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23 9: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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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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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江苏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县)创建
1991年4月,吴江县开展争创江苏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活动,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吴江县“八五”前三年计划生育先进、达标标准》(吴计生[1991]18号),提出根据苏州市计生委对“八五”前三年计划生育先进、达标标准进行争先创优。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从强化基层基础、强化优质服务做起。1993年起,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全市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示范村”活动。1994年,为确保争创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的目标的实现,开展争创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镇、村活动。中共吴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争创计划生育先进镇活动的意见》(吴办发[1994]18号),提出争先创优的5项量化指标(必达指标:年度考核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苏州市先进;无大月份引产、无早婚早育、无非婚生育。参考指标:独生子女率在1995年末达65%以上;期内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统计数据正确率达98%以上)和9项具体工作要求(组织领导,机构、队伍建设,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基础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技术服务,协会工作,计生办自身建设)。同时,各镇为确保计划生育先进镇目标的实现,开展计划生育示范村创建。9月24日,中共吴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经验交流会暨表彰会,表彰奖励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150个先进集体和150名先进个人,命名以黎里镇乌桥村、震泽镇金星村为代表的集宣传教育、服务功能于一体,管理规范的10个计划生育工作“示范村”。通过示范村创建,使村与村,镇与镇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1995年3月,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村级规范化管理,创建“示范村”“合格村”的意见》(吴政办[1995]27号),以“三有”“四无”“五好”为标准(有计生领导小组和专(兼)职计生干部、有计生服务室和人口分校、有计生协会并充分发挥作用、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无措施流引产、宣传教育好、执行政策好、信息管理好、技术服务好、干群关系好),开始新一轮合格村示范村创建活动。7月,中共吴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计划生育示范村”“ 计划生育合格村”建设流动现场会。通过争先创优活动,涌现一批“示范村”“合格村”和吴江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镇。其中震泽镇金星村被命名为苏州市计划生育“示范村”,庙港镇被命名为苏州市计划生育“示范镇”。8月,中共吴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22个管理薄弱村的党支部书记座谈会,会议提出限期改进计划生育工作后进面貌的措施要求和任务。1996年4月,吴江市被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江苏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一类)”。
第二节 江苏省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创建
一、“九五”期间创建
1996年底,经考核验收,全市有81个村达“示范村”标准,占行政村总数13.57%,有482个村成为计划生育合格村,占比80.7%。1998年4月,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城镇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创建“合格居委会(单位)”的意见》,将基层计划生育创建活动从农村推向城镇,扩展到各镇区居委会、工厂、企业。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单位)要求有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有管理职责;有管理制度;有考核标准。1997年10月,中共吴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争创省级计划生育示范县(市)动员大会”。是月,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市计生委〈吴江市争创江苏省计划生育“示范县(市)”工作计划〉的通知》(吴政办〔1997〕116号),拟定1997~2000年吴江市争创江苏省计划生育示范县(市)的8项工作指标(表10–1)。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各项指标的要求在全市进行创建活动全面发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先进镇、示范镇活动,为争创省级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县(市)打好工作基础。并明确先进镇、示范镇创建指标要求(表10–2),凡达到先进标准的乡镇,一次性奖励5000元,达到示范标准的乡镇,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时要求各镇逐级开展先进村(居)委会、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
1998年2~4月,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共举办6期争创省级计生示范县(市)业务培训班。年底,全市有115个行政村达到“示范村”标准,有524个行政村达到“合格村”标准,占行政村总数94%。1999年初,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下发《一九九九年到二○○○年争创规范化管理“示范村”意见》(吴计生〔1999〕14号)。4月,集中6天时间,抽调103人组成23个调查组,根据“省计划生育示范县(市)”的申报条件,按定量和定性指标要求,对各镇进行推磨式模拟考核,共调查69个村,走访2369名育龄妇女。通过模拟考核,掌握各镇创建活动进展情况,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2000年8月7~9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松陵、八坼、莘塔、金家坝、南麻、庙港等6个镇6个村的定性定量自查样本点进行自查。8月11日,江苏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杨立舫带领由13人组成的省检查组,到吴江进行“争创江苏省计划生育示范县(市)”工作的初查考核,经省随机抽样,同里、北厍、平望镇被列为争创江苏省计划生育示范县(市)的定性检查样本点,通过实地检查,考核组对吴江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8月21日,苏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检查组,到吴江进行复查,经随机抽样,菀坪、芦墟、黎里、梅堰、庙港、桃源等6个镇均有1个村被定为定性、定量省复查样本点。12月,由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副处长王爱年为组长的省计划生育示范县(市)考核检查组,对松陵、庙港、八都、菀坪、梅堰、黎里、同里、北厍、金家坝、莘塔、青云、盛泽等12个镇的12个村进行为期两天的检查验收,其中6个镇为定性定量检查,另外6个镇为定性检查。年底,全市达到规范化管理合格村标准的村达到536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6.58%。2001年1月15~16日,省计划生育示范县(市)考核组一行78人,对松陵、庙港、八都、菀坪、梅堰、黎里、同里、北厍、金家坝、莘塔、青云、盛泽等12个镇的12个村的样本点进行抽样调查,并得到肯定。6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命名吴江市为江苏省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县(市)。
表9–1
1997~2000年争创江苏省计划生育示范县(市)工作指标情况表
年份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计划生育率(%)
|
99以上
|
99以上
|
99以上
|
99以上
|
计划生育工作合格村(居委会)率(%)
|
80
|
85
|
90
|
95
|
甲级计划生育服务所达标率(%)
|
20
|
50
|
80
|
90
|
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计划生育措施知情选择率(%)
|
15
|
50
|
80
|
90
|
育龄妇女随访服务率(%)
|
85
|
90
|
95
|
95
|
续表
年份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群众满意率(%)
|
80
|
85
|
90
|
90
|
市财政投入人均经费(元)
|
2.8
|
3.2
|
3.6
|
4
|
表9–2 “九五”期间吴江市创建计划生育先进镇、示范镇各项指标情况表
类别
|
先进镇
|
示范镇
|
计划生育率(%)
|
年均达99以上
|
年均达99.5以上
|
计划生育工作合格村(居委会)率(%)
|
2000年达95以上
|
2000年100
|
计划生育措施知情选择率(%)
|
2000年达80以上
|
2000年达90以上
|
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
|
年均达90以上
|
年均达90以上
|
甲级计划生育服务所达标率(%)
|
2000年100
|
2000年100
|
育龄妇女随访服务率(%)
|
2000年达90以上
|
2000年达90以上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率(%)
|
年均达90以上
|
年均达90以上
|
群众满意率(%)
|
2000年达90以上
|
2000年达90以上
|
镇财政人均经费(元)
|
2000年不少于2
|
2000年不少于2
|
二、“十五”期间创建
2001年11月,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五”期间争创江苏省计划生育示范县(市)的文件(苏政办发〔2001〕136号)中,规定省计划生育示范县(市)指标共有10项:“1、年均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2、年均期内综合避孕率达80%以上;3、年均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80%以上;4、基本形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体系框架,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5、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规范落实率达95%,无违反国家计生委规定的‘七个不准’的行为;6、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系统运行良好,年均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7、配齐计划生育干部,其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达到省定标准;8、90%以上的村(居委会)建成计划生育工作合格村(居委会);9、县级财政计划生育经费投入逐年按比例增长,2005年达人均10元,乡镇财政保障基层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必要投入,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1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2002年6月,中共吴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吴江在争创第二轮省级示范县(市)的同时,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市),称为“双创”活动。2003年5月1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镇、先进镇活动的意见》(吴政办〔2003〕30号)。5月19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吴江市“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示范村(居)”标准》(吴计生〔2003〕18号)要求各镇制定创建计划,采取可行措施,以基层的创建工作促进全市的创建活动。规范化管理“示范村”标准为“三有”( 有计生领导小组和专(兼)职计生干部、有计生服务室和人口分校、有计划生育协会并发挥协会作用开展村民自治)、“四无”( 无计划外生育,无早婚早育和未批先育,无引产,无无措施人流)和“五好”( 宣传教育好、执行政策好、信息管理好、技术服务好和干群关系好)。是月,市人民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专门讨论计划生育创建工作。6月,吴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争创“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县(市)和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的实施方案》(吴政发〔2003〕125号),提出“十五”创建活动要在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的综合调研;拓展计划生育宣传空间;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建设;构建吴江特色的生殖健康促进新模式;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落实法定职责;抓好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等8个方面加强措施,并得到提高。2004年2月,中共吴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吴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双创’决战大会”。该次会议对创建“示范县(市)”最后两年冲刺阶段工作任务进行再动员和部署,并以签订年度计划生育责任书的方法将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各镇和各相关单位。8~10月,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成示范县(市)活动自查组,对全市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进行自查评估。检查组分6个小组分赴各村、企业、社区、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地、服务站等地,以“查、看、访、谈、问、听”的方式,分别自查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生育文化建设、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优质服务系列工程开展情况和计划生育政策兑现等方面的创建指标完成情况。是年,市财政专门拨款100万元用于奖励各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设立“计卫合一”模式的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59个。至2004年底,全市建成以市妇幼与生殖保健服务中心为龙头、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主体、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为基础的计划生育三级服务体系。2005年6月14~15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创建‘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市检查访谈组”对吴江市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实地抽样检查和访谈。访谈组按层次分别访谈了副市长张克明、计生、财政、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市松陵镇、震泽镇、平望镇、芦墟镇、七都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计生专干,查看了台账资料,走访了当地的医院,访谈了妇产科医生。村级访谈组抽取了全市6个行政村,访谈了村干部、计生干部和200多名育龄群众。至2005年底,全市创建江苏省“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县(市)各项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等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检查组作最后的考核检查。
第三节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创建
2002年5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国家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国计生委发〔2002〕39号文件,从200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6月,江苏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全省各市县级计划生育部门转发该文件,要求各地积极争创。是年,吴江市成立由计生、药监、卫生、教育、科技、总工会、妇联、财政、物价、团市委、妇幼保健等11个部门组成的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系列工程协调组,以保证在各项指标落实上得到各个部门的支持。是年起,重点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查治,确定用3年时间为全市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生殖道疾病的普查普治。是年,全市投入20多万元建成市和18个乡镇相连的人口信息网,安装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传输网络化;开通吴江市计划生育系统内部网站。
2003年6月,吴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争创“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县(市)和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的实施方案》(吴政发〔2003〕125号),同时下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表10–3)。是年,市组建吴江市妇幼与生殖保健服务中心。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增设科学技术科。全市新增100多万元的技术装备,引进或招聘15名医技人员,各镇级服务站业务副站长全部具有执业医师资质,创建镇级中心服务站5所。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逐步转向以知识普及、知情选择、随访服务、咨询指导、筛查转诊为主的健康促进工作。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开通吴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众网、青春健康教育网和吴江人口发展论坛三个社会公众网站。在全市计划生育系统进行计算机专用宽带互联,相继实现育龄妇女信息在线传输应用和流动人口省际信息交换,形成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三大管理服务系统并轨运转。是年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准确率达到99.27%。
表9–3 2003年6月印发的吴江市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表
项目
|
客观评价指标
|
目
标
|
实现计划生育“两
个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满足群众需求
|
1、推进综合改革,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2、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
3、群众满意率达85%
|
效
果
|
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尊重
|
4、群众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率达90%
5、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
6、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0%以上
7、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村达90%以上
8、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将群众需求纳入决策的主要依据
9、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工作态度满意程度逐步提高
|
出生性别结构适宜
|
10、三年平均出生性别比低于110,并逐步趋于正常范围。
|
公民获得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和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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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技术服务机构达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
12、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5%以上
13、规范的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
14、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0%以上
|
基层干部和育龄人群的能力、知识得到提高
|
15、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
16、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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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
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
|
17、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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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活动
|
18、建立健全县-乡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推进活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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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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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人口学校有凝聚力和吸引力,县乡服务站宣传教育功能齐全
20、经常开展群众欢迎的宣传教育活动
|
续表
项目
|
客观评价指标
|
活
动
|
改进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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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县以下不再下达人口计划,按政策生育,简化办证、再生育审批手续。
22、建立、实行定期汇集、分析使用群众需求信息的制度。
23、县、乡建立并运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24、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
25、财务管理规范。
|
协会积极发挥作用
|
26、乡(街)、村(居)民协会经常开展活动;村(居)协会定期评议计生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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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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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出台并落实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具体措施。
|
投
入
保
障
|
人员、机构、设施
|
28、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县(区)、乡(街)机构、人员结构合理、适应工作需要。29、县、乡服务机构、人员、设施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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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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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31、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项目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32、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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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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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
|
2004年2月,中共吴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在“吴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双创’决战大会”上,对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工作进行动员。是年,市人民政府拨款100万元用于奖励各镇(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是年起,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与相关单位合作每年举办计划生育系统与医疗企业供需见面会,为镇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引进先进医疗设备。鼓励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引进医学专业对口人才,每引进1名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年补助1万~1.5万元。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做到“四个一”规范化。至年底,全市以市妇幼与生殖保健服务中心为龙头、镇服务站为主体、村(社区)计划生育卫生服务室为基础的新一轮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2005年,全市人口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中共吴江市委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每年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议,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逐项落实完成。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计划生育、公安、劳动、卫生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孕情生育、户籍变动、劳动就业等过程中违法生育现象实行有效监测。共同建立流动人口数据库,完善人口计生监测体系,使全市人口总量调控取得实效,“十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负增长,计划生育率达到99.53%。至2005年底,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活动尚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