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6/24 16: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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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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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耀庭(1932~1970) 江苏吴江震泽镇人,汉族。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到华东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中央军委华东二局机要员。195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5年6月从部队复员。同年9月考入上海复旦大学。1961年9月分配到江西瑞金大学任教。由于对"大跃进"运动提出不同看法,对彭德怀同志受到冤屈表示不平,陈耀庭受到开除团籍、行政开除留用的处分。1962年8月,陈耀庭调至赣南医专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陈耀庭反对林彪、江青两个反党集团的倒行逆施,写出了10多万文字的文章和信件,对一系列事关党和国家命运、前途的重大问题勇敢、坦率地表明了自已的看法。从而触怒了林彪、江青两个反党集团。1967年12月31日,陈耀庭被秘密逮捕。在狱中,陈耀庭坚持真理,顽强不屈。1970年3月16日,被判死刑。3月19日遇难。7月11日,与丈夫陈耀庭一起反对林彪、江青两个反党集团的谢聚璋亦受尽迫害含冤身亡。1980年10月4日,中共江西省委为陈耀庭、谢聚璋平反昭雪。1980年11月22日,国务院民政部批准陈耀庭、谢聚璋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