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6 0:11:26
作者:
来源:
吴江方志
【字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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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家庭其中一个或全部结婚后,父辈提出要与他(们)分家,使他(们)自立。分家之日,娘舅、姑夫等亲戚及族里长辈都到场。父辈提出财产分配方案,住房按“哥东弟西”原则安排,父母一般与小儿子共同生活,小儿子相应多分些财产,达成协议后委托人当场写成一式几份分家契,各方画押签字后收存。如父母已故,兄弟间分家,由娘舅主持,叔伯只参加意见无决定权。分家后主家办分家酒招待亲友。
分家完毕,岳父母要往婿家送饭箩、扫帚、锅、碗等一应日常家用炊具等,每件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