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夏天,我这个笨得连初中数学都不会的名义高中生,亦算毕业,回到生产队。家里多了一名男劳力,某种意义上说,从此可免除父母的抚养负担,开始走上了真正的自食其力之路!
我家原住北厍公社钢铁大队,在吴江东南部,东与芦墟公社荣字和银星大队相邻,南隔一个汾湖就是浙江省嘉善县的陶庄公社。20世纪70年代中期,我们大队有一个规模不小的木工厂,全公社仅钢铁和汾湖两个大队有,主营业务是为江浙沪一带的水运单位制造与修理运输船只。那时我们大队,每个生产队都有一条十一二吨的木帆船,这样的吨位在那个年代,算是上档次的大型水运工具了。各生产队用其搞运输副业,这也是集体经济的唯一来源。三个男劳力成一个组合,绝大多数是去安徽泗县、浙江长兴等地去贩运黄沙;到苏州木渎金山浜去装运石头,分别运送到上海及周边城镇的工厂和机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