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爷爷刚从外面回来,日军正在抓人。我爷爷见状想逃走。日军见状就放出狼狗,把我爷爷扑倒在地。我爷爷被咬得血肉模糊,遍体鳞伤。为防进一步伤害,我爷爷急中生智,跳入河中,潜水游了一段路才上来。由于无钱医治,长期溃疡,肉一点一点烂下去,后来去世了。这也是日军造的孽。
日军投降后,因战后重建,很多窑户又盘窑开业。到民国末年,物价飞涨,纸币贬值。有些人用藏砖代替存钱。于是砖瓦再次旺销。1949年5月芦墟解放。窑户多数持观望态度。产品销售不畅,政府扶持私营企业,鼓励发展生产。
同年秋,江苏省公安厅接管了陈四窑户等14座砖窑、18座石灰窑,设立第十四劳改大队,对外名称江苏省地方国营建新砖瓦厂。劳改人员千人左右,管理人员近百人,公安战士一个排。这个厂比较特殊,规模也比较大。影响也比较大。
这个厂离我们家很近。小时候经常到窑场捡煤渣,煤渣用来烧饭,省下来的稻草可以卖钱。但常常被那里的管理人员驱赶。一看见他们来了就赶紧逃跑。有一次,炉膛刚熄火,我们赶紧跑过去抢煤渣,我不小心被滚烫的铁棒绊倒,赤脚被铁棒烫伤,留下了很大的伤疤,至今还清昕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