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5 0:35:11
作者:
汝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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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物简介
周元理(1706~1882),字秉中、丙衷,先世为河南汝南人,北宋末年,周氏家族扈宋南渡,迁居浙江会稽(今绍兴),明成化年间又迁杭州北郭芳林里,遂占籍仁和(今属杭州)。曾祖父名承宣、祖父名奇龄。父周昴,娶黎里附贡生陈永年之女,育有二子一女,周元理居长。周昴年二十六卒,陈氏无所依靠,就被迫携儿女离杭归黎,元理时年九岁。元理舅父陈时夏、陈鹤鸣,皆家饶赀财,富而好学。陈时夏力行善事,修桥铺路,惠及乡里。陈鹤鸣筑室端本园,教子有方,有“五子登科”之誉。周元理与弟元瑛,读书于黎里五亩园青照楼,师从仁和徐必昌、吴江吴濂(同里人)。元瑛,以附贡生终。妹适舅父陈时夏子炳文。他疏浚天津永定河子牙河,修筑津门五闸,乾隆帝念其有功,赐御书“福”字匾额和上方珍物,并给予紫禁城骑马的殊荣。乾隆四十五年,晋升为工部尚书。因年老多病,引疾乞休,回乡不久即逝世。周元理传略今黎里镇柳亚子纪念馆即为周元理旧宅。
二、生平事迹
元理年少好学,十九岁补仁和生员,乾隆三年(1738年),又在原籍中举。
乾隆十一年(1746年),元理参加“举人铨用”,列一等,吏部以知县试用,简发直隶(今河北),任蠡县知县,旋调清苑县,时年四十一岁。本来以“举人铨用”入仕者,往往难于升迁,然元理干练有才,短短数年,便在同僚中脱颖而出,得到时任直隶总督方观承青睐,由于方氏力荐,元理得以擢任广东万州知州,旋迁直隶霸州署缺。方观承于元理有知遇之恩。其时,元理任职清苑县,城墙修建工程尚未完毕,故仍兼原职。期间,有一部属小吏,持伪公文招摇撞骗,至清苑县时,为周元理识破究办,此事后上达于乾隆帝。乾隆帝知悉后对元理的才干,颇为嘉许。未几,元理即调任易州(今易县)知州实缺。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元理又升任宣化(今张家口)知府。期间,元理之母陈氏卒,丁忧归里。
乾隆二十七年正月至五月(1762年),乾隆帝第三度南巡。乾隆帝屡出巡幸,直隶当其冲要,宫馆、驿传、车马、刍牧诸役,行之不当,易滋事扰民,故主事官员之人选,颇为棘手,诸大臣念及元理“老成可专属”,遂奏起元理主其事。此时,周元理尚在乡丁忧,接任后,即刻前往任职。乾隆帝此两度巡行,途径直隶期间,元理统理后勤诸事,井井有条,“事集而民不扰。”由此,得到乾隆帝信任。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元理丁忧期满,即补广平府知府,旋调天津府。是年秋,值天津滨海洼地,积水成患,乾隆帝即派协办大学士兆惠前往勘查,又命侍郎裘曰修督办直隶水道沟渠事务。裘曰修于水利事宜,俱咨询于元理。未几,元理调任保定知府,
乾隆三十年(1765年),升任清河道,府治在保定,管辖保定、正定二府及易州、 冀州、赵州、深州、定州、晋州六直隶州。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元理升任直隶按察使。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又升任直隶布政使。
乾隆三十五年闰五月(1770年),直隶布政使周元理与长芦盐政西宁(满人)等联名向朝廷具奏捕蝗灭灾一事,西宁等满员署称“奴才”,周元理为汉员,署称“臣”。先是,乾隆帝曾传谕:“除请安、谢恩外,其余奏事具折,一概称‘臣’。”及此事,乾隆帝重申原意,谕旨曰:“臣仆本属一体,均系奉上之称。满汉臣工自称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虽满洲大员,一律称‘臣’,而满洲督抚奏地方公事亦然。”此一事,于考证清代满汉官员称谓变迁,有史料价值,亦于周元理有关。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乾隆帝命周元理协助尚书裘曰修、总督杨廷璋勘测青县、沧州两地水利概况,并实施疏浚工程。裘曰修等用元理议:“撤闸改用滚水坝,并定每岁测量疏浚。”以解青县、沧州水患。未几,元理升任山东巡抚,任内着力治理济南小清河。小清河发源于章丘长白山,于乐安溜河门入海。自章丘至博兴之间,有浒山、清河两处洼地,元理上疏朝廷:“请先将二泊浚深开广,遇水发时,有所停蓄,然后听其入河分注归海。并于每年农隙,疏浚下游各河。”此举,成效显著,深得民心,未半载,擢直隶总督。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周元理上疏朝廷:“直隶雨多河涨,行潦无归,行旅多滞。民间堤埝冲决,田庐受患。请用以工作赈例,勘修冲途诸州县叠道,并浚良乡茨尾雅河,新城、雄县卢僧河;修新城、清河、雄、任丘、献诸县堤埝。”元理“以工作赈”之策,一则以安抚灾民,一则以水利兴修,可谓利国利民。
乾隆帝又命尚书裘曰修巡视直隶河道,元理会同裘曰修上疏朝廷:“直隶诸水,千支万派。总由三汊河为入海之道,全资西岸叠道,置桥穿运,而东汇入海河。出口西岸旧有桥十一,今拟添建桥九,俾无壅遏,上游不至受害。格淀堤自当城以下改为叠道,酌添涵洞,使行水畅顺。子牙河下游澄清,不使清河受淤。”乾隆帝诏如所请。期间,有雄县百姓告发知县胡锡瑛私鬻仓谷,乾隆帝又命裘曰修及侍郎英廉调查,核实后,将胡锡瑛论罪。谕旨:“直隶治赈,周元理奏言有司料理妥实。今有雄县事,所称妥实者安在?”据此,有议将元理免职,然乾隆帝以其治水有功在先,予以留任。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元理加太子少保。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1774年),山东寿张人王伦借秘密宗教为乱,占据寿张、堂邑、阳谷等地,继而进犯东昌及临清,夺粮船为浮桥,欲渡运河。乾隆帝以为:叛乱之地与畿南重地相接,关乎国家安宁。即命直隶总督周元理会同河南巡抚何煟等扼守要害、严饬文武、妥密巡防,不使王伦叛乱扩展。元理即率部快速集结至故城,指挥布政使杨景素、总兵万朝兴、副将玛尔清阿布防一千二百名士兵,驻守于临清西岸,以抵御王伦。时大学士舒赫德率部讨伐王伦,王伦渡运河逃窜,与玛尔清阿部相遇而败,玛尔清阿部进夺浮桥。王伦退守临清旧城。元理即遣兵协同他部,先发制人,命万朝兴督兵自临清旧城西北进攻,又命玛尔清阿部夺取临清北水关浮桥西岸,焚毁浮桥,以断绝王伦西退之路。随即,各路官兵合围、临清旧城攻克,王伦自焚而死,叛乱平息。嗣后,周元理上疏朝廷:“山东逆匪王伦聚众图谋不轨,先有邪教而起,有白莲、白阳、清水等各种名色。始则念经聚会,敛钱骗哄,渐则散布邪言,习拳弄棒,以致流为谋逆。欲除邪教之根,惟有力行保甲之法。现已通饬各属,逐细查造,设立循环二簿以及门牌,如有不法事端,即令首报,官民容隐,分别查参治罪。”乾隆帝将周元理此折,抄寄各省督抚,严令实力奉行。平乱之后,周元理又与侍郎兼顺天府尹蒋赐棨,勘察直隶八旗在官荒地,招揽因战乱而流徙的佃户、流民,组织复垦,兴修水利,且议定八年后再起收田租,以安民心。
乾隆四十年(1775年),周元理七十寿辰,乾隆帝在京召见,御书“甸封绥寿”匾额,并颁赐冠服朝珠、上方珍物,并赐紫禁城骑马之殊荣,宫廷画家华冠作图记之。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元理与学政罗源汉疏请热河增建学校。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春,元理奉命督造孝圣皇太后陵墓于易州,五阅月而竣工。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乾隆帝命改热河为承德府,令元理筹划。元理疏请改设州一县五,增置官吏如制,并请开附近潘家口汛煤窑。同年,元理奏报乾隆帝:“迩年以来,钱价平减,库纹银一两换大制钱九百七八十文,现酌拨局钱数千串发换,以平市价。”乾隆帝准行其奏。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元理因周尚亲案,去职降级。先是,有井陉(属直隶)知县周尚亲,摊派粮食、建材,又借修桥、修庙,摊派经费,累及百姓。遂有生员李望春、梁绿野等人,指摘周尚亲科派侵肥,遂传单聚众,赴正定府告发,及正定府派员查拿,又有生员梁进文,聚集村民殴伤差役。乾隆帝闻此事,即谕示直隶总督周元理:“井陉县聚众抗官殴差一事,情节甚为可恶,应严刑审讯,从重定拟,并须多办数人,以示警戒。” 元理遵旨严办梁进文、李望春等人,而对其属下知县周尚亲“派累激变”一事,有意消弭开脱。乾隆帝对元理有意开脱周尚亲一事,又生不满,即派军机大臣福隆安前往彻查。嗣经查实,周尚亲在采买物资时,“先侵后吞,脏至九百余两(纹银)之多,”依律拟绞刑。于是,乾隆帝命元理“解任听勘”,直隶总督一职暂由英廉署理。将周元理降为三品衔,命元理遵旨“自行论罪”,交银五万两,解款至直隶藩库。
乾隆四十四年三月(1779年),以监修正定隆兴寺赎罪,后隆兴寺成,元理撰书《重修隆兴寺碑记》,碑记中周元理对于宦海浮沉颇多感慨:“惟自念仕直几四十年,峻陟崇班,前任直督者九载。兹在工所复叠邀高厚,一岁三迁进秩,冬卿扪心夙夜,真无可以报称。倘在工旷日縻费,臣心更何以安?幸今未两载而蒇事。窃愿自今以往,莅官兹土与主持此寺者,于殿宇时加修葺,接众之田更为计其久长。庶余稍有以仰副皇上大加修造之深仁也。”未几,擢授左副都御史,仍署直隶总督,任内照数完缴直隶所属州县积年之亏空。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迁兵部左侍郎,九月擢工部尚书。
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1781年),周元理引疾乞休,乾隆帝怜悯元理年老,准其奏,加太子少傅,并在中南海瀛台召见。朝廷公卿皆盛称元理“中外劳绩,善始既终”。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三月,周元理泛舟归里,六月返抵黎里,稍歇,又往仁和瞻谒祖墓,勾留一月而归。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月初五,卒于家,年七十七。乾隆帝闻其死讯,令江苏布政使代为致祭,祭文曰:“皇帝谕祭病故原任工部尚书周元理之灵曰:鞠躬尽瘁,臣子之芳踪;恤死报勤,国家之盛典。尔周元理,性行纯良,才能称职,方冀遐龄,忽闻长逝,朕用悼焉,特颁祭典,以慰幽魂,呜呼。宠锡重垆,庶沐匪躬之报,名垂信史,聿召不朽之荣。尔如有知,尚克歆享。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月□日。”营葬于在于黎里黑龙甸西合圩。
周元理原配费夫人、继配姚夫人,又许夫人。长子达士,国学生,先元理卒。次子升士,候选主事,娶彭启丰女孙。女五人。孙一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