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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卫生体育)第一章(卫生)

2012/12/21 17:34:25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8022

第一节  古代中医

袁颢,字菊泉,明朝嘉善人,宣德年间(1426~1435年)赘于吴江芦墟徐氏。袁颢“精于医,每以太素脉悬断祸福,著《袁氏痘疹全书》五卷”。文见清乾隆《苏州府志》卷七十六·艺文二。此为芦墟从医人士最早记载。乾隆《分湖志》、嘉庆《嘉善县志》均记述了芦墟明代高医袁泽:“袁泽,字世沾,为袁颢曾侄孙,得世传之秘,精痘疹,视儿色理即知吉凶,当痘疹盛行时,每至一村,集群童阅之,某当生某当死,靡不毕验;且无利心,求者阗门,有神仙之称;子朴、柏,咸克继其业。”

清朝及清末民初芦墟颇具盛名的医生有多人。陈焕、字章伯,清雍正朝人,祖陈策、父陈琳都专治疮疡,陈焕更精其术,贮存良药,功于敷治。陈希恕(1790~1850年),字梦琴,陈焕之子,治疾多著效,留《医案》322卷,子陈应元承其医业。高鹤鸣(1763~1841年),字闻天,自少以塾师为业,周甲后医术精,诊者盈门,延请者无虚日,且有求必应,不避寒暑。郭学洪,字容舟,清乾隆年间人,自少赤贫,苦志绩学,钻研医术,并名声渐隆。陈仲威(1830~1907年),七代业医,专治痈疽、疮疡等外科疾症;且授医术予众学生,让其各设医案于自己诊所,培养自立;著有《陈氏外科医案》一部;子陈秋槎、孙陈佩芝皆袭其业。费叶唐(1868~1940年),自幼从父费阳明业医,后设“兰玉堂”诊所,并矢志改良,求西医学,宣统年间加入中西医学研究会,遗《兰玉堂医案》一册。

 

第二节  医疗机构

一、私立诊所

民国时期,芦墟镇上逐渐出现私立诊所。发展至23年(1934年)8月,共有内科10人,分别是沈立斋、费兰升、郑济之、顾干卿、顾凤翔、费汉兴、葛道炎、陆成焕、钱徐乃瑾、庄徐秀琴;内外科6人,为许半龙、沈云翔、徐若农、黄可痊、张颂珊、张仲华;妇幼科7人,为许太平、王龙生、黄毓平、张达声、王明道、张棣康、唐福寿;咽喉外科4人,为陆祖谦、陈大荣、陈恂卿、陈培之;外科4人,为袁伯英、汝仲才、袁吟韦、张贯白。诊所大多以行医人的姓名命名,其中,较有影响的是许观曾诊所。许观曾又名许半龙(1899~1938年),字盥孚,师从舅舅陈仲威以及丁甘仁,研习外科,后深造于上海中医专门学校,毕业后在芦墟司浜开设诊所。后因老师丁甘仁之邀赴上海,在原北浙江路西海宁村开设内外科诊所,并与王一仁、秦伯未等创立中国医学院,兼任教授;许还著有《内科概要》、《中国外科学大纲》、《中医诊断学大纲》等多部医学专著。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民国35年,芦墟的私立诊所增加到35个,其中内科18个、内外科5个、外科1个、妇幼科1个、妇科1个,幼科3个、产科2个、伤科2个、疯科1个、咽喉科1个。诊所设置的科目比以前更细、更专业,治疗方法由纯中医疗法发展到中西医结合治疗,仅内科就可分为中医内科、西医内科、内幼科、内妇科等。

1951年初,芦墟区共有诊所21家,其中芦墟镇有14家。同年7月,组织行医人员和各药店店主、员工计69人,成立芦墟区卫生工作协会,逐步走上集体化道路。1952年3月,建立芦墟区联合诊所。至此,私立诊所取消。

1983年8月8日,经吴江县卫生局批准,陆介平在镇东栅街4组开设陆介平中医肠胃病科诊所,成为恢复个体行医制度以来芦墟镇的首家个体诊所,1998年1月6日陆病故,该诊所撤销。

1994年7月,吴彤安在镇西栅老医院内开设吴彤安中医内科诊所,1999年2月诊所迁至东北街北环东路53号新居,该诊所是芦墟镇2000年时唯一经上级卫生部门认可的个体诊所。

附:民间行医

芦墟素有以偏方秘术专治某种伤病的民间医生。20世纪50~70年代,西中街袁家浜的陆阿二,凭数十年的经验积累,以含酒吮毒、敷贴草药等方法,专治蛇咬,名噪苏浙沪毗邻地区。新友小学教师孙益飞业余用草药治肾病,疗效明显,1978年11月吴江县卫生局发函肯定。芦北朱家港的龚志荣免费为烧伤、烫伤病人治疗,用鼠油等配制的敷药疗效显著。改革开放后,一些退休医生也不时为慕名求医的病人开方治病。

表11-1  民国35年(1946年)10月芦墟私立诊所一览表

行医人

年龄

籍贯

学医简历

开业年份

主治

授诊地址

葛道炎

52

嘉善

父葛子覃传

1918

中医内科

西栅13号

许太平

56

吴江

陈仲威授

1920

妇幼科

檀家桥东北堍。省民政厅执照2878号

唐福寿

55

常熟

祖传

1921

推筋幼科

人民桥西堍

袁歧生

53

吴江

叔袁屺生传

1922

内幼科

懋隆酱园内

张佐雄

53

吴江

吴兴福音医学院孟杰传

1922

西医内科

西北栅今芦墟中学南侧。诊所名惠民

汝仲才

43

吴江

黎里汝育才授

1926

咽喉科

西中街医药商店

刘聚良

48

镇江

苏州赵剑峰授

1926

伤科

新桥东北堍

唐伯增

47

吴江

苏州王龙汲授

1927

伤科

东南街60号

许善成

39

吴江

黎里汝育才授

1929

外科

檀家桥西南许家墙门。省民政厅执照5453号

顾凤祥

52

吴江

顾伯龙兄传

1929

内科

东南街南陆家弄

许上池

35

吴江

许太平、许半龙传

1931

内外科

檀家桥东北堍

徐其伟

41

吴江

南洋医学院

1931

西医内科

西北街顾大丰内。医字1737号

顾干卿

36

吴江

苏州顾伯单授

1931

内科

观音桥西北堍

袁逢吉

43

吴江

上海同德医学院

1932

西医内科

西中街袁家弄。医字5188号

王明道

35

吴江

父王龙生传

1932

妇科

新桥西北堍

凌元增

35

吴江

苏州顾福如授

1932

内科

西栅老医院西侧

葛文年

32

嘉善

父葛道炎传

1933

内科

西栅13号

费汉兴

35

吴江

父费兰升传

1933

内科

西北街35号

沈云翔

34

吴江

吴兴潘澜江授

1933

内外科

西北街18号

张棣康

37

吴江

父张达生传

1933

幼科

东南街61号

钱徐乃瑾(女)

43

吴江

莘塔徐蔚卿授

1934

内幼科

西南街茂丰里

石志民

28

吴江

嘉兴沈季良授

1936

内外科

懋隆酱园内

郑润芝

35

吴江

沈立斋授、祖传

1936

内妇科

九曲弄5号

张文康

34

吴江

父张达生传

1936

幼科

东南街61号

许开泰

34

吴江

许太平、许半龙传

1937

内外科

檀家桥东北堍

沈鸿飞

33

吴江

顾干卿授

1937

内科

人民桥西堍

孙嘉惠

27

嘉善

杭州广济医专

1938

西医内科

新桥东北堍。诊所名嘉惠

唐建民

28

常熟

父唐福寿传

1938

幼科

人民桥西堍

胡春芳

44

余姚

祖传

1938

疯科

檀家桥东堍

陈凤林

28

青浦

父陈梓鸣传

1938

咽喉科

东北街曹家弄

黄葆春

34

嘉兴

上海东南医学院

1938

西医内科

檀家桥西北堍

诊所名葆春

范静霞(女)

29

吴江

人和高级

助产学校

1939

产科

东南街铜匠湾友爱里

费一峰

28

吴江

父费逸仙传

1940

中医内科

西北街35号

张振华

28

吴江

 

1940

内外科

观音桥西南堍

陈静湘(女)

37

杭县

杭州博济医院

1945

产科

观音桥东南陆家弄

医字1077号

说明:本表参照1946年档案编制,地址为现名;开业年份不一定在芦墟的。

二、卫生所

民国37年(1948年)以前,芦墟尚无公立医院或诊所。37年12月,省立淮阴医院迁至松陵,办理县卫生院住院、门诊业务。翌年3月2日,县卫生院在芦墟九曲弄设立卫生所(也在铜罗设立卫生所)。4月1日正式开业,有医师1名、护士2名。38年7月,原省立淮阴医院人员、设备迁往无锡市后,该卫生所亦随之撤销。

1952年上半年,在北袁家浜三吉里东成立芦墟门诊室,开设内科、外科和妇产科,有医师、医助各1名,助产士2名,负责人徐瑞和。翌年,更名为芦墟镇卫生所。1955年卫生所有西医师(内科)1人、医士1人、护理员1人、助产士2人、行政管理人员2人、勤杂1人,合计8人。1959年3月,芦墟镇并入莘塔人民公社,卫生所改名为莘塔妇幼保健站。年底,有助产士、妇幼保健员和药剂士各1名,简易床2张。1963年,幼保站医护人员并入芦墟联合医院。同年,在医院内又成立芦墟卫生所,该卫生所由县卫生局分设,所长张超。卫生所只管芦墟、莘塔、北厍、黎里、金家坝医院的行政工作,医疗业务由医院负责。“文化大革命”初期撤销。

三、中心卫生院

1952年3月28日,成立芦墟区联合诊所,地址现西栅10号(俗称老医院),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芦墟设总诊所,所长徐其伟,莘塔、北厍各设分诊所,金家坝置医疗站,有中医27人、西医6人、助产师5人、练习生11人、勤杂5人,计54人,占全区从医人员的95%。芦墟加入联合诊所的有32人:中医内科顾凤祥、葛道炎、费一峰、沈鸿飞、张琪荪、钱仲英、陈树人、费伯乾、黄应南;西医内科徐其伟、袁逢吉、胡海宗、张佐雄、孙嘉惠;妇幼科郑润芝、王明道、袁其生、张文康;外科石志民、沈秉秋、黄旭升、沈云翔、张洪;伤科刘聚良、庞德霖、唐伯增;产科费桂珍、邵明志、王秀芳、王韵初;喉科陈凤林;眼科姜文琪。1954年9月,区联合诊所有中、西医医务人员38人,其中芦墟25人、莘塔4人、北厍7人、金家坝2人,全区最高日诊数为140号,日平均50号,此时区联合诊所所长是石志民。

表11-2  芦墟中心卫生院人员学历、职称结构表

年份

人数

本科

大专

高中

中专

初中

主治

医师

医师

医士

护师

护士

其他

1987

80

5

5

13

13

44

2

12

23

 

6

37

1993

82

3

6

16

25

32

8

23

16

1

9

25

1999

90

2

9

16

36

27

10

25

20

10

10

15

2000

83

2

11

15

34

21

16

20

19

7

8

13

区联合诊所不设病床,仅设门诊,备有普通外科、产科等一般医疗器械,内科只能对常见病诊断用药,外科一般只能进行门诊小手术,产科只能处理横位等一般难产。

1957年10月,撤区并乡,区联合诊所解体,成立芦墟镇联合诊所。1959年7月,芦墟、莘塔联合诊所合并,称莘塔人民公社医院,院长石志民;芦墟设分院,地址仍在西栅10号。1960年,医院在后厅安置简易床20张,收治病人,芦墟分院工作由第一副院长肖镜秋负责。1962年下半年,更名为芦墟联合医院,肖镜秋任行政院长和书记,袁逢吉为业务院长。至年底,医院门诊病人共计32610人次。为响应党的“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1964年,医院在五星(城司)、新友、新南等大队建立医疗站,派医护人员到各医疗站轮流蹲点,开展血吸虫病、疟疾、浮肿病、肠道病治疗以及白喉、天花等疾病的预防接种。1968年4月,社、镇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医院建立革命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孙吟娥(女)。1970年5月,倪金奎任支部书记。1969年,在医院西北角扩建100平方米手术室,并添置手术用主要设备,如无影灯、手术床等。翌年4月,苏州专区人民医院(现苏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小分队来芦墟医院,对脾脏肿大的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脾切手术;并在观音桥西北的铁工场设立治疗点,收治一般血吸虫病患者;小分队还对普通内、外、儿科病人治疗。1973年下半年,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疗小分队也2次来芦墟,治疗血吸虫病等。1970年下半年,芦墟医院购置50毫安X光机,开设X光室。1974年,增设五官科。

1975年1月,联合医院更名为芦墟公社卫生院。同年,在泗洲寺北新建84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朝南)。1977年7月,孙永生任院革命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1980年1月,荣熙曾(女)任院务委员会主任。1985年8月19日,卫生院开始分批迁到新址,同年又建800平方米朝东的门诊部(1999年9月拆除)。1985年12月5日,吴江县卫生局明确芦墟和盛泽、震泽、同里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大集体体制。1986年,添置海鹰B超机与心电图机,始行B超、心电图检查。1987年,将朝南二层楼加高为三层,增加1280平方米,作为住院部,有床位45张。1985年5月,钮凤生任院长。1986年1月凌长发任院长,1988年1月兼书记。1990年9月,陆树民任院长兼书记。1991年9月后,院长潘祥根,书记倪金奎;1992年9月,书记由镇牙病防治所陆剑峰兼任;1998年7月,潘祥根院长兼书记。1996年7月,在泗洲寺后新建四层楼住院部,总投资250多万元。其中芦墟镇政府投入105万元,省卫生厅、苏州市卫生局和吴江市卫生局共投资80万元。住院部面积2664平方米,有床位100张,分高、中、低三档,各病区病房配有传呼机,1997年12月21日启用。1998年5月,各科室病房配备了电话机,外线可直拨分机号码。

90年代初开始,科室医疗设施得到较快更新。放射科的X光机从1987年购的200毫安机,更新为1992年的500毫安机,1998年又添置了自动洗片机。B超心电图室,1992年购置日本光电心电图机及24小时动态心电监护仪,1998年又投资103万元添置美国惠普多普勒心腹两用彩色B超机。检验科,1992年购尿液分析仪后,又相继添置了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美国QBC血球分析仪、芬兰自动生化分析仪,DSL905电解质分析仪和1999年的优利特200型尿液分析仪。内科购置了美国心电监护除颤仪。另外,1995年购置日本奥林派司纤维内窥镜,开展胃镜检查。1997年,开设口腔科,添置牙科综合床及口腔科所需器材。

在提高医疗技术方面,1992~1999年,中心卫生院先后选派18名医护人员外出进修深造,遍布内、外、骨、妇、痔疮、麻醉、病理、检验以及X光、B超心电图等科室。1995~1997年与苏州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业务挂钩,定期在芦墟开设儿科门诊。1997年始,又与苏州一00医院口腔科、苏州第四人民医院皮肤科挂钩,聘请两院名医,每月两次来院开设专家门诊。仅1990年以来,中心卫生院成功救治危重病人就有数十例,较突出的如:1990年5月1日晨,杭州酒厂约50名职工,乘车去上海旅游,途经芦墟翻车落水,轻重伤多人,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无一死亡。1992年,吴县车坊村民王某因两船相撞,致小肠多处破裂,送院救治后康复。1996年6月13日,成功地为东玲村2组73岁村民沈老太摘除10公斤巨大卵巢肿瘤。1998~1999年,成功抢救了陈某、邱某等10名心肌梗塞病人。1996~1998年,中心卫生院被评为吴江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2000年,芦墟中心卫生院行政部门有院部办公室、医务科、财务科、后勤科,业务部门有门诊部、住院部和医技科。门诊设有内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急诊科、针灸科、肠道门诊室、结防(结核病防治)门诊室;住院部有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医技科(器械检查)分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胃镜室。此外,还有防保组和中心药房等。

自1960年2月~2000年12月,芦墟中心卫生院先后有15位医护人员在省市级报刊发表论文,计85篇,其中,陈树人80年代的3篇获吴江县和苏州市科协优秀论文奖;陈树人、费原子、潘祥根3人共11篇论文在国家级医学报刊发表。

四、卫生室、医疗站

村卫生室  20世纪60年代中期,各生产队始设保健员,在此基础上,大队培训半农半医的“赤脚医生”。1964~1968年,芦墟联合医院在东玲五星、新友和新南等大队建立医疗站。由医院派人配合大队保健员,对农村流行的血吸虫病、疟疾、浮肿病、肠道病精心治疗及对白喉、天花等的预防。1969年,芦墟公社以划片设点的办法,在东玲、新友、光明、红胜、伟明、五星、新南7个大队同时建立大队卫生室。卫生室由1名医院外派的医生和1~3名不等的大队“赤脚医生”组成,地址设在大队部,面积一般在50~60平方米,并置有病床1~2张。医院医生除对病人诊治外,还培训“赤脚医生”,涉及的内容除了肠道感染、农药中毒及其他常见病的防治,还有医疗急救等。一般采用社员上门看病的就诊方法,有时也走村串户或到田头社场,采用巡回诊治方式为社员提供服务。1982年下半年,芦墟公社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队卫生室也随之停办,“赤脚医生”以家代室,以箱(药箱)代室,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80年代末。

表11-3  1983~2000年芦墟(中心)卫生院医疗情况表

年份

门诊

(人次)

住院

(人次)

床位

使用率(%)

平均

住院日(天)

住院治疗成效(%)

抢救(人次)

转院(人次)

总收入

(万元)

治愈

好转

死亡

未愈

1983

103233

1372

 

 

 

 

 

 

 

 

27.47

1984

99455

939

61.9

8.2

45.6

45.1

1.1

8.2

 

 

42.31

1985

86572

930

47.8

7.1

34.5

57.9

0.8

6.8

45

 

54.23

1986

88664

1197

83.8

9.8

38.2

53.3

1.1

7.4

21

 

56.91

1987

88518

1545

90.2

9.6

48.6

44.6

1.4

5.4

20

 

65.88

1988

82234

1531

88.6

11.1

52.1

42.5

1.6

3.8

6

 

102.81

1989

69992

1516

56.2

9.6

47.0

46

2.4

4.6

17

 

95.94

1990

70450

1388

52.9

9.7

46.2

46.9

1.5

5.4

15

9

107.57

1991

74071

1312

50.8

9.8

50.4

42.1

1.7

5.8

17

8

126.42

1992

86654

1625

65.4

10.1

53.5

40.7

1.6

4.2

23

 

195.97

1993

85708

1765

59.9

8.8

46.2

47.6

1.4

4.8

15

26

227.05

1994

73806

1481

51.7

8.8

47.3

45.5

1.8

5.4

57

9

246.48

1995

70046

1421

44.2

7.6

47.8

45.8

1.8

4.6

42

19

343.88

1996

77752

1780

44.3

6.5

46.1

49.0

1.3

3.6

120

28

519.52

1997

75535

1347

33.2

6.2

43.2

50.2

2.1

4.5

88

16

523.30

1998

77393

1614

46.8

7.2

38.2

55.6

1.1

5.1

112

22

644.19

1999

74903

1363

34.8

6.8

40.4

54.0

0.8

4.0

103

7

595.75

2000

76671

1300

30.4

7.4

34.9

57.1

1.1

3.7

115

2

632.25

说明:(1)住院人次含产妇、计划生育手术者。

(2)开放床位数:1983~1988年为35床,1989~2000年为70床。

 

1990年,芦墟镇医管会成立。同年,在城司、低高、爱好、尖田、秋甸、伟明、东玲、西湾8个村建立中心村卫生室,1992年经验收全部达标。验收标准为:(1)集体办室;(2)房屋面积超过40平方米;(3)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开;(4)至少有1名女乡村医生;(5)至少有120种常用药;(6)有门诊登记、处方、财务、消毒、传染病、妇幼保健等管理制度。1999年,吴江市卫生局、吴江市初级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上述各村卫生室为甲级卫生室。至2000年,芦墟镇共有乡村医生31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5名;21人取得省颁发的乡村保健医生合格证书,7人为乡村保健员。

街道合作医疗站  1971年6月,芦墟镇街道合作医疗站成立,设内科、儿科、喉科等,有医护人员6名,地址设在西裕弄大厅内。1976年,医务人员归入公社卫生院后各科撤销,仅备些常用药品,改用2~3名“赤脚医生”,以注射为主,平时也配合公社卫生院的防保组做好学校、工厂等单位的预防接种工作。以后,医疗站地址几易,1987年上半年迁址现西栅10号老医院内,改称街道注射站,有乡村医生2名。

五、牙病防治所

1964年5月1日,芦墟镇齿伤科联合诊所成立,由5名个体医生和4位学徒组成,地址在东北街19号的陆家弄口,内设齿科、伤科、针灸科,负责人陆叔贤。1966年始,负责人焦天才。1973年1月,改称芦墟镇卫生所。1982年夏迁址现西北街11号。1985年12月5日,更名为芦墟镇牙病防治所。1988年,陆剑峰任所长。早期,3科的治疗方法均较传统。齿科以拔牙、补牙为主,器械是脚踏牙车。1990年添置涡轮机,1997年购置Am-818综合治疗台,可进行一些高难度的牙齿整补治疗。90年代初,还聘请上海市徐汇区牙病防治所的医师来芦,对儿童牙裂、牙不齐等进行矫正性治疗。伤科主治挫伤、扭伤和接骨节(上骱)等,1998年7月停设。针灸科1985年添置6805针灸治疗仪,1992年又购6805-2多用电针治疗仪,治疗方法从传统药筒针灸、推拿逐步发展为电针、穴位注射相结合,对关节炎、中风偏瘫、坐骨神经痛有较高疗效。1984年5月,主治中医师胡连峰在《中国针灸》、《江苏中医》、《河北中医》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多篇。2000年,芦墟镇牙病防治所伤科有主治中医师1名,齿科医师3名、医士1名,以及会计1名。该所的齿伤科诊疗为当地患者求医提供了方便。

 

第三节  医疗保健制度

一、公费医疗和职工医疗保险

1952年12月,吴江县成立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制订《吴江县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对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国家财政预算内的编外休养者和离退休人员,实行公费医疗保健制度。芦墟区(包括镇)机关、税务、银行、邮电、建新窑厂国家干部和公、私立(注册)学校教职员工及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共100余人享受公费医疗。公费医疗者就诊,必须到指定医疗单位,转诊需逐级转院,医疗经费由省拨给,实行定额管理。1953年,公费医疗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旧币,折合新币18元,下同),超支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当年,芦墟区公费医疗门诊2379人次,计3836万元(旧币);月平均就诊198人次,每次的医疗费约1.61万元(旧币)。

1956年6月起,对享受公费医疗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实行儿童统筹医疗,年龄为18周岁以下,参加者每人每月缴纳统筹医疗费1元,就诊医药费全免。60年代开始,医疗费呈逐年递增态势,70年代后增幅较大。1980年因公费医疗经费逐年超支,每人每年公费医疗定额调整为30元,医药费全部报销。1986年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由单位包干,国家拨给每人每年60元,超支部分由地方财政贴补或单位解决,1995年又调整为110元。

1997年4月,吴江市试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芦墟镇机关及所属公司、学校、公安、税务、银行(部分)、医院、邮电等共21个单位741人参加。其中,国家公务员105人、国家企事业单位干部580人、全民企事业单位聘用干部56人。职工医疗保险费来源,由参保单位按上年在职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12%、和职工本人上年缴费工资总额的1%,缴纳给吴江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基金中心给参保人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并发卡、发证。账户年金额为个人缴费工资总额的5%~7%。职工治病,持本人《医疗保险专用卡》和《医疗保险病历证》,到镇中心卫生院或市第一、二人民医院等约定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从本人医疗账户中扣除,超额部分,本人先自付500元;再有超额,由医保基金中心,职工单位和个人按金额大小分段累加计算负担,其中个人负担4%~16%不等。至2000年进一步完善医保改革,实行个人医疗账户与社会统筹基金分开管理,分别操作。建立退休人员医保账户和参保职工的就诊待遇。

二、劳保医疗

1953年12月~1954年8月,国营商业部门试行劳动保险集体合同,职工享受劳动保险(简称劳保)免费医疗待遇。芦墟中百公司、煤建公司编制职工在享受之列。1956年10月,县粮食局、国营商业系统规定:国营商店、粮库等单位实行劳保医疗制度,以及解决职工家属医疗保健问题,即职工本人享受免费医疗,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原则报销50%。芦墟镇酒酱、南糖(南货、糖果)、药店、棉布等国营商店及粮库的职工享受这一待遇。1958年9月,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国营商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1974年,县规定百人以上的全民企业,一律实行劳保医疗制度,芦墟有水泥厂、印刷厂、米厂及变电所。1978年4月起,水泥制品厂、钮扣胶木厂、低压电器厂、灯泡厂、农机修造厂、吴江县建筑公司第一工程队等百人以上县属集体企业,参照全民企业的劳保医疗待遇;百人以下县属集体合作工厂执行劳保合同,有冷冻机械厂、镇服装厂,1983年起,也享受劳保医疗制度,医疗费全部报销。1991年享受劳保医疗人数2083人。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镇属企业职工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实行医药费限额报销或报销50%等不同规定,尽可能提高职工劳保待遇,享受人数逾千。

三、合作医疗

1969年,随着大队卫生室的建立,农村逐步推行合作医疗制度,采用队办队管形式,医疗费由大队、生产队、社员共同承担,做到小病不出队。社员每人每年负担合作医疗费2元,到卫生室就医取药不再付费。1970年,一张处方平均金额为017元。由于种种原因,至70年代末,各卫生室普遍亏损严重。1982年下半年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赤脚医生”各自行医,医药费社员自付。社员重病就医,根据各村经济水平而定,可向村民委申请报销20%以下,补偿甚微。

1990年,农村推行高额合作医疗制度,医疗基金由个人、村、镇共同负担,其中村民每人每年5元,村、镇各1元。医疗费起报额为500元,限报额(封顶)为6800元。至1993年,受益人数达1000余名。1995年,医疗基金调整为20元,其中个人13元,村3元,镇、市各2元。医疗费起报额为2000元,限报额15000元。1998年,芦墟有15个村的14930人参加高额合作医疗。

1998年,高额合作医疗制度在市镇企事业单位推广,米厂、水泥厂、国营商业、粮管所等13家单位的2197名职工参加。

2000年,农村兑付医疗费301964.70元,盈亏额为-3364.70元,市镇兑付66393.20元,盈亏额为-22453.20元。

 

第四节  防疫保健

一、传染病防治

疫情  《分湖小识》记载:“道光元年辛巳(1821年)六七月间,江浙大疫。(患者)初起时两足麻木,屈不能伸,名曰脚麻痧,又称吊脚痧。凡遇此症非呕即泻,自夏徂秋,死者无虚日。”解放前,芦墟地区传染病流行严重,急性的有霍乱、副霍乱、天花、疟疾、麻疹、白喉、伤寒、脑脊髓膜炎、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痢疾、病毒性肝炎、乙型脑炎、狂犬病等,慢性的有结核病、麻风病等。各类传染病的发病率农村较高,尤其是烈性传染病霍乱。民国23年(1934年)6月,芦墟突发虎疫(霍乱),没几日就死亡100余人。县长徐幼川巡视疫区后命令警察局执行实施清洁活动。26年9月24日,第六区警察分驻所巡官陈根学呈文县政府:“芦墟、莘塔忽染霍乱,张锦奎等10多人死亡。”县政府指令该巡官妥为防止,并于9月26日派县立医院医师前往救治,以防疫情蔓延。民国35年,芦墟区患霍乱、伤寒、痢疾、天花等传染病的就有701人,其中148人死亡。

表11-4  民国35年(1946年)芦墟传染病发生、死亡情况表        单位:人

年龄

霍乱

伤寒

痢疾

天花

患病

死亡

患病

死亡

患病

死亡

患病

死亡

0~6

 

 

 

 

7

2

118

48

7~10

 

 

 

 

1

 

96

10

11~15

14

7

 

 

8

 

84

16

16~25

23

1

7

1

25

5

4

 

26~30

49

18

15

3

43

7

2

 

31~40

32

8

38

6

30

 

 

 

41~50

20

5

30

4

22

 

 

 

51~60

28

5

4

2

 

 

 

 

总计

166

44

94

16

136

14

305

74

 

表11-5  1954年芦墟传染病发生情况表                        单位:人

月份

白喉

回归热

伤寒

痢疾

脑脊髓膜炎

麻疹

疟疾

血吸

虫病

乙型

脑炎

百日咳

1

 

 

 

10

 

3

21

 

 

21

2

1

 

 

4

 

3

17

2

 

32

3

 

 

 

3

2

3

15

13

 

25

4

 

1

 

12

 

1

24

1

 

73

5

 

 

 

13

 

 

29

 

 

81

6

1

 

 

11

 

 

40

1

 

74

7

 

 

 

10

 

2

51

2

 

65

8

 

 

 

12

 

 

52

1

 

16

9

 

 

1

61

 

2

216

8

1

31

10

1

 

1

29

 

1

266

2

 

21

11

1

 

 

13

 

1

71

41

 

9

12

3

 

 

5

 

6

31

6

 

3

合计

7

1

2

183

2

22

833

77

1

451

 

防治  民国20年(1931年)前后,第六区组织卫生委员会每年印发《卫生浅说》,宣传脑膜炎灵验药方及治疗方法;通告预防白喉办法,免费种痘,施送药水及防疫针。23年7月,驻芦墟的公安六分局程巡官等,恐怕虎疫蔓延,晨夕出巡。镇公所制作多块铁皮牌子竖立各处,通告所有船只一律停泊在北袁家浜天主堂前及铜匠湾。36年7月5日,县卫生院派出2个小分队,每队3人,分赴各区乡镇,对机关人员、学生、居民进行预防注射。芦墟区注射3天,未及注射的居民、船民,指定开业医生代为实施。38年6月,吴江县时疫防治委员会成立,芦墟区设立时疫防治分会。

1951年3月31日,芦墟区召集全区医师,组织成立防疫委员会。会后,防疫委员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接种牛痘。由张慕侠任主任,分四个组进行,接种人数9856人。第一组组长徐其伟,分管范围内分溪、东秋、三村、莘西乡,接种人数分别为1095人、1266人、841人和640人。芦墟镇为第二组,黄葆春任组长,接种2194人,同组的莘塔镇,接种477人。第三、四组为北厍和莘塔农村,接种人数分别为1863人和1480人。1952年5月13日下午1时左右,一架不明身份的飞机,在芦墟区东部上空撒下携菌蚂蚁、苍蝇以及少量蚊子、硬壳虫等,涉及三村乡思古甸、白荡湾、洋沙坑、苏家港、五娘子港和东秋乡的秋水潭、新民(今新南)、孙家浜(今已不存在)等11个自然村,以及相邻的青浦县金泽一带,区防疫、民政部门接到报案后,迅速发动各村干部、群众,组织抢救组进行灭杀。抢救人员手上脸上均搽大蒜汁,袖口、裤管紧扎,以毛巾代替口罩,用小瓶、筷子捕捉;在河边喷洒漂白粉水和硫磺水,杀菌消毒;对散落在树枝、芦苇上的用火把熏燎;并采样送苏州博习医院化验。5月18日,三村和东秋乡村民,普遍进行了鼠疫菌苗的预防注射。1952年,种痘人数36408人。1953年起,种痘工作深入农村的每个角落,1955年又编造了种痘户口册。1954年后,全区没有发生一例古典型霍乱、天花和鼠疫病例,各类疾病也比前几年普遍减少,如发病率较高的痢疾、麻疹和疟疾,患病人数分别比1953年下降了47、99、18个百分点。全区除对传染病进行预防接种外,还在相关行业实行卫生管理制度,有28个摊贩到镇卫生所登记,接受管理。至1957年,全区又预防接种白喉4680人次、伤寒二联6699人次、卡介苗800人次。是年起,芦墟镇还对流行性乙型脑炎预防接种,计355人。1959年始,防疫工作采取划片包干、分工负责办法,以通俗易懂的例子作宣传材料,“食堂即是会堂”、“逢会插一脚”,大力宣传贯彻卫生常识。医药技术下放,培养和提高保健员的防疫知识,预防注射任务分配到人,医院医生下去辅导、督促和检查。1963年,开展全民预防疟疾,市镇发药5617人,服药5153人,占总人数的92%。1969年春,芦墟出现流行性乙型脑炎,镇社领导利用广播及时宣传,组织医护人员积极防治。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后期,卫生部门在防治血吸虫病的同时,对疟疾等病也列入防治重点。1978年左右,芦墟公社卫生院设立卫生预防保健组(简称防保组),负责全镇的传染病统计、流行性疾病调查以及预防接种等。同年,在学校全面推行计划免疫制度,即按年龄、时间、季节常规接种;1987年,在计划免疫基础上,同步实施非计划免疫制度,即对突发性、流行性传染病预防接种。就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破伤风和甲型肝炎、乙型肝炎、风疹、腮腺炎、伤寒等传染病、疾病进行多种生物制品的接种。

表11-6  1989~2000年芦墟镇传染病发病及治愈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年份

发病人数

发病率

1/10万)

其中肠道传染病

治愈人数

发病人数

发病率(1/10万)

1989

103

320.4

100

311.1

103

1990

110

339.4

104

319.36

109

1991

108

330.52

108

330.52

108

1992

62

189.31

53

161.50

61

1993

68

206.32

65

197.22

68

1994

65

196.32

65

196.32

65

1995

54

162.86

49

147.78

54

1996

72

218.60

65

196.02

72

1997

40

122.43

28

85.70

40

1998

48

147.66

33

101.52

48

1999

54

162.68

54

162.86

54

2000

40

122.43

40

122.43

40

合计

824

 

764

 

822

二、妇幼保健

新法接生  抗日战争以前,芦墟地区无助产士,境内富家产妇多赴苏州、上海或嘉兴等地医院;一般人家产妇分娩由乡邻中年长老妇料理或请接生婆。接产时无消毒措施,产妇和新生儿患产褥热、破伤风,死亡现象时有发生。民国28年(1939年),范静霞(人和高级助产学校毕业)在芦墟镇河东南市开设产科。35年,杭州博济医院助产士陈静湘来镇开设产科,地址河东北市。1951年初,芦墟区共有4家私立产科诊所。其中,芦墟镇3家,分别是西北街张英和王韵初诊所、西中街费桂珍诊所;北厍镇1家,为下塘街20号沈纯英诊所。是年10月,全区共有5名助产士加入卫生工作者协会。1952年,芦墟联合诊所和门诊室分别设有产房,共有助产士7人。诊所和门诊室多次举办新法接生培训班,积极推广新法接生,把老法产婆培训为接生员。1957年,市镇有175名新生儿,164人在诊所接生,新生儿死亡率6%;产妇平安率为100%。1959年,莘塔公社芦墟分院设立妇产科。同年,芦墟伟明、光明、银星、红星、新友、幸福、五星、黎明等8个大队设立小型产院,挑选女青年为助产员,由接生员和助产员相互配合,在农村实施新法接生。1982年起,推广科学接生,对怀孕12周的孕妇建立围产保健册,做到产前检查、产程观察、产后访视。1989年,对难产孕妇实施剖腹手术。1985~2000年,新生儿4621人(包括外地),孕妇产后感染率和新生儿破伤风率均为0;产后3次访视率达100%。

妇女保健  50年代末,芦墟镇开展子宫下垂症的查治工作,当年发现病人106人。1961年,县卫生部门在芦墟等5处(还有同里、黎里、铜罗、震泽)施行阴道前后壁修补手术。至1970年,共治疗子宫脱垂症80多人。1978年开始,各企事业单位对女职工实行“四期”(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措施,即月经期调干不调湿、怀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妇女调换常日班或轻工种,产假休息56天,哺乳期喂奶时间为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时。1988年6月起,产假时间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1984~1985年全镇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查治内容为宫颈炎、滴虫、霉菌性阴道炎、子宫下垂、卵巢囊肿、子宫肌瘤、宫颈息肉、痛经、闭经、月经不调等,普查3124人,患者1108人,治疗895人。1993年6月,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成立,至2000年底,受检妇女达41268人次,其中环位下移63人,掉环86人,带环怀孕25人,早孕128人,肌瘤197人,囊肿212人。

儿童保健  1955年始,分溪、三村和东秋3乡,农忙季节开设农村托儿所,计7家,每组受托儿童4~15人。50年代起,市镇每年“六一”儿童节对小学生和婴幼儿进行健康检查。1957年,检查小学生900人,健康率80%;7周岁以下儿童检查234人,基本健康占53%,患沙眼、湿疹及营养不良的为46%。1964年,街道居民委员会分别在西裕弄(西安弄)和许家弄开办托儿所,接收市镇学龄前儿童;80年代,水泥厂、灯泡厂和电扇厂等企业,也纷纷建立托儿所,保育员定期接受卫生部门体检。1978年,中心卫生院设立儿童保健组,普及儿童系统保健。对1~8月龄婴儿实施基础免疫,1~7周岁儿童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的生物制剂有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麻疹疫苗,预防的疾病有结核、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麻疹等。

表11-7  1991~2000年芦墟镇12月龄儿童计划免疫实施情况      单位:人

年份

人数

卡介苗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百白破

混合制剂

麻疹

四苗

覆盖率(%)

1991

388

388

388

388

387

99.74

1992

412

412

412

412

411

99.75

1993

371

371

371

371

369

99.46

1994

353

353

353

353

352

99.72

1995

291

291

291

290

290

99.66

1996

215

215

215

215

214

99.53

1997

191

191

191

191

191

100

1998

197

197

197

197

197

100

1999

188

188

188

187

187

99.46

2000

192

192

192

192

192

100

 

第五节  血吸虫病防治

一、疫区疫情

血吸虫病以前俗称“肚胞病”、“臌胀病”。民国年间,芦墟一带血吸虫病危害严重。民国13年(1924年),美国寄生虫病学教授福斯特(E.C.Faust)编著《日本血吸虫病的研究》一书所载的“长江下游和太湖地区血吸虫病分布图”中,芦墟和平望、梅堰等被标明血吸虫病流行地区。解放前,芦墟仅港南浜、夫子浜、邗上村、东芦村和生田村死于血吸虫病的就有123人。其中,南邗村(邗上村港南、姚家浜村北)10多户人家,有8户因患血吸虫病死绝;村民蒋木金的父亲因晚期血吸虫病无钱医治,腹胀难忍,竟用四五寸长的缝麻袋针往自己腹部戳,放出一桶黄水,临终对儿子说“要想活下去,就要逃出南邗村”。就这样死的死、逃的逃,南邗村成为“无人村”。芦墟东古村,以前也是血吸虫病重灾村,群众中有一句顺口溜:“东古人,有记认,大肚皮,细头颈。”1951年,芦墟区936名报名参军青年中,体检时查出患血吸虫病的有696人,阳性率74%。1954年的应征体检,芦墟镇31人中,血吸虫病阳性有14人;三村乡28人中阳性15人,东秋乡30人中阳性29人,分溪乡26人中阳性13人。阳性率较低是市镇,占45%;最高的是东秋乡,竟达96%。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血防工作间断,病情、螺情回升。1963年,芦墟公社191个生产队中,124个生产队流行血吸虫病,有病人7153人,占总人口的1/3;河浜岸滩有螺面积达35745平方米。

二、灭螺治病

1952年上半年,吴江县血吸虫病防治人员到芦墟东秋乡的港南浜、华中小港、秋水潭等村查治病人,指导粪便管理。东秋乡先后发动86个组、4509人,化验大便2428人;迁移沿河粪坑1125只,搭棚2086只,9成以上不在河里洗马桶。同年10月,芦墟区联合诊所在莘塔义庄设医疗点,率先对东秋乡上述几个村的103名血吸虫病人进行酒石酸锑钾静脉注射治疗,疗程为20天,首批治愈96人,占治疗数的93%。1955年,全区先后开展4期血吸虫病治疗,近500人。1956年2月,中共吴江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要求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大搞防治血吸虫病群众运动,开展血吸虫病危害“五生”(生活、生产、生命、生长、生育)的宣传活动。是年4月,芦墟区,芦墟镇及分溪乡、三村乡均成立血防领导小组,进行查螺灭螺、治疗血吸虫病工作,治疗地点在西栅老医院内。医院分为3个血吸虫病病房区,一、二为男病区、三为女病区,每月一期,每期五六十人。为适应大多数农村患者治疗,1956年始,利用农闲时节,借粮库、九曲弄小学、东栅小学等地方,大规模治疗。1958年5月始,诊所医务人员分10个组,每组3人,下乡蹲点治疗血吸虫病。疗程也从最初的20天,逐步减为19、15、12、7天,甚至3天,加快了治疗速度。以后又实行“白天生产、晚上治疗”方法,并在五星(城司)大队搞试点,用锑钾针剂注射3针的几小时疗法。

表11-8  1971年1~12月芦墟社、镇血防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分类

公社

市镇

血防工作

革命大批判

专栏期数

29

12

批判会次数

58

36

参加人数

8206

1610

血防工作

学习班

期数

701

73

参加人数

33317

2840

查病人

应检人数

22639

4480

第一次送检人数

19160

3900

第一次查出病人数

2246

236

第二次送检人数

20942

2300

第二次查出病人数

3142

38

第三次送检人数

16734

0

第三次查出病人数

1135

0

查病牛

治病牛

 

应检耕牛数(头)

559

0

第一次送检耕牛数

550

0

第一次查出病牛数

192

0

第二次送检耕牛数

525

0

第二次查出病牛数

167

0

合计治疗耕牛数

352

0

治病人

合计治疗病人数(人)

4480

250

其中

血防片

86

0

锑273

853

44

枫杨叶

1597

115

花椒丸

74

0

联合疗法

1779

91

切脾

18

0

电击

59

0

急性血吸虫病

1

0

晚期血吸虫病

13

0

灭钉螺

合计灭螺面积(平方米)

14424

6403

其中

湖滩

8100

0

稻田

5356

3663

河道

860

2700

沟渠

40

0

其他

68

40

查螺灭螺劳动工日

22718

0

管好粪便的大队数

2

0

说明:此表摘录于“吴江县1971年血防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1964年上半年,由于健全了血防组织,灭螺治病工作得到重视,全公社血吸虫病人治愈2293人,有螺面积减少到9513平方米。1967年起,消灭钉螺成为防治血吸虫病的主攻方向,采取的方法也从最初的人工捕捉、浇石灰水、开水烫等,改为土埋和喷洒五氯酚钠。1970年1月,芦墟公社召开“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万人誓师大会,各大队、小队均建立血防领导小组,第一把手挂帅,由大队长、民兵营长或妇女主任具体负责。大搞群众性灭螺运动;卫生院派医护人员到各大队,设立医疗点;同时对各大队的“赤脚医生”、小队卫生员进行血防培训,扩大了专业队伍;并以光明大队为样板,全公社村村修筑河岸的“拉光岸”灭螺带。至3月中旬,芦墟公社抽干164条有螺河、港、浜;拆翻1100多个河桥(码头),灭螺面积达60万平方米,治愈4000多名血吸虫病人;创造出干港、开深沟、铲螺土、挖树根竹根、拆修河桥和石驳岸、扫清环境、深埋钉螺土、挑稻田泥、夯实、清理灭螺现场等10种灭螺方法,还总结出开、剥、筑、铲、埋、盖、夯、罱等8种湖荡边芦苇滩灭螺经验。1970年3月14日《新华日报》发表题为《切实加强血防工作的领导,大搞消灭钉螺的群众运动》,4月20日《人民苏州》刊登题为《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等文章,全面介绍了芦墟公社送“瘟神”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同年5月,在上海召开南方13省、市、自治区血防工作会议的中央血防领导小组代表到芦墟,参观设在公社的血防展览会;查看了光明大队的灭螺带,肯定以上做法。1971年7月,江苏省革命委员会血防领导小组在吴江召开血防工作现场会,期间组织与会人员到芦墟参观,学习光明大队的灭螺经验。

1970年初,苏、浙、沪二省一市毗邻的八县建立血防联防协作区。芦墟镇和公社的9个大队,跟相邻的嘉善县大舜、陶庄以及青浦县金泽有关大队划为第二联防片,分5个小组。各社镇均设联络员1名,负责日常组织联络,并监察水源、厕所卫生。至1980年,芦墟市镇钉螺全部消灭;1993年,农村亦灭尽。至此,全镇累计灭螺面积4944103平方米,其中河港424690平方米,沟渠240994平方米,田块3944571平方米,湖滩184025平方米,竹园、池塘149823平方米。

1971年底,芦墟社、镇化验粪便计85736次,占社镇总人口的98%;查出阳性分别为4808人和232人,这些病人都先后得到治疗。治疗用药也由初期的锑钾针剂逐步改为血防846麻油剂、锑钾273口服片,1980年初试用吡喹酮,方便病人,提高疗效。1970年上半年,苏州专区人民医院(现苏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小分队来芦墟,在医院内对晚期血吸虫病人进行切脾等重点治疗,并在西北街观音桥朝北100米处设立治疗点。1978年11月19日,吴江县卫生防疫站对芦墟市镇的15名、农村的151名晚期血吸虫病人全部建立卡片档案;并在芦墟公社卫生院设立晚期血吸虫病人门诊室,定期复查,严密观察。通过有效的治疗,1986年,芦墟市镇血吸虫病人全部治愈;1988年,属芦墟农村的中星大队最后1名血吸虫病人亦治愈。至此,芦墟镇累计治疗血吸虫病人(粪检阳性)13889人(1人几次治疗仍以1人计)。1998年底,芦墟镇有晚期血吸虫病人(粪检阴性,即有血吸虫病后遗症而无传染性者)共70名。

1988年,芦墟镇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转入巩固监测阶段。1994年4~5月,芦墟镇代表吴江市接受省血防达标考核,圆满完成任务。

 

第六节  公共卫生

一、环境卫生

解放前,露天粪坑、污水潭、垃圾堆随处可见,夏天蚊蝇成群,传染病连年发生,百姓的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民国24年(1935年)2月17日,徐县长到芦墟住南洋旅馆。翌日,“早七时,凭栏俯视,但见街市龌龊,沿岸倾倒,同时洗菜者有之,取水者有之,更有用于淘米者,殊属有碍卫生。我辈见之不安,在彼等用之自若。习俗之贻人,可谓甚矣”(《吴江县政》)。34年9月25日,吴江县清洁运动总动员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六区成立了清洁运动委员会,该组织由警察所、区公所、区党部、区商会、地方士绅组成,指定警察所长为主任委员,一切事宜由警察所担任执行,设有宣传、防疫、施诊、清洁检查4个队。35年6月,对芦墟镇的学校、旅馆公寓、茶馆饭店、澡堂、理发店、娱乐场所、街道里弄等全面巡视,开展大清扫活动。清扫重点有:芦墟镇中心国民学校、东栅保国民学校、沧趣楼、昶园茶馆、鸿运楼、大庆楼、潘永茂饭店、同庆池浴室、涌洲理发店、移风大戏院等。

解放后,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民国38年(1949年)6月,吴江县成立时疫防治委员会,芦墟为区属镇,成立时疫防治分会。1952年4月,为粉碎美军细菌战,在县防疫委员会(更改名)领导下,有一半以上的人员投入卫生运动。1958年,掀起4次以“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麻雀后改为蟑螂),讲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芦墟市镇和农村共计消灭麻雀10余万只,老鼠20万只左右,以及大量的苍蝇、蚊子。1963年,芦墟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设立办公室。以街道为单位划分6个卫生管理区,由街委会统一领导,采用分段包干负责制,按条线分居民、机关、文卫、工业、手工业、合营商店(摊贩、饮食业)7个大组开展卫生活动。参加人数占全镇总人口的80%以上,清除垃圾100余吨,拆除粪坑145只,利用敌百虫在商店、居民、住宅等地诱杀苍蝇。70年代,血防工作大规模展开,促使市容村貌有较大的改观。80年代以后,卫生工作被列为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

1980年,全镇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清除一大批蚊蝇孳生地。2~7月份,进行2次卫生突击活动,清除垃圾200吨左右。1982年,以蛇泽荡、水产一场、摇篮圩为垃圾填埋场,突击处理垃圾300余吨,并结合“文明礼貌月”活动,大搞市容整顿。入夏后,又开展以“三管两灭”(管水、管粪、管饮食,灭蝇、灭蚊)为重点的卫生运动,社镇参加者达1万人次。1984年,把爱国卫生运动与争创文明单位相结合,推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卫生达标。学校、医院、商店等窗口单位以及“三废”较多的工厂作为重点,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个人,分期检查。

1990年4月,建立芦墟镇城管队,人员7名,自此有了整顿市容市貌的专业队伍。至2000年,城管队发展至13人。

1990年10月,改造镇区中心原先最脏乱的后河,在上面铺置水泥板,开辟可容118个摊位的“后河商巷”。

1992年,分春秋两季,进行全镇性的灭鼠突击活动,建立灭鼠专业队伍,灭鼠3万余只。是年,芦墟被吴江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灭鼠先进镇”,同时获“苏州市爱国卫生先进镇”称号。

1993年以来,拆除镇区和镇郊结合部的旧式水泥固定垃圾箱,设置有盖移动式垃圾箱(桶),并在镇区的公共场所、街路地段每30米间隔安装一只果壳箱。1996年,对所有的垃圾箱(桶)进行清理、整修。1997年又增加25只密封式垃圾桶,14只玻璃钢果壳箱。2000年,镇区共有垃圾箱(桶)146只,其中密封钢板垃圾桶92只,有盖有门垃圾箱54只;共有玻璃钢花铅内胆果壳箱53只。

1994年,芦墟镇爱卫会开展大规模的灭蟑螂活动,投放灭蟑药2800包,并定期进行“四害”密度监测。4~11月,查房160间,蟑螂阳性率为3.12%,卵荚阳性率为1.4%。年底,被评为县灭蟑螂先进镇。

1994年10月,芦墟镇人民政府成立由19人组成的创建省级卫生先进镇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

1995年,芦墟镇在南东古荡西滩设置占地20亩、深2.5米、容积3万立方米的垃圾填埋场,可埋垃圾5~6年。

1996年1月22日,经苏州市卫生镇考核检查团检查验收,认定芦墟镇已达到《江苏省卫生镇标准》的基本要求,1997年5月23日,被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式命名为“江苏省卫生镇”。

二、饮食卫生

自《食品卫生法》颁布后,芦墟镇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照省标要求,逐步改造饮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1996年1月22日,苏州市卫生检查团第二分团对芦墟镇的2家饭店,1家食品加工厂,1家集体食品商店,4家个体饮食店,2家单位食堂共10家饮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所查单位均能做到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防蝇防尘设施到位,设立专用垃圾存放容器。食品库房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操作间整洁卫生,布局合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身卫生、管理机构台账及各项卫生制度健全。单位食堂及饭店均设有熟食间,管理制度齐全,坚持生熟分开,餐具消毒基本符合要求,2年内无中毒事故发生。所查单位“三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齐全,询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回答基本正确。所抽查的定型包装食品,均标明“两期”(生产日期、保质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率达95.8%,食品卫生核发证、从业人员体检率和六病(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卫生的疾病)调离率达100%。

饮水方面,全镇镇区自来水普及率为100%,水源为地面水,水厂取水口10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上游200米,下游100米内有明显的防护标志。水厂自身卫生管理制度、台账、记录齐全,检查团开展的12项检验指标经核对与市卫生防疫站抽查结果一致。枯、丰水期的出厂水经市卫生防疫站监测,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全镇22个村7245户村民用上自来水,龙头入户率为100%。居民住宅的高层水箱,周围整洁,加盖加锁,定期清洗并放置持续消毒器。

三、粪便管理

解放前,市镇粪便均由粪头(经纪人)埋坑,出售给附近村民。1952年,在新桥堍成立芦墟镇粪便管理处,负责清倒居民粪便。1954年,全镇有5吨木船4只,每天分西南、西中、西北、东南、东北街清倒、运送粪便。同时,在向阳桥东南堍、袁家浜和西南街5号南侧,分别建造厕所,配备清洗员经常冲洗。1958年,管理处更名为卫生管理委员会(简称卫管会)。同年,根据“陈粪下乡”和“粪便无害处”要求,在牛舌头湾建造容量为3000余担的蓄粪池。1964年,改人工挑粪为机械抽粪,减轻了劳动强度。1973年,卫管会改置环境卫生管理所,全面负责市镇粪便、垃圾管理。

80年代,老镇区向东扩展。在建成区1平方公里内,拆除原有老厕所,先后在新村西路、人民桥等地段新建和改造了4座水冲式配三格化粪池的公厕,每座公厕都安装集中冲水式水箱和洗手池,粪槽、小便池和墙裙都贴瓷砖。1995年,政府出资11.2万元在渔业新村和农公车站建造面积分别为30平方米和37.97平方米公厕2只。翌年又在镇区泰丰路和新马路镇工会南侧建造二类标准公厕2只。至2000年,全镇共有水冲式公共厕所8座,其中2座达到二类标准,6座为三类标准,建筑总面积398平方米。有专人管理,保洁制度完备,无蝇蛆、无臭味,化粪池密封不满溢。粪便处理场有蓄粪池11只,其中总容积510立方米、容量366吨的3只,总容积450立方米、容量320吨的8只,定时循环周转使用,粪便清运率100%。镇郊也无露天粪坑。

芦墟农村,解放前至20世纪50年代,粪便无人管理。河中刷马桶,沿河露天粪缸随处可见,粪便严重污染水源。1964年起,全公社约有20%的生产队粪缸小型集中,由专人或2~3人轮流倒洗马桶,也有按户轮流倒洗,生产队以工分支付报酬。1966年开展消灭血吸虫病,在灭钉螺的同时,全面落实粪便管理,队队落实马桶倒洗人员,粪便作价归队。1970年开始,粪坑集中并搭棚加盖。但未能长期坚持,几年后仍分户洗刷。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粪坑再次分散,给粪便管理工作带来难度。

90年代,在农村改水的基础上注重改厕工作。先在渔业村搞试点,然后以点带面逐步展开。1992年规定,凡农户建新房一定要有卫生设备。1996年,全镇农村卫生户厕2454户,改厕率为31.8%,基本达到三格式粪池设计施工要求。同年,对农村粪缸统一进行加盖改造,2000年,秋甸村使用粪船,由专人清倒未改厕户的马桶。

 

第七节  创建省卫生镇、卫生村

1992年,芦墟镇被评为“苏州市爱国卫生先进镇”,在巩固达标成果的同时,又在1994年3月的人大代表会上提出创建江苏省卫生镇的目标。同年10月,芦墟镇创建领导小组成立,共19人,由镇长担任组长,并专门设立创建办公室,及时沟通上下信息,掌握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创建工作的经费由政府专项拨款,涉及单位的由其自行解决。开展工作以后,政府与各单位签订创建责任书,创建领导小组要求镇卫生主管部门和重点单位对辖区内环境卫生的整洁工作逐日汇报,政府在此基础上作出相应的制度,有每日监察、督促管理、奖惩考核和定期整改制度等。同时,三套班子成员分8条线指导工作,展开条线活动,组织工商、城管、环保、爱卫办等部门开展全镇卫生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经过一年的努力,镇容环境卫生成果显著。1995年11月30日,镇政府召开由各企业书记(厂长)、各村书记、各单位负责人、镇三套班子及创建办人员参加的创建文明卫生镇再动员会议,务求脚踏实地做好工作。1996年1月20~22日,苏州市爱卫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苏州市卫生镇考核检查团第二分团,按“江苏省卫生镇考核标准”的要求,分7个专业组对芦墟镇进行市级考核检查,通过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单位居民区卫生、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健康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镇容镇貌、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除害防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考核,检查团认为,芦墟镇已达到《江苏省卫生镇标准》的基本要求。1996年2月14日,由镇“三套班子”成员,部分机关干部,创建办人员共54人组成检查小组,除中小学及其他部分单位因放假或其他原因未查外,对全镇143个企事业单位,14个公共场所、26家理发店、44家饭店饮食店、16家食品批发零售、加工场所逐一检查。被检查单位中获90分以上的优秀单位76个,占53.15%,80分以上的良好单位57个,占39.86%,80分以下的警告单位10个,占6.99%。为迎接省卫生镇考核鉴定组的考核、鉴定,1997年3月26日,镇“三套班子”领导机关干部,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41人,分7个检查小组,镇“三套班子”领导分别担任组长,采用现场检查集体评分形式,对115个企事业单位、3个行政村、2个居民住宅小区、镇郊结合部、农贸市场进行检查,41个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54个单位为良好单位,其他单位为整改对象。5月22日,以李延平为组长的江苏省卫生镇考核鉴定组来芦墟进行8个方面的全面检查,23日下午在永鼎集团三楼会议室召开通报会,芦墟镇鲁新成镇长接过省考核组递交的鉴定文本,芦墟镇基本达到省卫生镇标准。

在整个创建过程中,芦墟镇始终注重健康知识教育,镇创建领导小组创办《芦墟创建简讯》,各单位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配备兼职健康教员52名,负责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自检自测工作。全镇设立宣传橱窗、黑板报和活动宣传牌298处,制作悬挂标语50多条;确定浦南路为“健康教育一条街”;广播电视站每周播出健康知识广播节目和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录像片;文艺宣传队,自编健康教育节目作巡回演出;开动宣传车,沿街设立咨询站;印发健康教育手册万余份,广泛宣传卫生知识,使基本的健康卫生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镇中小学均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课时、教材、教师、教案、考评五落实。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教育知识测试。强化吸烟危害性的教育,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会议室张贴禁烟标志,中小学、卫生院、通达商场和文化中心等单位开创无烟单位活动。

在镇容环境卫生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聘请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共同拟定《城镇总体规划》,对道路、给水、排水、垃圾填埋、生活污水处理等卫生基础设施采取“三同步”(拓展新区与改造老区同步,发展开发区与完善镇区同步,改善投资环境与改观镇容镇貌同步)做法,铺设街道路面,建筑环镇公路,安装主干道路灯,创造绿地,建造公共厕所,配置全封闭垃圾装运车等,几年中共计支出人民币4500多万元。

在饮食卫生、环境保护及传染病防治等方面,芦墟镇创建领导小组按照法规,分门别类地指定“考核评分标准”,爱卫会、环保办、医院、防保组等单位积极配合,一丝不苟。

渔业、中星、秋甸、尖田4个行政村自觉接受芦墟镇创建省卫生镇的辐射,村级班子思想统一,制订创建计划;舍得投资,增添环卫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经检查考核,各项指标基本符合。1998年12月23日,苏州市在吴江召开的创建卫生镇情况通报会上,公布渔业村、中星村为省级卫生村;1999年10月7日和2000年10月23日,秋甸村和尖田村也先后被评为省级卫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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