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5 10:06:48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字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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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
△接省委宣传部(56)宣报字第211号函:遵照省委指示,同意创办《吴江报》。
△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吴江县私立中学全部加以接办,接办后校名作如下变更:私立盛湖初级中学改为吴江县盛泽初级中学;私立禊湖初级中学改为吴江县黎里初级中学;私立分湖初级中学改为吴江县芦墟初级中学;私立仁美初级中学改为吴江县同里初级中学。
19日
县委通知:遵照省、地委指示,县委增设政法部和文化教育部。
31日
县人字第150号通知:经县人民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改建和设立下列机构:吴江县人民委员会商业科改建为吴江县商业局;吴江县人民委员会教育科改建为吴江县教育局;设立吴江县人民委员会计划科、吴江县人民委员会蚕桑科、吴江县人民委员会林业科、吴江县人民委员会劳动科、中国交通银行江苏省吴江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吴江县支行、中国水产供销公司江苏省吴江县公司、中国木材公司江苏省吴江县公司、中国医药公司江苏省吴江县公司、中国服务饮食公司江苏省吴江县公司、中国蔬菜杂品公司江苏省吴江县公司、中国中药材公司江苏省吴江县公司、吴江县有线广播、吴江县电力灌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