江市。2012年10月29日,撤市设区,为苏州市吴江区。
新石器中晚期,吴江就有人类活动。
吴江之地古属吴,秦王政(始皇帝)二十五年(前222年)置会稽郡,始设吴县、由拳县(三国吴改称嘉兴)。自此至后梁开平二年(908年),吴江之地南属嘉兴,北隶吴县。
五代后梁开平三年(909),吴越王钱镠奏割吴县南地,嘉兴北境,置吴江县,隶属苏州。从建县到元至元十三年(1276),苏州先后更名为中吴军、平江军、苏州、平江府、平江路,吴江县一直隶属之。元贞二年(1296),吴江县升为中州,属平江路。至正十六年(1356)平江路更名为隆平府,十七年复称平江路,明洪武元年(1368)更名为苏州府,吴江州隶属关系未变更。明洪武二年,吴江州仍改为县,隶属不变。
清雍正四年(1726),分吴江县偏西地置震泽县,偏东地仍为吴江县,吴江、震泽两县均隶属苏州府。咸丰十年(1860),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攻占吴江、震泽两县,两县均隶属太平天国苏福省。期间,盛泽曾划归绣水县。同治二年(1863),清军攻下太平天国苏福省,吴江、震泽两县仍同隶属苏州府。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发,吴江、震泽两县于九月廿五日(公历11月15日)同时“光复”。
民国元年(1912),吴江县隶属江苏省都督府。3年6月,改属苏常道。16年5月,江苏省政府成立,吴江县属江苏省。22年3月,江苏省设13个行政督察区,吴江县属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苏州)所辖。是年12月,吴江县属无锡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辖。民国24年,无锡区改称第二区,吴江县仍属之。民国26年11月18日,日军侵占吴江县城。吴江县政府迁离县城。民国27年7月1日,日伪成立吴江县公署。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吴江县公署解体,吴江县政府迁回县城,吴江县的隶属关系不变。
民国38年(1949)4月29日,吴江县城解放。5月5日吴江县全境解放,吴江县隶属苏南行政公署苏州行政分区。1953年1月1日,吴江县隶属苏州专员公署。1968年3月26日苏州专区成立苏州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4月13日改称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改为苏州地区行政公署,吴江县随属之。1983年1月18日,撤销苏州地区行政公署,吴江县属苏州市领导。1992年2月17日,民政部批复撤销吴江县设立吴江市。5月4日,吴江举行撤县设市成立大会。2012年10月29日,吴江撤市设区,为苏州市吴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