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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社 会)第四章(文物胜迹)

2012/12/21 16:42:57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6356

黎里从五代后梁吴越王钱镠(907947)置吴江县及隶范隅上乡二十三都东算起,至少已有千年以上的历史。自宋以来,黎里不但人才辈出,而且不少名人隐士寓居于此。经历代经营,留下的文物古迹颇多,据《吴江县志》、《黎里志》、《黎里续志》记载,有关黎里文物古迹的条目共有258处。

解放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文物政策法令,但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对民族文化遗产重视不够,特别是“文化革命”十年,更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文化革命”后,吴江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文物工作,先后两次布置了文物普查,从1980年以来,公布了两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镇文物保护控制单位。黎里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柳亚子故居。县级文保单位6处:端本园、鸿寿堂(包括洛雅草堂)、周官傅祠、写韵楼、东圣堂、退一步处。镇文物保护控制单位37处:其中如南社旧址、徐达源故居、邱宅德芬堂敬承堂、中共淞沪地委吴江秘密联络点、秋稧桥、青龙桥、望恩桥等。

 

第一节 革命遗址

 

一、柳亚子故居

位于黎里镇中心街30号,民国11年—16年(1922年~1927年)5月,柳亚子先生居住于此。1983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建柳亚子纪念馆。这幢有3513平方米面积的深院大宅,原是清乾隆时工部尚书周元理的私邸(旧名“赐福堂”)。光绪二十四年(1889年),柳亚子全家从北厍大胜村移居黎里,始居“周寿恩堂”(虎筋桥堍,今浒泾街),民国11年秋迁于此。

纪念馆包括前面的茶厅、大厅,后面的生活起居楼和磨剑室书斋、复壁、藏书楼等,现有面积近2000平方米。柳亚子是革命团体南社、新南社的主要发起者,因而他的故居也就成了南社、新南社的司令部。在这里,他曾和来访的社友纵谈国是,讨论诗文,抨击时政,抒发忧国救民的抱负;吟出“孔佛耶回付一嗤,空言淑世总非宜,能持主义融科学,独拜弥天马克斯”的著名诗篇。他曾在黎里创刊《新黎里》报、《三五》半月刊,宣传国民革命;还曾发信邀请共产党人侯绍裘、杨之华、肖楚女、沈雁冰等前来黎里等地演讲,鼓吹民主革命,一时黎里成为全县瞩目的地方。民国1658日夜半,国民党当局来黎里武装搜捕柳亚子,柳匿于“复壁”中幸能得脱。现在这一“复壁”(第五进楼上西首第一间),已成了柳亚子先生当年坚持孙中山先生“三大政策”的历史见证。

故居有藏书楼,解放前收藏古籍图书44万多册。柳亚子祖辈藏书丰富,素有“松陵文献尽在柳氏”之称,他在20年代又广泛收罗,购买了一批吴江乡里文献,有时借到孤本,还亲自抄录。解放后,他将全部藏书捐献给国家。

柳亚子纪念馆于1980年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3615日,举行故居揭幕仪式,廖承志在揭幕前题写了“柳亚子先生故居”匾额。19875月,在纪念柳亚子诞辰100周年暨南社发起80周年时,经中共江苏省委批准,建立柳亚子纪念馆。由民革中央主席屈武题写匾额,并由屈武、费孝通、吕正操、平杰三、陆文夫、孙颔等同志主持纪念馆和柳亚子先生塑像的揭幕剪彩典礼。

二、中共地下党革命活动遗址

1、大同文具店:位于西王家弄口。1941年初,中共淞沪中心县委特派员夏明辉到黎里开辟党的地下工作,在金佩扬帮助下,以“大同文具店”为掩护,发展党的组织,打下党的工作基础。11月,淀山湖工委派陈企周来黎里接替夏明辉(夏去浙东),负责吴江地下党工作,以金佩扬香烟摊为联络点。

2、糖坊:位于黎里城隍庙秋褉桥堍。19442月,党组织调淀山湖中心县委书记陈振之、浦西工委委员陆雪林和委员李毅(又名李尚同)到吴江;1943年底,金佩扬亦从浙东调回。他们一起在黎里城隍庙桥堍开设糖坊为掩护,领导黎里、平望、芦墟、北厍及青东、昆山松江北部等地党的工作。陈振之为糖坊“老板”,陆雪林为“伙计”,李毅为“会计”,金佩扬为“跑街”。

3、文具书报店:位于中心街今国营医药商店下滩。194511月,中共淀山湖地区特派员肖方(即沈小方)接替金佩扬,到黎里领导吴江地区党的工作,以文具书报店为掩护开展工作。同时,中共地下党外围组织“翳桑文艺社”,社址亦设在文具书报店。该社出版油印文艺刊物《浅作》,为革命作宣传,直至1947年春。

4、协源米行  乾丰米行:位于九南街道南桥堍及东栅八角亭旁。1947年冬开始,中共地下工作者在此处油印出版大量党内文件,1949年初,又在乾丰米行后进平屋油印文件,自1947年冬至19495月,共翻印了《新民主主义论》、《中国共产党党章》等10多种党内文件,每种约印四五十份。

5、小小商店:位于平楼街何家浜口。1949年春节后,由于党的地下工作需要,中共黎里地下党支部利用小小商店作为党的联络点,一直坚持到黎里解放。

6、击退胡伯龙处:位于楼下浜(现元件厂)、夏家桥南堍(现建新粮贸市场)、南港粮油食品厂址(原源兴油坊)、南栅浜口转角处(原南栅碉堡)。1949427日,土匪胡伯龙冒充共产党,企图劫收黎里镇。镇自卫队在中共地下党指挥下,在当时国民党区长及区大队长等人配合下,以武装力量击退了胡匪的进攻。

 

第二节 古 迹

 

一、历朝遗迹

御儿滉 在镇西南染字圩(今甘南村陆家荡),相传春秋周敬王24年(公元前496年)槜李之战吴越激战于此。战后此处为吴越分界线之一。

鬼头潭 在镇南染字圩罨南浜(今属甘南村),相传吴俘越兵,埋髑髅于此。现仅存5米左右宽,呈鸭蛋形之潭,潭西北为台基。

鸭栏泾 在镇南已字圩(今属建民村8队),相传唐朝陆龟蒙养鸭处。

二盲子桥 一名吴孟子桥,在镇西北(今公路外贸仓库东到猪种场一段),建于唐代。当时村落在桥附近,后渐陵替南移,清光绪时仅存二条桥石,以通往来,名称如故。1959年至1960年开太浦河时,桥石被埋于地下。

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端本园

位于中心街大观弄底。为清乾隆年间通判陈鹤鸣所建,同治年间重建。园临水而筑,前面有曲桥荷池,后有伴月廊、半山亭、双桂楼、平波轩等建筑,庭院中还叠有假山,植有金桂等花木。园仅2000平方米左右,但错落有致,景观宜人,故当时列为吴江名园之一。

陈鹤鸣次子绚文,破满汉禁止通婚之律,娶满州正白旗副都统、清宗室永豪杰女,故端本园之名益显,民间俗称郡马府。与端本园隔溪相望有五亩园,此园为陈鹤鸣的外甥、工部尚书周元理所建,两园互相依托,相映成趣。惜五亩园已成废址,而端本园亦已面目全非,仅残存一亭一楼与一叠假山石。19805月,县人民政府将该园列为县级文保单位,现由镇人民政府作宿舍使用。

鸿寿堂 洛雅草堂

位于浒泾街4号和6号。原为清乾隆年间工部尚书周元理之从兄周王图的旧宅,共七进,现存五进,平厅,建筑面积171平方米。经省文管会鉴定为明代建筑。解放后,属公产,长期为街道、工厂食堂使用,装修破坏殆尽,屋架年久失修。1989年,产权转让给镇工商联小组后,落架大修,保护了这一明代建筑不致坍毁。洛雅草堂在第四进,为三开间两厢楼房,建于○嘉庆、道光年间,结构基本完整,装饰大部分尚在,现为居民住房。这二进古建筑,对研究我国明、清时期的建筑有一定的参考价值,19867月列为县级文保单位。

周官傅祠

位于南新街庙桥弄南小内。是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为祭祀工部尚书、太子少保周元理而建的专祠。共六进,朝南前三进为祭祠,后三进为周氏家祠。祭祠部分,祭厅屋宇高轩、古朴,屋架基本完整,面积12121平方米;其余两进破残不堪。家祠部分,已拆除一进,仅存两进,屋面装修已改动。祭厅及家祠现为南新街小学使用。祠内现存上谕祭周元理碑1块,一面文字已磨损,仅存一面(斜卧于地)。

周官傅祠,在民国初年曾作为祭孔之所,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及祭祀礼仪有一定参考价值,19867月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写韵楼

位于梨花街西徐家弄第三进。建于清乾隆、嘉庆年间,为清代中叶著名女诗人、画家吴琼仙(吴珊珊)的书斋,她和她的丈夫翰林院待诏徐达源(字山民),俱有才名,被誉为文学夫妇,当时著名文人洪亮吉、顾元熙、袁枚等都与之交游,吴琼仙、徐达源并师事袁枚。琼仙诗清新有真情,并善画墨梅,著有《写韵楼诗稿》。36岁殁后,曾刻其画像、诗选于石上,筑于平望莺脰湖之平波台,现已不存。

写韵楼为一楼厅,面积108平方米,高爽明亮,厅前为庭院,原有砖雕门楼、花台等,现仅存残桂1株和半残的漏窗两个,楼后存一平厅。解放后,此楼为医院使用,装饰等已破坏殆尽,现为医院职工宿舍。19867月列为县级文保单位。

东圣堂

位于平楼街东三联居委会。原名普济禅院,建于南宋。明嘉靖三年(1524年),吴江知县王纪改为社坛,立有社坛碑一块(今移存于柳亚子纪念馆),当时作里中社长讲乡约之用。清末重修,现仅存墙门及一平厅、两厢楼。

堂上供有乡贤南宋秘阁修撰赵璠老木雕像一座,毁于“文化革命”。门口西侧墙上,原有光绪三十年(1904)苏州府严禁农民抗租碑一块,在布告中可以看到当时农民不畏强暴,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抗租斗争的情形(移存于柳亚子纪念馆保管)。

东圣堂于19867月列为县级文保单位,1989年由镇人民政府进行维修。

社坛建筑在吴江还很少发现,社坛碑及严禁农民抗租碑,对研究当时民风习尚、乡规民约以及清末农民抗租斗争等,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退一步处

在浒泾街新蒯家弄底。为清末张曜故居。张曜(18331891),字郎斋,浙江钱塘人,幼随其亲戚蒯贺荪(士芗)来黎读书,后投河南固始知县蒯贺荪协办团练,以镇压捻军战功,擢任河南布政司、总兵等职。同治三年(1866)来黎居退一步处,有退隐之意。后随左宗棠入新疆,抗击英、俄侵略,立下战功,被授予协办新疆军务之职。中法之役,被召回保卫京城。后历任海军帮办,广西、山东巡抚等职,精通水利,亲自督治山东境内黄河,死于工地。

退一步处为一“船厅”,四楼四底,结构基本完整。厅上有“退一步处”匾额一块,毁于“文化革命”。船厅外有一庭院,院南有平屋三间。19867月列为县级文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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