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1 16:41:54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868
第一节 市镇居民生活
解放前,除极少数地主资本家外,市镇居民生活困苦。小型工厂、手工作坊或商店中的工人,月薪仅5~8斗粳米。且物价一日数涨,工资到手时,往往已大打折扣。工人以极微薄的工资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十分困难,常常吃了上顿无下顿,衣着褴褛,住房破陋。并常受失业的威胁。例如源兴油坊的工人每天须挥动30余斤的木柄石榔头,锤打已碾碎的菜籽2000余次,每天劳动14小时以上。再加每年油坊开工榨油时间大致在6~8月,天气炎热。工人劳动时浑身浸透汗水,无法穿衣,只得裸体劳动,仅下身围一块布条。夜间,工人均睡阁楼上,阁楼下堆放菜籽,菜籽发热,阁楼低矮,工人睡下挤在一起,酷热难当,难以安睡。如此艰苦劳动,所得报酬只能吃霉米粥饭,谈不上小菜。工人一旦生病,不但医药费无着,且因此而被辞退。女工失业机会更多,往往生小孩后即失业。小商小贩资金不足,市场受大老板操纵,生意难做,物价一日数涨,往往售出商品后,补不足原有商品。一般职员及学校教师,多数月薪1石余粳米,少数稍高者不过2石。亦因物价猛涨而使所得工资大打折扣,维持温饱也很勉强。每逢节日,战战兢兢,因为有被辞退的可能。年老体衰者,只能靠儿孙微薄的收入餬口。一般早、晚食粥,中午食饭。贫困人家常以杂粮瓜菜等掺入代替主粮充饥。
解放后,职工不必担心被辞退。实现合作化及对私改造后,职员及工人生活逐年改善。原私营商贩也成了社会主义工商企业的职工。1953年实行了公费医疗及劳动保险制度,1958年起实行退休及保养金制度,1982年起又有离休规定,本地均按国家规定执行,生老病死无须担心。职工工资亦逐年提高。1953年,黎里镇职工人均月工资为23.61元,1965年34.12元,1976年35.33元,1979年44.62元,1983年为53.1元,1987年为96.66元,1988年为114.25元。职工生活与水平提高较快,以黎里油脂化工厂(即过去源兴油坊)为例,职工在衣食住行及文化娱乐方面都有很大改善:穿化纤、毛料,并开始讲究衣料、式样;吃,不仅口粮饱足,且每天有荤菜,讲究营养及口味;住,全厂60%工人及家属住新建宿舍,除厂建宿舍5800平方米外,有9户私人建房562平方米,其中430平方米为楼房,平时上班,家中离工厂不太近者大多骑自行车,1988年,196名职工有自行车184辆;摩托车3辆;工余时除看电影录相,阅读图书、下棋,参加厂、镇组织的文娱活动外,夜晚多数在家中看电视;109户职工家有电视机120台,其中彩色电视机77台,收录机73台,录相机3台;其他高档耐用消费品有电冰箱74台,洗衣机83台,电风扇299台,缝纫机107台,脱排油烟机12只,电饭锅54只,手表273块。厂内职工全部使用液化气。80年代以来,一般市镇居民吃有荤腥,鸡鸭鱼虾蛋肉经常吃,猪肉要拣瘦肉,来客加菜,逢年过节菜肴丰盛。穿着与城市居民相仿,年轻人衣着款式新颖,女装更时有翻新,足蹬中高跟皮鞋。并风行佩戴黄金首饰。多数居民住房宽敞,住房布置开始讲究美观舒适,墙壁饰以涂料、墙纸,地板涂漆,有的铺塑料地毯、化纤地毯或羊毛地毯,也有以条木镶嵌地板。厨房及卫生间墙壁贴瓷砖。干部、职工绝大多数已使用液化气。
由于生产的发展,市镇居民中就业人数比例上升,在职就业者平均赡养的人数逐年减少。解放初每个从业人员往往须负担3人以上生活,至80年代绝大多数家庭为夫妻俩负担1个独生子女,家中老人多数享受退休金或保养金,无须子女负担。因此除吃穿住用以外,有余力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全镇调查245户,616人,1990年有高档耐用消费品:自行车253辆,电视机225台(其中彩色电视机116台),电冰箱94台,电风扇489台,洗衣机131台,缝纫机166台,脱排油烟机14台,电饭锅78只,收录机102台,录像机8只,摩托车3辆,手表506块,微波炉1只。
第二节 农民生活
解放前,贫农、雇农、下中农多数种租田。丰收年一般单产“双石头”300斤,夏秋两熟仅约400斤,每年秋收后要交租米,丰年勉强能保住口粮。当时,抗灾能力很差,水旱、虫、灾频频发生,往往欠收,口粮也成问题,须外出做长工或帮短工餬口。每年冬季,地主家设收租账房,收租期分为三限:“飞限”、“二限”、“三限”,如到“三限”仍不缴租,则要捉去坐班房。班房设于庙泾浜底。坐班房后以10日为限,到限再不缴租,则要送衙门“打板子”,再以10天为限,到时不缴租,再打板子,一直打得皮开肉绽,直至次年芒种时才放回家种田,次年收租时追算并加利。多数农民苦不堪言。平时常年吃自种蔬菜,自制豆面酱。农忙时两干一稀,农闲时一干二稀,遇灾年份甚至“糠菜半年粮”。穿的粗布衣,千补百纳,老棉被常有破洞,干硬少暖。严冬以外则常赤脚。少数富裕户住用吃穿较好,占人口比例极少的地主则常住市镇,奢侈挥霍。个别大地主甚至常年住苏州,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
解放后,经土地改革及农业合作化,农产品产量提高,农民生活不断改善。1957年,社员年人均收入51.2元。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社员生活艰苦,米粮定量不足,饮食以稀饭素菜为主,出现营养不良现象。1962年以后,农业生产正常发展,社员生活改善。1966年以后,受“左”的路线干扰,1968年粮食产量下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由于本地干部群众的努力,农民生活仍有改善。1970年社员人均年收入107.27元,1978年132.88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生产发展较快,乡、镇、村工业迅猛发展,社员人均年收入迅速增加。
1978~1988年农民年人均收入统计表 单位:元
农民经济收入提高,日常生活大有改善。饮食方面,米粮丰足,且常有荤菜,不再每天捞酱、啃咸菜。穿的是化纤毛料衣,下田则穿水田靴袜或胶鞋。住房条件也有了明显改善。
80年代以来,多数农户新建楼房,1981年至1988年,农村新建房1.79万间,其中大多数为楼房,或两楼两底,或三楼三底。例如黎锋村私人建房771间,建筑面积20989平方米,其中楼房面积17899平方米。更有部分农户自建水塔,备有抽水机和水箱,自装自来水。
80年代以来,农民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日益增多,以黎锋村为例,全村238户,至1990年底,全村829人,有自行车599辆,电视机274台(其中彩色电视机44台),电冰箱11台,洗衣机119台,电风扇473台,缝纫机207台,电饭锅165只,收录机125台,录像机10台,手表632块,脱排油烟机2只,摩托车5辆。
第三节 渔民生活
解放前,渔民终年漂泊水上,生活较市镇居民与农民更艰苦。由于生产工具落后,所得有限,卖去鱼虾,只能换几升米,刮风下雨时所得更少,只能以粞粥充饥。一般渔民衣着褴褛。夏无蚊帐,寒冬孩子还赤脚,夜晚全家合盖一条破棉絮。渔船多数破旧不堪,有的甚至一边撑,一边刮水,晚间须将破船停在浅水处,以免沉溺。
解放后,1952年筹组渔民协会,1958年成立公社捕捞大队,渔民生产及生活条件均逐步改善。1969年在大平荡建渔业村,开始陆上定居,住上了新瓦房,逐渐又建新楼房,从此结束了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终年以船为房的生活。渔民收入也逐年增加,1970年渔民人均收入为123.24元,1988年人均收入增至1168元(集体分配收入)。高档耐用消费品也纷纷进入了渔民家庭。239户渔民家中有自行车236辆,电视机130台(其中彩色电视机25台),电冰箱21台,洗衣机72台,电风扇403台,缝纫机80台,脱排油烟机3台,电饭锅95只,收录机228台,录像机6台,摩托车2辆,手表439块。多数渔民自建房屋,共计365间,其中楼房288间,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