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县地当苏、浙、沪交汇处,民物丰阜,宋元间就已“邸肆间列”。明代,丝绸始销海外。人清,“丝绸之利日扩,南北商贾咸萃”。清末,由各镇周围物产逐渐形成同里米市、震泽丝市、盛泽绸市,促使全县商业不断兴起,商户逾千家。
民国15年(1926年)前后,县内出现英美洋行代理公司,“五洋”(洋油、洋烟、洋烛、洋皂、洋火)行业随之兴起。24年,全县已有60多个行业,4000余家商号,尤其松陵、同里、芦墟、黎里、平望、盛泽、震泽等镇,商店比较集中,行业更为齐全。在商业竞争中,各镇形成的百年老店、名牌商号40多家。这些商店大多前店后坊,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商品除供应县内市场外,运销苏州、上海、杭州等地。部分丝、绸、羔皮等远销日本、中东和欧美各国。日军侵占时期,田地荒芜,交通阻塞,原料枯竭,加上集镇屡遭战火,商业受损极为严重。继而,日商在境内实行商品统制,迫使一些民族商业倒闭停业,或转移他乡。抗日战争胜利后,商业一度复苏。36年,全县有证商户324l家。但因兵灾匪害,通货膨胀,各业凋敝,市场依然萧条。
解放后,农、副、工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促进商业的兴盛,尤其公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国营商业)建立后,遵照“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对粮食、棉布、油料和丝绸等实行统购统销和对私营工商业的一系列改造,逐步形成了以国营、供销社商业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平抑物价,安定民心。但自1958年起的20年中,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商业几经撤并,并关闭了所有农贸市场,商业网点不足,流通渠道减少,商业经济形式单一,人民生活不便。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进一步形成了以国营商业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和少环节、开放式的经营体制。同时,开展了与苏州、上海等地和本系统之间的商农、商工、商贸、商商等横向联营,以代销、经销、分销、展销、访销等形式,扩大了经营范围,丰富了市场供应。在七大镇上,通过新建、扩建和改建,先后开办15个国营、供销社、集体综合商场,使全县大型商业网点布局更为合理。1985年,全县各类商业网点7168个,职工24138人,社会商品零售额为55983万元。是1952年4143万元的13.51倍。1985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5983万元,其中国营商业14369万元,占25.67%,供销社商业11754万元,占20.99%,集体商业24342万元,占43.48%,个体商业3633万元,占6.49%,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农贸市场上农副产品销售)1885万元,占3.37%。
吴江县几个年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1949
|
1952
|
1956
|
1965
|
1976
|
1978
|
1980
|
1985
|
零售总额
生活资料
生产资料
|
3599
3375
224
|
4143
3877
266
|
4284
3723
561
|
6919
4921
1998
|
12393
8348
4045
|
13992
9416
4576
|
23650
16422
7228
|
55983
42027
13956
|
第一章商业体制
第一节私营商业
一、私营商业的演变
旧时商业随地产而兴,或便旅途而盛。宋元间,吴江县内沿江南运河的松陵、同里、八坼、平望已有邸肆商贩。清代中期,全县有商贾贸易的市镇20多个,其中松陵、同里、平望、盛泽、震泽5地比较兴盛。清末,县内出产大宗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形成了同里的米市、震泽的丝市、盛泽的绸市,京货、广货、南北货、烟纸、药材、酒酱、鱼肉、腌腊、板木、杂货等行业渐次兴起,全县商户达千家之多。
民国14~16年(1925~1927年)间,“洋货”倾销市场,县内出现以英商亚细亚和美商德自古火油公司为主的恒大、大同、立成、三民、信义、永源、美纶等洋行代理公司和一批“五洋”等新行业。烟纸、水果、鱼肉、杂货和茶楼、酒肆、饭菜馆、点心店等在各市镇上分布广而密,而一些选择性较强的行业偏少,特别是棉布业一个镇上至多五六家。各个行业中,夫妻店、摊贩多于大商店,货源来自苏州、上海、嘉兴等地大商行。输入吴江县的商品主要有棉纱、棉布、面粉、煤油、食盐、生猪、烟纸、火柴、蜡烛、肥皂等。输出商品除米、丝、绸外,尚有鱼虾、菜籽、蔬菜、羊皮等运销本省部分市、县和浙江、上海等地。其中丝、绸、小湖羊皮还远销香港、澳门地区和东南亚、日本、中东、欧美各国。据《中国实业志·江苏省》载:“民国21年,全县进出口贸易额为九百零五万元(法币,下同),其中输人额三百七十万元,输出额五百三十五万元。”24年,全县28个大小集镇上有米行、丝行、绸行、花纱(布)行、砖灰行、猪羊行、禽蛋行、竹木行、鲜鱼行、地货行和绸布、洋货、南货、糖果、茶食、烟纸、陶瓷、肉庄(店)、腌腊、豆腐、煤炭、医药、香烛、纸箔、面饭、照相、理发、印染、旅馆、洗浴等60多个行业,4756家商号。
在商业竞争中,松陵、同里、芦墟、黎里、平望、盛泽、震泽七大镇上形成了一批百年老店和名牌商号。松陵有“四庭柱”即元大、张万茂酱园、宣协生鱼行、吴祥兴南货店;同里有公号、益隆酱园、和丰南货店、谷香村糖果店、苏德昌绸布店;芦墟有“福、禄、寿”即懋福和、生禄斋、协同寿南货店,泰兴协洋货店、洪昌酱园;黎里有恒丰泰布店、祥和利烟纸店、石柜台南货店、紫阳观茶食店、肖复兴水果行;平望的毛镒昌布店、达顺酱园、萃丰南货店、群乐旅馆;盛泽的汪恒瑞酱园、凌裕和南货店、养和堂药店、汪鼎兴酱鸭店、得意楼茶馆、新彦池浴室;震泽的恒丰酱园、泰丰成绸布店、存心德药店、聚顺豆腐干作、鸿运楼菜馆、同和地货行等。这些商号大多采取前店后坊的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兼营批发。除坐商外,还有行商、牙行等,多数为无本经营,代客买卖,收取佣金,维持生计。民国26年(1937年),日军侵入吴江县,商业屡遭战火,受损严重。加上日商在境内开设三井、三菱、小岛、山口、八角、太湖等洋行,实行商品统制,迫使一批民族商业倒闭。抗日战争胜利后,百业待举,逐渐复苏,但因原有市廛被毁较多,加上通货膨胀,市场仍趋衰落。民国38年初,全县有证商户3493家,从业人员7359人,资本额31.1亿元(金圆券)。
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吴江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教育私营商业者组织起来,继续发挥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1950年2月,吴江县内各镇商贩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行联购联销、联购分销等不同类型的合股组织。到1951年9月止,全县先后成立绸布业、鲜肉(鱼)业、地货业、国药业、酒酱业等36个联营企业。但部分商贩怀疑党和国家的政策,消极经营,转移物资,抽逃资金。据盛泽镇调查统计,是年,全镇百货、南货、腌腊、酒酱、桐瓷席5个行业仅有资金折米为240.75吨,比民国37年(1948年)减少805.95吨。同时,由于国营商业的发展,私营商业逐步萎缩,停业、转业、开业比较频繁。1949~1952年的三年经济恢复时期,盛泽全镇关闭米粮、土丝、绸领和迷信品等行业263户,开业只有鲜肉、糖果、文具、五金、白铁等行业103户,且多为小店。对此,人民政府对消极户通过纠正“宁左毋右”倾向,贯彻有团结有斗争的政策;经营上,掌握公私比重,实行“四马分肥”(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私方股息分红),给资方合理利润。尤其通过城乡物资交流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宣传教育,进一步调动了私营商业的经营积极性。
1953年后,国家先后对粮食、棉布实行统购统销,明令禁止私商自由组织货源,经营粮食、油料、棉布等商品。全县17户粮食商全部实行代销,83户棉布商通过改造,其中安排55户从业人员167人,流动资金15.05万元,从国营商业、供销社批购、经销,28户从业人员49人,流动资金1.26万元,分别转入百货、烟纸、腌腊、茶社等业。1954年6月,苏州专署工商科(局)长会议后,对一般私营零售商业,本着“着重安排,结合改造”的精神,大部分与国营商业、供销社建立了经销、代销、批购关系,使全县私营商业纳入了国家计划经济轨道。
1955年5月,开始在七大镇的百货、南货、烟纸、酒酱、腌腊、饮食6个行业进行改造试点,组织91户、132名从业人员,成立18个合作小组。同年9月统计,全县私营商业4964户,其中批发商251户,占5.06%,零售商4713户,占94.94%,分布在松陵、同里、芦墟、黎里、平望、盛泽、震泽和八坼、铜罗9镇3856户,占77.66%,其余1108户,分布在19个乡村集镇,其中横扇有188户,周家溪只有10户。
1956年1月,全县批准5697户私营商业,参加合营、合作组织,其中1221户3300人组成公私合营商店69个,4476户6830人组成合作商店353个(含自负盈亏小组197个)。在改造过程中,采取由私方人员自点、自估、自报、民主评议及政府批准的方法,进行清财核资,经济组合,政府按私方交出的生产资料折合金额付给定息。对私方实职人员,按照业务能力、社会地位及原任职务等条件量才使用,全县有161名私方人员被任命公私合营商店正副经理。对小商小贩也作了全面安排。国营商业、供销社在货源、贷款、代销等方面给予扶持。1957年的对私改造,以行业归口分管,国营商业负责日用品(含棉百)、医药、估衣、文具等,供销社负责副食品、饮服两个行业。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对私改造统一归基层供销社领导。1965年国营商业机构下伸后,对私改造以国营商业为主,供销社配合进行。1970年所有个体商贩,分别安排进合作商店或下伸商店(由集体商业部门办在农村的商店)。
1956年吴江县对私营商业改造情况表
单位:户、人、万元
类 别
|
总 计
|
纯 商 业
|
饮 食 业
|
服 务 业
|
1955年底实有 户 数
人 数
其中职工
资 金
1956年改造户数 户 数
人 数
其中职工
资 金
其中公私合营 户 数
人 数
资 金
合作商店(小组)户 数
人 数
资 金
|
6783
11401
2544
248.46
5697
10130
2498
244.90
1221
3300
160.60
4476
6830
84.30
|
5116
8281
1738
223.90
4187
7195
1699
218.71
976
2746
154.98
3211
4449
63.73
|
1104
2011
391
15.42
975
1860
387
15.16
—
—
—
975
1860
15.16
|
563
1109
415
9.14
535
1075
412
11.03
245
554
5.62
290
521
5.41
|
第二节国营商业
民国38年(1949年)5月,苏南建中贸易公司在同里镇设立吴江县内第一个公营企业——苏州分公司吴江办事处,通过以粮食、棉布、油料为主的商品购销活动,平抑物价,稳定市场。
1950年5月撤销建中办事处,分设中国粮食公司、中国百货公司吴江办事处、支公司,翌年又陆续增设煤建、盐业、土产等由上级垂直领导的专业公司和批发机构。吴江县内由国家统一计划,统一调拨的有关国计民生的商品,逐步扩大到百货、花纱布、糖烟酒等2000多个品种,年商品零售额为339万元,占全社会商品零售额3822万元的8.87%。1953~1955年,中粮公司吴江支公司划归县粮食局,中国土产公司吴江支公司移交县供销社,县内又先后成立油脂、花纱布、食品、水产、蔬菜、药材、木材、饮服8个公司(商店)及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吴江批发部、中国丝绸公司吴江办事处。从此,国营商业掌握了粮、棉、油等重要商品的购销活动,国营商业经营的主要生活资料在市场上的比重明显上升。1955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214万元,其中国营商业399万元,占9.47%,供销社1257万元,占29.83%,私营商业2558万元,占60.70%。
1957年9月,中国油脂公司吴江县公司并入粮食局。1958年4月,商业局、供销社合署办公后,撤销百货、纺织品、煤建等公司和供销社的供应、采购经理部,按业务性质分别改组为生产资料、农副产品采购、日用品、副食品4个经理部。1961年3月成立吴江县物资局,从事煤炭、石油、金属、机电设备、竹木、农机、五交化(五金、交电、化工的统称)等的购销业务。是年,商品零售额2610万元,比1958年2149万元增长21.45%。1962年6月恢复商业局、供销社建制,撤销4个经理部,分设百货、煤建、医药、食品、水产5个公司和五金、烟糖、饮服3个商店。从1965年起,5个县级专业公司、3个商店调整为食品公司和百货、煤建、烟糖、医药4个商店。同年12月,煤建业务划归物资局。1969年底,商业局、供销社再次合并。次年,除医药业务移交卫生服务站外,原商业、物资局和供销社的百货、烟糖、综合、煤建、农机、农资、食品、土产、日杂等所有专业公司撤并为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土副产品三大公司。1971年,医药公司重新归口商业局。1974~1975年,撤销三大公司,分建农资、百货、纺织品、糖烟酒、五交化、土产、蔬果、外贸、食品9个公司。1978年5月,商业局下辖的外贸公司升格为县对外贸易公司。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商业两度撤并中,撤小店,办大店,砍掉很多商业网点,致使商业流通渠道单一,购销活动呆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商业体制进行改革,1979年8月局、社再次分设。至1985年末,全县国营商业公司构成情况为:商业局有百货、纺织品、糖烟酒、五交化、医药、食品、饮服、蔬果8个公司和同里、芦墟、黎里、平望、盛泽、震泽6个国营商业公司及1个纺织品采购供应批发站,物资局有金属机电、生产资料服务、煤炭石油、建材化轻、木材5个公司及1个物贸中心,粮食局有粮油议购议销、粮油工业、饲料3个公司;另有县对外贸易公司、水产供销公司、烟草公司等。1985年,国营商业网点300个,职工3566人,经营品种达1万种以上,商品零售总额14369万元,是1979年4456.50万元的3.22倍。
第三节供销社商业
民国18年(1929年)初,吴江县震泽区开弦弓有限责任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成立,旨在共同缫丝共同运销。这是吴江县内最早的供销合作事业。27年12月19日,日伪“中国产业合作社吴江县准备会”成立。翌年2月,在同里设立军民物资交换所和加工芡实部。9月,“准备会”改称“中国合作社吴江支社”,之后在同里、震泽、盛泽米、丝、绸产区和八坼、芦墟、黎里、平望等地相继设立分社等机构。33年颁发《中国合作社吴江支社章程》,支社辖八坼、同里、芦墟、平望、黎里、盛泽、震泽7个分社,64个农村协会,247个互助社,社员4.59万人,股金16.41万元。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收日伪合作社。民国35年(1946年)10月,建立江苏省合作社物品供销处吴江供销站,恢复和新建各级合作社77个。翌年10月,吴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全县有各类合作社188个。但至解放前夕,大多数社有名无实,有经营能力的仅同里、黎里、平望、盛泽、震泽、严墓办事处和八坼、庙港、陆港、马港合作社,以及开弦弓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11个。
1950年3月,人民政府接收吴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同年11月在芦墟设立供应站。继之由东秋、汾溪2乡及芦墟镇部分社员,成立解放后第一个合作企业—芦墟供销合作社,进而通过全面整理11个旧合作社后,建立14个基层供销合作社。1951年9月,在原有联合社的基础上,成立苏南区吴江县合作总社。1954年5月,改称吴江县合作社联合社。7月,更名为吴江县供销合作社,下设14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和7个供销站。同年10月,实行以区建社,全县共建9个区社,12个供销站。1956年4月,划出农副产品业务,成立县农副产品采购局。1957年,将生产资料、日用杂品批发站、牲畜管理股合并为供应经理部,将采购股、土产废品批发站合并为采购经理部。同年4月,撤销农副产品采购局,并将商业局所属的水产、食品、蔬菜、专卖4个公司和批发部划归供销社经营。至此,吴江县供销社的体系基本形成,是年商品零售额756万元。
1958年掀起的“大跃进”和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县供销合作社两度与商业局撤并,前后达15年之久。1979年7月,恢复县供销社建制,经营企业有农业生产资料、土产、蔬菜果品3个公司。同年10月,土产公司改为土产废旧物资公司,蔬菜果品公司更名日用杂品果品公司,全年商品零售额7615万元,是1957年的10.07倍。1983年7月,县供销合作社更名为吴江县供销合作联社,成为基层供销社和县社直属专业公司的经济联合体。1984年3月,撤销县土产废旧物资和日用杂品果品两个公司,分设土产日用杂品、废旧物资、副食品和综合贸易4个公司,12月增设农副产品购销公司。1985年底,全县有湖滨、八坼、菀坪、同里、屯村、金家坝、北厍、莘塔、芦墟、黎里、平望、梅堰、横扇、盛泽、坛丘、南麻、震泽、七都、八都、庙港、铜罗、青云、桃源23个基层供销社,购销网点286个,职工3122人,社员股金623.37万元,是年社会商品零售额11754万元,比1979年增长54.35%。
第四节集体商业
1955年5月,松陵、同里、芦墟、黎里、平望、盛泽、震泽7镇6个行业进行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试点,组成18个合作经营小组。1956年对私改造高潮中,各镇各行业组织合作商店156个,合作小组197个。1957年后,合作商店(小组)实行以行业归口管理,日用品行业归国营商业,副食品、饮服行业归口供销社。1958年,合作商店(小组)由基层供销社统一管理。
1959年,各镇合作商店在行业商店基础上,成立合作总店,下设商业、饮食业、服务业3个分店,全县合作商店由1957年的414个,减少到139个。1961年,集体商业通过调整,由原来的115个单位3458人,增至332个单位3454人。1965年,商业局机构下伸七大镇,合作商业中的棉布、估衣、百货、文具、南北货、糖烟酒、医药、染坊、杂品、豆制品和饮食服务等行业归口国营商业管理,其余行业隶属供销社领导。当年,全县合作商店(小组)426个5986人,其中纯商业188个2978人,饮食业105个1506人,服务业92个1002人,农村下伸店41个50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合作商店(工场)上升为国营商业,之后,又恢复为集体所有制性质。
1979年,合作商店改称集体商店,划小核算单位,由1978年的122个,到1980年调整为202个,同时增设39个供应网点,国营企业让出部分业务交给集体商业经营。1981年后,集体商业率先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经营责任制。1984年改革商业体制,七大镇和23个乡各自成立集体商业(分)公司,统管当地集体商业,使集体商业在政治待遇、货源安排、经营管理等方面和国营、供销商业处于平等地位,充分发挥其灵活经营的积极性。1985年,全民企业纷纷办起集体商业,全县集体商业网点有1448个,职工9574人,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为24342万元。
第五节个体商业
1956年对私营商业改造后,全县尚有小商小贩132l户,从业人员2066人,资本额19万元,年销售额438万元。1958年,小商小贩被分别纳人人民公社供销部。翌年,重新划出,恢复个体商业,全县有登记证的个体商贩556户、1098人。“文化大革命”中,个体商业濒临绝迹,1976年全县仅剩有证商贩433户,无证商贩66户,外地流人商贩6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商业开始恢复和发展。1980年,全县批准开业的个体商业6户,年商品零售额1.13万元,1981年为278户,年商品零售额增至9.16万元。1985年,全县有证个体商贩共5134户7876人,其中纯商业3527户5277人,饮食业1052户1857人,服务业555户742人。年社会商品零售额3633万元,比1984年1348万元增长169.51%,是1983年178万元的20.41倍,1982年33万元的110.0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