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 14:23:19
作者:
来源:
吴江区地方志办公室
【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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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述黎里镇自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
2、本志定名《黎里镇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对前志补漏、纠误,重点记述1989年至2006年10月的史实。图照、大事记和丛录延长至2013年。2003年12月,北厍镇与黎里镇合并。2003年12月前,本志记述范围为当时的黎里镇行政区域,此后包括并入的北厍镇。
3、本志按照“横分门类,纵写史实”原则,采用述、记、志、传、图、照、表、录等体裁,设卷、章、节、目、子目、孙目6个层次。本志共18卷86章,采用语体文编写。
4、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5、本志纪年方法,新中国成立前用朝代年号纪年(包括民国纪年),相同的朝代年号纪年在每自然段首次出现时加注公元纪年。新中国建立后用公元纪年。年代前不标明世纪者均为20世纪。志文中出现“现”“今”均指下限时间。1992年5月4日,吴江撤县设市成立大会召开,是日前称“吴江县”,是日后称“吴江市”。
6、本志对频繁使用的名称首次用全称,其后用简称。历史地名、机构名称和官职等一般均按当时称谓。下限年还存在的单位以下限年的称谓为准,下限年不存在的单位以撤销时名称为准。凡未用全称的“省”“市(县)”“镇”,均指江苏省、吴江市(县)、黎里镇。
7、本志人物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收录断限内本地籍知名人士,以及对黎里有重大影响的客籍人士。人物传、人物简介均以生年为序。
8、本志资料来源于档案、史料、志书、报刊、专著及口碑资料等,均经核实载入,一般不注明出处。各项统计数据均由统计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提供。2006年10月,黎里镇并入汾湖镇,部分年度统计采用2005年数据。
9、本志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1984年3月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历史上采用的计量单位名称照实记载,须换算者,用括号注明其换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