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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军  事)第一章(地方武装和驻军)

2012/12/23 19:00:59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808

  

平望镇是县之巨镇,军事要地,自古至今素有驻军防守,因时代、职责不同,故驻军名称亦各有异。

 

第一节 宋、元、明、清时期地方武装和驻军

 

宋代 始建巡检司署在安德桥北堍,设巡检一员,率士兵若干(人数无考),掌士军招填教习之府令,以巡防捍御盗贼。建炎中,设平望寨,寨官一员,士军二百四十四名,掌招收士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后撤销。

元代 巡检司署同宋制,另设千户所(即在巡检司地),有千户一员,兵二百名,后撤销。

明代 巡检司署设巡检一员,弓兵三十名,主要缉捕盗贼,盘诘奸伪。万历三十八年(1610)设平望营。有水哨官一员,队长二名,水兵四十六名,哨船二只。万历四十八年(1620)设哨长四名,队长十二名,陆兵一百二十三名,水兵九十二名。崇祯间平望营设守备一员,总管水陆兵。陆兵号“靖塘营”,水兵号“靖溪营”,共兵四百名。

清代 巡检司署设巡检一员,弓兵十八名,职责与明制同。顺治三年设千总署(署当时在一镇地),有千总一员,辖兵八十名,随巡兵四名。巡船一只,坐马二匹。为了加强驻防巡逻,全镇设东南西北四个汛地。东口汛借居僧房巡兵五名;西口汛借居民房巡兵五名;南口汛汛房三间,烟墩五座,瞭望台一座,巡兵六名;北口汛汛房六间(三间外委所居),烟墩五座,瞭望台一座。雍正七年(1729)设经制外委协防千总一员,随兵一名驻北口汛。康熙十三年(1674),军兴,设安塘官一员(以满族人充任),披甲一名,二十三年撤销。同治九年(1870)水师改行新制后,十一年平望驻有江苏水师淞南营,后改驻淞南营后哨,有舢板四号。以千总一员为领哨,把总一员为二队,外委二员为三、四两队,每员各领驾舢板一号,坐船一号,舵水兵丁十四名,专司分巡河湖漾。十二年十一月留防太湖水师营驻平望,设管带一员,哨官二十一名,勇丁三百十九名,长龙战船一号,舢板二十一号,分护同里、盛泽、震泽、芦墟、八坼、王江泾各厘卡十八处。初驻守是太湖水师新昌营,后为太湖水师后营,又后为太湖水师右营。

 

第二节 民国时期地方武装和驻军

 

民国成立,行政建制变化,平望设乡公所,不配有武装。民国12年(1923)驻有江苏省水警15队。民国15年本区地近太湖犹恐枭匪扰乱,由驻地水警和地方组织联防事务所于城隍庙。民国16年北伐战争胜利后,由乡行政局筹建保卫团。民国18年改为第八保卫团,编成三班:平望二班,梅堰一班。民国20年奉令改为临时保卫团。民国21年奉令分期裁汰,缩编为二班。民国23年奉令改为第一中队第三分队。民国20年时,匪气甚炽,乡民急谋自卫,组织义务自卫队。先在周家溪乡、下脚浜乡、唐家田乡、溪港镇、双庙乡、店前乡组织成立。民国21年冬,平望区公所鉴于湖匪猖獗,为实行相互联络起见,组织沿湖五乡镇联合保卫团,筹款购置枪弹,团士有600多人,分期举办训练。

抗日战争胜利后,平望区成立区大队。各乡镇成立自卫队,其中平望镇民众组织二个班,20多人,长短枪20多支。区大队于1947年改并入吴江县保安队,调防他地驻防。各乡镇自卫队于1947年改为各乡镇常备队。全区乡镇合计共有300余人和枪支。建国前夕,由于地下党组织领导,遵照上级指示,积极做好地方自卫队的策反保枪工作,故建国时平望地区没有一枪一弹被国民党带走。

驻军有吴江县保安团一个分队(驻地东溪河),1948年增驻一个营(驻地丝厂内),另有江苏省保安第九团、青年军202师一个营,但驻平望时间不长。另有军官队50多人驻于本镇,又有伤兵经常流窜来镇。

附:

日伪驻军 日伪占领时期,平望镇驻有日军铁道警备队一个中队,后改驻野战部队(番号七一五二队)一个中队。队部驻在原平望制丝所(即丝厂)内,并分驻各水陆检问所和火车站,他们对待居民毫无人道,对平民强迫军事劳役或施以酷刑,被害者甚众。日军有大泽部队驻梅堰镇,伪和平军教导大队驻溪港镇,伪县保安队一个分队驻平望镇。此外公开和不公开的特工组织有日军警备队密探队、宪兵密探队、特工站等。这些特工组织人员虽少,但经常携带武器敲诈勒索,残害居民,竭尽为非作歹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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