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5 10: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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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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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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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县)卫生行政管理机构
元元贞二年(1296年),吴江县以户口数依例升为中州,吴江设医学及官医提领所,医学设在州市,官医提领所地址在仙里桥西南。医学负责定期考校医生进退,主要为太医院等机构选取官员。官医提领所是境内最早的医政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个体医生。明洪武二年(1369年),吴江由州改为县,废医学、官医提领所。洪武十八年(1385年)重设医学,有官无署,寓惠民药局。正统二年(1437年),医学训科吴宗文在三皇庙废址复建吴江医学,后移至城隍庙右。弘治十八年(1505年),知县刘泽将医学移至巡抚行台西,嘉靖年间倒塌。明清两代,境内医学均设训科1员,由土人担任,为未入流无薪俸职位。宣统年间(1909~1911年),吴江县增设巡警,兼管卫生事务。
民国年间,卫生行政事宜由县警察所(县公安局)协助县府(署)管理。民国23年(1934年),县中医公会协助县政府办理全县中医人员登记、申领开业执照事宜。25年,县立医院成立后,其由吴江县政府管理。35年4月,县立医院改为吴江县卫生院,协助县政府管理卫生行政工作。
吴江解放初,县人民政府民政科分管卫生行政工作。1950年7月,县人民医院改称江苏省苏南吴江县卫生院,1951年5月改称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协助县人民政府民政科兼理卫生行政工作。同月,成立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协助县人民政府民政科管理个体开业医生。1952年9月,吴江县人民政府卫生科成立。卫生科的主要职能是建立和管理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计划、实施和协调各项防病治病的有关活动,达到控制和消灭疾病的目的,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保护劳动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至1954年9月,县人民政府卫生科与县卫生院合署办公,办公地点在吴江公园(现松陵公园)憩楼。是年第四季度,县人民政府卫生科搬至县人民政府大院内。1955年8月,吴江县人民政府卫生科改称吴江县人民委员会卫生科。1965年8月10日,吴江县人民委员会卫生科改称吴江县卫生局,主要职能不变。“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卫生局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2月28日,吴江县临时生产委员会成立,3月5日临时生产委员会改称吴江县生产办公室,替代中共吴江县委、县人民委员会,领导全县工农业生产。3月24日,吴江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全县实行军管。是月,吴江县军管会生产办公室设文教卫生组。1968年3月17日,吴江县革命委员会成立。4月,吴江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文卫组成立。1969年12月1日,吴江县人民卫生服务站革命委员会成立。1970年6月,撤销吴江县人民卫生服务站革命委员会,成立吴江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1976年10月26日,吴江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各人民公社(镇)的清管所及松陵、盛泽镇自来水厂归吴江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管理。是年,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搬至松陵镇人民墩。1978年,成立县(卫生系统)退休统筹办公室。1979年7月,清管所及自来水厂划归吴江县革命委员会城镇建设局管理。1981年3月17日至22日,召开吴江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4月17日,吴江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更名为吴江县卫生局,启用吴江县卫生局、吴江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新印章。12月9日,县编制委员会核定县卫生局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1982年1月,原设在卫生局内的吴江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成为独立机构,与卫生局分离。是月,县卫生局增加事业编制2名。1985年1月24日,县编制委员会核定县卫生局编制19人,调研员1人。1992年5月,吴江县卫生局更名为吴江市卫生局。1997年4月20日,吴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22人,行政附属编制2人(后勤服务人员)。2002年11月,市卫生局搬至世纪大厦十三楼办公。2005年11月18日,市卫生局增加行政编制1人。2007年底,吴江市卫生局固定资产有147.38万元。
1984年3月,吴江县卫生局内始设股,共设人秘、医政、计财、血防(县血防办)、卫防(县爱卫办)等5股。1985年1月8日,增设药政股。1990年6月14日,县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成立。1992年4月28日,县卫生局撤销卫防股,原人秘股分设为人事股、秘书股。吴江撤县建市后,机关内设的各股统一改称为相应科,改称后机构的级别不变。1994年8月,卫生局撤秘书科设办公室。1997年4月20日,市卫生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医政科、血防科、药政科,另按规定设监察室。2001年11月,药政科撤销。2002年3月,市卫生局设爱国卫生指导科,血防科改为预防保健科,人事科改为组织人事科。2004年3月28日,撤销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结算中心,隶属市卫生局领导,人员编制4人,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内。8月,市卫生局增设医政执法科,该科设在市卫生监督所内。2005年3月1日,设代理记账中心。4月,设监察室主任、副主任。9月14日,市卫生局增设干部保健管理科。至2007年底,吴江市卫生局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医政科、预防保健科、医政执法科(设在市卫生监督所内)、干部保健科、爱国卫生指导科、代理记账中心等科室。
1952~2007年吴江市(县)卫生局(科)领导人更迭情况见表13—1。
表13—1 1952~2007年吴江市(县)卫生局(科)领导人更迭情况
续表
第二节 镇(乡)卫生行政管理机构
民国年间,乡镇卫生行政工作由地方政府及警察分所(公安分局)协助县政府管理。
解放后,乡镇卫生行政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公社管理委员会)在市(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协助市(县)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管理。1951年5月,各乡镇成立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分会,在县卫生工作者协会领导下管理个体开业医生。1950~1953年,在震泽、盛泽、大庙、芦墟区先后成立区卫生所,兼管乡镇卫生行政工作。1958年9月,全县成立湖滨、八坼、同里、菀坪、屯村、莘塔、北厍、黎里、平望、梅堰、盛泽、坛丘、八都、横扇、七都、庙港、震泽、铜罗、青云、桃源20个公社。1959年1月,同里、震泽、黎里、平望、芦墟5个县属镇分别并入同里、震泽、黎里、平望、莘塔公社。1960年6月,松陵、盛泽成立镇公社。市镇、农村公社委员会内设文教卫生管理委员会。1963年,在松陵、芦墟、震泽、盛泽复建卫生所,协助县卫生科分片管理卫生行政事宜。1964年,湖滨、八坼、平望、屯村、芦墟、莘塔、同里、黎里8个公社配备专职血吸虫病防治副社长。1962~1965年,先后恢复松陵、盛泽、同里、震泽、平望、芦墟、黎里7个县属镇,镇人民政府均由一名副镇长分管卫生工作。
“文化大革命”初期,松陵、芦墟、震泽、盛泽卫生所被撤销。1968年3月,镇、公社革命委员会先后成立,内设卫生行政管理组织。1975年1月,公社医院更名为公社卫生院。公社卫生院协助公社处理本公社卫生行政工作。
1983年,全县恢复成立乡人民政府。7月,黎里乡与黎里镇合并,实行镇管村体制。乡、镇人民政府均有一名副职分管卫生工作,各乡、镇逐步配备一名文教卫生助理员或卫生助理员,具体负责卫生行政事宜。公社卫生院更名为乡(镇)卫生院,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卫生行政事宜。1985年8月,湖滨乡与松陵镇,同里乡与同里镇,震泽乡与震泽镇,芦墟乡与芦墟镇,平望乡与平望镇合并,实行镇管村体制。1986年11月,北厍撤乡建镇。1988年7月,八坼、铜罗、梅堰、桃源撤乡建镇。11月,盛泽乡与盛泽镇合并,实行镇管村体制。1992年9月,横扇、南麻、屯村、庙港、七都、八都等6个乡撤乡建镇。1994年2月,坛丘、莘塔、金家坝、青云、菀坪撤乡设镇。2000年7月,撤销八坼、坛丘镇,分别并入松陵、盛泽镇。2001年10月,将同里、屯村镇合并设立同里镇,芦墟、莘塔镇合并设立芦墟镇,桃源、青云镇合并设立桃源镇。2003年12月,盛泽、南麻镇合并设立新的盛泽镇,横扇、菀坪镇合并设立新的横扇镇,七都、庙港合并设立新的七都镇,震泽、八都镇合并设立新的震泽镇,桃源、铜罗镇合并设立新的桃源镇,芦墟、金家坝镇合并设立新的芦墟镇,黎里、北厍镇合并设立新的黎里镇,平望、梅堰镇合并设立新的平望镇。2006年10月,芦墟、黎里镇合并成立汾湖镇。各镇人民政府均有一名副镇长分管卫生行政工作,并配备专职卫生助理员。
1996年11月8日,经吴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各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撤销,建立农村卫生管理所,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合作医疗及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工作。2004年11月2日,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2004〕93号文件精神,除盛泽、平望镇外,其余镇的农村卫生管理所撤销,原镇农村卫生管理所承担的合作医疗职能划入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职能划入镇社会事业办公室,乡村医生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建制镇卫生院。
第三节 社会卫生领导协调机构
解放以来,对一些需要有关部门合作完成的血吸虫病及地方病防治、爱国卫生运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农村合作医疗、精神病防治、无偿献血、结核病防治、建设健康城市等社会卫生工作,市(县)建立了由市(县)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协调机构,镇(乡)亦建立了由分管领导挂帅的相应的机构。现将采集到的市(县)级有关社会卫生管理机构收录于下。
一、市(县)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956年1月,为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成立中共吴江县委员会防治血吸虫病五人小组,组长:刘涛,副组长:于万杰。同时,吴江县人民政府成立吴江县防治血吸虫病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涛,副主任委员:于万杰、张耀武、阚绍南、黄德亨、金储之,委员:张鹤鸣、姜嵩山、王茂祥、王佐英、徐道海、陈云庭、徐瑞和、欧崇辉、丛树超、孙瑞明、宋霖若、葛道炎、张瑞秋、陈敏智、于震、陈士良、吴大伟、袁焕、汪阿元、王小扣子、秦福元、王金生、陈少华。3月,中共吴江县委防治血吸虫病五人小组下设办公室。10月,县防治血吸虫病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耀武(兼)。后县防治血吸虫病委员会撤销。1957年9月,中共吴江县委防治血吸虫病五人小组办公室与县人民委员会卫生科合署办公。1958年春,县委防治血吸虫病五人小组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合并,成立中共吴江县委除五害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组织全县血防和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工作。
1960年4月10日,中共吴江县委除五害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共吴江县委除害灭病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组长:林华,副组长:张寿、张鹤鸣,组员:张吉田、王希彬、俞永泉、于震、平静人、朱维灏、张耀武。1961年3月11日起,中共吴江县委除害灭病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血吸虫病防治站合署办公。10月17日,中共吴江县委除害灭病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又更名为中共吴江县委除五害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组长:张寿,副组长:朱维灏,成员:孙田安、王佐英、胡海清、于震、张瑞秋。1962年7月26日,撤销除五害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964年5月恢复。1964年10月9日,撤销除五害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成立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1958年5月~1964年10月,王佐英、张耀武先后兼任中共吴江县委除五害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新担任过主任,张耀武曾担任过副主任。1966年1月15日,调整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孔宪章,副组长:张吉田,成员:张鹤鸣、朱林芳、刘新、王佐英、刘大琦、戴洪思。1964年10月~1968年4月,王佐英兼任过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新担任过主任,范荣、沈甫章先后担任副主任。
“文化大革命”初期,血防领导协调组织处于瘫痪状态。1969年11月9日,成立吴江县革命委员会血防卫生领导小组,组长:骆长江,副组长:陆左向、张云良,成员:史振康、曹文兴、鲍一鸣、朱亚、“县三代会”1人。1972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血防卫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68年4月后至县革命委员会血防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前,血吸虫病防治组织工作先后由吴江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文卫组、吴江县人民卫生服务站、吴江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承担。
1972年11月25日,县革命委员会血防卫生领导小组更名为吴江县革命委员会血防领导小组,组长:骆长江,副组长:史振康、吕亚声,成员:殷锡瑛、左宏騑、鲍一鸣、朱亚、陈浩熊、姚国莉。1974年7月8日,吴江县革命委员会血防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12月29日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骆长江,副组长:史振康、沈啸森、夏琏,成员:左宏騑、鲍一鸣、朱亚、钱锦清、陈浩熊、吴砚池、姚国莉。1975年10月15日,调整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史振康,副组长:陈浩熊,成员:朱亚、左宏騑、蒋桂生、姚国莉、王荣琦、宋大德、倪廷荣。1980年1月14日,调整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潘善之,副组长:张鹤鸣、沈育俭、王佐英,成员:张逸峰、朱慰祖、薛凤祥、李明。1972年11月~1974年12月,左宏騑兼任县革命委员会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奚天然任副主任。1974年12月~1984年2月,左宏騑、王佐英先后兼任过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道海担任过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奚天然担任过副主任,倪廷荣、丰瑞昌、吴瑞芬兼任过副主任,罗人权担任过副主任。1984年2月,罗人权为县卫生局副局级调研员。
1984年3月16日,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周炯之,副组长:凌霄明、吴正林,组员:庞其才、薛凤祥、宋大德、顾家林、史华达、蒋炯元、李明,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主任:蒋炯元(兼)。副主任又称县卫生局血防股副股长。10月26日,县血防办被县委确定为副局级单位。1987年5月19日,顾耀根兼任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987年7月2日,调整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周炯之,副组长:张莹、蒋炯元,组员:庞其才、张建国、宋大德、史华达、李天华、顾昌杰、顾耀根、郑昌义,办公室主任:顾耀根(兼)。1988年7月21日,调整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张钰良,副组长:张莹、蒋炯元,组员:庞其才、张建国、宋大德、史华达、李天华、顾昌杰、顾耀根、郑昌义,办公室主任:顾耀根(兼)。
1988年9月19日,为贯彻党政分开精神,撤销中共吴江县委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1988年10月5日,成立吴江县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长:张莹,副组长:蒋炯元,组员:顾耀根、张建国、宋大德、史华达、李天华、顾昌杰、郑昌义,办公室主任:顾耀根(兼),副主任:郑昌义。1989年3月2日,吴江县人民政府增补庞其才、潘兴才、陈马观、汝仰高、张明学、何洪达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员。
1990年8月4日,调整吴江县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张莹,副组长:蒋炯元,组员:顾耀根、邓亨元、王泉松、戚冠华、李天华、潘兴才、张光明、史华达、陈马观、张明学、汝仰高、何洪达、郑昌义,办公室主任:顾耀根(兼)。1994年3月30日,调整吴江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张莹,副组长:蒋炯元、张锦宏,成员:钱雁萍、邓亨元、吴兴国、王泉松、姚雪球、李天华、张光明、陈马观、张明学、史华达、何洪达、姚荣荣、潘兴才、顾耀根、潘鸿樵、张琳,办公室主任:顾耀根(兼)。
1996年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独立设置,其职能交市卫生局,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全部免去。1998年4月2日,调整吴江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秦星坡,副组长:蒋炯元、张卫国,成员:钱雁萍、陈功平、吴兴国、王泉松、张为民、吴钰初、张雪英、王春焕、张明学、钱锋、何洪达、陈仁良、姚荣荣、陆阿林,办公室主任:钱锋(兼),不设副主任。
2001年12月10日,调整吴江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秦星坡,副组长:陈强、张卫国,成员:金健康、吴海林、张留英、王泉松、张为民、戴品伟、程国强、杨其根、钱锋、何洪达、何顺法、沈洪昌、陆阿林,办公室主任:钱锋(兼)。2005年3月1日,市人民政府将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与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合并,成立吴江市初级卫生保健及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克明,副主任委员:高建民、陈强,委员:周雪荣、柳茂华、顾焱、汤乃文、程国强、吴晓平、桂其荣、沈琼、杨其根、张敏、李瑞、梁信焕、梁云龙、李根华、吕弘道、朱蕊华、蒋健、钱玉明、王公诺、陆志泉、沈建平、沈小红、唐官根、金建伟、吴新明,办公室主任:梁云龙(兼)。市初级卫生保健及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包括血吸虫病在内的重大疾病防治的领导协调工作。
二、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952年4月,为粉碎美军细菌战,县、区成立防疫委员会。8月,奉苏南人民行政公署通知,县、区防疫委员会改为卫生委员会,领导爱国卫生运动。9月,启用吴江县卫生委员会及吴江县城厢区、同里区、大庙区、平望区、严墓区、坛丘区、黎里区、芦墟区、盛泽区卫生委员会新印章。1957年起,针对爱国卫生组织涣散情况,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各级爱国卫生管理组织。
1958年1月9日,中共吴江县委成立吴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主任:徐锡崑,委员:张鹤鸣、孙功雨、俞永泉、陈士良、张瑞秋、王佐英、黄德亨、施诵新、阚绍南,办公室主任:王佐英(兼)。1958年春,县委防治血吸虫病五人小组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合并,成立中共吴江县委除五害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协调全县血防和爱国卫生工作。1960年4月10日中共吴江县委除五害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共吴江县委除害灭病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1961年10月17日中共吴江县委除害灭病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又更名为中共吴江县委除五害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县血防和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本节第一目。1964年10月9日,撤销除五害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处于瘫痪状态。1969年11月9日,成立吴江县革命委员会血防卫生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全县爱国卫生、血防等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本节第一目。
1977年9月7日,启用新恢复的吴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章。1981年4月10日,调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主任委员:沈育俭,副主任委员:王佐英、成国喜,委员:张逸峰、常新、沈志石、胡继承、陈家彬、陈高声、郑昌义、沈志行、张雪英、倪春鑫、平元增、王道儒、王文龙,办公室主任:郑昌义(兼)。
1984年3月29日,调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凌霄明,副主任委员:杨永耕、韩铎、吴正林、徐志良,委员:夏永明、沈宝镛、史华达、张振声、王炳权、杨振贤、彭钟国、范建坤、黄平、蒋炯元,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主任:蒋炯元(兼)。是月,进行体制改革,县卫生局内设卫防股(对外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又称卫防股股长。1985年1月24日,县编制委员会核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定员数为4人。4月20日,调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张莹,副主任委员:杨永耕、韩铎、吴正林、徐志良,委员:夏永明、沈宝镛、彭钟国、史华达、张振声、王炳权、杨振贤、吴文彬、黄平、范建坤、吴振海、王志清、谈杏南、薛平、庄树强、蒋炯元、李明、王文龙,办公室主任:蒋炯元(兼)。
1990年8月4日,调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张莹,副主任委员:钱雁萍、张有林、蒋炯元、宗才正,委员:孙如松、屠根泉、徐庆程、史华达、张光明、徐福林、王微生、蒋隆源、张明学、姚荣荣、钱锋、严荣根、戚冠华、秦星坡,办公室主任:钱锋(兼)。1991年6月11日,调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张莹,副主任委员:钱雁萍、张有林、蒋炯元、宗才正,委员:潘兴才、屠根泉、徐庆程、史华达、张光明、徐福林、王微生、蒋隆源、张明学、姚荣荣、钱锋、严荣根、戚冠华、秦星坡,办公室主任:钱锋(兼)。1992年4月28日,县卫生局撤销卫防股。5月4日,吴江撤县建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更名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0月12日,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张莹,副主任委员:蒋炯元、张锦宏、钱雁萍、宗才正,委员:潘兴才、徐庆程、陈马观、张明学、张光明、钱锋、姚荣荣、史华达、徐福林、蒋隆源、严荣根、王微生、徐金龙、凌家鸿、秦星坡,办公室主任:钱锋(兼)。1993年7月30日,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张莹,副主任委员:蒋炯元、方小龙、张锦宏、钱雁萍,委员:潘兴才、徐庆程、陈马观、张明学、张光明、钱锋、姚荣荣、史华达、徐福林、蒋隆源、严荣根、周强、朱洪祥、凌家鸿、秦星坡,办公室主任:钱锋(兼)。1994年9月22日,吴江市人民政府明确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二级局建制单位。
1996年11月5日,吴江市人民政府决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升格为一级局建制事业单位。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任命潘敬建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月琴、朱章利为副主任,原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全部免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搬迁至市人民政府大院,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科、业务科。1997年2月17日,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张莹,副主任委员:秦星坡、蒋炯元、潘敬建、张卫国、钱雁萍、吴春荣,委员:徐永高、张雪英、杨其根、钱明华、徐福林、张光明、凌家鸿、戴春根、施玉山、徐金龙、蒋源隆、何洪达、沈云奎、董扣宛、朱思贤,办公室主任:潘敬建,办公室副主任:张月琴、朱章利。1998年3月18日,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汝留根,副主任委员:秦星坡、张锦宏、张莹,委员:潘敬建、张卫国、钱雁萍、蒋炯元、吴春荣、徐永高、张雪英、杨其根、钱明华、郭芹、张光明、凌家鸿、戴春根、施玉山、徐金龙、蒋源隆、何洪达、朱慰强、姚荣荣、董扣宛、陈功平、朱思贤、王伯荣,办公室主任:潘敬建,办公室副主任:张月琴、朱章利。1999年4月14日,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秦星坡,副主任委员:蒋炯元、潘敬建、张卫国、钱雁萍、吴春荣、王伯荣,委员:徐永高、张雪英、杨其根、钱明华、梁信焕、沈而默、凌家鸿、戴春根、施玉山、徐金龙、蒋源隆、何洪达、徐永昶、董扣宛、黄健,办公室主任:潘敬建,副主任:张月琴、朱章利。
200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任命市卫生局局长陈强兼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2月10日,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秦星坡,副主任委员:陈强、张卫国、金健康、吴春荣、沈国华、王伯荣,委员:朱雪良、戴品伟、杨其根、钱明华、梁信焕、沈而默、许永泉、戴春根、沈建明、孙阿毛、周民、何洪达、程国强、董扣宛、吴春芳,办公室主任:陈强(兼)。2002年1月,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并入市卫生局,保留其牌子和正科级建制。12月3日,市人民政府任命钱锋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任命郭桂林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2004年1月,任命吕金风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2月,市人民政府任命盛惠芳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6年2月8日,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张克明,副主任委员:徐卫东、陈强、盛惠芳、周雪荣,委员:庄永先、钱荷英、顾焱、石和民、王通池、孙阿毛、朱雁鸣、杨其根、程国强、徐贵泉、朱蕊华、吴春荣、汤乃文、蔡后虎、吴荣其、吴永高、徐国平,办公室主任:盛惠芳,副主任:郭桂林、吕金凤。2007年1月16日,陈强兼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董扣宛任副主任,列陈强之后。
三、市(县)精神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984年9月14日,为了加强对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县精神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凌霄明,副组长:顾耀根、沈炜洲、张云良,成员:张灏中、沈阿木、庞天基、沈根福、沈书城、潘鸿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顾耀根(兼),县民政、卫生、公安各选派1名干部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在县卫生局医政股内。
1997年9月22日,调整市精神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孙如松,副组长:谢阿金、张卫国、顾耀根,成员:陈马观、朱创新、徐福友、谢世霖、徐庆程、徐贵泉、丁佩良,办公室主任:徐贵泉,办公地点在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3年7月28日,调整市精神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王永健,副组长:蔡永强、孙火林、倪耀良、杜志红,成员:朱坚、顾焱、戴布谷、钱雅静、茅伯明、陆雪春、丁佩良,办公室主任:陆雪春,办公地点在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7年7月18日,调整市精神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王永健,副组长:张建国、倪耀良、徐卫东、李根华,成员:沈芳芳、王玉根、张金才、杨晶、堵鹤雄、何金训、沈志浩、潘祥根、陆雪春,办公室主任:陆雪春,办公地点在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四、市(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991年10月11日,为了加强全县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领导,保证“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战略目标的实现,县人民政府成立吴江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莹,副主任委员:蒋炯元、张锦宏、钱雁萍、邓亨元,委员:吴兴国、潘兴才、肖福根、崔善德、计引珍、徐福林、姚荣荣、王薇生、李天华、戚冠华、史华达、凌家鸿、张光明、徐庆程、蒋源隆、沈宝观、毛锦华、钱锋、陈马观、王瑾、任雪琴,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钱锋(兼)。1992年5月4日,吴江撤县建市,吴江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改称吴江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1993年4月,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增设副主任,副主任由县医药卫生学会干部兼任。1996年5月8日,调整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张莹,副主任委员:蒋炯元、张卫国、钱雁萍、邓亨元,委员沈根荣、张雪英、吴振华、王达明、盛惠芳、徐福林、姚荣荣、戴春根、李天华、姚雪球、李致富、褚国华、徐芳梅、蒋源隆、沈宝观、许可、钱锋、陈马观、王卫平、钱荷英,办公室主任:钱锋(兼)。
1998年6月23日,市人民政府调整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秦星坡,副主任委员:蒋炯元、张卫国、钱雁萍、陈功平,委员:沈根荣、张雪英、吴振华、王达明、盛惠芳、徐福林、姚荣荣、戴春根、李天华、徐金龙、李致富、凌家鸿、张光明、徐芳梅、蒋源隆、沈宝观、许可、钱锋、陈马观、王卫平、钱荷英,办公室主任:钱锋(兼)。1999年9月1日,市人民政府调整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秦星坡,副主任委员:蒋炯元、张卫国、钱雁萍、陈功平,委员:沈根荣、张雪英、吴振华、王达明、盛惠芳、徐福林、姚荣荣、戴春根、费熙平、徐金龙、李致富、许永泉、张光明、徐芳梅、蒋源隆、沈宝观、杜茉、钱锋、陈马观、王卫平、钱荷英,办公室主任:钱锋(兼),副主任由市卫生局医政科干部担任。
2002年9月29日,市人民政府调整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秦星坡,副主任委员:陈强、张卫国、金健康、童雄伟,委员:殷建芳、倪永生、钱明华、盛惠芳、秦志刚、沈洪昌、任雪琴、孙阿毛、茅伯明、周民、沈宝观、程奎生、钱锋、程国强、王卫平、钱荷英、蒋健,办公室主任:钱锋(兼),副主任由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兼任。2005年3月1日,市人民政府将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与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合并,成立吴江市初级卫生保健及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见本节第一目。
五、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991年起,中共吴江县委、县人民政府重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领导组织工作由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其办公室承担。1997年3月27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大额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吴江市农村大额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汝留根,副主任委员:张莹,委员:谢阿金、沈金明、蒋炯元、姚进培、张卫国、胡聿南、张明德,市农村大额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1998年6月23日,市人民政府调整市农村大额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汝留根,副主任委员:秦星坡,委员:谢阿金、沈金明、蒋炯元、姚进培、张卫国、周海生、张明德。
2003年9月3日,吴江市农村大额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吴江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明龙,副主任委员:张克明,委员:姚进培、蔡永强、陈其榕、沈建华、陈强、倪福明、张伟秋、张国生、陈顺兴、梁云龙、谢森,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梁云龙(兼)。2004年3月28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吴江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与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六、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998年3月3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加强全市血液管理工作,成立吴江市公民义务献血领导小组,组长:秦星坡,副组长:钱雁萍、蒋炯元、张卫国,成员:姚荣荣、茅伯明、顾耀根、陈马观、沈宝观、王卫平、李瑞、高建民、唐官根、周明坤、王维中、金荣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顾耀根(兼)。是月,市献血办公室增设副主任。
2001年12月4日,吴江市公民义务献血领导小组更名为吴江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组长:秦星坡,副组长:金健康、陈强、张卫国,成员:钱明华、沈洪昌、茅伯明、杜志红、朱坚、沈宝观、周明坤、唐官根、王卫平、陈慧奋、曹雪娟、徐根泉、张志远、王维中、吴恒菁,办公室主任:杜志红(兼)。2003年4月1日,市人民政府调整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张克明,副组长:周雪荣、陈强、蔡永强,成员:何顺法、顾定荣、陈维麟、茅伯明、杜志红、倪耀良、俞伟民、陈慧奋、张志远、吴伟宏、唐官根、杨青松、沈明根、高泉根、吴恒菁,办公室主任:杜志红(兼)。
2004年2月27日,市人民政府调整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张克明,副组长:高建民、周雪荣、陈强,成员:何顺法、顾定荣、陈维麟、茅伯明、杜志红、倪耀良、俞伟民、陈慧奋、李伟根、吴伟宏、唐官根、杨青松、沈明根、高泉根、吴恒菁,办公室主任:杜志红(兼)。2005年,调整吴江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组长:张克明,副组长:高建民、周雪荣、陈强,成员:何顺法、顾定荣、汤乃文、茅伯明、杜志红、吴晓平、陆志泉、陈慧奋、李伟根、沈建平、唐官根、杨青松、沈明根、高泉根、吴恒菁,办公室主任:杜志红(兼)。
七、市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03年8月14日,为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吴江市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张克明,副组长:蔡永强、陈强,成员:周雪荣、童雄伟、李根华、何顺法、秦志刚、李永泉、倪耀良,办公室主任:李根华(兼),不设副主任。
八、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04年2月25日,为加强对健康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中共吴江市委员会成立吴江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组长:马明龙,副组长:范建坤、张克明,成员:范建龙、高建民、陈振林、陆虎荣、姚进培、倪福明、王剑荣、俞恒夫、沈建华、肖仲伟、吴勇敏、池国仁、屠福其、姚雪球、张伟秋、孙悦良、陈强、钱锋、张新华、吴少荣、程建一、金健康、陆鹤鸣、吴延元、吴学明、顾龙珍、曹雪娟、沙强、王玉英、朱雪良、桑小剑、张国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高建民(兼),副主任:陈强(兼)、郭桂林(兼)。
2005年3月24日,调整吴江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组长:徐明,副组长:范建坤、张克明,成员:范建龙、高建民、陈振林、周雪荣、张卫国、姚进培、舒亚丁、倪福明、王剑云、王剑荣、俞恒夫、沈建华、肖仲伟、吴勇敏、池国仁、屠福其、姚雪球、张伟秋、钱俊、陈强、盛惠芳、张新华、吴少荣、程建一、金健康、陆鹤鸣、唐官根、吴学明、顾龙珍、肖军、沙强、王玉英、金建伟、赵军、张国强,办公室主任:高建民(兼),副主任:陈强(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