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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丛  录

2013/1/5 14:28:07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6620

第十八章 丛  录

 

第一节 纪念碑碑文

 

一、盛泽中心卫生院新院落成纪念碑碑文

建院纪略

盛泽医院历三十余载发展缓慢 离民众对医疗需求差距日甚 喜政策开放倡导改革 仰丝绸之乡经济繁荣 遂探索集资兴医之道 膺市县镇乡丝绸公司领导重视 获织染诸厂乡镇企业大力资助 八四年起多方筹资逾三百万元(合黄金五十公斤) 移址舜新桥畔征地二十二亩 委浙大诸暨承建七千平米 八六年三月奠基五易寒暑备尝艰辛 于八九年春建成服务乡里

吴松熙

公元一九八九年春立

二、吴江县红十字急救中心落成纪念碑碑文

吴江县红十字急救中心落成纪念碑

吴江县红十字急救中心,蒙吴江县人民政府立项拨款,承社会各界鼎力赞助,医院竭尽全力,于一九九一年建成。当今盛世,祖国医疗事业蓬勃发展,红十字急救中心之设立,造福人民,惠及子孙,意义深远。值此落成之际,特植碑以志纪念。

吴江县红十字医院

一九九二年元月立

赞助单位及个人

吴江新联丝织厂

县供电局

县粮食局

县供销合作总社

县外贸公司

县交通局

县城建局松陵房管所

吴江县水利电力设备厂

盛泽镇政府县劳动局

苏州科达电梯厂(北厍)

县水利局铜罗镇政府

吴江县酿酒厂北厍镇政府

苏州电扇厂

吴江松陵分厂达胜皮鞋总厂

振华毛纺厂

吴江新华丝织厂

苏州通讯电缆厂(芦墟)

县医药公司县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县烟草专卖局(公司)

县保险公司县公路管理站

吴江红光布厂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吴江新民丝织总厂

吴江发电厂桃源镇政府

县税务局安徽广德医药公司

县环保局七都乡政府

县信用联社县水产养殖场

吴江酒厂县工商银行

县农机公司菀坪建筑公司

县港航监督所横扇乡政府

吴江双花医用塑料厂

宋一工           陈金海         钱玉泉


第二节 专  文

 

一、《关于我县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

关于我县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

吴江县卫生局

199010月)

根据中共吴江县委《关于开展调查研究的意见》文件的精神,对全县23个乡镇部分农村干群进行了书面调查,并到平望、盛泽、震泽、庙港、横扇、八坼、黎里、莘塔、同里、屯村10个乡镇召开了干群座谈会。本文在对调查资料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县如何整顿和改革合作医疗方面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供县领导决策时参考。现报告于下:

一、我县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现状

医疗保健制度是指社会医疗卫生资源的筹集、分配与使用的制度。简单讲,是医药费的筹集和负担方式。这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一部分。我县农村历史上实施的是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它起于60年代,兴于70年代,进入80年代以来,合作医疗一直不稳定,逐年滑坡。中共苏州市委〔198335号文件下发后,我县对合作医疗进行了整顿,情况一度好转,但仍抑制不了滑坡的趋势。目前,全县实行合作医疗(包括村办企业半劳保医疗)的村有174个,分布在16个乡镇,占村总数的316%,其余均为自费医疗。

目前,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风险型合作医疗制度

村卫生室由集体办,在全乡镇范围内建立农民的医疗合作风险基金会,全乡镇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人人参加,每人每年交纳一定的风险医疗基金,参加者患大病、重病后,可享受数额较高的医药费减免。这种形式也称“报大不报小”的合作医疗。今年,莘塔、横扇、八都3个乡有44个村实行这种制度,占村总数的8%

2.保健型合作医疗制度

这种制度即我县以前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村卫生室由集体办,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医疗基金,实行医药费分级定率报销制度。即在本村卫生室、本乡卫生院和乡以外医院就诊均可得到部分医药费报销。这种形式存在于以平望为主的11个乡镇的92个村。占村总数的167%

3.保健一风险结合型合作医疗制度

这种制度即为以上二种形式的结合。合作医疗基金由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抽取一定的资金,作为全乡镇风险医疗基金,统一使用。在本村卫生室就诊可得到部分医药费减免,得大病、重病住院治疗可得到较大的补偿。黎里镇有27个村实行这种制度,占村总数的49%

4.村办企业半劳保医疗

这种制度即把乡村医生及其报酬,医疗基金纳入村办企业,企业职工及其家属(农民)就诊,实行合作医疗的分级定率报销制度。实行这种制度的共有11个村,分布在5个乡镇,占村总数的20%

二、合作医疗滑坡的原因分析

我县合作医疗自1982年起,逐步滑坡。1984年根据中共苏州市委〔198335号文件精神,县卫生局对合作医疗进行了整顿,形势有所好转,但仍未完全恢复。至1985年,全县合作医疗(含村办企业半劳保医疗)约占82%。几年来,为了恢复和坚持合作医疗,县局一方面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场合,大力宣传合作医疗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充实人员,颁发合作医疗的管理制度,请县人民政府转发有关合作医疗的文件等,为各乡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和提供依据。但是,种种努力仍难以控制合作医疗的滑坡。对此,我们一直在思考和研究。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对目前停办合作医疗的地方,按照预先拟定的12个停办原因进行了书面调查。结果表明,合作医疗停办的主要原因是集体经济困难和乡村领导的认识问题(分别为565%345%)。

吴江县农村合作医疗滑坡原因调查统计表


另外,通过10个乡镇干部座谈会的调查,我们对合作医疗滑坡原因作了进一步分析和冷静的思考,认为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主要是:

1.部分乡村干部对合作医疗认识有偏差。由于合作医疗兴于“文革”期间,因此合作医疗一度被认为是“左”的产物而加以否定,有的把停办合作医疗不向农民收基金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好办法。这样,合作医疗就失去了强有力的行政支持。

2.乡村领导精力及乡村财力集中于经济建设。经济指标是上级考核下级的硬任务。部分乡村干部把合作医疗作为软任务而重视不够。

3.部分村干部对合作医疗关系到农民健康的大问题认识不足,缺乏群众观点,对合作医疗缺乏感情,少数干部存在怕麻烦、怕背包袱的思想。

4.合作医疗管理不善。具体表现在:一是合作医疗基金标准没有与农民人均收入挂钩同步增长;二是有些地方没有坚持“先投保,后享受”的原则,出现边交费边享受,先享受后交费,甚至不交费等情况,导致合作医疗基金周转失灵;三是筹集基金时过分强调集体经济优越性的一面,淡化了农民自我保健投资的一面,造成一旦集体经济不景气时,合作医疗便难以维持;四是管理制度不严,基金管理不善。有的乡村两级都出现集体占用群众筹集的医疗基金,导致合作医疗信誉受损,群众积极性受到挫折。

客观原因主要是:

1.在合作医疗兴盛时期,集体经济一统天下,统一扣缴合作医疗基金非常方便。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在生产和经济上有了很大的自主权,集体提留相对减少,群众经费筹集难度相对增加。有的乡村由于村办企业办得不好,集体经济较困难,使合作医疗失去重要支柱。基层干部普遍反应集体基金的筹集比农民个人基金的筹集难度大一些。

210余年前的农村,普遍处于低收入、低消费状态,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亦是低水平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普遍较前有了提高,合作医疗低标准的医药费减免已较难满足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医疗保健需求。但是较大幅度地提高基金标准,尽管从与收入的比例上看没有增长,但群众心理上仍难以承受。

3.过去,乡村医生的报酬基本上由集体支付,收入多数高于当地农民。农村经济格局改变后,乡村医生的报酬难以由集体包下来,再加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有了较大的提高,而乡村医生的报酬有的地方没有相应提高,少数地方还未真正落实。由于报酬低而不稳,有部分乡村医生热衷于个人承包或弃医经商。

4.各乡镇医管会这个组织始终未落实到实处。对机构及人员的体制等一直悬而未决。在调查中,部分医管会专职干部说:“我们是玻璃瓶中的昆虫,只见光明,没有前途”。事实上,医管会专职干部的编制及报酬来源是没有落实好,他们一直在当“临时工”。

从上述分析来看,人为的主观因素是导致合作医疗滑坡的主要原因。主要的是乡村干部的认识问题,也有管理问题,对合作医疗没有把握其客观规律。调查资料表明,合作医疗制度仍然适应我县农村具体情况的。平望镇的平东、溪港、端市等10个村的农民,在村集体不筹集基金的情况下,自己筹集资金举办合作医疗,已坚持二年,农民群众还是欢迎合作医疗制度的。黎里镇保健一风险结合型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坚持多年。今年,横扇、莘塔进行风险型合作医疗的探索。这些都表明了合作医疗仍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切实坚持合作医疗的改革和完善各方面的管理。

三、整顿和改革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县合作医疗的状况,我们对如何制止合作医疗滑坡,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各级干部的认识,加强对合作医疗的领导。从合作医疗的变迁历史来看,合作医疗的兴与衰与党政领导的认识和政策导向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提高各级干部对合作医疗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合作医疗的领导。特别要使乡村两级干部认识到人民政府对人民的健康保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把合作医疗作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发展社会保障的一种有效措施来抓,要把搞好合作医疗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来抓,要把合作医疗列入当地“两个文明”建设的规划中去。

2.改革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对合作医疗实行村办乡管县督导的管理模式。实践证明,村办乡管有利于克服放任自流的弊端,有利于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发展。为保证实施这种模式,我们认为首先要成立“吴江县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负责全县合作医疗的领导、决策、规划、宣传、指导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由中共吴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由农工部、民政局、人事局、卫生局等部门领导参加。下设主持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其次,各乡镇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必须健全,还未建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必须尽快建立。对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干部(23名)应列入乡镇人民政府聘用干部编制,改变目前“临时工”的不正常情况。同时,建立各级乡村医生协会,以群众组织作为政府联系基层的纽带和桥梁,贯彻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协助政府做好合作医疗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3.坚持集体办医。严禁乡村医生个人承包和变相私人开业。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明文规定乡村医生不得私人开业和变相私人开业。在这次调查中,基层普遍反映,在对卫生室“一脚踢”和个人承包地方的农民对乡村医生的收费昂贵意见最大。目前,我县有相当数量卫生室没有真正坚持集体办医,必须尽快纠正。集体办医必须具备3个条件:(1)村卫生室的房屋设施及药品资金由村集体提供;(2)乡村医生的报酬主要由村集体解决;(3)村卫生室收入与支出由村集体管理。我们认为“一脚踢”是个体开业,个人承包是变相个体开业。因为村集体对卫生室的业务、收费没有进行管理,“三费一差”由乡村医生直接归己,实际上这种村卫生室的性质巳属个体开业,必须严格禁止。坚持集体办医是巩固和发展合作医疗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地在实行合作医疗的同时,必须首先解决好集体办医的问题。

另外,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问题也直接关系到合作医疗的巩固。我们认为必须合理解决乡村医生的报酬和退休保养问题。乡村医生的报酬不能低于村定工干部平均收入的70%;可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乡村医生退休保养金制度,解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

4.坚持办好合作医疗,逐步实行保健一风险结合型的合作医疗制度。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9095号文件指出:“合作医疗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医疗保健制度,是依靠群众集资,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的好形式,对引导农民增加健康投入,发扬互助精神,减轻农民负担,避免因病致贫,搞好预防保健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各地要统一认识,总结经验,组织群众办好合作医疗。”通过这次调查可得出合作医疗仍然是适合我县农村的一种健康保障制度。

我们的意见是:各乡镇必须认真贯彻中共吴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吴发〔198873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9095号文件精神,在坚持集体办好村卫生室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保健型合作医疗制度。对目前实行有困难的地方,可以先实行“报大不报小”的“风险型”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发展为保健一风险结合型的合作医疗;对少数集体办村卫生室名存实亡,合作医疗制度解体较久的乡村,目前可以采用“合医不合药”的形式,尽快取消乡村医生个人承包或变相私人开业的形式,把村卫生室办好,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把农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起来;对集体经济富裕,全体村民已享受村办企业半劳保医疗制度的村,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使之健全、巩固。要改变村办企业把医疗费用定额包干直接发给农民工的做法,把这部分资金充实到本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去;对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地方,可以单独建立乡镇企业合作医疗制度,由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为了巩固、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加强村级卫生组织的建设,各乡镇都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抓住当前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顿解决,以使村级卫生组织的建设与农村的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附件一:

风险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做法

风险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大病合作”的医疗形式,它能较好地解决农民患大病负担重、治疗难的问题。对一时难以实行保健一风险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乡镇,可从本乡镇实际出发,采取以乡统筹资金,实行“大病合作”的风险型合作医疗制度。这种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是:

一、切实加强领导

乡镇政府应把“大病合作”的医疗形式作为关心群众疾苦,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由分管卫生的乡镇长、经管办负责人、文卫助理、民政助理、卫生院院长、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动员全乡镇在册农村人口申请入会,会员人数以当年交纳基金的人数为准,基金会办事机构由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代管。

二、以乡镇统筹基金

筹集基金的办法和数量:风险型合作医疗资金,应根据群众自愿,由乡(镇)统一筹集,每人每年交纳基金不少于3元,要求以户参加;筹集办法可由乡镇经联会经营组根据入会名册统一从各村经济往来中代扣,代收的资金一律转入乡镇风险型合作医疗基金会账户,专款专用。

三、合理确定比例

风险型合作医疗经费主要用于重病、急症的医药费。对严重的慢性病可实行限额报销;对急性传染病可适当提高报销幅度。报销具体限额幅度和报销比例,由各乡镇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确定。目前,全县已有3个乡镇试行风险型合作医疗制度,其限额与报销比例大致有两种办法:

1)凡会员患重病大病后在医院住院的医药费(指一种病或几种病一年一次或间断几次住院所化的医药费)超过500元为起报点,即500元不报销,5011000元可报销40%10012000元可报销50%20013000元可报销60%30014000元可报销70%400110000元可报销80%,实行分段累计报销办法。10000元以上不列入基金会报销范围,但确属因病致贫的特困户,经基金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可斟情给予适当照顾。

2)凡会员全年看病包括村、乡(镇)、县(及)以上医院的门、急诊,住院的药费、手术费及普通床位费超过400元或500元以上者,可凭单据、病历、处方及转院证申请报销40%50%401501元为起报点。

四、健全申报手续

凡会员迁出或死亡,当年已缴基金一律不退。出生或迁入人员需申请入会,可在户口注册时1个月以内入会缴费,否则过期者一律在次年1月份办理手续。

对医药费的报销需凭当年度住院证明、收费凭据和逐级转院证明办理报销手续,并需经村民委员会主任、乡村保健医生(员)核实盖章。

下列情况的凭证一律不得报销:

1)未经办理转院手续、自我投医的医药费。

2)凡公费医疗、劳保医疗规定的自费药品、药店自购药品。

3)特殊辅助诊断和治疗用费。

4)凡打架斗殴、服毒自杀、交通事故或单位内的工伤事故造成伤害所医治的费用。

5)安装假肢、助听器、康复医院及康复病区的医药费。

五、实行民主管理

风险型合作医疗资金由乡统一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或借支。要坚持“一支笔”或“集体审批”制度,严格按规定办事,报销标准任何人都不得改变。对基金的收支账目要实行定期审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以上做法,仅供参考。

附件二:

保健—风险结合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做法

保健—风险结合型合作医疗是实行“以乡统管,两级核算,分级负担”的农村医疗保健制度,是依靠群众集资,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的较好形式。对引导农民增加健康投入,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减轻农民负担,避免因病致贫,搞好预防保健工作起着重要作用。我县黎里镇多年来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实行保健一风险结合型合作医疗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现将他们的做法整理如下,供各地参考。

一、健全组织机构

1)按照1987年县卫生局第35号通知,县政府同意对医管会(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组织由分管镇长、经联会领导、文卫助理、卫生院领导、医管会负责人组成。

2)医管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名、会计1名。负责医管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各项考核制度、整顿各村(厂)卫生室的建设、负责培训乡村医生的业务工作、确定好乡村医生的经济报酬等工作。

3)卫生室体制。村(厂)卫生室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第一就诊的场所。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卫生室是不可缺少的,它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保护三业生产的劳动力的重大问题。因此,各村(厂)领导对卫生室必须加强和完善,不能削弱和取消。每个卫生室应配备23名乡村医生(或保健员)。卫生室在村民委员会和厂领导下开展工作,行政上属医管站领导,业务上受爱卫会和卫生院的指导。

4)乡村医生和保健员应属村(厂)编制。由于工作特定,其报酬应享受村(厂)同等(或高于)技术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岗位津贴仍按卫生局统一规定由医管站发给。每年初,各村(厂)应与乡村医生和保健员明确全年报酬和签订好岗位责任制合同,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兑现。

二、明确参加对象

凡是本镇农民及其子女均应参加(除在外地工作和经商1年以上者),乡办厂、镇办厂合同工人员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应享受本单位的劳保福利待遇。

凡规定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应按规定交纳医疗基金每人10元,并自觉遵守合作医疗章程。

三、统一收费标准

原则上三费收取应低于镇卫生院标准,具体规定:

1)挂号费:每次就诊收费010元。

2)注射费:每次肌肉注射收费010元,皮试收费010元,静脉注射收费015元,静脉滴注1瓶收费为030元,连接每瓶加收010元。

3)出诊费:每次日出诊收费020元,夜出诊收费040元。

4)材料费:根据医疗过程中的实际消耗收取。

5)手术技术费:根据实际手术收取。

以上三费和药费、材料费的差价利润,仍按县卫生局和原来的制度规定执行,即80%上缴镇医管站,作为考核奖金等费用,20%留卫生室作为办公费(乡镇企业卫生室参照上述规定结报)。

四、落实基金筹集

1)农村按照实际需要每人每年平均投资基金为10元,其中社员(农民)投资每人5元,生产队公益金支付(每人)2元,行政村负责投资(每人)3元。

2)乡镇企业按照全厂人数每人每年为48元,在厂内福利费中支付,经费使用时应经医管站转账,以便加强资金管理。

3)合作医疗基金由村统一筹集后交到镇医管站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行政村负担的合作医疗基金如在当年度交不足的,其缺额请镇经联会经营管理办公室在年终分配时如有下拨资金的,应帮助预扣,以确保资金的统一筹集和使用。

4)实行限额结算办法,根据各村(厂)交纳医疗基金多少,村和单位立账,做到专款专用,进行限额购药,不再实行统支的办法。一旦超支立即停止购药,坚持交多少资金购多少药。

五、规定报销范围和方法

1.范围:

1)在本村卫生室就诊的,其药费、手术技术费、材料费可报销70%,自理30%

2)同意转本镇卫生院以及外地医院治疗者,其药费、手术技术费可报销40%,自理60%

3)服用中药者一定要凭本镇(本村)的处方方可报销30%,自理70%。中成药同样处理(自费药除外),药酒一律不报,外地处方要附转院证,否则不予报销。

4)无计划生育者,其所生子女的医药费一律不报。凡搞迷信活动(巫婆、神汉)者,其家庭成员的医药费一律不准报销。

5)私自外出就诊、自行购药者,一律不报。外地处方在本镇、村均不配药。外购药一定要凭本站处方或乡村医生、保健员同意批准方可报销。

6)因公外出急需就诊者,其医药费应按报销范围,凭所在单位证明报销。探亲访友凭病历和处方,经乡村医生或保健员审批后才能照顾报销。

7)各种矫形、美容、整形手术及生理缺陷的治疗费用一律自理。

8)凡因欧打、酗酒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医疗费,因自杀、服毒、畜禽抢救的医药费,以及自找游医、药贩引起的医疗事故和不良反应的医药费,一律不予报销。

9)因公伤事故造成的各项医疗费,均由所属单位负责,不属于报销范围。

2.方法:

1)在本村治疗者,应收的“三费”(挂号费、注射费、出诊费)要一律收取现金。凡是集体无条件垫支购药经费的村,药费一律采取收现金办法。治疗发票的报销在四夏后半年分配方案和年终分配方案中按分级报销比例结报。

2)同意转院的治疗者,发票和转院证年终交卫生室按报销比例结报。

3)根据统一管理、二级核算的原则,实行分级负担。村报销部分限额为全年每人28元,由村卫生室基金中支付;全年医药费总额超过400元以上部分的危重病人,其40%可以照顾报销,60%应自理,凡报销的比例经费由镇合作医疗管理站在提留经费中支付,乡镇企业由单位按规定报销途径支付。

4)全镇合作医疗基金由镇合作医疗管理站统一管理,分级建账。村卫生室医疗基金按25%提留上交镇合作医疗管理站,作为对全镇参保者超报医药费的资金(15%)和镇合作医疗管理站日常办公费及乡村医生(保健员)会议补贴等各项开支(10%)。

5)全镇合作医疗基金包干使用,镇合作医疗管理站按照实际提留比例有计划地使用,不得超支,村结亏的由村自己解决。

六、加强业务管理

1)为了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和保健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以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全镇人民服务,镇爱卫会和卫生院平时对村(厂)卫生室的业务给予指导,还应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保健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对口专业的实践。全年每人不得少于1次业务培训。

2)各村(厂)卫生室的财务,每季应向医管站上报一次财务报表,各卫生室每月底应进行一次盘库,做到药品进、销、存三对头,做到账面、实物、现金三对头。

3)对尚未达到卫生室整顿要求的,应继续整顿和完善。对未开展整顿的村(厂)卫生室,要继续分批进行整顿,力争在1990年前全部整顿好,努力达到市、县主管部门提出的合格卫生室的标准和要求。

4)为使乡村医生和保健员、卫生室会计进一步做好医疗业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继续实行百分考核的岗位责任制,根据考核实绩兑现报酬和奖金。

二、《吴江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运行机制初探》

吴江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运行机制初探

吴江市人民政府

199511月)

吴江是沿海开放地区的一座新兴城市,地处长江三角洲,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之称。全市共辖23个镇,总面积1176平方公里,总人口777万。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94年,全市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73亿元,国民生产总值105亿元,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十三位。吴江农、工、贸三业经济协调发展,粮食年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45万吨以上,工业生产形成了由丝绸、电缆、服装等10多个主要行业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体系,外向型经济持续发展,去年外贸收购额居全国县(市)第四位。

吴江以1992年撤县设市为契机,先后投入4亿多元资金全面加快了城市的改造和建设步伐。在老城改造上,拆除了破旧房屋15万平方米,扩建、新建道路12条,共82万平方米,建造了第一、第二期小商品市场和东、西、南、北、中5座高标准农贸市场,彻底解决了市区乱设摊店和露天马路农贸市场的老问题,商业、供销、金融、物资、邮电、供电等部门以主干道为依托建造了一批具有一定体量、格调较新的商业大楼,大大改善了老城区的面貌;在新区建设上,狠抓了以江陵南路为中心的行政区、以江陵北路为中心的工业区和以鲈乡路为中心的住宅区的形成,使市区面积迅速扩大,一环三纵六横的道路骨架基本形成,城市功能得到了完善和增强。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我市积极响应全国爱卫会的号召,从去年9月份开始,全方位开展了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活动。经过不断努力,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市容市貌焕然一新。市中心800多米长的中山路街心花园,全长25公里的沿路、沿河绿化带以及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十多块公共绿地,绿化、美化了市区的大街小巷;以“欢迎、腾飞、开拓”为主题的3座大型雕塑和众多的街头小品,增添了城市的现代化气息。市区各主干道的卫生、照明设施和交通隔离栏整洁齐全,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路面平整洁净,整个市容市貌呈现了路洁、河清、景雅、车齐、灯明的新气象。

二是市民的城市化意识普遍增强。创建活动的开展,既改造了城市的客观世界,又改造了市民的主观世界,洁净、优美、文明的市容环境对广大市民起到了良好的薰陶作用,广大市民都把美好的城市形象和优良的生活环境引以为荣,从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城市化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仅今年以来,市区就有1万多户居民家庭自觉按创建要求搞好家庭卫生,近1万人次主动参加了市里组织的健康教育知识统一测试,市民的创建热情空前高涨。

三是投资环境显著改善。在创建活动的推动下,全市的软、硬投资环境都得到了显著改善,对外影响迅速扩大,增强了吴江对外引资的吸引力,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如台湾的跨国公司明基电脑的14家配套企业在对国内许多地方考察后,最终选择吴江作为合作伙伴,一次联合投资近亿美元兴办14家独资企业,他们之所以选择吴江,用他们的话说,一个地方的城市管理水平充分反映了这个地方的市民素质和管理者的水平,投资吴江感到放心。今年9月,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党组成员武树帜同志考察吴江的创建工作后,对吴江注重机制建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撰写了《吴江市爱国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送阅件送呈政治局、国务院领导。

一年多年来创建的成功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到,除了领导重视和群众参与两个因素外,关键还是要建立创建工作的运行机制。下面我们就机制建设的一些体会,向领导和同志们作一汇报。

一、创建机制的建立是由创建活动本身的长期性和动态性所决定

所谓长期性,是指创建工作一经开始,便无终结。这是因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历史的必然,创建活动正是迎合了这种发展的需要。创建活动是两个文明建设的交汇点,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载体,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通过创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的素质,从而推动经济和社会不断进步。因此,创建活动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一样是永无止境的,是一项“有始无终”的长期任务。

所谓动态性,是指创建工作具有较强的还原性,稍有松驰,就会“回潮”。创建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工作,需要用全新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去改变人们几千年来形成的旧观念、旧习惯,其实质是新与旧的交替,进步与落后的斗争。而这些落后观念和习惯的摒弃,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它往往在我们的工作稍一放松时,就会抬起头来,自然而然地恢复本来面目。这方面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前几年我市开展了各镇城管卫生检查评估活动,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活动一停,脏乱差现象很快就露头了,各镇镇区面貌仍然依旧。因此,创建是一项动态性、还原性较强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或一劳永逸。

从创建的长期性和动态性我们不难看出,创建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但是,历史要发展,时代要进步,我们已经提出了到本世纪末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这就决定了创建工作只能进,不能退,需要我们立足长远和发展,从长期效应入手来促进创建行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我们认为,这种长期效应的建立,既不能建筑在领导的个人意志和行为上,也不能建筑在靠几次大轰隆的突击上,而必须建筑在科学的、合理的具有内在动力的健康机制上,唯有如此,才能使创建活动不断深化,不断提高。

二、吴江创建机制的内涵和实质

在创建活动的不断实践中,我们主要建立了以下三方面的机制:第一是专职机制。即立足对城市卫生专业化、经常性管理的要求。建立数量足够的专职管理队伍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共有五大类:

一是市容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监察队伍。重点抓好以人行道管理为重点的市容监察,市区明确了30个机关部委办局单位为市中心30个路段的路长单位,配给30名市容监察队员,实行定路段、定单位、定任务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市政府颁发的“十个不准”的规定,执行对建筑、自行车、摊位、秩序、犬禽、行为、灯光、公共设施等9项管理的监察和处理工作。二是环境保洁队伍。主要负责市区河道漂浮物的打捞,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粪便的清运,公共厕所、果壳箱、垃圾箱的保洁、冲洗,共有保洁人员250多人,要求做到“路无垃圾隔无尘,河无漂浮水面净,厕无臭气蝇无踪,何时不洁何时清”。三是除害消杀队伍。在抓好市区各饮食单位、农贸市场等单位内部消杀的同时,由除害消杀队专门负责对垃圾桶、果壳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等蚊蝇孳生重点场地的蚊蝇杀灭,消杀队员做到统一消杀时间、统一消杀用药。四是住宅区保洁队伍。专职搞好城区住宅小区内部道路、公共院落、楼道的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理及向居民发放除害药物等工作,现有保洁人员130名,保洁受益小区20多个、楼层4803层、居民10487户,被保洁户达到了100%。五是交通管理队伍。其任务是维护好城区车辆的交通秩序,禁止施工车辆抛冒滴漏,监督禁鸣地段的车辆鸣号,并对水上船只进行限制性管理,保证市区道路做到各行其道,秩序良好。

第二是检查激励机制。在机制建设的摸索中,我们感到检查激励是促使落实和深化的好办法。因此我们在大力完善市区各项卫生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了“日有日监、周有周考、月有月查”的检查考核和激励办法。

一是一天三“日监”。一天三“日监”是指路面保洁、除害消杀和门前三包3支由创建领导小组直接指挥的队伍,分别对道路保洁情况、灭蝇情况和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每日“全天候”监察,监察结果与市下拨给专职队伍的经费直接挂钩。我们规定,在道路保洁上,日监中发现不洁路面长度每周之和超过规定数量时就取消环卫所该周的下拨经费;在苍蝇消杀上,重点对垃圾桶、果壳箱、厕所、垃圾中转站进行日监,如发现苍蝇数量每周之和超过规定的就减少除害消杀队该周的下拨经费;在门前三包上,30个路长单位按12个单位一等奖、14个单位二等奖、4个单位没有奖的规定,根据日监情况评奖,评奖结果直接联系路长单位的工作考核和市容监察队员的报酬。二是一周五考核。即分别由环卫所对环卫工人、消杀队对消杀队员、交警大队对交警、街道办对小区保洁员、市容监察队对监察队员按有关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报酬的直接依据。三是一月三检查。一月三检查是指市区机关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卫生检查、住宅小区保洁检查以及饮食、批零、理发、旅社、舞厅等公共场所的行业卫生检查。这三个检查由市创建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担任检查组长,并组织被查单位领导参与检查。市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卫生检查的方法是检查前规定奖励等级和名额,检查时采取百分扣分制,检查后按得分高低排出得奖单位,检查结果作为每个机关年度责任考核一个方面的依据;住宅小区保洁检查对象主要为各居委会,采取与市机关检查同样的方法,根据检查结果对居委会实行奖优罚劣;在行业卫生检查上我们采取了停业整改制度,即分别制定了各类达标标准,规定只要有一个项目不达标就予以停业整改,对同一检查对象有多个不达标项目的,停业整顿时间采取累计法,整改结束后须经检查组长复查通过后才允许其开业,同时为了增加饮食业卫生检查的频率,我们还专门成立了由市工商、防疫、爱卫会工作人员组成的两个长期检查小组,每月对所有饮食单位卫生检查2次,加大对饮食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

第三是投入机制。在创建的投入上,我们除通过部门上交、附加留成、财政下拨等多渠道筹集外,重点建立了谁受益、谁出钱的经费筹集机制。如小区保洁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居民,我们就通过市政府文件规定,凡市区在职职工每人每年都必须交纳保洁费40元,这样保证了小区保洁资金的长期供给。另外,我们对沿路、沿街单位的门前和沿围墙绿化实行了有偿服务,对路灯管理采取了制作灯箱广告收取广告费来确保路灯亮灯率等等,都贯彻了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我们感到,只有“羊毛出在羊身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经费筹集机制才能保证创建经费“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三、在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实践中,我们还认识到,无论是机制的建立过程,还是机制建立后的运作过程,都必须十分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要明确和强化机制运作的组织和领导。机制是人制定的,也必须由人去组织、协调。如果离开了人的作用,那么最好的机制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有了一套好的机制,还得要有相应的组织和领导去实施、去运作。从吴江前一阶段创建的情况来看,在创建期间,创建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办公室充当了机制运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因为创建领导小组有市委、市政府多名领导参与,创建办又集中了宣传、爱卫、卫生、城建、公安、工商、环保、交通、防疫、财政以及当地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广大力量,所以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容易统一和集中。但是,当创建工作作为阶段性告一段落后,机制运作的组织和协调又有谁来负责呢?很显然,仅靠某一领导或某一部门的牵头是难以奏效的。这一方面的工作我们正在进一步深化和探讨之中。

二是要注重机制的整体性和科学性。整体性就是要使机制形成体系,每个制度之间要相互配套和环环相扣。吴江创建机制和建设上的专职机制、检查机制、经费机制初步体现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它们之间互为条件,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科学性就是在形成机制体系的基础上,就机制本身的内涵而言,要有合理的、积极的内在因素。这种因素形象地说,就叫机制中的机制。吴江的检查机制就较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如在对市机关卫生检查中,我们按照80%的单位给予奖励的原则预先规定奖励等级和名额,检查采取百分扣分制,检查后按得分高低对照等级和名额对号入座,这种激励大多数、鞭策小部分的检查方法,既有利于检查本身的严肃性,又有利于激发被检查单位之间的竞争性,避免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现象。

三是要不断充实和完善机制。创建是一个不断深化和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机制的内容也必须随之不断充实和完善,否则就难以发挥机制的应有作用。如我市在检查机制的充实和完善上,就是随着市容大环境卫生、单位卫生、家庭卫生、行业卫生等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化而深化,直至与全国卫生城市评比标准基本接轨为止。从而使检查机制经常保持了内在活力,对保证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到实处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创建的实践证明,要使创建活动保持长期化、制度化,就必须确立机制在创建中的主导地位。我市的创建机制虽然巳初步形成,但对照我们面临的创建任务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三、《吴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吴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吴江市人民政府

20065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目的、依据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吴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2.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3.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生腺鼠疫20例以上。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霍乱在1周内发病30例以上。

5.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6.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并扩散到本市以外的地区。

7.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8.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

9.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1.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例数未超过5例。

2.腺鼠疫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

31周内发现1029例霍乱病例。

41周内乙类、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

5.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发生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苏州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腺鼠疫发生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1周内发生霍乱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在3099例,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部 分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体系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局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各镇(区)人民政府根据市卫生局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组,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镇(区)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二、日常管理机构

市卫生局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

市卫生局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卫生监督、检验检测等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哪一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四、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机构。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成立应急小分队;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服从市卫生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一)医疗机构

主要负责病人接诊、收治、抢救、运送及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主要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开展技术培训。

(三)卫生监督机构

主要负责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对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第三部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

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根据国家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的建设要求,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市卫生局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监测、主要症状和重点疾病的医院哨点监测等。同时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二、预警

市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及时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其有可能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预警级别。

三、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镇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应当给予奖励。

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及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处置情况。

第四部分 应急反应

一、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提升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对在学校、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市卫生局接到上级和周边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市发生。

事发地以外的镇(区)人民政府,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单位,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一)一般、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般、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接到一般、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市卫生局应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苏州市卫生局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快速组织专家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镇(区)人民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组,在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根据镇(区)人民政府的请求或市卫生局的建议,提供技术、物资、资金等支持;责成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理工作,由市卫生局决定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二)重大、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局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建应急处理小组,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应急小组迅速采取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致病人员的隔离救治、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全市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实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苏州市人民政府支援。未发生突发事件的镇(区)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同时做好本镇(区)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应急反应措施

(一)启动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卫生局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提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决定预案启动后立即向苏州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应按照本预案和分类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科学有序地进行。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组建专家组;组建、培训卫生防疫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患者的调查和救治工作;提出事件现场处置的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2.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在全市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赴事件现场,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按照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进行实验室送检,尽快查找致病原因,研究治疗药物、治疗方法和消毒方法。确定传染病类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传染病管理,需上级部门技术支持的,及时报请上级有关单位。

4.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实施隔离措施;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市政府应报请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为疫区;经省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的追回和封存。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市人民政府报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依法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

6.交通工具上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市交通局和市卫生局报告。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市卫生局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交通部门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卫生检疫站,配合有关部门对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市卫生局指定的机构移交。

7.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包括旅行社、旅游区(景点)、旅游定点餐馆、旅游车船公司,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每个旅游团队都要建立人员和行程详细资料保留制度,同时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8.开展群防群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各镇(区)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9.开展医疗救治。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级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同时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发病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10.组织技术培训。对新发现的突发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应及时组织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处置能力。

11.市有关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市财政局:确保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拨付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人的应急诊疗费用。

市经贸局: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医疗防护用品、消毒产品的生产、供应和初储备,保证有关物资及时到位。

市教育局: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通报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学生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配合卫生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及时封锁可疑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进行报道,宣传应急处理科学知识,发布登载公益广告,按照规定报道卫生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的防范、检查。

市农林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疾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承担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处理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确保应急处理物资及时运送到位;配合有关部门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市旅游局:加强全市旅游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坚决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过旅游途径扩散;督促旅游景点星级宾馆、饭店有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市安监局: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排除。

市物价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下发的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干预措施,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和市场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并对市场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依法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物资市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除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把好产品质量关。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时,调动其技术力量,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口岸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情况变化。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2.督察与指导:市应急指挥部对全市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13.发布信息与通报:市卫生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信息。

14.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

15.组织对外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新闻媒体必须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口径进行宣传。

16.维护社会稳定:市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责任机构要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制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17.进行事件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和社会心理评估等。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请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或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苏州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苏州市政府或苏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厅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苏州市卫生局报告。

第五部分 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市卫生局应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苏州市卫生局。

二、奖励

市人民政府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嘉奖。

三、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抚恤和补助

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按照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五、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第六部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一、经费保障

预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给予充分保障,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包括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紧急救治费用、急救人员防护费用以及医疗废水废物处理处置费用等。

二、物资储备

建立市人民政府常规储备库及临时应急储备库。市人民政府常规储备库由市经贸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储备物资数量应满足我市较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暴发流行时的需要,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调拨使用;临时应急储备库应能满足疫情发生时3天内我市疫点处理应急物资的需求,由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管理,供紧急调拨使用。具体物资储备数量由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确定。

指定若干具备法定资质的企业作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生产基地,优先保证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需要。

三、通信与交通保障

对由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理队伍配备必须的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

四、法律保障

市、镇(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苏州市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求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社会公众的宣传

宣传、教育、卫生、建设、环境保护、安监和厂矿企业等部门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手册、板报、画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实验室设备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进一步完善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加强对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和卫生救治队伍的管理、培训。市卫生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七、预案管理和更新

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本预案。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


第三节 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非典”)

 

一、吴江市有关抗击“非典”的主要文件题录

200345,吴江市卫生局吴卫预〔200341号《关于实施<江苏省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试行)>的通知》

2003416,中共吴江市委员会吴办发〔2003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2003418,吴江市卫生局吴卫医〔2003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2003421,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吴政办〔200324号《关于建立吴江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03421,吴江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做好外出返吴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2003424,吴江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立临床医学观察点通告》

2003424,吴江市卫生局吴卫医〔200357号《关于建立我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家组成员会诊值班制度的通知》

2003424,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吴政办〔200326号《关于印发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三项制度的通知》

2003425,中共吴江市委办公室、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吴办发〔200315号《关于建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

2003425,吴江市人民政府吴政发〔2003103号《关于成立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3426,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吴政办电〔200361号《关于明确返吴人员车辆接运问题的紧急通知》

2003426,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吴政办电〔200362号《关于开展“非典”防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2003426,吴江市卫生局吴卫医〔200360号《关于转发〈苏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疗救治方案〉的通知》

2003427,吴江市卫生局吴卫发〔200368号《关于下发〈吴江市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第二稿)的通知》

2003428,中共吴江市委员会吴委发〔200356号《关于成立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2003428,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吴府非〔20031号《关于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的紧急通知》

2003428,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吴府非〔20032号《关于严格控制“五一”期间婚宴规模的紧急通知》

2003428,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吴府非〔20033号《关于在公路入口设立“非典”检疫站的通知》

2003429,吴江市人民政府吴政发〔2003108号《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非典”防治工作的通知》

2003430,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4号《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场所严禁使用中央空调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0351,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防治联络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351,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排查外地来苏人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0351,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吴政办电〔200365号《关于全市公众娱乐场所暂停营业的紧急通知》

200355,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7号《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省外返乡人员情况统计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0355,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8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饭店、招待所以及外地在苏的疗养院、培训中心、实习基地等单位防治“非典”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0355,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9号《转发<关于增加天津、河北两地为重点地区的通知>的通知》

200356,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10号《吴江市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学观察方案》

200356,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11号《省际道口检查点对来自“非典”疫区人员的处置程序》

200356,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12号《关于速报集中医学观察点基本情况的紧急通知》

200357,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13号《关于八坼卫生院作为“非典”防治市级定点医学观察点的紧急通知》

200359,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14号《关于吴江市增设交通卡口和增配卫生检疫人员的紧急通知》

200359,吴江市卫生局吴卫预〔200372号《关于印发<吴江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3510,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15号《关于加强“非典”防治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3512,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16号《转发〈关于全市交通卡口检疫站对所有入境车辆实施检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2003512,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的紧急通知及“市‘非典’防治四号通告”的实施细则》

2003516,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18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驾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3517,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19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工地非典防治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2003519,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吴政办电〔200370号《关于加强防非期间招工和交通以及人员出入境管理的通知》

2003520,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20号《转发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宣传认真贯彻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等文件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2003520,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21号《转发<对有关地区非典防治工作情况明查暗访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2003523,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22号《转发<苏州市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非典”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2003523,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23号《转发<关于贯彻省防非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农村非典防治工作隐患的通知”>的通知》

2003523,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24号《转发〈苏州市社区“非典”防治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2003523,吴江市人民政府吴政发〔2003117号《关于加强公共娱乐场所“非典”防治工作的通知》

2003526,吴江市卫生局吴卫医〔200386号《关于成立吴江市“非典”防治医院感染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2003527,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25号《转发<关于确定“非典”疫情重点地区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2003527,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26号《转发〈关于下发江苏省卫生厅“农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的通知〉的通知》

2003528,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27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外归人员和外出人员申报管理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2003528,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28号《转发〈全国防治“非典”指挥部防治组“关于做好流动性商务工作人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03528,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吴府非〔200329号《关于转发全国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吴江市“非典”防治工作阶段性总结

同心协力抗“非典” 众志成城战疫魔

——吴江市“非典”防治工作阶段性总结

沈荣泉

200364日)

同志们:

今天,是我们“吴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成立以来,全体成员第一次全部坐在一起开个会。首先,我代表吴江市“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我市防治“非典”工作所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吴江防治“非典”工作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关于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

4月下旬全面打响抗击“非典”的战役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迅速行动,果断决策,科学防治,实现了“零输入”的既定目标。在经济开放度较高、流动人口较多、控制难度较大的情况下,没有发现一例“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市场秩序稳定,社会治安良好,取得了防非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建立了完善、有效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国“非典”疫情发生后,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我市的防范工作。413日,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市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按照温家宝总理“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层层进行了动员,全面落实责任,迅速进入了紧急“应战”状态。425日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负总责的防治“非典”指挥部,下设文秘组、宣传组,成立9个督查组。并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也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相应指挥运作机构,为抗击“非典”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建立了科学的防控体系。坚持依法防治、群防群治,积极发动街道、社区、乡镇、村庄及企事业单位,构建了覆盖全社会的立体防护网络。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进行了严格检查,严格控制人群聚集活动。开展了全民爱国卫生活动和大规模的预防性消毒,并实行了疫病首报奖励制度,较好地防止了疫情的输入。

三是建立了良好救治体系。按照省卫生厅《发热门诊设置基本标准》,在全市设置了24个发热门诊,并确定市一院为收治“非典”定点医院。组建了高层次的专家诊治组和精干的医护人员队伍,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备,确保了发热病人的及时就诊和医学观察。

四是建立了充分的物资财力保障体系。切实加大了财政投入,并多层次、多形式开展了社会救助,帮助弱势群体做好防控工作。到目前,市财政已投入专项经费200万元,社会各界捐助物价值500多万元,为做好吴江“非典”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五是建立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体系。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和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防治“非典”的通告、通知和健康教育知识,介绍“非典”的主要临床症状、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使广大群众尽快掌握了预防“非典”的基本知识。市疾控中心开通了24小时疫情报告和咨询热线电话,为群众答疑解惑。

六是建立了强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对生活必需品的购、销、存、价情况加强监控,搞好调度。开展了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对趁机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坑害群众等不法行为给予了从重处罚,确保了商品供应,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高度负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结果,是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的结果,是市、镇、村三级联动,上下一致的结果。全市公安、交通、劳动、建设、旅游、工商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功能,积极为防非出谋划策、献计出力,各镇都认真负责落实各项防非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无私无畏,勇敢地站在了抗击“非典”的第一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为全市防非作出了贡献。在此,我代表吴江市“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向关心和支持吴江防治“非典”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向倾力相助的社会各界、向积极投身于抗击“非典”斗争的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一线的全体医护人员、防疫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二、充分认识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非典型肺炎是一场突如其来的严重灾难,是一种人类至今尚未完全认识的疑难病症,诊治比较困难。防治工作事关国计民生,是一项政治任务。自我国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以来,引起了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国家、省和吴江市相继召开会议,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部署。目前,我国局部地区的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不容乐观。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从国际范围看,非典型肺炎是一种传播性很强的新型甲类传染病,已在世界23个国家或地区出现。非典型肺炎的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难度都很大,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世界卫生组织及各国专家都在研究这一疫情的病源及有效的防治办法。但截至目前,对非典型肺炎的流行特点还没有完全掌握,鉴别诊断和治疗存在很多困难,所有这些,都增加了预防控制的难度。在没有找到根本性治愈疾病的办法前,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二是从国内疫情看,在国内发现首例非典型肺炎病人以来,国家加强了对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使疫情得到了控制,但仍有新的病例出现,也存在疫情随时扩散和蔓延的可能。防治工作如果不及时、不妥善就会引发更大的疫情,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三是就我市而言,虽然我市目前尚未发现病情,但绝不能掉以轻心。要清醒认识到我市的疾病预防控制装备和医护人员的水平还不高,缺乏应对突发性重大疫情的经验,人们的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程度也不高,尤其对非典型肺炎这一疾病的认识不够全面,还存在很多的误区。同时,“非典”疫情转缓后,经济、社会活动将迅速升温,人流物流将会集中反弹,旅游旺季的到来及随着我市各项建设工程的陆续开工,外来人口将会明显增多,非典型肺炎输入的概率也相应增大,这些现实情况,要求我们仍要保持高度警惕,继续把做好防治工作作为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安全稳定形势的一件大事来抓,全面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疫情。

三、关于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措施

目前,尽管全国的疫情比较平缓,连续多天保持在个位数,特别是62日出现零报告,但总体看,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思想绝不能麻痹,指挥绝不能削弱,工作绝不能松懈”,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使“非典”防治更规范、更科学、更有效。

下阶段,“非典”防治工作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的防非部署,按照卫生部防非业务指导原则和省卫生厅的工作安排,结合吴江实际,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自始至终落实好各项关键措施,确保实现安全区。要坚持一手抓防非,一手抓发展,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将“非典”对各方面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抢抓经济恢复性增长的先机,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要把全市人民抗击“非典”的士气和民心进一步凝聚起来,发扬光大,转化成为加快经济发展、力争“两个率先”的强劲动力。同时,结合吴江情况,对有关措施作适当调整。

1)关于隔离医学观察问题。按照卫生部规定标准认定的“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送市二院集中观察,对一般接触者和全国5个疫区(北京、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及台湾等地来吴者进行健康检测(每日测量体温一次,并询问、观察有无相关症状)。其他来吴人员不再作隔离和检测。

2)关于交通道口检疫问题。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对疫区的界定,江苏连续20天没有疫情,可以解除疫区。因此,各公路卡口可根据疫情变化,按照上级指示和周边县市情况,逐步撤离。由交通局牵头负责,公安、卫生部门予以配合。

3)关于外来用工和来吴返吴人员问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外来用工,但须慎用来自全国5个疫区和台湾等地的人员。外来用工须凭当地健康证明来吴,同时要做好健康申报、消毒消杀、自我防范等各项工作。凡疫区来的外来用工必须进行体检,并落实其他相应的防非措施。

取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出的限制。但近期应告诫慎到全国5个疫区。外出人员外出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从疫区返吴人员应进行必要的体检。

可以到世界卫生组织界定的非旅游警告地区旅游,但目前应慎到疫病流行地区旅游。

外来人员的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各地招用工由劳动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管理由建设局负责,开发区应加强对台湾等疫区来吴人员的管理。

各部门要注意抓好两条,一是尽可能暂不招用重点疫区人员;二是对外来人员要做到情况清楚,外来人员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住在哪里、工作在哪里,要搞清楚、掌握好,一旦有情况可以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4)关于公共场所卫生问题。“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停止营业的公共场所,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重新营业;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和车站、宾馆、饭店、网吧、舞厅、影院、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每天消毒。公共场所使用空调系统,必须先行和定期清洗消毒,场所新风量必须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要测量体温并建立员工体温检测档案,按规定戴口罩、手套等,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餐饮企业应积极采用分餐制的用餐方式。禁止宰杀、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公众聚集场所管理人员要对有可疑症状者进行询问和登记。以上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卫生部门予以配合。

5)关于空调使用问题。按建设部、卫生部、科技部《建筑空调通风预防非典确保安全使用的应急管理措施》[建科电(200317号文]执行,由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查。

6)关于学生卫生安全和学生健康问题。各类中小学和幼儿园、托儿所要继续实行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和儿童应立即送医院检查;当前最迫切的是要确保中考、高考顺利进行,绝不能影响考生的正常发挥,各考场必须严格按规定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由市教育局负责检查。

7)关于药店禁止卖解热、止咳药问题。可以出售解热、止咳药,但暂时需凭医生处方,并作好登记备查,由市药监局负责检查。

8)关于“三无”人员集中收容问题。拟采取分流办法解除集中收容,以遣送出市为宜,由市民政局负责检查。

9)要坚持科学防治和依法防治相结合。大力宣传、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江苏省制定的《公共场所非典型肺炎防治卫生管理规定》,增强人们的依法防疫意识,把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进一步普及防治“非典”的科学知识,增强公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一报二台应继续通过专题、专栏、访谈、制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典”防治知识,引导群众正确面对疫情,既不恐慌,又不掉以轻心。

深入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动员,人人参与,讲文明,树新风,破除不讲卫生的陋习,消灭“四害”,清除卫生死角,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同志们,我市下一步防非工作的重点是要做到“三转变一支持”:防治“非典”要从应急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确保我市成为巩固的“非典”防治安全区;各项经济活动要从主动应对向强力提升转变,努力实现我市国民经济高开高走;社会生活要从局部影响向正常秩序转变,尽快实现投资、消费、娱乐的正常化;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帮助和支持各类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同心合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要继续认真负责地做好职责要求的各项工作,继续团结一致,同心协力,努力完成市指挥部的防非任务,为争取防非工作的全面胜利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四节 文艺作品

 

一、《一人安危牵动百人心——产妇唐永红抢救记》(新闻)

此文作者是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原职工刘苏。199712月,此文获江苏省“张酿杯”精神文明建设好新闻三等奖。

一人安危牵动百人心(新闻)

——产妇唐永红抢救记

726下午,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验血处被中心商厦的50多名职工围得水泄不通。他们都在争先恐后地验血,看看自己的血型是不是B型。中心商厦职工陈丰的妻子唐永红产后大出血,需输入新鲜血,他们知道后,纷纷自觉赶来验血。29日,产妇唐永红在市一院众多医护人员历时3天的奋力抢救下转危为安。

7251850分,产妇唐永红在市一院顺利分娩一男婴后出血不止,血压持续下降,经止血、输血治疗后仍无好转,21时半患者已处于休克状态!妇产科主任龚佩云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病区主持抢救工作,经再输血2500毫升后患者血压稍有回升,然而宫缩乏力,出血仍未止,且为鲜红色不凝血。病情非常危急,必须立即手术切除子宫!726零时30分,患者被送入手术室,2时半手术顺利结束,术后产妇阴道下段仍快速渗血,经缝扎、压迫、电凝均无法止血。患者神志不清、心率加快、血压下降,全身皮肤也均出现了出血斑。此时初步诊断为弥漫性出血性血管内凝血,简称DIC,这是临床上一种非常凶险、又极少见的病,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患者常会于几小时内死亡。

凌晨315分,睡梦中的张之昌院长被一阵紧急的电话铃声惊醒,他火速赶到医院,扑入了这场与时间赛跑的生命抢夺战。患者还需要输血,而且急需特效的凝血酶原复合物和血小板等成分血。令人万分焦急的是这时市一院血库内的B型血已全部输完,而患者的生命又危在旦夕。时间太宝贵了,一分一秒都不能耽误!此时,所有在场的人脑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患者从死亡线上抢回来!”一方面,B型血的患者亲戚当场献血,视患者生命如自己生命的龚佩云主任说:“我也是B型血,没有血,我来献!”张之昌院长则亲自赶到苏州,请出了苏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血液科夏学鸣主任和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徐惠民主任立即到吴江会诊,他自己又赶到苏州市中心血站买到了4B型少浆血和全血,但血站也没有血小板,血站的同志得知这是用来救一个产妇的生命时,立即将血中的血小板离心后取得了一袋珍贵的血小板。同时一院检验科周仲华主任、药剂科朱培华也被从家中叫出,周主任赶赴吴县市中心血站买到了3B型血,朱培华赶到苏州医学院附一院取来了凝血酶原复合物……三路“兵马”全部到位后才清晨4点多。经专家们会诊,患者确诊为DIC,这时,还必须采取最有效的止血方式,当时唯一能选择的办法是髂内动脉栓塞术,这是一种放射性介入疗法,是医学上的一个新领域。

5点多,从家中赶来的放射科段伯良主任、沈盛华医师和技术人员水宏良已经在为患者进行介入治疗了。到了下午3时,患者出血已明显减少。截至29日下午,患者已输了各种血制品25袋,合计血量在8000毫升以上。

26日凌晨3点,产妇唐永红所在单位经委下属工业煤炭公司经理沈胜观偕妻子也火速赶到医院,安慰患者家属不要担心钱的问题,并打电话叫单位的驾驶员把车开来,留在医院随时候用。上午8时多,沈胜观又亲自送来了15万元。沈经理放心不下他的职工,先后来了5次,市经委副主任葛丽亚得知消息后,也赶来了。中心商厦总经理金贻南得知产妇急需新鲜血后,马上在商厦广播,商厦员工纷纷赶到医院要求献血,许多不是B型血同志都遗憾地叹道:“我怎么不是B型血!”据患者家属讲,在患者最危险的时候龚佩云主任一日一夜都未离开过患者,连三餐都是在病区里吃的。产妇唐永红满怀感激地说:“要不是这么多好心人为我全力以赴,我的命早没了。”

这一曲“一人安危,情牵八方”的赞歌至今仍久久回荡在市一院妇产科病区内。

二、《春之歌——急诊室的故事》(音乐诗表演)

音乐诗表演《春之歌——急诊室的故事》系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集体创作。朗诵:叶福龙、王文兰,表演:吴雁鸣、倪月华、沈佳、朱磊、於恩桥、张剑峰、吴昊。20051月,获吴江市卫生系统“杏林杯”文艺汇演一等奖。

《春之歌——急诊室的故事》(音乐诗表演)

甲:春,春来了!

满含着它那绿意的笑脸,

向我们展示着它那蓬勃的生机。

青青的小草在墙角边,在马路旁,在砖缝里,

昂扬地生长着,默默无闻,却团结蓬勃。

乙:这!不正是我们急诊科最真实的写照吗!

急诊科,医院的急救中心,担

负着抢救患者第一站的重任。

甲:这里,没有五光十色,

只有人们期待的目光伴随柔和的灯光;

乙: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哗,

只有急救车轮伴随着匆匆的脚步声;

甲:无论白天、黑夜,

乙:还是寒冬、酷暑,

合:这里每时每刻都在为生命站岗。

甲:“医生,医生……”乙:“噢,来病人了”。

随着呼声,医生、护士快速冲了过去。

甲:“医生,他掉在河里被人救上来,现在神志不清。”

乙:“呼吸微弱,心率和血压测不到。”

甲:立即心肺复苏,打开静脉通道,气管插管,人工呼吸。

乙:病人出现室颤,肾上腺素静脉推注,准备电除颤。

甲:随着抢救的进行,病人呼吸恢复了,

监护仪显示了正常的心跳曲线。

乙:病人苏醒了,

家属深情地说:“谢谢!谢谢!”

甲:“绿色通道”的建立,

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患者的生命,

乙:“时间就是生命”在急诊科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甲:这里,没有硝烟,

却充满了与死神较量的战斗;

乙:这里不是舞台,

却每天都在演绎着感人的故事。

甲:记得119日晚2300

急诊科的医生、护士刚处理完三位车祸伤病人,

正想歇息片刻,

突然,救护车的报警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

乙:“有病人!快!推车到大厅”。

甲:救护车上抬下一位中年男子,

面色苍白,口角鲜血直流,倦缩着,

乙:“把病人送到抢救室。”

甲:病人因车祸摔下时咬断舌头,

乙:血压多少?

甲:6040乙:脉搏?

甲:150次……,病人已处于休克状态。

乙:监护仪、氧气、建立静脉通道,

甲:清除口腔血污,保持呼吸道通畅,

乙:抢救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

甲:内科、外科,

乙:医生、护士共同投入抢救;

甲:口腔科医生清创缝合,

乙:抽血、配血,

甲:三条静脉通道,

乙:护士人工加压快速输液、输血……

甲:血压缓慢上升,呼吸渐渐平稳了,

乙:白衣战士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病人家属含着眼泪,一遍遍地道谢。

甲:病人转入ICU已是030分,

松懈下来,疲惫油然而升,

呵,体力极度透支,

可心中却感到无比充实与自豪。

乙:我们用崇高的爱,

甲:真诚的心,

乙:默默地付出,

合:为病人燃起生命之火,

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骄傲呢!

乙:人们称我们为“白衣战士”,

让我们感到了肩上的责任;

甲:人们称我们为“白衣天使”,

给了我们无比的荣耀,

也寄予了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乙:“以病人为中心”是我们的宗旨,

甲:让病人满意是我们的追求,

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是我们的精神。

甲:春,吹绿了树叶,吹开了鲜花,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

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

乙:急诊科的白衣战士愿做这样的小草,

甲:为大地带来绿色,

乙:给生命带来希望,

合:把爱洒向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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