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2 14:12:00
作者:
梁滨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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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部署开展第二轮修志工作,全国许多完成首轮方志编纂任务的省市县都开始续修志书。而续修志书,首先要制订好篇目,正如李泰菜所言:“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类标题则为首要。”(《方志学》)为了给续志篇目的拟订提供借鉴和参考,笔者看了30多个续志篇目,将发现的一些问题指出来,以期今后拟订的续志篇目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这些篇目大多是已经出鹏志的篇目,也有一些在方志刊物上刊登过的市县区续志篇目。这些篇目总体来说还是相当不错的,但也有瑕疵之处。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如改革开放、精神文明建设、“三大国策”的篇目安排问题,尚需进一步展开研讨,本文不去议其是非。门类是否缺项的问题和地情实际是密切相关的,仅凭篇目自身是难以作出准确判断的,也不去说了。
一、排序紊乱
制订篇目讲究井然有序。所谓有序,是指在设定篇目时考虑该篇章节目在层次中所处的地位及其与前后左右的联系。篇目应该按照事物的内在逻辑关系排列,以使之符合利·学性和逻辑性。但是,有的续志篇目没有按照科学性和逻辑性的要求来排序,或没有按照习惯的顺序来排列。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人工环境应集中安排在建置区划和目然环境之后,而一些续志篇目因循首轮修志很多志书的做法,将其分散排列在工业、农业等之历,体现不出这些设施建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股中的基础作用。
再如宗教的排序,按惯例一般是先排佛教,然后依次是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但有部县续志篇目按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佛教排列。有部市续志篇目按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排列,表现出随意性。当然,宗教排序,个别地方也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有所变动,但一般情况下还是应该按习惯顺序排列。民主党派也存在排序问题,一般是民革、民盟、民建、民促、农工、九三学社。有的续志篇目非要改变一下排列次序,似乎没有必要。
还有一部县续志篇目环境质量按地面水、大气、降尘、酸雨排列,而环境保护部分按烟尘治理、粉尘治理、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废渣治理、噪声治理排序,这倒不是什么问题,但两者的排序一致起来就更好了。
二、归属不当
制订篇目实际上是概念的层层划分,分篇列章划节设目要遵从事物的领属关系,做到篇统章,章统节,节统目。如果下一层次的概念不归上一层次的概念统辖,就会造成分类上的混乱。有部市续志篇目,将物候纳入气候一章里,这是不妥的。气候,按《辞海》的释义是:“某一地区多年的天气特征。由太阳辐射、大气环流、地面性质等因素相互作用所决定。”物候,《辞海》释义为:“主要指动植物的生长、发育、活动规律与非生物的变化对节候的反应,例如,植物的冬芽萌动、抽叶、开花、结实、落叶;动物的蛰眠、复苏、始鸣、交配、繁育、换毛、 迁徙等均与节候有密切关系。非生物现象,例如,始霜、始雪、结冻、解冻等,也属物候现象。”气候和物候是两种不同的现象,按我国著名气候学家竺可祯与宛敏渭所著《物候学》一书的说法,气候学与物候学是“姊妹”学科。气候与物候两者是并列关系,而非从属关系。
有部市续志篇目将地方志编纂列入“行政机关”章。这可能是编者认为编纂地方志是政府行为,由“官方”去组织编纂,并提供经费和各方面条件,修志机构也编入政府系列,编成的志书则为“官书”,主要功能则为“资冶”。但是,编纂地方志是一项文化建设系统工程,属基础性文化事业,应该按照事业性质归类,人文化志比较科学、合理,而不应按行政管理关系分类。
有部县续志篇目将红十字会列入卫生管理章中,作为一节。而红十字会是一种国际性的志愿救济团体,救护战时伤病军人和平民,也救济其他灾害的受难者。虽和卫生工作有点瓜葛,但不纯是从事卫生工作,而且主要是在战时进行救护,红十字会也不归卫生部门管理,将其纳入卫生管理是不对的,应入社会团体中。
还有的续志篇目将民主党派归人中国共产党的统战工作章节里,也不应该。因为民主党派不管人数多少,它都是作为一个独立政党存在的,在篇目中应有其独立的位置,当然,根据内容分量,可以将各民主党派合在一个篇章里写。民主党派之独立地位,正像开奥运会,中国13亿人口,有数百名运动员参加,是作为一国与会。瓦鲁阿图等国只有几个运动员参加,也是作为一个国家出席,不能因为国小人少就给纳入别国之中。
三、标名欠妥
篇目中篇章节目的标名实际上是一个概念:单一概念或复合概念。标名准确,概念才能明晰。标题的概念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概念过大超出了所述内容的范围;概念过小则不能涵概所应记述的内容。有的续志篇目在经济管理篇中有“工商管理”章。工商管理概念的内涵就大了,除工商管理部门的管理以外,还包括物价管理和工业、商业部门的企业、行业管理等内容,标题应为“工商行政管理”。
有的续志篇目的“建置”篇含建置沿革、行政区划、区县(乡镇)概况等章,这个概念小了。建置与建置沿革是一回事,建置含纳不了行政区划的内容。《宪法》规定国务院行使的职权之一是“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 {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建置和行政区划 [是并列概念,行政区划不从属建置,篇名应为“建 [置区划”。
还有的续志篇目设了“物价管理”章,这个概念也小了。如按物价管理的概念内涵去写,只限于记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工作,包括对正常价格秩序的维护,对价格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调控,也有少量的定价工作。这就不能全面反映一个地 方的物价行为,以及价格结构和物价的变化。如果多写一些,则超出了“物价管理”所应记述的内容 范围。因为随着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和市场价格的逐步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绝大部分已经市场化,由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很少。“物价管理’’应改为“物价”。政府的“物价管理局”改名为“物价局”是很说明问题的。
有的续志篇目的“群众团体”篇含纳除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以外的所有社会团体,实际上“群团”和人民团体是等概念的,许多民政部门登记管 理的社会团体是不能包括在内的,标题应改为“社会团体”。
篇目标名除要准确反映概念的内涵以外,还有个用词简洁的问题。有些续志篇目的标题是不够简洁的。如某某县人民政府、某某县政协、某某县总工会、某某县妇女联合会,县名都是可以省略的。因为前提已定,县志就是记该县事情的,加上县名是多此一举。还有“中国共产党某某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某某县地方组织”,这也不简洁,直接标名“中国共产党”即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作为一个事类名称来看待的,正像工会、共青团、教育、体育等名称一样,我们不必称“中华全国总工会某某地方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某某地方委员会”,也无须称“某某地方体育事业”。以“中国共产党”标名,读者不会认为是记述全党的活动。 《黑龙江省志》有一部分志是《共产党志》,标名更为简洁,读者也不会认为是写其他国家共产党的事情。但以笔者之见,还是写全称“中国共产党”为好。
此外,还有篇章,章节、节目同名的问题等等,不再一一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