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1 15:18:09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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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为本地主要农产品。旧志载:镇之东栅,每日黎明,乡人咸集,百货贸易,而米及油、饼尤多。至解放前夕,粮号、米行有52家,碾米厂14家,油厂1家。当时米价极不稳定,有时一日几涨,人心惶惶。
解放后,粮油由国家统一管理,实行统购统销,粮油价格稳定,人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粮油生产单位(如米厂、油厂)也由国家经营。粮油除保证当地居民所需之外,年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收购任务。
第一节 解放前私营米粮业
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黎里米粮业已相当兴旺,至民国盛况不减。民国初年至30年代,米行约10家。民国23年(1934年)黎里有米行10家,规模较大。其中独资经营3户,合股7户。粮号5家,规模较小。
抗战前夕,有米行17家,粮号7家。抗战初期,黎里镇无大量日寇驻军,各地逃难者纷纷来黎,人口骤增,米粮业畸形发展,米行粮号猛增至56家。民国31年以后减至40家。抗战胜利后,米行又逐渐增多,至1949年解放前夕,黎里共有大小米行及粮号52家。其中豫康、鼎盛、德盛等20余家,资金雄厚,规模较大。
黎里米行经营品种,以大米为主,兼营油菜籽、麦类及豆类。米行均开设于水运畅通之处,门前设有可停靠多艘船只的河埠。每逢新谷登场,米价较低,米商大量收购。由于黎里地处苏浙沪之要冲,米行众多,资金雄厚,有一定信誉,因此不仅黎里四乡农民前来粜粮,而且芦墟、北厍、莘塔甚至浙江农民亦乐于来黎里粜粮。米行收购的糙米,经加工成白米后销售。除供应本地外,大量运销上海及浙江。
为了协调米粮价格,黎里米业公会每天召集公会成员协商。每天下午米市之后,公会成员在茶馆聚会,预测行情,商讨次日作参考之米价。资金雄厚的业主,其意见往往具权威性。
多数米行有加工设备。早期以石臼舂米,20年代以后有碾米机,以柴油机为动力。米行均有粮仓,规模大小不一。米行往往在新谷登场后大量收购存入粮仓,青黄不接时大量卖出,获取利润。
解放初期,米行经营业务范围缩小,只代加工及代销售。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部分米行自行消失,部分米行转业。粮食购销均由粮管所管理。
第二节 粮油管理
一、管理机构
民国35年、36年,县田赋粮食管理处下设8个办事处,其中黎里办事处在西栅。设正副主任、稽征员、仓库管理员。收纳仓库为鼎盛米行,积谷仓共8间砖木结构,容谷16500石。
1949年5月,县政府接管田粮处和积谷仓。6月,县设粮食局,黎里设立粮食分局,地点在原区公所(建新街49号)。由区长平静人兼任分局局长。1950年10月,县成立中央公粮库吴江分库,同时建立黎里支库。1953年4月,县中粮公司业务并入粮食局,黎里粮食分局改称黎里区粮库。1955年5月,撤销分设区、镇粮管所。1959年撤销区粮管所,建立黎里公社粮管所。1963年1月,吴江县成立黎里等12个粮库,并按经济区划调整粮管所设置,将原公社粮管所改为吴江县黎里粮管所。
黎里粮管所在黎里镇夏家桥下岸,1988年迁至人民路。
二、管理措施
1951年10月,县粮食局和供销合作社签订粮食代购代销合同。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具体业务由黎里粮管所管理。
粮油饲料供应:在黎里镇设有粮油供应店两处,营业间19间,752平方米(包括仓库),负责黎里镇城镇居民、农村定销人口、7家饮食业与集体伙食单位的粮油供应业务。1988年粮油月销量30万市斤。饲料供应店1处,负责农村畜禽饲料供应,全年饲料销售量683万市斤。
农村业务:负责黎里镇农村农户的粮油收购工作。
第三节 粮油购销
一、收 购
解放前,粮油登场后,由农民粜给米行。米行收购以稻谷为主,其次为油菜籽及麦类。解放后收购品种仍以稻谷为主,次为油菜籽、元麦、小麦等。收购时间大体在夏初、冬初两季。1956年以后逐年增加种植双季稻,商品粮收购数大增,1984年交售商品粮达1522万公斤之多。
收购方式一直采取送粮入库的传统做法。1955年之前,粮管所只收购公粮。凡各村公粮,均集中后由村干部带领送交。送粮船扎彩旗,敲锣打鼓,谓之“送公粮”,又称“交爱国粮”。1955年之后,粮管所除收购公粮外还收购余粮,余粮由集体或农户个人用船送售。1958年公社化后,粮食的征购任务由生产队安排船只劳力,送往仓库交售。
1982年开始,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粮管所的粮食征购对象从原来的26个大队、266个生产队变为7000多户农户,业务量大增,收购方式由30多年来的死磅交筹计数改为活磅划码秤收。
二、供 销
解放前,粮食由米行销售,食油一般由酒酱业经销。1953年统购统销后,逐步由粮管所销售。1955年市镇非农业人口居民口粮分等定量供应,工商行业用粮按计划供应,同时也规定对牲畜饲料用粮分类按头定量供应。
市镇居民在核定供应量后,发放粮油供应卡,凭卡定量供应粮食。定量供应的粮食价格为统销价格。
除定量供应外,属计划供应(即计划销售)部分还有:
定销供应。对象主要是渔民、镇属蔬菜队、国营场圃和退休人员。定销供应的标准和销价与定量供应的标准、销价相同。
统销供应。主要对象是人多地少的生产队。统销粮供应标准为接近或略低于余粮村村民的口粮标准,除自产粮食外,其低于的部分由国家补足,统销粮供应价格为统销价。
计划供应中,还有补助粮油供应。项目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劳动补助、出差补助、工种补助、夜餐补助、会议补助以及各种训练的补助。其它尚有集体补助、知青补助、民工补助、亦工亦农合同工补助。随着人民食物结构的变化,粮食供需矛盾日益缓和。1984年起,国家取消了大部分项目的补助粮油,仅留工种补助一项。
对定量与定销供应对象的食油供应。不分供应对象的年龄工种,规定人均月供标准0.1~0.2公斤,按月供应。1981年下半年起人均月供0.25公斤。逢国庆、春节等节日,还适当增加供应量。
1985年7月,对定销对象供应的计划粮油一律改统销价为比例价供应。
农村食油,由县政府根据各乡菜籽交售数量,经全县平衡,下达各乡人均食油数量,由粮管所安排日期,集中返回。
制糖、酿造等行业所需的粮食,由用粮单位按期编制用粮计划,经上级粮食部门核准,凭证定点供应,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粮管部门检查各单位用粮情况。
1985年4月,将溶剂、浆纱、味精、淀粉和其它工业产品用粮一律改为计划议价供应,按粮食局与县物价局的核准价供应。
1988年3月前,粮食部门还按月向定量定销对象提供每人0.5公斤的豆制品计划,春节期间增加计划。
三、价 格
全国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来,人民政府为尽可能保护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同时使销售价格适应市镇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一直采取了购销价格倒挂的粮食政策,即收购价低于销售价,差价由国家补贴。粮食价格自成独立体系。
1962年起,为了打击粮食投机倒把活动,在完成国家粮食征购、超购任务之后,由粮食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直接向生产队议购。议购粮主要用于大、中城市熟食业议销。
除议购议销粮食有规定的价格幅度外,粮食部门的价格分外购外销与内购内销两大部分。外购价格,即由国家规定的50千克中等质量粮食(油料)的挂牌定价,作征购粮食任务的作价依据。在具体执行上,还应对米粮的品质与标准质量品评比较,合理升扣,按质论价。外销价格,即成品粮(油)按国家规定标准签定品等后,实行该品等的地区统一销价,供应定量对象。
民国12~14年(1923~1925年)粮油价格表 单位:元/石
民国31~38年(1942~1949年)有关月份粮油价格表
民国36年(1947年)6月13日~29日米市价格表 单位:石/万元
1957年粮油统筹购销价格统计表 单位:百市斤/元
1956~1988年粮油销售统计表
第四节 仓储
一、仓 房
黎里粮食分局1949年初建时,接管公房和民房69间,作贮存公粮之用,仓容192.5万公斤。以后经修整成54间,仓容230万公斤。1950年仓房达151间,仓容扩大为496万公斤。
60年代后,陆续建造了一些适宜储粮的房式仓房,同时对一些结构条件较好的庙宇、民房继续修整利用。60年代房式仓面积637平方米,容量168万斤。70年代面积6161平方米,容量1657万斤。1988年,黎里粮管所拥有储粮仓库3个,其中罗汉寺仓库17间,城隍庙仓库12间,鼎盛仓库12间。总面积8573平方米,仓容量2230万斤。
二、保 管
随着仓储吞量的不断增加,粮食的保管手段也不断进步。
50年代主要是土法保管,如利用仓底铺垫,砻糠上盖竹篾踏子,以防止底层储粮吸湿霉变;用竹竿插入粮堆,然后抽起竹竿以手对竹竿的温感来判断粮食是否发热;粮食一旦受潮或发热,唯一的手段是人工出晒降水和开坑挖沟散热。
60年代初,推行沥青地皮防潮和机械烘干降水。70年代初,将沥青地皮改造成二油一砖,基本杜绝了粮仓发热引起的底部霉烂。
粮油质量检测的设备也不断改善。60年代起,粮管所陆续添置隧道式水份测定仪、晶体式和电容式水份测定仪、成套油脂检化验仪器和电阻测温等设备。粮管所拥有滚筒烘干、粮仓通风、吊杆、吸粮机等设备,大大增强了仓储应急处理与常规处理的能力。仓储专业设备有登高输送机1台,平面输送机2台,电动机16台、693千瓦,消防车1台10马力,滚动式烘干机16台,机动船1艘8吨,4135AD发电机1台50千瓦,汽车1辆1.5吨。70年代,开展“四无粮仓”活动,即无虫害、无霉变、无虫雀害、无事故。黎里粮管所1980~1988年连续9年荣获“四无粮管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