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8 13:46:00
作者:
吴江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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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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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方志简报
2011年第4期(总第四十期)
吴江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
吴江市乡镇志编纂业务研讨会纪要
9月15日,吴江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在桃源镇召开全市乡镇志编纂业务研讨会,对《桃源镇志·青云卷》部分篇章进行点评。各镇、市文广新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吴江法院等单位的编志人员近70人参加了会议。本次研讨会还特邀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陈其弟到会做小结。桃源镇党委委员邱学兴、镇人大副主席顾金林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桃源镇志》副主编沈庚南介绍了成稿经过及其体会,有关人员就志稿中的观点、体例、内容、资料、行文和印制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
汾湖镇志办顾永翔:一、对《桃源镇志》体例的看法。 1、桃源镇志凡例“一、本志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编纂。上限不定,为反映历史的延续性,对需要溯源的人和事则适当上溯。下限至2005年底,大事记延至2008年底。”这条规定基本认可。然而,按志书规范,志稿中记述到下限时不应出现“今天”或“今”等字眼,而要写“2005年时”等文字。实际志稿中经常出现“今”字。那么能否在凡例中加一句:“志文中的‘今’即指下限年份”?2、凡例“三、……全书设总卷、分卷、合卷3卷。总卷为1957年分乡前的严墓区及分乡后共性的内容;分卷为1957年分乡后,至2001年、2003年二次乡镇合并前,独立记载桃源、铜罗、青云三镇的内容;合卷为2003年区划调整后的内容。设卷、篇、章、节4个层次。”首先,一个“卷”字,处在三个层次上:全书总卷、分卷、合卷的“卷”是第一层次,相当于全书分三部分的“部分”;总目录中分卷部分有桃源卷、青云卷、铜罗卷的“卷”是第二层次,这个“卷”下还有若干小的卷,所以第二层次的“卷”相当于“分册”;而“青云卷”中又有五卷,其中概况是第一卷,这第三层次的“卷”,才是我们常见“卷章节目”的“卷”。所以现在讨论的“概况”卷在桃源镇志一书中的位置是:“桃源镇志分卷的青云卷的第一卷概况”,这样的绕口令,能否简化些?给“卷”字一个常见的定位?其次,桃源镇志凡例说“设卷、篇、章、节4个层次”。我看到的青云卷第一卷概况的层次是“卷、章、节、目、子目5个层次”。例如:在第一卷概况第三章人口第三节人口变动下有六个小标题,“一、自然变动”,这是目;第六个小标题“六、职业”这个目下面是子目“1.在业人口”。考虑到总卷中有“编”,应是6个层次,至少说是“编、卷、章、节、目”5个层次。接着,总卷部分的“第一编建置区划篇”。序号“第一”后面用了量词“编”,标题后面还有个“篇”字让人费解。试想,类似地添加量词:例如“第一卷概况卷”,“第三章人口章”,“第三节人口变动节”。这样写法欠妥。最后,究竟是用“编”还是“篇”?《现代汉语词典》对“篇”字的解释:一是首尾完整的文章,二是量词,如一篇论文。两个含义显然都不适合对志书进行编纂。《现代汉语词典》对“编”的解释:把分散的事物按条理组织起来或者按顺序排列起来;又,书籍按内容划分的单位。所以建议用“编”,不用“篇”。上述标题改为“第一编建置区划”。3、凡例“四、本志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用朝代年号,加注公元;1949年起,一律用公元。‘解放前
’、‘ 解放后’以1949年5月5日(严墓区宣告解放)为界。民国以前的月日采用农历(含民国),以后的用公历。”这条凡例有几处商榷:①凡例说“1949年起,一律用公元。”不妥。建议修改为“1949年10月1日起使用公元纪年。”宣布实行公元纪年的新政协共同纲领9月份制定通过,10月1日起实行。吴江县人民政府第一张布告也是写“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五月三日”。(出示第一张布告图片) 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第二十九条专门对此作了规定。②凡例说“民国以前的月日采用农历(含民国),以后的用公历。”事实上民国时期月日是用公历的,所以请去掉“(含民国)”;“以后的用公历”改为“民国的月日用公历”。(1949年10月1日起年月日用公元已写)。③请在志稿中规范行文。我看《桃源镇志》民国时期的大事记,民国纪年和公元纪年混用。顺便说一个错漏,第12页大事记,中间偏上,缺了非常重要的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志稿上下文连在一起,变成始终在写“中华民国”的!④凡例四末了是否加一句:文中所书年代,除标明者外,均为20世纪。4、凡例“五、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按发生时间的先后为序。”建议加一句:少数事件为明始末,亦按本末体记载。凡例“六、本志的人物篇以‘
生不立传 ’为原则。所收录的人物以桃源籍(含原铜罗、青云)为主,也有晚年定居桃源的外籍人士。”外籍人士?指什么?外国籍?外省籍?外县籍?外乡籍?建议改“外籍”为“非桃源籍”。5、凡例“八、……凡志内数字,除习惯用语、词组、成语、民国以前的年号用汉字外,均用阿拉伯数字记述。”议论:“除……外,均用阿拉伯数字记述”也不符合要求。例如,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要求:“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书写。”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规范相当复杂,不是用“除……外”一句话能概括的。建议修改为:数字用法执行国家1996年6月实施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6、再说说凡例三,桃源镇志全书设总卷、分卷、合卷3卷。这样编纂,是一次创新尝试。然而细看目录和记述内容,还有些疑问:①重复。总卷中有建置区划编,着重写1957年分乡前的严墓区,当然包含属下1957年前的青云。到了青云卷的概况卷的第一章建置区划,又从“春秋时期”写起。②
顾此失彼,出现矛盾。凡例三说“分卷为1957年分乡后,至2001年、2003年二次乡镇合并前,独立记载桃源、铜罗、青云三镇的内容。”看起来分卷中的青云卷就写1957年到2003年的不到50年的历史。然而,上述的建置区划章,就写了数千年。③ 归类也要调整。第一卷概况,顾名思义,大体上要概括地写出青云的建置沿革、地理、政治、经济、人文、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和下限时的现状。然而,青云卷的概况卷只写了建置区划、乡镇村庄和人口及两页多的人民生活。反映青云概况远远不够。再说,人民生活一般放在社会卷中。二、对青云概况卷的印制方面的建议。青云卷志稿页面设置:自定义:16开纸 ,19.5(厘米)×27.0(厘米),页边距:上3.0(厘米) ,下1.8(厘米) ,左2.0 (厘米),右2.0(厘米);页脚0.8(厘米),页眉1.5(厘米);实际版面宽15.5(厘米)×高22.2(厘米)。版面宽度略超正式出版时的15(厘米)×22(厘米)。字号,正文用五号宋体,表格内也用五号宋体,没有区别。正常情况,表格内字号应略小于正文字号。行间距,前面的文稿正文每行38字,每页34行。修改用比较合适。后面的文稿页面设置只指定行网格:44行,没设定每行多少字。每页44行,行间距太密,上下行拥挤了,阅读费力,纸上修改时书写余地少。一本书的文稿,页面设置尽量要统一。我也看了征询稿打印本,正文用小四号字,阅读比较舒适。(可惜印在16开纸上,装订处挡住旁边文字。)可能是为方便修改,每行34字,每页34行。所以目前130多万字的书稿(到出版时版面字数还要增加),印了1200页,厚厚的两大本。建议出版时字数、行数要增加,减少书页。表格的设计与印制的关系表格要加表序。例如第4页的表格右上角要写上“1-1”表示第一卷的第一张表格。如果从全书考虑,那么第一个数字要随该卷在全书中的位置而定。尽可能减少栏目层次。第4页国土统计表中有的栏目是“三层楼”,建议重新设计,并修改栏目用语。有的表格的列(竖行)多了,且数据位数多。例如53页人口机械变动情况表和55页62页表格等。53页表格内用小五宋,表格横向太宽,超出文字版面了。出版时通不过,还得改,那时修改更麻烦。有些表格数据少、栏目多,例如第56页第四次人口普查的婚姻状况表,只有一行数字,栏目倒有两个层次。此类表格最好不出现。类似的还有第57页、第58页的表格。横排表格问题。第19页、第29至31页,使用了横排表格。志书中的图表尽可能竖排,不采用横排为好。现在一般出版物(非专业技术类)绝大多数不出现横排图表志稿的印制在文字行款格式上也有不足。例如大事记,民国14年起的大事记与前面编排不一致。
汾湖镇志办肖耀华:一、关于青云卷“第一卷概况”谋篇布局的几点看法。首先,要弄清什么叫概况?概况就是“总貌”、“大概的情况”。就乡镇志的概况而言,就是要在详细了解乡镇发展全过程的基础上概括地写出该乡镇的总貌。既要考虑到乡镇的地理、政治、经济、人文、社会等方方面面,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考虑到历史全貌,又要体现详今略古的原则,而且还要言简意赅,使概况起到引领全册志书的作用。纵观青云的“概况”卷,觉得有几个问题值得商榷:1、将“概况”设为一卷,成为卷中卷,不够妥当,一般来说,概况应放在正卷之前,不设卷。2、青云的“概况”卷,写了五章、十几节、六十余页。本人浏览了苏州方志网上120多个乡镇志的概况,都没有如此格局的写法。若认为这是一种创新的话,看来很难被人们接受。况且这五章的内容仅仅是青云总貌的一部分,不能“概”青云之“况”;这五章内容记述得如此详细,也远离了概况的基本要求。3、这五章之前的“五点”,倒是符合概况写法的要求,可惜太粗糙、单薄,没有深入研究,很难起到引领“青云卷”全卷的作用。二、关于五章前的“五点”内容的修改商榷意见:1、如果认为青云概况卷的框架成立的话,那么这“第一卷”应改为“第一篇”, 这样与“凡例”的要求吻合。2、“概况”的开场白部分太长,只需作简单交代,行政村名、街道名不需要在此罗列,“表格”及“注”的内容不必在此反映出来。统计表中“区域内土地总面积”
似为含河流湖荡面积的总面积,所以“土地”两字应去掉。“水上陆地面积” 中的“水上”两字应去除,因为水上的面积另有河流,河泊水面项表述。3、“概况一”概述农业情况,应把青云农业的发展变化过程大致作个交代,没有必要记述农作物单产变化这种细小的事,而农作物的总产量的变化却没有反映。4、“概况二”概述工业情况,“在新石器中晚期……”写得似乎太远了,而且确实是青云的吗?写“木梳”、“综绳”工业的发展较详细,而改革开放后青云工业的发展却一点也看不出来。5、“概况三”概述教育、卫生等情况,教育是青云的亮点,然而没有将亮点的形成过程作一简单表述。第6页倒数第13行“中心国民学校”前应冠以乡名。第7页第3行组建成立“联合诊所”之前应冠名。所记述的钉螺、血吸虫病情况没有写到点子上,时间概念也模糊。“1994年起全镇普及使用自来水”, 不属于卫生部分,而且与第8页第8行“1993年全乡群众普遍用上了自来水”相矛盾、重复。6、“概况四”把文物、文化与镇村建设放在一起欠妥。镇村建设也是青云的亮点,却没有概要记述其形成过程。三、关于第三章“人口”和第四章“计划生育”的商榷意见:1、第50页第16行“比1984年增加158人”句中“1984年”应为“1982年”。第二节人口现状仅3行字,可并入第一节。2、第50页的“自然变动”中,1958年前,为解放后第一次人口增长高峰期,仅仅用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出生状况反映,觉得不太科学。因为人口自然变动包括出生与死亡。倒数第7行的“每个年龄大都数在500人以上”句中有2处商榷:①1949年解放至1958年共10个年份,根据第一张表格,可以查到5个年份出生人数在500人以上,5个年份出生人数在500人以下,一半对一半,故“大多数”说法欠准确;②“大多数”不是“大都数”。3、第51页第1行“每个年龄在册人口均在450人以上,其中最高的1963年达到700人”,第四次人普表中反映1970年426人,1963年699人,与文中不符。4. 第53页“
人口迁移”第2节中“同时成立……60年代初剩133间” 这些内容与人口迁移无关,建议删去。第5节中知青数字有些出入,多算10人。5、第54、56、57页,第四节“人口构成” 中“青云镇1990年和2000年民族结构情况表”等多张表格的内容与相应的文字记述重复。文字已说清楚了,不应再用表格复述。表格左上方都没有表序。6、第54页最后一张表上面倒数第6行“2005年……老年人情况表”这段文字超过下限时间建议删去。7、第56页末,平均每个已婚妇女存活子女数为17.5个,这数据大得令人难以置信,大概是印刷错误。8、 第58页中“家庭户住房……” 这段文字与“青云乡……统计表” 是否可放在“人民生活”或“镇村建设”中较妥。9、第61页“人口”第五节标题是“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但文中说的5人均为华侨,哪来“港澳台同胞”?10、第四章的节次是否可调整一下,调整为:第一节政策措施,第二节晚婚晚育,第三节节制生育。只有政策措施出台,才能按政策办事,实施晚婚、节育。第四节流动人口管理,应在“管理”前加“计划生育”。11、 第四章“计划生育”的无题小序扣题不紧,1951年、1955年人口总量可放到第三章第一节“人口总量 密度”中,小序仅最后一句话涉及计划生育内容。12、第62页,表中的年份前应加“19”成为完整的“19××”。13、第三、四章共14页,表格却有18张,似乎太多了。
汾湖镇志办屠振雷:一、建置区划应如何写?我们从《苏州地方志》网站“方志知识”中查阅到:“建置”即设置,“沿革”,即事物发生、兴衰、变革的历程。考证清楚一地的建置沿革,是修好一部志书的前提。由于一个行政区域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常会发生废置、分合的变迁,随着隶属关系的改变,境域不断变动,地名频繁更换,在改革开放时期更会有此类大变动、大调整,应及时做好建置沿革的记载。沿革不明,则人物、事物无所依据,难以入志编纂。建置:首先交代清楚方位、四至、面积、人口、交通条件等地理位置、面积现状。沿革中建置隶属:记载建、废的演变过程及其上下隶属关系。地名的由来和变更。区划:记载不同历史时期本辖区内的行政区划和下辖基层组织的变化情况。包括明、清的乡、都、图制;民国的区、乡、保甲制;新中国的区、乡、村制;公社、大队、生产队制;乡、镇、村制。按各个阶段变迁说明总貌,配表比照简化列出。按此要求,在第8~9页的章前无题小序中似乎缺少这样的记述。是否应补写第一节“建置沿革”。二、根据“凡例三”中“本志在遵循横排纵述,……分卷为1957年分乡后,至2001年、2003年二次乡镇合并前,独立记载桃源、铜罗、青云三镇的内容”的规定, 这一章的建置区划可从1957年写起。第一节清代的行政区划,和第二节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都可删去,这些内容可放入总卷中记述。
三、第14页下面的表格似乎没有必要设置,因为只有一年的行政村设置情况,完全可以用文字表达清楚。第15页“1954年初,青云地区有土地合作社3个……基层组织形式”涉及到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有关数据是否应放入农业卷?与行政区划关系并不密切。四、第16页第2行“是年秋,公社成立民兵团……生产队三级核算管理制度。”成立人民公社后只要写清下辖哪些大队,至于民兵组织、分级管理等内容与行政区划无关,是否可删去?第16页最后一小节“大德村……,下设11个村民小组,至第18页渔业村:……下设3个居民小组。”各行政村下辖的自然村、村民小组在后面各村概述中均有详细记述,在这里是否有必要重复记载?五、第20页第一节乡镇这部分内容,看起来有点乱,何时设置乡、镇建制,镇区面积的变化,下限时的面积、人口,镇区的道路、桥梁、工业、商业、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的发展变化过程,有无特色产业或支柱产业?是否应有条理地叙述清楚,但与卷首的概况尽量避免重复。六、第23~26页附:青云镇“江苏省新型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创建纪实此部分内容放在建置区划内似乎欠妥。是否放入“镇村建设”或“专记”内?七、第26~27页第二节村庄,小序中所写的内容与前面行政区划的内容有部分重复,是否有必要再作这样的记述?“2000年底青云镇行政村基本情况一览表”此表内容在后面各村概述中都已写清楚,是否可删去?八、第29~31页“青云镇解放以来村级区划及建置情况一览表”此表共11列太多,是否可改为7列,分别为:自然村名、解放初期行政村、农业合作化时期(高级社)、人民公社化时期、恢复乡(镇)建制后、2001年8月村级区域调整、2003年6月村级区域调整等。九、第32~49页关于行政村的记述问题:纵观青云行政村的写法,基本上是记述区域沿革和组织沿革,我们认为这样的写法太单调、太平淡。志文中较详细地记述了各村的沿革,却忽视了解放后或改革开放中该村的发展变化以及有关的突出事件、成果和荣誉等。吴江市志办当时曾对行政村写法提出“八要素”,
受到篇幅的限制,我们不可能按“八要素”详细记述,但有所侧重地记述该村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过程,无疑是“存史”的一份不可多得的史料,缺少这些有价值的史料实在太遗憾了。毕竟支撑该村生存发展的主体是党领导人民群众展开的伟大的建设事业。十、第32页“大德村”第二、第三自然段介绍该村的隶属关系及建制情况,似乎有点模糊。民国时期只要写清属哪个乡管辖,解放初期属哪个乡管辖,1955年成立几个初级社,1956年成立某某高级社,1958年成立某某人民公社某某大队就可以。志文内容似乎表达得不够清楚,显得繁琐。“撤销”不是“撤消”。最后一小节,关于高级社、工区、大队、村党支部书记名单,是否有必要记载?或者,是否有必要在这里记述?十一、第64~66页第五章“人民生活”是否放入“社会卷”较妥?章下面未设节,建议设两节:第一节农民生活;第二节职工生活。后面的附表1“1962年自留地划付情况”有没有必要放入?职工生活未涉及到,是否应该补充?十二、第65页第五自然段中“2003年起国家免征农业税”有误,应改为“2003年实施农业税征收办法改革,不再向农民直接征收,实行村级代缴,市镇政府补贴的办法。”,2005年起才免收农业税。
横扇镇志办吕国钤:一、志文编排体例《桃源镇志》全书设总卷、分卷、合卷。根据2007年11月2日吴江市二轮修志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自1983年体制改革后,全市23个乡镇,已出版过乡镇志的镇编纂续志,未出版志书的镇要求补志。因此,建议是否可以将桃源、铜罗、青云3个镇单独编纂作为补志。即青云镇2001年10月并入桃源,以前的内容仍由青云单独成卷;铜罗镇2003年并入桃源,以前的内容仍由铜罗单独成卷;桃源志2001年10月后加入青云内容;2003年后加入铜罗内容,直至2005年底结篇。具体篇目可根据各自的特色制订。二、凡例建议在开头应写上志书编纂的指导思想,以及遵照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2000年发布的《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三、目录第一卷概况,值得商榷,是否改为概述?改了以后成为引领全《青云志》的独立部分。其下再书“第一卷”字样,卷名是否可书为地理卷?然可增设自然环境、物产、气候气象、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等有关章、节。原文第二章中所附青云镇“江苏省新型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创建纪实,建议删除改放在村镇建设的章节中。第五章“人民生活”属社会卷内容,建议放在社会卷内。四、具体内容。①第一章建置区划,志稿中按照时间段来划分清代、民国、解放后的行政区划,这样记述,违反了横排竖写的志书体例,并与凡例中第三开头一句相悖。建议在该章下设两个节来进行横排竖写。即一、建制沿革,二、历代行政区划。也可以参考芦墟镇志地理卷中第一章建置区划,分区域位置、历代建制、行政区划三个节来写,这样可把第4页概况下的小序写在区域位置一节中。第4页概况下“1993年10月青云乡国土调查情况统计表”放在概况的小序下欠妥,可否放在与相关内容的章节中。第7页概况第四部分下第2行第一句“宋乾道中(1163~1173年)”记述不妥,因为宋朝分北宋和南宋,1163年是南宋孝宗赵眘兴隆二年,1173年是乾道末,应改为“南宋兴隆至乾道末(1163~1173年)”,“宋咸享中(1265~1274年)”应改为“咸淳中末”,前面的“宋”字删去。第8页末节开头“三国宝鼎元年(266)”记述不清。三国是东汉末期魏、蜀、吴三国鼎立,宝鼎元年是吴国乌程侯孙皓称帝后的年号。应改为“三国时期吴宝鼎元年”。第13页“民国36年(1947)青云地区各保所辖自然村情况表中鸿亭乡共9保”与上面第3行中“鸿亭乡划分为10保”数字不符。第16页倒数第3行“……共218个生产队”,应改为“218个村民小组”,因为1983年体制改革后,生产大队称行政村,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②第二章乡镇村庄第22页倒数第3行末句“1994年下半年,设立街道办事处,并划分为御龙、万山、致富、百花4个街道居委会”与前面解放后的行政区划第18页第5行“1996年5月,青云镇始设街道办事处,下设御龙、万山、致富、百花4个街道居委会”到底是哪一年?③第二章第二节第27页2000年底青云镇行政村基本情况一览表中行政村所辖自然村,与第16页倒数第2行至第18页、第27页中的表格、第32页行政村所辖自然村3次重复记述,建议删去两处。④第四章计划生育第四节标题“抓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章、节的标题一般是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建议改为流动人口管理。⑤表格应按照卷名序号、按顺序编号,左右两条竖线去掉。
七都镇志办张洪宾:一、《凡例》中缺指导思想;“全书设总卷、分卷、合卷3卷”,建议“设分卷、合卷2卷”够了。《凡例》中第六条“也有晚年定居桃源的外籍人士”建议写成“外地籍人士”以免造成歧义。第八条为何用两种规格的字体打印?二、“第一卷概况”综观这一部分内容并不“概”。反觉得不少内容太详太杂。概况一至五内容不集中,如第一方面(第5页)就讲了地理和农业;第三方面讲了教育、卫生、科技(第6页);第四方面(第7页)讲了文化、交通、邮政、电力、民生项目。三、空话、大话有所出现。比如(第7页)第三节开头一句“认真贯彻……得到控制”完全可以不讲。第25页倒第2、3行“集镇居民…..发生了较大变化”。 第25页倒第5、6行“通过……有序发展”。四、“总结式”味道较浓。如:第24、25页“青云镇创建‘江苏省新型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的主要做法…..四点”。五、有错别字。第5页倒4、5“捕涝”应为“捕捞”, 第7页倒数第3行“大都”应为“大多”,第8页“第五方面”这一段倒数第数第2行“有400多人抢”应为“人枪”, 第20页“第一节乡镇”这一段第8行“慕款修建”应为“募款”。 第46页倒数第12行“撤消水家港大队管理委员会”一句中的“撤消”应为“撤销”,前面也有同样错误。第65页表格中的“双地”应为“桑地”。
第20页倒数第3行“耶苏堂”应为“耶稣堂”。六、第50页倒数第5行“1959年到1962年,……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相对某一地区来说,是否实事求是?七、有病句。1、缺主语。第23页倒数第7行“自从1990……,(青云镇)就着手从天亮桥…….”2、意思不清楚。第23页第16行“委托苏州环保学院建筑系地点、高标准、高质量地重新编制和高速完善了……”。八、建议:1、横式表改为竖式表;2、表头加“表1—X”;3、村党支部(大队党支部)书记名单及任职情况单独列成“一览表”。4、各村除总人口外,还应分别列出“男、女人口各多少”。
松陵镇志办沈昌华:一、凡例中第四条,“1949年起,一律用公元”,不妥。1949年10月1日前是民国,民国年间月、日也采用公历而不用农历。二、第一卷概况中卷前语达4页半,而且分5目,似乎不妥,应该改为“概述”,则可包容5个目的内容。三、第一章建置区划章前语中用23行文字说明青云历代归属,内容独立,可成一节,节名可以定为《建置》。2、第11页表中表名多“重”、“年”两字。3、原第三节《解放后行政区划》第15页,“期间:1951”起用13行文字记述农业合作化的情况,此段话不属于“行政区划”,应剔除。4、第15页倒数第2行“因省界划定”可以删去。5、第16页倒数第2行起到18页第2行内容与第27页、第28页的表格重复,建议删文留表。第二章乡镇村庄第23页的《创建纪实》附在此处不妥,应附在全本志书的最后。第29~31页的表应放在第19页表格后。3、第二节村庄各论中建议补列“村长”与相当于村级的行政长官的姓名。第三章人口第一、第二两节文字太少,即使并成一节也觉得偏少,不宜列两节。合并成一节后可列节名为《人口总量、密度和现状》。第53页“花钱买户口”一事,应加入“按当时上级政策”。第58页第一张表格中的“其它”不知代表什么?最后一张表格下7行文字与表格内容相同,应删除。表下第8、9两行文字表述不清,看不懂。4、第4页表格中“合计”中的数字合不上。
松陵镇志办沈春荣:一、第一卷“概况”的目录有五章,然而“概况”并没有统领下面章节内容,建议将“概况”改为“概述”。二、第一章建置区划建议分做两节,第一节建置,第二节行政区划。三、第7页第四部分第1行“人文历史深厚”可以去掉,第3行“其他各地也都先后建成各种寺庙”也可以去掉。第4行《彐区稿》改为《雪区稿》。第5行“解放后”尽量不要用,直接写具体年份。第9页第四段“唐开元太湖洞庭易乌程之平望事”,要弄清嘉兴北境究竟到何处,据清潘柽章的说法,嘉兴北境在严墓以南,则青云则不在易地之列。第12、13页严墓区可以不提,只要简单介绍一下青云属于严墓区。第13、14页,续表要加表头。第16页“20个高级社”说法不准确,要么称大队,要么称区。第16、17页的内容位置有误,应该放到村的内容下面。第20页第三段中的“白云庙”与“御龙庙”是否是一个?第26页第二节村庄的开场白将重复的内容去掉。第50页“人口变动”末一行“生育补偿”不知是什么意思?第53页“人口迁移”第二段中的“菀坪乡”应改为“湖滨乡”。第64页“人民生活”一章第一段“长期处于战乱之中的贫困农民,连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的说法不符合实际,不要掺杂阶级观点,要实事求是的来写。三、超越境域时间范围的内容不要记。1、下限时间不能突破。青云卷是写到2000年,那么2001~2005年情况不必记述。2、第9页倒数第5行中的“南麻”的情况不需要记述。
盛泽镇志办钱琴珠:一、凡例:1、缺指导思想。2、志中的计量单位没有写明。3、第3行的“基本上”三个字不写为好,因这三个字意味着后面的话不确定。二、志稿:全志表格上没有编号;全志表格应将封闭式改为开放式;第4页表格中的总面积与后两个数之和不符,陶墩、青莲、漾西、沈庄漾村的数也不准。第5页倒数第5、6行中的“捕涝”是否改成“捕捞”?第49页渔业村的第一小节第5行括注中“捕涝”也改成“捕捞”。 第6页第3行中的“缫车”是否改成“缫丝车”?第10行的“高峰”是否指最兴旺的时候。我们对“高峰”难以理解。第7页第四小节是否会与科技章中的第二节相重复?倒数第5行中有两个标点,应去掉一个。第8页概况中的第五部分是否会与“政治”卷中重复。第9页第五小节“钱缪请”是否改成“钱鏐奏请”?第12页第一小节已写“吴江、震泽二县合并为吴江县……青云属之”。后面写村时,“1957年10月”这一小节的“隶吴江县”是否可以省略?同样,同页第三小节已写到“第七区辖1镇23乡,区公所设严墓镇”。后面写村时的第二小节写:“隶第七区(区公所设在严墓镇)”。这括号里的字是否可以省略?第15页第二小节“期间”到节末似乎全是补充说明的,这样写是否合适,能否将其写到农业卷?第18页倒数第4行“钟家斗兜村”是否多一个“斗”字?第20页第三小节第二句“天亮浜,东西向”,是否改为“东西走向”?同节第5行“该石桥现保有完好”,是否改成“保存完好”?同节第8行“装有2台龙车”是否改成“2台砻车”?同页倒数第3行“耶苏教堂”是否改成“耶稣教堂”或“基督教堂”。第21页第一节最后四行,时间似乎有点乱,如要写,是否可以将两个“1994年5月撤乡建镇后命名为学前街、御龙街”用括号括注。第23页倒数第4行的“净空”,是否改成“矢高”。同页,附:青云镇“江苏省新型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创建纪实是否可与5卷中的两个创建纪实一起放入附录或丛录。第25页倒数第7行“未出现死亡事故”是否改成“未出现非正常死亡事故”?第26页倒数第8行“洋西”是否改成“漾西”。同样,第36页倒数2小节中的“洋南滩”与前面写的“漾南滩”有出入。第42页第四小节第2行括号中的“洋西村”应改成“漾西村”。第43页漾西村的最后一小节头一个“洋”也应改成“漾”。
第32页第7行第二句“2000年”建议写成“2000年底”,这样更具体、到位。如同意,请每个村都这样写。第33页瑾下浜村(行政村),为什么这个村要用括注,其他则不用。第41页第三小节第二句“金光属陶墩乡(袁家兜属青云乡)”,是否改成“金光属陶墩乡(其中袁家兜属青云乡)”,或不写,因后一句有“袁家村(袁家兜,时属青云乡)”。第50页第一、第二两小节太短,是否可以合并为一节?第一节中第四小节“第三次全国人口普”似乎少一个“查”;第53“人口迁移”中第二小节第二句中“拥有耕牛……133间”,第三小节第三句“支边人员……沈洪江”,与人口关系不大,建议是否不写?第五小节“1968年底……是年底开始”似乎有重复。第四小节“劳力”是否改成“劳动力”? 第56页末一行最后第二句,“平均每个已婚妇女成活子女数为17.5个”,这个数是否小数点差一位。第58页“家庭户住房”这一小节与下面的表格是否写在“人民生活这一章中”?第60页人口这一章的数字都统计到2000年,为什么姓氏却写2005年,而且2005年的人口总数没有,这些姓氏人数加起来是否是2005年人口总数?第61页第四章的开头小序第一、二句写1951年8月和1955年7月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建议补充下限年的人口增长率。第62页最后一行“青云公社认真贯彻《公开信》精神”这一句,是否改成“青云公社认真贯彻落实”?因为前面已经写《公开信》了。第64页第23行“畅开肚皮吃饱饭”改“敞开肚皮吃饱饭”。
同里镇志办计东生:一、总体布局。现在编写镇志一般三种总体布局。融合式:把原有各乡镇的内容融合在一起,进行编写。合分式:把镇志前后两部分及人民生活、风俗习惯、宗教、方言等内容相近的合来写,中间管理体制分开来写。单列式:把各乡镇单式列卷,即桃源镇志下分桃源卷、铜罗卷、青云卷三卷。三种形式,各有利弊,相比较,第二、三种形式较好。如采用第二种形式,现总卷和铜、青、桃三卷重复较多,铜、青、桃三卷编辑时间跨度可从大乡至并镇阶段。总卷还可增设第五编城镇。第一章铜罗镇,第二章戴家浜,第三章天亮浜(青云集镇)。如采用第三种形式,资料必须具全,而铜、青、桃现有资料己具备单独列卷的条件。桃源卷只要把总卷、合卷、桃源卷三部分合在一起写,略加修改即可,桃源卷下限记述到2005年,合卷中有的可移入,合卷中没有要补入。铜罗卷、青云卷略加修改,即可成卷。单独列卷后,铜罗、青云卷前面可增设大事记,同时也可把总卷中第一编建置区划放在铜罗卷,第二、三、四编及附录放在桃源卷,桃源卷、青云卷建置区划可从1957年10月起编写。二、关于目录调整,可撤销编,直接设章,减少一个层次。关于总目录调整,现总体布局未定,目录调整难谈建议。三、关于表格序号:第一章为1,下列表依次为1-1、1-2、1-3、1-4……四、关于数字。序数一般按一、(一)、1、(1)的顺序。数字一般用阿拉伯数字。总体看,基本上把握得比较好的。五、这里提出几个细节问题:1、因为青云卷明确截至2000年,所以在介绍总的情况时,最好用2000年的数字。2、数字往往是动态的,故前面的“达”、“已有”等要慎用,一般可去掉“已”、“达”。对“……以来”、“……一起”后的数字,也要注意,一般应有具体的截至日期,包括截至到现在(目前)的。3、表示数字范围的符号,有的地方用的是曲线“~”,有的是直线“-”,应该统一。4、关于解放初期的乡以下是否设行政村,现在市志及镇志一般记述乡以下设行政村,而1949~1958年吴江县志(初稿)上记述不设行政村。这个问题怎么定?六、对于凡例,总体布局要调整,故凡例未改。七、对于篇目,第一、二章合并为第一章调整为第一章建置区划下设建置沿革、行政区划、乡镇村庄。第三、四章合并为第二章。调整为第二章人口,下设人口总量
密度、人口变动、人口构成、人口控制、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五节。第五章调整为第三章人民生活,设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社会保障三节。八、在概况中第2行:位于东经一百二十度四十九分(120°49’)……总人口24802人。 调整为:位于东经120°49,北纬30°85,青云之名系镇西北有一座清荫桥,在建立人民政权时,以其谐音而得。2000年底,青云镇域总面积31.65平方公里。全镇总户数6778户,总人口24802人。最后添加一句:2001年10月青云镇并入桃源镇。《1993年10月青云乡国土调查情况统计表》移入第8页“五”最后。第6页第4行:新编《吴江县志》应调整为:1994年版《吴江县志》。九、内容,截至时间统一用2000年底数据。第8页第一章中添加:第一节建置沿革。“公元前”要加“公元”,公元后一般不加“公元”,如: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5年)。第15页第二小节第2行删去“同时全县撤销区建制,青云。”从“期间:1951年冬,开展农业……新的基层组织形式“这段删去。添加一句“下辖16个大队” 。第16页第3行“1959年2月25日中共吴江县……生产队三级核算管理制度”删去,保留“1959年3月,青云公社8个民兵营划分成15个工区”。第18页第二小节渔业村与村庄与第26~28页有重复删去。第23~26页附件:字体应与正文有所区别,正文可用宋体,附件可用楷体。第26页第二节村庄中第3行“解放后,1950年…… ”应另起一行。第50页第三章人口调整为第二章人口,原本第二节的内容并入第一节人口 总量 密度。第三节人口变动调整为第二节人口变动。第四节人口构成调整为第三节人口构成。原第61页的第四章计划生育改为第四节计划生育(或人口控制)并调整到第五节之前。第四节流动人口管理应调整为“四、流动人口管理”。第64页第五章人民生活调整为第三章人民生活,第64~65页的内容进行缩写,作为该章的无题序。下分经济收入、消费水平、社会保障三节写,这一章原有内容分别插入经济收入、消费水平、社会保障各节中。
震泽镇志办陈载:一、时限。有些内容与凡例规定的“时限”不相符。凡第2页例中规定时限“分卷为1957年分乡后,至2001年、2003年二次乡镇合并前,独立记载桃源、铜罗、青云三镇的内容。”那么青云卷的上限是“1957年分乡后”,下限是“2001年青云镇并入桃源镇”,志文中上限写到“1957年分乡”前的事,下限大部分写到“2000年”,也有写到2003年、2005年的,超下限的,举几个例:第27页第4行“2003年6月,村级区域调整” 第55页下表,表格中“九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是写“2005年”的第56页第1行“2005年9月劳动适龄人口及负担系数基本持平。”第65页倒数第4行“从2003年起,国家免征农业税。”且农业税免征是“2005年”,2003年免征的农业税附加和农林特产税。二、篇目。第3页第一卷概况。这“概况”是第一卷的卷名,还是整个青云分卷的“概况”。从内容上看,“概况”是整个青云分卷的概述,不是卷下五章内容的总述。第3页第一章“建置区划”的设置不符合横分竖写的原则,可分为第一节建置沿革,第二节行政区划。第3页第二章“乡镇村庄”。从内容上看,第一节“乡镇”为题,词义范围太大,可改为“集镇”.第三章“人口”第一节、第二节节名有从属关系,可合并成一节写。第四章“计划生育”中第四节“抓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可改为名词性词组“流动人口管理”第五章“人民生活”内容太少,应从衣、食、住、行分节写,比较明确些。三、表格。1、所有表格无序号2、标题不统一:时间、地域、事项三要素不可缺少,不乱次序。存在问题:①有些标题是地域、时间、事项。例如第52页“青云镇(公社、乡)1970~2000年人口自然变动情况表”②无时间。例如第61页“青云镇港澳台胞、海外侨胞情况一览表”。③地域不明确。例如第53页“1985~2000年青云人口机械变动情况表”3、标题、表头栏目书写不规范。例如第57页中间表“青云乡1990~2000年家庭人口统计表”,实际上此表只写1990年、2000年两年。第4页“亩”作为表头栏目名不适当。4、数字计算有错。例如第4页青莲村、陶墩村、漾西村、沈庄漾等4个村“陆地面积”加“湿地面积”小于“区域内土地总面积”。5、设计有错。例如第31页“渔业”村4项与表头栏目应对位置不符,使人误认为渔业村并入青云社区的时间是“1959年3月”。四、行文。1、有些地方不按时间顺序写。例如第5页概况一,第4行“解放前水稻单产在200公斤,小麦单产在40公斤、油菜籽单产在25公斤左右徘徊。”后面的记述分品种写,就打乱了时间顺序,第9行“1970年起,后季稻单产突破500公斤,1994年改种单季稻后,单产在600公斤以上。”“三麦单产1978年突破200公斤,1993年突破300公斤。”“油菜籽单产1987年起突破150公斤。”第6页第6行写手工业,织造业写“1958年统计,青云有织机786台,绸机7台。”下一句写木梳,“清时,陶墩豆腐桥沈氏木梳”,第15页“解放后行政区划”一节中,行政区划中夹杂历史沿革,致使不按时间顺序写。表后第1行“1956年3月,并区并乡,青云地区并为青云、新成2个乡。”“1957年10月,撤区并乡,青云地区由青云、新成2个中乡并成青云大乡。”接下来写“1951年农业互助合作”“1954年互助组”“1955年高级社,”一直写到第18页末一行“2001年11月,镇级区域调整,原桃源、青云二镇合并,成立新的桃源镇。”这些历史沿革,应接第9页“民国元年……”写下去比较好。2、单位不统一。第22页第二段第6行,写建筑内容的占地面积“青云中学占地面积108亩”,“中心幼儿园占地面积8400平方米”,“成人教育中心校占地5.1亩”。第32页大德村第7行,写总产量,粮食“吨”,油菜籽“吨”,蚕茧“担”。3、文字书写不一致。第6页第9行“综绳”应为“棕绳”。第7页倒数第9行“宋咸享中”应为“宋咸淳中”。第14页新和乡“度生桥东”,下一行新成乡“渡生桥东”,“度”与“渡”不一致。第16页1962年4月“分为大德、坟头2个大队”,1983年7月“分别是大德、文头”,“坟”与“文”不一致。第16页1958年9月“撤销乡建制”,1981年6月“撤消公社革委会”,“销”与“消”不一致。第6页最后1行“70年代初”,第24页中间段第1行“八十年代初”,“70”阿拉伯数字,“八十”中文字。第32页大德村第8行“农民人均收入”。第33页文头村第2行“农民人均净收入”,倒数第3行瑾下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三种写法不一致。4、意思不明确。第8页概况五倒数第2行,“400多人抢”,“枪”错写成“抢”,“400多人枪”这个词语也很费解。第61页倒数第3行,“1953年,吴江县贯彻卫生部《避孕及人工流产的办法》,在已生育多胎的群众中宣传并推广使用避孕工具,为多子女者结扎输卵管和输精管。”“1953年”就“结扎输卵管和输精管”,时间上是否早一点?第18页最后1行,“2001年11月,镇级区域调整,原桃源、青云二镇合并,成立新的桃源镇”。
第27页第3行,“2001年10月,青云镇与桃源镇合并,组建成新的桃源镇。”合并时间是“2001年11月”,还是“2001年10月”?写21个行政村时,都写到镇级区域调整的时间是“2001年10月”。5、与资料内容有出入。第27页“2000年底,青云镇行政村基本情况一览表”行政村辖自然村的名称与个数,与1983年6月版《江苏省吴江县地名录》有出入,表中自然村142个,地名录中自然村136个,经对照,多出8个自然村,少2个自然村。例:大德村“小桥头”应为“小桥港”,多出“燕浜”村。第45页行政村内容,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数字与《2000年吴江市统计年鉴》数字出入较大的有两个行政村,巴家兜村“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48元。”吴江市统计年鉴上的数字是“4985元”;第46页水家港村“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元”,吴江市统计年鉴上的数字是“5189元”。
平望镇志办黄德昱:一、凡例和篇目。必须用首条来阐明编写志书的指导思想,另对有关统计数字所采用的计量单位也缺少必要的说明。青云卷的目录(部分) ,概况卷下设五章,章名分别为 《建置区划》、《乡镇村庄》、《人口》、《计划生育》、《人民生活》,这五章内容构不成并列关系,且也不从属于“概况”。二、关于“青云”地名。下发的材料第4页第3行有这样的记载:“青云之名系镇西北有一座清荫桥,在建立人民政权划分乡镇时,以其谐音而得。”
同时,我们查阅了1999年9月版的《苏州词典》第81页载:“青云镇原名天亮浜。位于吴江市西南部,1950年1月建天亮乡、青云乡(因附近有清阴桥,取其谐音) ,属严墓区。1956年3月合并为青云乡。1957年10月撤区,建青云乡。1958年9月改乡为社,1983年7月改社为乡。1993年12月14日撤乡建镇。1995年全境面积31. 56平方公里,辖21个行政村。” 由此我们认定:“青云”作为地名,确是在人民政权建立初期开始使用的。可从下发材料的“建置区划”一章中(第8页至第13页) 记述到春秋战国、秦东汉、三国晋、隋唐五代、清民国的地方政权建置沿革时,文中出现了“青云属…县” “青云属之” “青云地划分为…乡” 等词句,这“青云”作何解?是1950年的小乡——青云,是1956年的中乡——青云,是1957年的大乡——青云,还是1993年的青云镇?笔者心中可能明白,读者却是费解。因此,引述从春秋至民国这一历史时期中的史籍材料,出现“青云”两字,有不妥之嫌,除非这些有关的内容是史籍中的原始辑录。在述及清、民国时期的建置沿革时,撰稿者文表兼用,表述十分详尽,而内容早于1957年。这样纂写,一是有违凡例中第三条的时限规定:“分卷为1957年分乡后至2001年、2003年二次乡镇合并前” ;二是难以体现凡例中“详今略古” 的要义。三是如何处理图表问题。纵观下发的材料,共66页,附有27张图表。我们认为一些图表可合并,如第66页两统计表,可将农村人均年收入及口粮统计在同一张图表内。一些图表统计项目须增添,如第27页2000年行政村基本情况一览表,可将行政村田地、水产养殖面积、人均年收入等基本内容列入统计图表。一些图表应弃用,如第56页青云乡1990年已婚妇女存活子女数统计表,表前已有文字叙述,无必要再列表。一些图表位置欠当,如第4页1993年的国土调查情况表,可移至第二章中“村庄”一节。另凡采用的图表,均需添加编号。四、记述。记述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例如第7页第10行起作了如下记述:“妇幼保健工作日渐得到重视,霍乱、天花、白喉、疟疾、麻疹、脑膜炎等各种流行性疾病,随着卫生知识的普及和重视预防接种工作而逐步得到控制,霍乱、麻疹、白喉、脑炎等疫情被基本消灭。”
宜改作“有关部门日渐重视妇幼保健工作,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加强防病防疫工作,进行了预防接种工作,基本消灭了霍乱、天花、白喉等疾病(消灭时间需注明)”。第10页的文字、第11页的图表内容重复,两者可去其一。
《吴江丝绸志》主编周德华:一、凡例七“···名称需多次出现···“需”应该改为“若”。二、凡例八
中“ 资料来自本镇(含本镇)中的“来”应改为“取”;所统计的数字,删去“所”“的”两字,应直接写统计数字。“凡志内数字”中“凡”字删去。 三、内容。第4页第2行“东径”应为“东经”,第3行(30°85′)经纬度皆60进位,不可能出现“85′”。第2行、第3行的经纬度既有汉语又有阿拉伯数字,叠床架屋,应一律改为阿拉伯数字标注,如120°49′。第4页统计表上水上陆地面积概念不清,删去“水上”两字,“其他(湿地)面积”应直接写“湿地面积”;“河泊水面”,应改为“河荡或河漾”;“水田”不如改“耕田”,种水稻外还能种小麦和油菜,并非单一水田。表内第1行合计数没有轧平:水田17984.2+桑园12485.9=30470.1亩,而表上合计(合计两字并未标注)为40647.5亩,相差很多!同样,河流水面3813.7+河泊水面1869.6=5683.3亩,而表上为5688.0亩。第5页凡统计表格,横竖各指数应轧平,经得起复核,此乃编志人员的基本职责。第11行河泊众多,应改为河荡,凡例中已定了河荡名,何以此处又写成河泊,切忌随意性。水面积应是水域面积。第6页第6行织机数和绸机数合计一起即可。第6行“当年实现产值”应改为“当年工业产值”。
第7页第5行“1级甲等乡镇卫生院”中“1级”应改为“一级”。倒数第9行“宋咸享”,无此年号,应为“咸淳”。倒数第8行“各种寺庙”改为“多座寺庙”。 倒数第4行滩黄之“黄”应为“簧”。第8页第5行同年9月,“设立邮电所”中“设立”改“升格为”。第14行“艰苦卓越”应改为“艰苦卓绝”,成语不能随意乱改。第20页第2行“···自古建乡不建镇”,改为“自古为乡”即可,行文应简洁明了。第2行内民国18年(1929年)已加注公元,下一行民国23年又加注,完全无此必要,如清光绪十年(1884年)上加注,则后面出现的光绪十五年等就完全无需加注了。第7行“距市府37.5公里”应改为“距市府驻地37.5公里”。第14行中“1919年”应改为“民国8年(1919年)”。第16行末“起初”应改为“初时”。第17~18行“改用电力作为动力”,电力本身就是动力,无需解释,“作为动力”4个字删去。倒数第7行“建造了茧厂”,民国年代只有茧行,而无茧厂之称,全句应改为“开办了茧行”。倒数第3行“耶苏教堂”应改为“耶稣教堂”,规范称呼应为“基督教堂”。第26页第12行民国18年(1929年)已加注,下一行民国23年就免注了。倒数第8行“洋西2个大队”中“洋西”应改为“漾西”,此类为打字错误,如在油印前核对,原可避免。第27页第1行末“丝织”应改为“缫丝”。第2行理发、缝纫怎可归入手工业?两者皆为服务业,如果生产服装的缝纫合作社则另当别论。第32页第7行末“水田面积”改为“耕田面积”。第2段第1行,民国23年(1934年)……已加注,同段还有4处就勿必加注了。第5段“1957……大德属青云乡,隶吴江县”,此乃废话,盖大德乡从未隶属过其他县,震丰村段就有这个问题。第53页第10行“有正半劳动力……”,“正半”两字应解释清楚。第11行“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5亩”,疑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种(或耕作)5亩”。第14行“先后分二批组织洋西青壮年……”应改为 “先后分两批组织青壮年……”。倒数第16行“……知识青年共有181人接受上海……”中“共有”两字删去,181人后加“,”。倒数第15行“70年代末,80年代初……”应改为“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第54页倒数第9行“……17人,且均为女性,没有男性”行文啰嗦,前句说透了,后句无需补白。第55页下表表名:“九十周岁”改为“90周岁”,“情况表”改为“一览表”。第59页第2行“在业人口”可改为“就业人口”。两个表头上的在业(上表)和从业(下表)以及末段文字说明中的两处“在业”均可改为“就业”。如此处一改,则第59页全页要口径一致。 第64页第五章人民生活第3行“……为地主、富农做长工”中“做长工”改为“当雇工”。 第6行“贫雇中农分得了土地”,当时习称“贫下中农”(文革期间亦为此)。第12行“……1961年增……”只能写“略增”。第14行“……农业生产得以正常发展”,正常发展谈不上,可写“逐步恢复”。第65页第3行“……办起了地表水和深井水”,应写成“水源为地表水和深井水……”。
市档案局地方志编纂科副科长顾晓红:一、凡例。凡例应主要规定志书编纂的指导思想、原则、时空范围、体裁、人物收录标准、资料来源、行文规范、特殊问题处理等必需要告知读者的事项。凡例是志书的编写原则,要求简洁明了。本志的凡例共设八条,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商榷的地方很多:1、缺少指导思想和原则。建议第一条就写指导思想,并且把原则也写入。把原本第一条中对时间范围的规定放入第二条。第一条可改为: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述桃源镇自然、社会、人文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2、第二条主要交代记述的时间和空间(地域)范围。地域范围应该是以下限年的行政区域范围,现在用“以2004年区划调整(桃源、铜罗、青云镇合并)后的辖区为准”交代不清反而令读者产生疑惑。另外这一条凡例中“如涉及历史变迁,需越界者亦依实记载”违反了地方志书不能越境而书的准则,不宜在凡例中写明。如果要兼及一些内容,措辞也要委婉些。建议这一条可改为:本志记述时间上限尽可能上溯,下限至2005年年底。大事记延至2011年底(一般在进入出版社前的日期)。本志记述范围以2005年底桃源镇行政区域为主,辖区外涉及桃源镇重要史事者择要兼及。3、原第三条是交代体裁和结构,这一条是表达最不清楚的。“全书设总卷、分卷、合卷3卷。总卷为1957年分乡前的严墓区及分乡后共性的内容;分卷为1957年分乡后,至2001年、2003年二次乡镇合并前,独立记载桃源、铜罗、青云三镇的内容;合卷为2003年区划调整后的内容”中“总卷为1957年分乡前的严墓区及分乡后共性的内容”中“ 1957年分乡前的严墓区及分乡后”这句表达是否科学准确有待商榷?何谓“共性的内容”?究竟指哪一方面不清楚。“2001年、2003年二次乡镇合并前”,不熟悉情况的读者根本看不懂,这两次乡镇合并其实就是指“2001年10月,撤销青云镇,并入桃源镇。2003年12月,撤销铜罗镇,并入桃源镇。”(比较规范的说法就是“2001年10月,撤销青云镇、桃源镇建制,以原两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桃源镇。2003年12月,撤销铜罗镇、桃源镇建制,以原两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桃源镇。”)另外“设卷、篇、章、节4个层次。”凡例中规定与志书不符,桃源镇志上册设“编、章、节、目”四个层次,下册中又变为设“卷、章、节、目”四个层次,全志不统一,要改过来。往往有些志书在凡例中规定四个层次,结果志文却突破四个层次,所以志文一定要遵守凡例规定的层次。并且内容的组成结构还没写清楚,把原第五条大事记的规定也可并在这一条来写。这一条凡例必须调整篇章结构后再定。建议可这样改:本志按照横排竖写原则,全书设……(篇章结构等调整后再定)。采用述、记、志、传、图照、表、录等体裁设卷、章、节、目(上册设编、章、节、目,下册又设卷、章、节、目,全志不统一,要改过来)四个层次。专志共*卷*章*节,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编写。以概述、大事记为卷首,编纂始末为卷末。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4、原第四条是对朝代年号以及“解放”的说明。“加注公元”这种说法不太规范,另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1949年10月1日)之后才能采用公元纪年,也就是1949年5月5日仍然要采用民国38年5月5日的说法。另外志文中为了把“20世纪”省略,也可在凡例中规定。另外在青云卷第8页就有“今苏州”,很多地方用了“今”,本来“今”、“现”这种不确切的时间概念都不允许用的,现在用了就在凡例中规定一下,而且这个“今”要时间概念相同,一般指下限年。建议可改为:本志纪年方法,新中国建立前用朝代年号纪年(包括民国纪年),相同的朝代年号纪年在每目首次出现时加注公元纪年。新中国建立后用公元纪年。以民国38年(1949年)5月5日严墓区解放为“解放前、后”的分界线。民国以前的月、日用农历,民国以后(包括民国)的月、日用公历。年代前不标明世纪者均为20世纪。志文中出现“现”、‘“今”均指下限时间。5、原第六条是关于人物收录标准。在原第六条凡例中规定“本志的人物篇以‘生不立传’为原则”,可是在志文中的人物传记却收录了汪集暘、钱国樑这些活着的人物,违背了“生不立传”的原则,可以设人物简介,把当代的一些有突出贡献的人物记载,例如汪集暘、钱国樑就可写入,县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人物、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以及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包括曾为某一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小人物”等都可以放进简介或人物表录中。另外“也有晚年定居桃源的外籍人士”也令人产生歧义,究竟是“也有晚年定居桃源的外国籍人士”还是“也有晚年定居桃源的外地籍人士”?这一条建议改为:本志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人物传略收录与桃源镇关系密切、有较大贡献和影响的人物,排列先后以生年为序。人物简介和表录收录革命烈士、省以上先进人物、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外乡贤、能人巧匠、**、**等。(反正可以写具体收录标准,桃源镇志在志文中的人物表录只收录了革命烈士名录,非常单薄,定一个标准,要增加些。人文性体现不足。)6、原第七条是关于一些对特殊问题的规定。为了更加简洁,建议可改为:本志对频繁使用的名称首次用全称,其后用简称。历史地名、机构名称和官职等一般均按当时称谓。凡未用全称的“省”、“市(县)”、“镇”,均指江苏省、吴江市(县)、桃源镇。(如果不省略就把这后一句去掉)7、原第八条是交代资料和数据来源。语言不够简洁和规范。建议可以这样写:本志资料来源于档案、史料、志书、报刊、专著及社会调查等,均经核实载入,一般不说明出处。各项统计数据均由统计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提供。8、应该对单位计量等一些特殊的问题作个规定,增添一条:本志计量单位一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历史资料中少数沿用旧制。(因为在第9页行政区划中用了里)涉及农耕地面积,沿用传统习惯以“亩”为计量单位。(在志稿中用了亩这个概念,例如青云卷的概况第1页。)二、篇目:1、概况与概述的概念不清。概况是把一些繁杂而重大的情况用简短的文字以静态的语言,分门别类地概括出来,“述而不作、叙而不议”,使人明了事物的大概。概述不仅要侧重于反映一地、一业兴衰起伏变化和发展过程,而且在撰写时要以叙为主,夹叙夹议,纵述历史,横陈现状,钩玄提要,概写全貌。现在把建置区划、乡镇村庄、人口、计划生育、人民生活归在概况这一卷中是不恰当的,因为这些内容比较详细,并非是概况。对于青云卷来说,也不必再设概况、经济、政治、军事、文化这五大卷了,青云卷下面可直接设建置区划、乡镇村庄、人口等章,当然有些章可以适当地归并一下。这样卷、章、节、目也比较说得通,否则青云卷下再设概况卷、经济卷等,卷下设卷不符合志书体例。或者也不称“青云卷”,直接设“青云志”,下面再设卷、章、节、目等层次。其实原概况下面的“一、二、三、四、五”这五部分拎出来写成概述,但概述内容应从六个方面来介绍:一是位置面积、历史沿革、人口民族、地理和自然资源,二是农业经济,三是工商业和交通,四是军事和革命斗争,五是文化事业,六是教育。现在这五个部分并没有涵括这些内容,所以要写成概述,内容有待充实。2、第一章建置区划下设清代行政区划、民国时期行政区划、解放后行政区划三节以时间段划分节,这是违反了横排竖写的志书体例,完全可以不用设节,直接按时间顺序来写。建议第一章建置区划下可设建置沿革、行政区划两节。第一节建置沿革就是把原来第一章建置区划下的小序的内容再充实一些。第二节行政区划就是把原来清代行政区划、民国时期行政区划、解放后行政区划三节的内容合并起来,直接按时间顺序来写。3、第二章自然环境下设地貌地质、水系水文、气候气象、自然灾害、动物植物等节。4、第三章乡镇村庄下面设乡镇、村庄,缺少了一个内容就是街道办事处,从凡例中看出“分卷为1957年分乡后,至2001年、2003年二次乡镇合并前,独立记载桃源、铜罗、青云三镇的内容”,青云卷的下限应该是青云镇撤并前,在2001年10月前还只称“街道办事处”,还没称“社区”(到2002年才改称社区)。第二章章名可叫镇区 街道 行政村,下设镇区、街道、行政村三节。因为青云卷的下限从凡例中规定应该是青云镇撤并前,在志稿的第27页上介绍,青云镇撤并前应该是15个行政村,那么就应该介绍这15个行政村。而本志稿却介绍了2000年底的21个行政村,很难理解,因为这里包含了6个撤并村。如果为了更好地保存史实,可以把所有存在过的村都进行记录,那么章名叫应该叫镇区 街道 村,而其中的一节村可以下设“行政村”和“撤并村”两个目,那么行政村就是2001年10月的15个行政村,而撤并村就是记述存在过的村。村的概况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地理位置和范围,即位于什么地方,东、南、西、北四至范围;(2)面积、人口、民族情况,要有具体统计时间,一般以下限年(或撤并年)的数据为准;(3)村委会管理机构的驻地;(4)村民小组的数量及名称;(5)主要历史沿革;(6)辖区内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概况;(7)主要集体荣誉;(8)有区域特色的内容,包括历史文化遗存。当然街道(或社区)也可以这样处理。5、第四章人口下设人口规模、人口构成、人口控制、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四节(如果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内容少,也可放在人口构成下面作为一个目,也是可以的,只要符合合理科学的原则)。第一节人口规模下设人口总量及密度、人口变动(下设自然变动和机械变动两个子目,如果设子目,则凡例中则也要相应地改为五个层次),原本的人口现状总共两句话就为一节,无论是目名还是篇幅都不太符合要求,完全可以不设节,而把里面的内容写进人口这一章的小序中。第二节人口构成下设民族构成、年龄构成、性别构成、家庭与婚姻构成、文化构成、职业构成、姓氏构成七个目。第三节人口控制就是把原来第四章计划生育的内容移过来,计划生育内容并不多,可以把它降格成为一节归在人口这一章,反而更恰当。第三节人口控制下设机构队伍、晚婚节育优生、暂住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三个目,原本设的节制生育、政策措施、晚婚晚育三个目从内容上交叉重复,不太恰当。把原来放在第四章的计划生育中的第四节流动人口管理移过来成为第三节人口控制的第三个目,而且标题要改为“暂住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第四节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不能光写2000年底的情况,要写出发展脉络,从什么时候有人出国出境写起,到下限年2001年10月又是什么情况,而不是光交代2000年底的情况。而且从现在的志稿的记载中发现青云镇并没有港澳台同胞,要核实一下,如果青云镇从来没有港澳台同胞,那么标题就要改成华人华侨了。如果这些内容少,不足以构成一节,那就降格成一个目放在人口构成中。6、第五章人民生活下面不设节这是不允许的,如果下面没有节那章就只能降格为节。如果不降格那就必须设节,完全可以设镇区居民生活、农民生活、渔民生活(如果没有渔民,那么这一节可删去)等节。而现在的志稿中只有农民生活,不见对镇上的居民生活的记述,要补充记述。当然人民生活放在社会里也行,只要符合科学合理的原则。三、内容与行文。要根据《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来修改:1、注意统一的问题。包括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用词、句式、纪年的表述、对相同事物的描述都要统一。例如世纪、年代的起迄,数值范围都用波线式连接号“~”,如“10~20世纪”、“1949~1999年”、“3~5米”,年度、人的生卒年,用直线式连接号“-”(占半个汉字的位置)表示。例如第7页倒数第9行宋乾道中(1163—1173年)中的连接号应该用“~”,建议全志在表示时间、地点、数目等的起止或相关的人或事情的联系以及在数字中表范围都可用“~”,这样全志就看上去统一了。像“撤销”与“撤消”可以通用,现在志书上一般统一用“撤销”,全志可统一一下。例如第22页第二段同样是占地面积一会儿用“平方米”一会儿用“亩”,能否统一成平方米?像“圩”的单位也要统一,不能一会用“只”,一会用“个”。2、时间记法要准确。《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元前的世纪、年代,须加“公元前”三个字,如“公元前88年”。第8页倒数第8行、倒数第6行“春秋时期(前770年-前475年)”应写成“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5年)”。《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第二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1949年10月1日)之前,采取以朝代年号纪年(包括民国纪年)加注相应的公元纪年,如清宣统三年(1911年)、民国5年(1916年),如第8页建置区划上面一段中1939年、1940年,包括1949年初,都要写成“民国28年”、“民国29年” “民国38年初”。《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第三十二条规定,记述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时,而不能用“去年”、“上月”、“本日”、“最近”、“目前”、“以前”等不确切的时间概念。第9页第一节清代行政区划下面第一行用了“宋以前”,第63页第7段用了“上年”,这些时间概念不确定。志书的其他地方也有这种不确切的时间概念词。还有志文中还出现“现”、“今”这种不确定概念词,现在在凡例中规定了志文中出现的“现”、“今”均指下限时间,但是不能肯定志文中大量出现的“现”、“今”究竟指2005年底、2001年底还是什么时候。也少用“解放前”、“解放后”这种时间概念不确定的词。3、志文编排及表格要规范。《桃源镇志》目前的志文编排还不够规范。志书卷、章、节的标题前应冠以序号。如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节以下的条目的层次,以下列字序区分:一、二、三……,(一)、(二)、(三)……,1、2、3……,(1)、(2)、(3)……。条目的层次不宜过多,以保持事物的完整性。同一层次的序号及标题字体、字号都要一致。试举一例:第32页大德村是目名,目名前面应该以下列字序区分:一、二、三……,所以应该写成“一、大德村”,后面的志文应该另起一行空两格写。全志表格格式应规范。现在表格一般要求开放式(也就是表格的左右两条外框的线去掉),标题要居中摆放,应具有时间、地域(单位)、事项这三个要素。表格左上方标明表格的序号,一般以卷(章)为一个序列,如第一卷(章)为1,第一卷(章)第一张表格的编号即为1-1,第二张表格为1-2,第二卷(章)第一张表格2-1,依此类推。表格右上方标明表格所用的计量单位。一般只有一个计量单位就写在表格右上方,计量单位两个或两个以上就写在表格的栏目中。空白项要用“-”加以表示。例如第52页这张表,首先表格一般要求开放式(也就是表格的左右两条外框的线去掉),现在表格是封闭式,要求开放。表格左上方应标明表格的序号,现在缺少序号。这里只有一个计量单位就写在表格右上方。标题要居中摆放,应具有时间、地域(单位)、事项这三个要素,现在标题顺序有点颠倒,时间与地域(单位)顺序颠倒了,应先时间再地域(单位)。表格中的时间、地名、数据等一些要素一定要再三核实。另外表格中年份不能简写。例如第62页的表格年份“1971”都简写成“71”,这是不规范的。续表要有表头,但加表头可在志稿进入出版社之前完成。志文编排及表格,均要按照这一要求进行修改。另外,在第66页的表格中“元”、“斤”作为栏目名称是不恰当的,“元”这一列的栏目名称应该是“人均净收入(元),”“斤”这一列的栏目名称应该是“人均口粮(斤)”。4、要顺时叙事。在第22、26、32~49等页都不顺时叙事。例如第22页倒数第3行“1998年”,下面一句又写到“1994年”。本志中不按时间顺序记叙的地方很多,要严格按时序来记事。5、志书的记述,一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除引用历史文献外,不用文言文、文白相夹的半文言文、方言、土语、俗语和口头语等。例如第9页第10行这些不是原文引用,却用了半文不白的写法,请改成规范的语体文。6、史实有出入。例如第9页第13行“钱缪”应该是“钱鏐”。例如第53页“1958年7月支援本县湖滨乡的低产田改造,青云迁往菀坪乡南厍安家285户”中“南厍”在1958年属于“菀坪乡”吗?7、行文应简明流畅、准确清晰、符合逻辑。本志稿的语言像这种删去完全不影响行文的“的”、“了”“吗”“呢”等语气词很多,像第21页可有可无的“了”字很多。那些可有可无的修饰、形容、重复的语、句、词,甚至标点符号,也要坚决去掉。在通俗易懂的基础上力求准确、严谨,叙事简明扼要,用字文约意丰,能用“增至”就绝不用“增加到”,能用“达”就绝不用“达到”。具体问题看志稿。语言要准确、鲜明,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绝不用“可能”、“基本”、“大概”等断语模糊性用语。忌假话空话大话。一些评论性的话在志稿中都要删去,例如第65页表格上面一段空话比较多。例如第61页“到2000年底,青云镇有5户人家的直系亲属常年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其中美国2人,新加坡1人、加拿大2人。”这句话表述不够清楚准确,从这句话看不出有人居住在港澳台地区,另外这五人有没有取得对方国家的国籍呢,表述不够清楚。8、下限年要统一,下限年的情况要交代。例如第61页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只写到2000年底的情况,在凡例中可以看出青云卷应该是写到2001年10月,那么在这里要补充下限年的情况。如第62页节制生育也只写到2000年,很多地方都是这种情况。如第27页村庄的小序中却写到了2003年6月,第65页也写到了2003年。一个具体的目中都要追溯事物发端,然后写发展,最后要交代下限年情况。现在志稿中要看看是否都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了,是否写到下限年情况了。9、“两”与“二”要正确使用,除个别的“二人转”用“二”,大部分都用“两”,这可以通过读读看的办法,究竟是读“两”还是“二”顺,例如“一套班子二块牌子”应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吴江市、松陵镇二级财政投资650万元”应改为“吴江市、松陵镇两级财政投资650万元”。例如第53页“青云公社先后分二批组织青壮年支援边疆建设”中“二”应该写成“两”。10、地方志行文,一律用第三人称。对当地可称“全省”、“全县”、“全市”、“全镇”、“全乡”、“全村”,不要写“我省”、“我县”、“我市”、“我镇”、“我乡”、“我村”或“本省”、“本县”、“本市”、“本镇”、“本乡”、“本村”第一人称书写。也不用“来”这种有第一人称倾向的词。例如第53页用了“本县湖滨乡”。11、不用总结报告写法。在文中记述情况也不能套用总结报告写法,把所做的工作或所取得成绩一、二、三、四地列出来,没有主次,没有轻重,反映不出事物的发展变化。所以一看到“一、基本情况;二、主要工作;三、经验教训;四、存在问题;五、几点建议;六、几个时期”等字眼,就应明白这是典型的总结报告体,而我们的志书是不能写成总结报告式。例如第50页的人口变动中自然变动下第一句话“青云自解放至2000年,境内人口自然变动可分为四个时期”,这句话就是典型的总结报告式语言,只要把这句话删去,按时间顺序来写。12、材料位置要归属得当。第23~26页的附《青云镇“江苏省新型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创建纪实》此部分内容放在建置区划内欠妥,建议放入附录或丛录中。13、具体修改见志稿。
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陈其弟:一、关于框架。1、《桃源镇志》框架过大,用了卷、编、章、节4个层次,在具体的记述上,肯定还会有目,那么最起码要5个层次,无法驾驭,其根源在于桃源镇的现状,青云镇、铜罗镇的合并时间不同,因此层次会乱,建议将《桃源镇志》分四册来写,分别为严墓志、青云志、铜罗志、桃源志,前三本写到其撤并日期为止。桃源镇可以从出现起一直写到2005年底。这样对于现在已不存在的严墓、青云、铜罗都有完整的记录,也为后人提供宝贵的资料。2、志书层次过多。从目录上看,作为一部镇志,用了卷、编、章、节4个层次,在具体的记述上,肯定还会有目,那么最起码要有5个层次,人为的架床叠屋,显得框架过大,无法驾驭。有的章只有一两页内容,如第一编建置区划篇的第一章“历代建置”, 第三编社会篇第三章宗教信仰等。建议撤掉一个层次,将原来的“编”改为“章”,原来的“章”改为“节”。原来“节”改为“目”。
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第二编自然环境篇可将“第一章地貌 气候 河流”直接撤掉。再说,一般情况下用了“编”就不用“篇”了,现在同时使用,也很不妥当。3、志书的体例包括记、述、图、表、录等等,但是概况并不在体例范围内,建议将“概况”改为“概述”。志书的标题尽量不用“历代”。如第一编建置区划篇的第一章“历代建置”、第二章行政区划的第一节“历代行政区划”等。建议将第一章名改为“建置”,第二章名改为“区划”。4、第二编自然环境篇之第三章自然资源仅仅设植物、动物、土特产三节是不够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土地和水是极其重要的自然资源,没有了它们,就没有植物、动物和土特产。因此,要补上这两个部分,宁可撤掉“土壤”。5、 第三编社会篇设第五章文物胜迹,归类不是很好,建议增设文化编,将此章以及原来的附录内容广福马家浜文化遗址、严墓古镇、严墓党史纪念馆、苏南酒文化馆与历届酒文化节并入。青云卷篇目问题:1、第三章人口的第一节“人口总量 密度”,其实人口密度就是某个地区每平方公里的平均人口数。志书可以记,也可不记。即使要记,节名上也可不提。同章第五节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如果不是很特别,如侨乡之类,没有必要设专节,完全可以在“人口构成”中带掉。2、第四章计划生育的第四节“抓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这个节名不符合志体,建议改为“流动人口管理”。3、篇目设青云卷,青云卷下具体内容又称“卷”,显得有点混乱。如“第一卷概况”。岂不是“卷”下有“卷”?建议卷下设章。4、 第七章交通第四节装御搬运当作“装卸”。5、第四卷军事第一章兵防第一节“历代驻军”,可直接用“驻军”。6、第二章兵役第一节解放前兵役第二节解放后兵役,建议直接以兵役的形式作为节目,如“义务兵役”等。二、关于凡例。1、第一条“下限至2005年底,大事记延至2008年底”与第三条“总卷为1957年分乡前的严墓区及分乡后共性的内容;分卷为1957年分乡后,至2001年、2003年二次乡镇合并前,独立记载桃源、铜罗、青云三镇的内容;合卷为2003年区划调整后的内容。”有点矛盾。因为“凡例”是全志需要执行的原则,不能有所例外的。2、第四条“本志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用朝代年号,加注公元”,准确的说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三、关于志文第一章概况。1、语言文字要科学、准确。“青云镇……镇政府驻地天亮浜,位于东径一百二十度四十九分(120°49'),北纬三十度八十五分(30°85')”,经纬度的用法,一般先说纬度,再说经度。而且不必既用汉字,又用阿拉伯数字,类似纪年的做法。“东径”当作“东经”。2、标题与行文要一致。概况用了5000多字,有点名不副实,而且概况说多了很容易与后面的实体正文相重复。建议将文字作压缩处理,表格“1993年10月青云乡国土调查情况统计表”是否放到后面的第二章乡镇村庄中?3、历史纪年需要核实。“宋建元元年(1127年)”当为“建炎”;“宋乾道中(1163-1173年)”当作“(1165–1173)”;“宋咸享中(1265-1274年)”当作“咸淳”。除了人的生卒年与年度用直线“-”外,两个时间的连接线要用浪线“~”。4、古人著作名要核实。“元末明初,陶墩吴复父子3人著有《彐区稿》、《霞外集》”,同治《苏州府志》作“《霞外稿》”而不是《霞外集》,“《彐区稿》”的“彐”当作“雪”。5、标点符号要规范。第7页倒数第5行“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特别是瑾下浜村的“天亮大舞台”。,独树一帜演出的湖州滩黄戏深受四乡群众的欢迎。”显然中间多了个逗号。6、要用志书语言,不要含糊其词。“历史上境内有大小桥梁120多座,……有史以来,青云水上交通十分方便……”。可以改为“境内曾有大小桥梁120多座……水上交通十分方便……”。7、要力戒非志书语言。“目前青云外河航道有11条26.3公里。”8、“1939年5月,严墓区第一个党支部——中共东水家港党支部建立,沈英杰任支部书记。”破折号要用长线“——”。第一章建置区划:1、“春秋时期(前770年-前475年),青云为吴越接壤之地,先属吴,后属越。战国 (前475年-前221年) 时属楚。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秦国平定楚国江南地,置会稽郡,郡治吴(今苏州市),领26县。青云属乌程县,隶会稽郡。”除了连接线外,逗号是在英文状态下打的,应改为在中文状态下打的。2、“大业十四年(718年)”当作“618年”。3、“盖自于平望驿西至南浔五十余里地皆易之。”首三字不通。4、“后梁开平三年(909年),从吴越王钱缪请……”当作“钱鏐”。5、“明弘治元年(1488年)《吴江志》载……”,建议改为“莫旦《吴江志》载……”;或“明弘治元年(1488年)版《吴江志》载……”。6、“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间隔号可以不用。7、“乾隆十二年”要括注公元纪年。8、“乾隆重十二年”之“重”何意?9、“1967年3月,文化大革命党政机构瘫痪……”,“文化大革命”要用引号,开始的时间是“1966年5月16日”,不能随便写。第二章乡镇村庄:1、“青云农村,自古建乡不建镇。”此话太笼统,可以从“建置区划”中移点内容过来。2、“青云集镇……距市府37.5公里”,应写明“吴江市府松陵镇”。3、“至20世纪40年代已多达7家”,“多达”是否可删去?4、“四、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字体与前面“一、二、三”不一样。5、第二章第二节村庄“民国18年(1929年)调整行政区划,县以下设区,区以下设乡,乡以下编为闾邻,以五户为邻,五邻为闾。”与第一章第二节民国时期行政区划的文字几乎完全重复“民国18年(1929年)8月调整区划,县以下设区,区以下设乡镇,编为闾邻,以五户为邻、五邻为闾。” 6、许多村的介绍中“文化大革命”均未加引号,还有简作“文革”的,要统一用法。只有“八字荡村”用法正确。第三章人口:1、“(见青云镇1970~2000年人口自然变动情况表)”,用文表互补法,值得肯定。但是表名要用书名号,不能忘记,当作“(见《青云镇1970~2000年人口自然变动情况表》)”,时间连线要用浪线,下同。2、“[见桃源镇青云社区九十周岁(1915年前生)以上老年人情况表]”,作为年龄的表述,本志其他地方均用阿拉伯数字,此处用汉字“九十周岁”,似乎应该统一。第四章计划生育中:“1993年-1998年”,改浪线,前面一个“年”可以省略。第五章人民生活:1、“大办食堂‘畅开肚皮吃饱饭’”中“畅开”是否要用“敞开”?2、“1959-1961年连续三年自然灾害”,其实那三年并无自然灾害,此说不准确,应为“三年困难时期”。3、“60年代末,70年代初,农户家庭烧草普遍紧张,为此连续多年到附近的漾荡、湖泊中挖黑泥替代,农村环境和空气污染十分严重。1977年推广沼气池,1981年2月统计,青云累计建池3849只,占全公社农户总数60%以上。”这段文字放在“到2000年,全镇实现了电话村”之后,尽管分段了,但还是觉得未按照时间顺序写,读起来有倒叙感。
会议由市档案局副局长于振华主持,地方志编纂科赵玲负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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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委、市政府,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省地方志办公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
送:全市各修志单位、《吴江市志》编辑部,市档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存档。
编辑:顾晓红 审核:于振华 签发:沈卫新
吴江市档案局、吴江市地方志办公室制 印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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