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数字方志馆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暂存 >> 地方志书 >> 一轮修志 >> 黎里镇志 >> 卷九(军 事)第三章(兵 役)

卷九(军 事)第三章(兵 役)

2012/12/21 16:18:17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572

第一节 解放前的兵役制度

 

一、招募制

自唐至清以至民国抗日战争时,兵员的扩充实行招募制,当兵者以爱武者为多,另有部分破产者参加。

二、壮丁制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军队声名狼藉,且士兵待遇极低,群众有“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之说,募兵困难。于是国民党实行壮丁制,规定1840岁的男子为壮丁,按照乡的壮丁数,摊派抽丁人数,被抽壮丁的人,有钱者可捐钱买丁易人充数(每个兵员约须交壮丁米20石,合3000斤),无钱者则绳捆索绑至部队充当兵员。

 

第二节 解放后的兵役制度

 

一、志愿兵役制

志愿兵役制为志愿服兵役的制度,自愿参军者入伍后称“志愿兵”。1950年冬,在中央人民政府“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下,青壮年自愿报名赴朝对美作战,第一批1人,第二批30余人,第三批40余人,共三批70余人自愿报名参军。

二、义务兵役制

1954年起,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实行义务兵役制。1954年黎里征集补充兵员,1955年正式按规定征义务兵。征兵工作一般每年一次,由党委、政府召开专门会议,成立征兵领导小组,布置征兵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对应征者进行政审和体格检查,经县政府批准,并发给入伍通知书后,方欢送入伍。

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同时,对部分超期服役的义务兵,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改为志愿兵,留部队继续服役。

1980年以来黎里青年每年入伍数如下:198033人,198128人,198221人,198323人,198426人,198518人,198621人,198718人,1988年未征集。

电话:0512-63016908  传真:0512-63016927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979号 邮编:215200
吴江区档案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