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6 18:03:53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770
辛亥革命后,吴江全县划分为16市、乡,庙港为五都乡,成立议事会和董事会,总董金钟任议长。
民国5年(1916年),取消乡公所设自治办事处,民国12年(1923年)恢复董事会,民国16年(1927年)北伐胜利后解散。抗日战争胜利后,成立吴江县参议会,区、乡遴选县参议员。民国36年(1947年),大庙乡由震泽区推选沈锡熊为县参议员。
第一节 区、乡(镇)公所
一、乡公所
五都(庙港地区)是旧制吴江县二十九都之一,都以下有图,图以下有圩,设图董、圩甲。宋、元、明、清由巡检司管辖,据清乾隆《儒林六都志》载:七都因读巡检司自宋时创设,辖五、六、七、八等都,又据清乾隆《震泽县志》载:因读巡检司署旧在本村宋时建,元因之,明洪武四年巡检谢敬移置吴溇后革,五都明初至清末为震泽巡检司署所辖。
辛亥革命,全县划分6市12乡,庙港为五都乡,设乡公所,行政负责人为乡董。民国5年(1916年)取消乡公所,五都设自治办事处。民国12年(1923年)恢复自治,成立乡公所。民国16年(1927年)乡公所撤销,设行政委员会,同年8月改称行政局,行政负责人为局长。
民国时期五都乡乡董、委员、局长任期表
二、区公所
民国18年(1929年)8月,县调整行政区划,五都乡由吴溇乡、横扇乡并入设立第十区,区公所设在庙港镇永定寺,设区长1人,助理、文书、区丁等数人,第一任区长由县区长训练班第一期毕业生吴福臻担任,继由第二期区长训练班毕业的金浩如为代理。民国20年(1931年)11月金浩如病故,区长由吴学新(伯如)担任。全区划为3镇30乡,乡镇以下为邻闾,设闾邻长。
民国23年(1934年)9月,全县并区,第十区并入第五区(震泽),同年11月,改邻间制为保甲制,乡镇以下为保甲,设保、甲长。民国26年(1937年)11月,抗日战争爆发,震泽沦陷。区公所撤离至严墓章奥村一带。
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接管政权,大庙乡仍由震泽区管辖,直到1949年5月庙港解放。
民国时期庙港地区区、乡长任期表
三、镇公所
民国18年(1929年),庙港成立镇公所。
民国26年(1937年)11月,抗日战争开始至1943年1月,日军大扫荡进驻庙港,镇公所解散。
民国时期庙港镇镇长任期表
附:汪伪时期区、镇公所
1943年1月,日军“大扫荡”,进驻庙港镇,3月设清乡办事处,并成立伪庙港镇公所,设镇长1人,文书、事务员等数人,抗战胜利解体。同年5月,伪吴江县设第九区公所,10月末由横扇移至庙港镇今庙西街狮子桥南沈宅民屋。设区长1人,区员2人,文书、总务各1人,后增设自卫自治保甲指导员3名,区长有5任,抗战胜利解体。
汪伪时期庙港地区区、镇长任期表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9月,庙港乡(小乡)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0名,会上选举朱才生为乡长,谢荣庆为副乡长(不脱产)。
1957年8月,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张毅成为庙港乡乡长,王大宝、李杏生为副乡长。
1958年9月,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17人,仲春泉为公社社长,王大宝、沈荣宝、李杏生为副社长。
1960年1月,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公社社长由副书记朱才生兼任,李杏生、丁兴泉、陈忠宝为副社长。
1962年9月,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沈荣宝为公社社长,王大宝、李杏生、丁兴泉为副社长。
1966年1月,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管委会委员17人,沈金观为社长,李杏生为副社长,范亚玲、孙毛大、张金虎、施阿巧、王才根、周云琦、沈世琪、沈梅生、尹文柏、陈雪珍、陈培林、赵学莲、沈团珍为委员。
1981年6月25日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0名,实到78名,病假2名,会议选举公社管委会,周正华为管委会主任,朱二宝、周根宝、张永坤、崔明方为副主任,委员有陈功平、沈勇明、王梦龙、陈圣江、邱美丽、张钰华、汤金泉。
1983年7月10日,召开七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4名,实到68名,因病事假缺席6名,选举陆一农为乡长,宋月林为副乡长。
1984年5月6~7日,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0名,实到代表73名,因病事假缺席7名,选举结果:陆一农、宋月林分别当选正、副乡长,增选吴建华(女)为副乡长;同时,选出县人大代表10名。
1985年10月30日,举行八届二次人代会,因乡长陆一农调离,这次会议补选吉寿宝任庙港乡乡长。
1986年4月16~17日,举行八届三次会议(例会),同年10月27日在制冷厂召开八届四次会议,因乡长吉寿宝调离,补选崔明方为庙港乡乡长。
1987年7月24~25日,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8名,实到56名,因病事假缺席2名,列席代表10名,换届选举,崔明方、吴建华当选正、副乡长,原副乡长宋月林调离,选举李耀灿任副乡长,会上乡长崔明方作政府工作报告。
1989年4月25日举行九届三次会议,会上补选李阿兴为副乡长。
1990年2月27~28日,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5名(妇女16名),实到63名,列席代表35名,换届选举,正、副乡长由崔明方、李耀灿连任,增选谈雪荣、邱龙根为副乡长,大会由乡长崔明方作政府工作报告,副乡长李耀灿作关于“庙港乡1989年度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992年1月24日,召开十届三次会议,会上补选陆阿林为副乡长。
1993年1月15~16日,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5名(妇女14人),实到61名,因病事假缺席4名,其中:工人12名、农民41名、干部8名、知识分子4名,列席55名,选举结果:崔明方为庙港镇镇长,李耀灿、谈雪荣、陆阿林为副镇长。会上由镇长崔明方作政府工作报告,副镇长李耀灿作关于“庙港镇1992年度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1994年9月21日举行十一届三次会议,补选汤锦明为副镇长。
1995年3月20日,举行十一届四次会议,补选钱文美为副镇长。
1995年11月5日,举行十一届五次会议,同意崔明方辞去镇长职务,钱文美辞去副镇长职务;同时,全会选举史建荣为庙港镇镇长,崔夏萍为副镇长。
第三节 区、乡(镇)人民政府
第一阶段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开始建设社会主义
(1949.5—1966.5)
解放初建立人民政权时,在现辖区内有当时属震泽区人民政府领导的大庙、开弦、大儒3个乡。大庙乡政府设在庙港,开弦乡人民政府设在开弦弓,大儒乡政府设在陆家港(养鹅浜)。
1950年2月,建立大庙区,设区人民政府于庙港,下辖1镇12乡,同年7月增设厍港乡,调整为1镇13乡,在现辖区内有6个小乡,罗港乡政府设在罗家港,光荣乡政府设在西草田,庙港乡政府设在庙港,盛港乡政府设在廖扶港,陆港乡政府设在五界亭,震泽区开弦乡政府设在开弦弓。
1949—1958年大庙区正、副区长和所属乡长任期表
1960—1966年庙港人民公社正、副社长任期表
1956年3月,大庙区并入震泽区,小乡也以二合一进行合并,庙港(盛港)乡人民委员会设在庙港,开弦(光荣)乡人民委员会设在开弦弓,两个中乡都属震泽区公所管辖。
1957年8月,震泽区撤销,中乡再度合并,合并后的庙港乡、大儒乡都在现行区划内,两个乡的人民委员会均属吴江县人民委员会领导。
1958年9月,庙港地区的行政区划又经一次大的变动,大儒乡撤销,其东部6个村并入庙港(南部4个村并入八都,西部并入七都),建立庙港人民公社。从此,进入了政、社合一阶段,行政机构称庙港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第二阶段“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5—1976.10)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到年底,行政机构瘫痪。1967年春,由公社人民武装部“拿总”,设立生产办公室,负责指挥全公社生产。1968年3月,经吴江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吴江县庙港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作为庙港公社的行政机构。革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同年9月恢复党委领导制后,主任皆由党委书记兼任。从此,在过去政、社合一的基础上又进入了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一直延续到1981年6月庙港公社第七届人代会选出公社管理委员会,实行党政分开为止。
1968—1976年庙港公社正、副主任任期表
第三阶段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1976.10—1995.1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体制改革,政权机构从公社革委会到撤乡设镇,三度更改名称:
1981年6月,实行党、政分开,改公社革委会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1983年7月,公社实行体制改革,改公社管理委员会为乡人民政府建制,设正、副乡长各1人。同时,建立公社(乡)经济联合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分别兼任农、工、多种经营三公司经理,全乡形成党、政、企“三套”工作班子。
1992年12月8日,庙港乡被批准撤乡建镇,改为吴江市庙港镇人民政府,设镇长1人,副镇长3人。
1991年4月26日,乡经联会改组成立庙港乡农工商总公司,公司设董事长、副董事长2人,总经理1人,均由党委正、副书记兼任,副总经理3人,兼任农、工、多服三公司经理之职。
第四节 政协小组
庙港镇1987年8月8日建立政协小组,共有政协组成员10名,由朱瑞章任组长,沈荣奎、王大宝任副组长。
政协组成立以后,制订了小组活动计划,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统战理论,围绕镇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实地考察、写提案、提建议,积极参政议政,为全镇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开展活动。
1976—1995年庙港公社(乡镇)正、副主任、乡长、镇长任期表
庙港乡经济联合委员会负责人任期录
庙港(乡)镇农、工、商总公司负责人任期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