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5 16:04:43
作者:
来源:
吴江方志
【字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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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年8月1日
市民公社评议部早经议决设立阅报壮,今于旧历六月一日由社员发起,试办两月。内分阅报、乒乓、丝竹、昆曲四部。阅报一部有申报、时报、新闻报、晨报、民中日报、时事新报各种,非社员亦得入览。并议决天热不准裸体,以重礼仪。到社者日必四、五十人云。
附:市民公社试办阅报社暂行简章
一、本社由市民公社社员发起组织,凡公社社员均得加入。非社员而欲加入者,必须社员二人以上介绍。
二、社员经费由入社同人担负,暂定每人月纳一元,非公社社员而加入者倍之,不足另筹。
三、报纸以沪上出版者为主,暂定四种,其他地方报可醇加之。
四、社内另备高尚娱乐之品及茶水等,供社员消夏之用。如有不关全体享用者所需之费,由各个人自任。
五、社务公推领袖一人主持,并推定庶务员两人办理会计及其他什务,雇用工役一人或二人,薪工由社内支付。
六、社内用具如关个人独用者,社员自备;关于全体公用者,由社内置办之。
七、本社以六月初一起至七月三十日止二个月为试办期间,如可维持,再行继续,正式开办。每日之启闭,以上午七时至午后八时为率。
八、本简章在试办期内适用之。正式开办,重行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