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 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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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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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参政议政机构
第一节 市议会
民国元年(1912年),黎里(时为吴江县辖市)议政机构为市议会。市议会设议长1人,由议员选举产生。议员18席,由黎里市公民选举产生。选举议员,一般工农往往不参与其间,选举过程弊端不少。有当选议员请投自己票的选民吃饭。民国5年,袁世凯下令取消自治,市议会停止活动。民国12年,恢复市议会,议员席位有所增加。市议会虽定期开会,但往往“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徒具形式而已。民国16年8月,黎里市议会解散。抗日战争胜利后,吴江县成立县参议会,黎里区(时为吴江县第四区)选出参议员参加。民国38年4月,县参议会自行解散。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有了自己的参政议政机构,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53~2005年,黎里历经区、乡、公社、镇管村阶段,共召开18届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代会或人大),其中区1届,乡、公社5届,镇12届。镇12届人民代表大会中,1989年前召开7届;1990~2005年,黎里镇召开5届。
一、人民代表选举
1953年5月29日,黎里区进行普选,参加的有章湾等10个乡。各乡选出代表参加区选举,全区共选出97名代表。
1954年2月28日至3月4日,黎里镇进行第一次普选。有选民5268人,实际参加选举4461人,占84.7%。
1958年4月,黎里乡进行普选,应有选民13177人,实际参加选举12600人,占95.6%。
1965年底,黎里镇分10个选区,有选民4125人,实际参加选举3578人,选出镇人民代表80人。
1989年11月28日至1990年1月,黎里镇选举镇第十届人代会代表。全镇人口总数47739人,18周岁以上33366人;选民29980人,占18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89.9%;参加投票28392人,参选率为94.7%。全镇分9个选区,选举产生镇代表78人,其中男68人,女10人;35周岁以下6人,36~55周岁68人,56周岁以上4人;党员61人,群众17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7人,中专、中学54人;工人14人,农民44人,干部15人,知识分子5人。
1992年10月20日至12月26日,黎里镇选举镇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全镇人口总数38659人,18周岁以上人口为31114人;选民31049人,占18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99.8%,其中男15114人,女15935人。全镇分9个选区、53个选民站。经选举,产生代表79人,其中男62人,女17人;35周岁以下17人,35~55周岁58人,56周岁以上4人。
1995年11月13日至12月20日,黎里镇选举镇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共有选民30318人,分28个选区,选民参选率为97.13%。12月20日,选举产生镇代表65人,其中男51人,女14人;党员43人,群众22人,分别占代表总数的66.15%和33.85%。
1998年11月16日至12月25日,黎里镇选举镇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全镇人口总数37004人,内选民31843人,其中男15503人,女16340人;全镇分28个选区,参加投票31208人,参选率98%。25个选区选举日为1998年12月20日,3个选区的选举日为12月21日。共选出代表正式候选人93人,其中妇女19人。经选举,应选代表65名,实选65名,其中男50人,女15人;35周岁以下19人,36~40周岁10人,41~45周岁15人,46~50周岁12人,51~55周岁8人,56周岁以上1人;中共党员39人,群众26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2人,大专15人,中专、高中各19人,小学、初中10人;工人15人,农民28人,干部、知识分子各11人。
2001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黎里镇选举镇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全镇人口总数37101人,其中农村23650人,镇区13451人;内选民31952人,其中男15669人,女16283人;参加投票30115人,参选率为94.2%。全镇分24个选区、75个投票站,12月20日为23个选区选举日,21日为1个选区选举日。经选举,产生65名代表,其中男49人,女16人,分别占代表总数的75.4%、24.6%;35周岁以下15人,36~55周岁48人,56周岁以上2人;文化程度大学4人,大专26人,高中、中专各13人,小学、初中9人;党员42人,群众23人。
二、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10月24日,黎里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当前生产及供应方面问题,作出9项决议。大会要求代表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4年5月14日,黎里镇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5人。会议通过工业生产等5项决议。代表选举马琴鹤为镇长,何辉为副镇长。
1956年5月,黎里区与芦墟区合并为芦墟区。第二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由芦墟区召开。
是年12月31日,黎里镇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5人。与会代表选举屠文焕为镇长,张巧生为副镇长。
1958年4月25~26日,黎里乡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2人,实到代表68人。大会总结撤区并乡以来的工作情况。代表选举丁仁山为乡长,仲宝弟为副乡长。选举产生15位委员。
是年5月1日,黎里镇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人。代表选举吴华为镇长,凌坤元为副镇长。选举产生行政委员9人、陪审员6人。
1959年2月,黎里镇及农村均由黎里人民公社统一管辖。1959年2月至1965年10月,黎里镇未单独召开人代会。
1961年9月12日,黎里公社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20名。代表讨论有关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事宜,讨论分配和补充社员自留地等问题,并提出措施。代表选举朱正明为社长,肖为明、陶乃煜为副社长。
1963年4月3日,黎里公社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应到代表416人,实到代表366人。会议要求抓紧发展生产,响应号召向雷锋学习。代表选举朱正明为社长,肖为明、陶乃煜为副社长。
1966年1月17日,黎里镇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要求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继续开展学雷锋活动。代表选举秦福元为镇长,沈伯欣为副镇长。
是年1月17日,黎里公社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0人。代表听取公社《政府工作报告》,代表选举朱正明为社长,肖为明、毕玉明为副社长。大会要求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
1981年6月30日。黎里公社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到代表245人。恢复黎里公社管理委员会。代表选举杨振贤为主任,施根林、陈根生、范根堂、蔡锦高为副主任。
是年7月8~10日,黎里镇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应到代表50人,实到代表49人。大会总结全镇各行业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后取得的成绩。代表选举蔡勤皋为镇长,张其林、陆金荣、朱文华为副镇长。
1983年6月25日,黎里公社召开第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定在适当时候,黎里公社、黎里镇人代会合并,统一召开黎里镇七届四次会议。
是年7月11日,黎里镇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选举蔡勤皋为实行镇管村新体制后的黎里镇镇长,王增寿、朱文华、张爱虎为副镇长。
1984年5月7日,黎里镇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应到代表124人,实到代表119人。大会总结镇社合一后1年来取得的成绩,提出今后工作任务。代表选举蔡勤皋为镇长,王增寿、朱文华、张爱虎为副镇长。
1987年4月28日,黎里镇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68人,实到代表64人。大会总结各条战线工作生产发展情况。代表选举俞绍荣为镇长,王增寿、张忠明、朱文华为副镇长。选举产生6名陪审员。
1988年7月16日,黎里镇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应到代表68人,实到代表55人。会上通过同意朱文华辞去副镇长的请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柳新忠为副镇长。
1989年12月26日,黎里镇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应到代表67人,实到代表61人。代表审议并同意俞绍荣辞去黎里镇镇长的请求。增选刘剑雄为黎里镇镇长,左锡官、江阿毛为副镇长。
1990年2月26~27日,黎里镇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78人,实到代表75人。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刘剑雄镇长所作的黎里镇1989年《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张忠明副镇长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听取王增寿副镇长《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汇报》;选举刘剑雄为黎里镇镇长,王增寿、江阿毛、张忠明、左锡官为副镇长,并选出6名人民陪审员。
1991年4月12~13日,黎里镇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应到代表78人,实到代表76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增选施月华(女)为黎里镇副镇长。会上收到代表意见、建议50条。
1993年1月15~16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79人,实到代表76人。代表听取、审议镇1992年《政府工作报告》、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审议、批准《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刘剑雄为镇长,王增寿、左锡官、施月华(女)、孙兴干为副镇长,通过朱敖生为新一届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的提议,选出人民陪审员。会上收到代表意见、建议54条。
1994年3月10~11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应到代表79人,实到代表76人。代表审议、批准孙兴干因年龄关系,辞去副镇长的请求。会上补选王建华为黎里镇副镇长。
1995年2月27~28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71人。因朱敖生工作调动,不再担任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代表一致通过蔡锦高为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的提议。会上收到代表意见、建议38条。
是年4月21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应到代表79人,实到代表76人。会议内容:补选1名副镇长。据人大主席团提名,张绍忠为副镇长建议名选,因得票率为34.18%,他未能当选。
是年11月2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应到代表78人,实到代表76人。因工作调动,蔡锦高、刘剑雄、王建华分别向大会提出辞去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镇长、副镇长职务的请求,代表同意通过。
1996年1月10~11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65人,实到代表64人。代表听取、审议镇1995年《政府工作报告》、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审议、批准《财政预、决算报告》;代表选举汝留坤为镇人大主席,卜建平为人大副主席,选举周留坤为镇长,王增寿、计良荣、左锡官、施月华(女)为副镇长,选举王琴芳等6人为人民陪审员。会上收到代表意见、建议43条。
1997年11月3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应到代表65人,实到代表59人。大会审议、同意汝留坤因年龄关系,卜建平因工作调动,分别辞去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职务的请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钱鹤林为镇人大主席,陆荣生为副主席,朱海林、范建平为副镇长。
1998年11月28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应到代表63人,实到代表59人。会上接受钱鹤林、周留坤、左锡官因工作调动、年龄关系分别辞去镇人大主席、镇长、副镇长的请求;选举周留坤为镇人大主席,庾国华为镇长。
1999年1月8~9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65人,实到代表65人。代表听取、审议镇1998年《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批准《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周留坤为镇人大主席,陆荣生为人大副主席,选举庾国华为镇长,朱海林、施月华(女)、计良荣、范建平为副镇长。会上收到代表意见、建议21条。
2000年8月12~13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应到代表63人,实到代表58人。会议主要内容:增选柯永才为副镇长。
2001年2月9日 ,黎里镇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应到代表63人,实到代表56人。会议接受施月华(女)因年龄关系辞去副镇长的请求。会上收到代表意见、建议37条。
是年10月24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应到代表65人,实到代表62人。会议主要内容:接受周留坤、陆荣生、计良荣因年龄关系分别辞去镇人大正、副主席、副镇长的请求;接受范建平、柯永才因工作调动辞去副镇长的请求,代表选举沈洪伟为镇人大主席,肖建春、丁华、陈海荣为副镇长。
2001年12月29~30日,黎里镇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65人,实到代表64人。代表听取、审议镇2001年《政府工作报告》、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审议、批准《财政预、决算报告》;代表选举庾国华为镇长,朱海林、丁华、肖建春、陈海荣、吴雪明为副镇长,沈洪伟为镇人大主席,范建平、卜建平为镇人大副主席。会上收到代表意见、建议35条。
2003年12月19日,黎里镇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应到代表118人,实到代表108人(北厍、黎里两镇合并成黎里镇)。会议主要内容:选举沈洪伟为镇人大主席,程春荣、范建平、许蓉珍(女)为副主席,选举徐晓枫为镇长,周山南、朱海林、陈海荣、吴雪明、潘建华、周坤林、庄荣根、徐恒(女)为副镇长。会上收到代表意见、建议41条。
2005年1月22日,黎里镇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应到代表118人,实到代表116人。增选潘泉留为黎里镇副镇长。
是年12月28~29日,黎里镇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实到代表116人。代表选举徐晓枫为镇人大主席,选举严伟方为镇长,朱海林、吴雪明、周坤林、徐恒(女)、潘泉留、庄剑飞为副镇长。
三、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1990年前,黎里镇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无专门机构组织代表活动,处理选民和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更好地发挥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吴江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的《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设立常务主席的决定》,在1988年试点后,又在黎里、铜罗、北厍、梅堰等四镇进行扩大试点。
1990年2月26~27日,黎里镇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通过俞绍荣为镇人大常务主席的提议。
1991年4月12~13日,黎里镇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其间,举行黎里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挂牌仪式,并在镇政府内设人大主席办公室,处理人大日常事务工作,组织代表活动,调查处理代表提出之意见、建议。
1996年1月10~11日,黎里镇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此届开始,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改设为主席,专司同届次人大闭会期间日常事项,确保工作运转,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供组织保证。
1990~2005年,黎里镇人大主席团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一)督办建议
对镇代表在每次人代会上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分类汇总。在第十届人代会第二次会上,代表提出建议、意见50条。人大主席团整理归纳为农业5条、经营管理3条、建设9条、卫生2条、文化教育3条、政法2条、计生5条、交通管理3条、工商管理2条、社会公共事业6条、环保3条、用电管理3条、乡镇企业职工福利3条、体育设施1条。十三届一次会上,提出的21条被归纳为村镇建设7条、交通2 条、教育3条、企业管理2条、精神文明建设2条及水利、行业服务、自来水、合作医疗、财贸各1条。这些建议、意见经整理后一并报送镇政府,黎里镇人民政府随即召开镇长办公会议,对代表提出之意见、批评和建议,逐一研究批示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处理,并要求承办单位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为检查了解承办单位办理代表书面意见的情况,镇人大主席团印发《黎里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结果答复表》,抓好信息反馈。
(二)评议工作
1993年6月,黎里镇人大主席团作出《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评议政府工作意见》。9月14日,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人大代表,评议镇土地管理所、环卫所和公安派出所三部门工作,对如何加强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共18条。1994年9月30日,组织主席团成员、各代表小组正副组长、部分人大代表,对工商所、计生办工作进行评议,提出8条意见,其中要求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的建议提交后,镇政府即组织力量,突击3天,进行一次劝返外来无证无业人员活动,收到明显效果。1997年8月27日,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人大代表对黎里交管所、粮管所、水利站、电力站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32条意见。1999年,组织代表对镇多种经营服务公司、农机站、机电站工作进行评议,还召开座谈会,主动联系选民220多人次,经整理向被评议单位提出建议、意见37条。镇人大主席团在每次组织评议后,总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并以文件形式报送镇党委、镇政府及各代表小组和有关部门。
(三)组织视察
1991年11月19日,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代表对镇土管所、环保办公室进行执行《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检查。1991年12月19日,组织代表分6个小组,视察西阳村村办企业、工业滤布厂等单位,检查治安防范、环保等工作。1992年5月12日,组织6位镇代表视察新方村、黎飞日化厂和水泥厂,检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工作。7月27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建造中的镇地面水厂工地、工业滤布厂即将投入生产的年产涤纶3000吨POY丝新建项目。1997年7月中旬,组织各代表小组正、副组长,实地视察黎里至浙江嘉善田乐的镇南公路、至浙江嘉兴汾玉的黎汾公路。7月31日,组织主席团成员、各代表小组正、副组长,视察华联集团公司剑杆车间。8月27日,组织代表视察总投资800多万元新建的黎里第二中学。1998年11月4日,组织14名代表检查监督秋粮征购工作,代表在收购点轮流值班,帮助粮食收购部门做好现场服务,落实《苏州市定购粮油依质论价办法》。1999年3月24日,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代表实地察看青石、富阳村、镇级3个民营工业区和锦隆喷气织造有限公司等7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是年,组织代表视察黎里公园和全面改造兴黎路等实事工程。2001年7月31日,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主席团成员、部分代表和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共27人,分两组分别对食品经营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执行《食品卫生法》《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12月22日,在镇的市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正副组长,视察黎里工业新区、罗氏沼虾育苗场、苏嘉杭高速公路黎里段大桥、乌桥村居民新区及和尚圩整治工程。
表12-1 黎里镇第十届至第十四届人大主席、副主席任职情况表
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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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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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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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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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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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1990.2~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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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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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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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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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2~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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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1993.1~1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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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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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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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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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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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锦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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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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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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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留坤
|
—
|
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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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1~1996.1
|
第十二届1996.1~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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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留坤
|
—
|
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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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19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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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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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建平
|
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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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19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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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鹤林(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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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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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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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0~19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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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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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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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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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1~199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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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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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
|
1997.10~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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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1999.1~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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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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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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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200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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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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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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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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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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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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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
|
2001.10~200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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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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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
|
2001.10~2001.12
|
—
|
卜建平
|
江苏吴江
|
2001.10~2001.12
|
第十四届2001.12~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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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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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吴江
|
2001.12~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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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枫
|
—
|
江苏吴江
|
2005.12~2006.3
|
—
|
范建平
|
江苏吴江
|
2001.12~2006.10
|
—
|
卜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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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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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200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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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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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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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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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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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蓉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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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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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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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协小组
一、政协机构
1956年5月,根据政协吴江县委员会一届二次常务会议决定,黎里镇成立政协学习小组。1981年7月,改为政协工商工作小组。1984年5月,扩大为片学习小组。1985年9月,改名为黎里镇政协小组,小组成员均为县(市)政协委员。
组长(负责人)由政协吴江县(市)当届委员会任命,由1名镇党委副书记或统战宣传委员担任。政协黎里镇组组长(负责人)先后是左锡官、蔡勤臬、卜建平、蔡锦高、徐志荣、徐培华。
二、政协委员
(一)政协吴江县(市)委员
1956~2005年,政协吴江县(市)委员会共召开12届会议。政协吴江县(市)第一届至第十二届委员会黎里镇委员共有73人次:
第一届委员会(1956.3~1959.8)委员2人;第二届委员会(1959.8~1961.9)委员2人;第三届委员会(1961.9~1964.1)委员2人;第四届委员会(1964.1~1966.5)委员2人;第五届委员会(1966.5~1981.3)委员2人;第六届委员会(1981.3~1984.5)委员6人;第七届委员会(1984.5~1987.4)委员7人;第八届委员会(1987.4~1990.3)委员10人;第九届委员会(1990.3~1993.2)委员8人;第十届委员会(1993.2~1998.1)委员9人;第十一届委员会(1998.1~2003.1)委员10人;第十二届委员会(2003.1~2005.1)委员13人。
(二)政协苏州市委员
黎里镇中心小学校长龚源祥为苏州市政协第八、九届委员。
三、政协工作
政协小组在政协吴江县(市)委员会召开会议期间,除召集政协委员与会、提案外,还在平时组织委员学习、视察、开展活动,并将每月20日定为活动日。1990年7月,黎里镇置政协联谊会活动室,使活动在时间上、场所上进一步得以保证。活动中,召集人(组长)除组织学习党委、政府、政协文件及时事外,还以召集座谈、外出参观、组织视察、进行调查、下基层宣传等形式,使活动“活起来”。
(一)视察调研
1990年4月和下半年,小组先后2次组织委员去昆山参观学习。周庄在保护文物、开展小城镇卫生工作方面与玉山新区在发展经济上的做法、经验,使委员拓宽视野深受启发。活动中,小组还结合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组织委员在农工副业生产、村镇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是年,委员用10天时间,深入11个单位,走访50多人次,召开8次座谈会,写出2份调查报告。1992年,在对社会、经济、卫生方面情况调研后,小组组织委员写出提案、建议、调查报告共15件,其中《关于加强卫生意识,清除卫生死角的建议》被黎里镇人民政府很快采纳。1996年7月,小组邀请镇有关部门5位领导介绍情况。委员结合调查情况提出17条建议,以书面形式送交镇党委、政府。如建议在农业发展中,机械化操作要跟上,科技要加大投入。镇农业服务公司在接办后,及时采纳。当年,举办2期中型拖拉机技术操作培训班。
政协小组还对黎里镇实事项目及市民关心的事项进行实地视察。2001年12月22日,委员视察新建的吴江临沪经济开发区黎里工业园、罗氏沼虾育苗场、苏嘉杭高速公路黎里段大桥、乌桥村居民新区、和尚圩整治工程。对政府在发展经济、关注民生上所做工作比较满意。是年,政协委员史美璈十分关注吴江的文化建设。他响应倡议与其他委员积极筹资,在吴江中学文庙一侧,建起《历代名人咏吴江》碑廊。2005年9月22日,政协小组带着自来水水质等市民关注的问题,组织委员对治安、供水情况进行多项视察。委员们看到镇自来水厂设施良好、管理严格,对水质安全十分放心。在听取全镇社会、治安形势及供水情况的通报后,进行评议。对解决治安、供水中的问题,提出看法、建议。
(二)委员提案
在政协吴江县(市)委员会各届会议期间,黎里镇政协委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结合黎里地区政治、经济、民生等方面的一些重大事宜,积极提案,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第六届至第十二届委员会各届会议期间,黎里镇政协委员共有140多人次提交提案146件。如《建议党政领导定期亲自接待人民来访》《关于共创社会稳定、平安吴江的建议》《黎里镇太浦河西大桥需拓宽》《加强柳亚子故居文物保管工作的领导》《建议改善环境卫生和防止空气污染》《 建议珍惜使用耕地》《落实恢复黎里公园基地》《增开县内公共汽车,解决乘车难问题》《建议尽快建造黎里中心幼儿园》。
第二章 行政机构
第一节 市 区 镇行政机构
民国元年(1912年),吴江县、震泽县合并为吴江县。黎里为市,行政机构为市公所和董事会,设总董事、副总董事各1名,董事若干名。民国5年,取消市公所,改设自治办事处。民国12年,黎里恢复市公所。
民国16年(1927年)4月,设区行政委员会。8月又改为市行政局,行政负责人为局长。
民国18年(1929年),黎里为吴江县第四区,成立区公所,区公所设于黎东镇。设区长1名,下设助理、文书等。全区划为2镇、23乡,各设镇、乡公所,由镇长、乡长负责,镇乡以下辖320闾、1595邻。
民国23年(1934年),区以下改划为2镇、11乡,乡、镇以下分383闾、1906邻。同年11月实行保甲制,废闾、邻。镇、乡以下分85保,设保长,保以下有1006甲,设甲长。
民国26年(1937年),日军侵占黎里后,成立伪维持会,设会长、副会长各1名。民国27年,改为伪自治会。民国29年,改为伪黎里区公所。民国32年,改为伪吴江县第五区公所,设伪区长1人。民国26~35年,市镇分设黎东镇公所及黎西镇公所,各设镇长1人。
抗战胜利后,黎里恢复为吴江县第四区公所,设区长1名。
民国35年(1946年)9月,原区属黎东镇、黎西镇2镇公所合并为黎里镇公所,设镇长1名,原11个乡公所并为8乡公所,各设乡长1人。
第二节 区 乡 公社 镇行政机构
一、区、乡行政机构
1949年5月16日,黎里区人民政府成立。辖1镇(黎里镇)3乡(黎东、黎西、黎北乡)。区政府驻地夏家桥南堍。中共吴江县委、县人民政府任命孔宪章为黎里区副区长;7月,任命卞玉香为黎里区区长。
1950年2月,吴江县由原8个区调整为10个区。调整后的黎里区下辖由1镇3乡改为1镇10乡,10乡是藏龙、章湾、天福、南莺、新珍、新参、大阳、黑龙、乌桥、平林乡。
1953年1月,黎里镇从黎里区中划出,由区属镇升格为县属镇。
1956年3月,黎里区并入芦墟区。原区属新珍乡划归北厍,余9乡合并为4乡:藏龙、南莺、大阳、乌桥乡。
1957年10月,撤销芦墟区。黎里区的4乡并为黎里乡,建黎里乡人民委员会,为县属乡。
表12-2
1949年5月至1956年3月黎里区区长、副区长任职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职务
|
任职期
|
卞玉香
|
男
|
江苏盐东
|
区长
|
1949.7~1952.3
|
陈乃元
|
男
|
江苏吴江
|
副区长
|
1952.3~1954.11主持工作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职务
|
任职期
|
丛树超
|
男
|
山东牟平
|
区长
|
1954.11~1955.10
|
张其林
|
男
|
江苏吴江
|
区长
|
1955.12~1956.3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职务
|
任职期
|
孔宪章
|
男
|
山东牟平
|
副区长
|
1949.5~1949.8
|
平静人
|
男
|
江苏吴江
|
副区长
|
1949.5~1951.5
|
王胜华
|
男
|
江苏吴江
|
副区长
|
1951.5~1951.6
|
张序贤
|
男
|
山东文登
|
副区长
|
1951.5~1953.12
|
陈乃元
|
男
|
江苏吴江
|
副区长
|
1951.5~1954.12
|
张其林
|
男
|
江苏吴江
|
副区长
|
1954.8~1955.12
|
丁仁山
|
男
|
江苏吴江
|
副区长
|
1955.12~1956.3
|
表12-3
1949年5月至1950年2月黎里区辖1镇3乡时期领导人任职情况表
机构名称
|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黎里镇
|
平静人
|
男
|
江苏吴江
|
镇长
|
1949.5.~1949.5.31
|
凌肇基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49.5~1949.12
|
凌肇基
|
男
|
江苏吴江
|
镇长
|
1949.12~1950.2
|
黎东乡
|
俞益昌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49.6~1950.2
|
朱坤余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49.9~1949.11
|
黎西乡
|
王胜华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49.5~1949.12
|
蒯 鹏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49.6~1949.12
|
潘留生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49.6~1949.8
|
黎北乡
|
石志远
|
男
|
山东文登
|
乡长
|
1949.9~1950.2
|
徐鼎年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49.5~1949.12
|
表12-4
1950年2月至1956年3月黎里区辖1镇10乡时期领导人任职情况表
机构名称
|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黎里镇
|
凌肇基
|
男
|
江苏吴江
|
镇长
|
1950.2~1951.4
|
金世桢
|
男
|
浙江嘉善
|
镇长
|
1951.5~1952.4
|
屠文焕
|
男
|
江苏吴江
|
镇长
|
1952.5~1952.12
|
藏龙乡
|
苏起浩
|
男
|
河南郑州
|
乡长
|
1950.2~1950.4
|
肖为民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5~1954.10
|
龚阿大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4.10~1956.3
|
龚阿大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3.1~1954.9
|
章湾乡
|
施荣坤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7~1956.3
|
何金寿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0.2~1950.6
|
天福乡
|
俞益昌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2~1951.8
|
叶法龙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1.8~1954.12
|
张金龙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4.12~1956.3
|
叶法龙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0.8~1951.8
|
南莺乡
|
潘奎根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3.5~1954.5
|
龚锦林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4.6~1954.9
|
张福寿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4.10~1956.3
|
新珍乡
|
谢家荣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2~1950.4
|
张其林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4~1952.1
|
柳玉官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2.1~1954.6
|
姚阿龙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4.6~1956.3
|
大阳乡
|
潘留生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2~1950.4
|
周福春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4~1953.4
|
张老虎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3.4~1954.6
|
夏鹤仙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0.2~1950.4
|
黑龙乡
|
蒯 鹏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2~1950.5
|
王宝庭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4.6~1956.3
|
徐福有
|
男
|
浙江上虞
|
副乡长
|
1950.2~1954.6
|
乌桥乡
|
徐杏生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4.3~1956.3
|
徐杏生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0.8~1954.3
|
平林乡
|
张毅成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2~1950.4
|
沈凤生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4.6~1955.4
|
沈连生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5.4~1956.3
|
沈凤生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0.7~1954.6
|
新参乡
|
王文达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2~1950.4
|
陶土根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0.9~1954.5
|
张渭生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4.6~1956.3
|
表12-5
1956年3月至1957年9月归属芦墟区管辖时期4乡领导人任职情况表
机构名称
|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南莺乡
|
张金龙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6.3~1957.9
|
张巧珠
|
女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6.3~1957.9
|
大阳乡
|
王宝庭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6.3~1957.9
|
张老虎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6.3~1957.9
|
张传根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6.3~1957.9
|
机构名称
|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藏龙乡
|
庄茂伦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6.3~1957.9
|
顾巧林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6.3~1957.9
|
龚阿大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6.3~1957.9
|
乌桥乡
|
徐杏生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6.3~1957.9
|
沈连生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6.3~1957.9
|
表12-6
1957年10月至1958年9月黎里乡乡长、副乡长任职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丁仁山
|
男
|
江苏吴江
|
乡长
|
1957.10~1958.9
|
孙德泉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7.10~1958.5
|
仲保弟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乡长
|
1957.10~1958.9
|
表12-7
1953年1月至1959年2月黎里镇镇长、副镇长任职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马琴鹤
|
男
|
江苏武进
|
镇 长
|
1954.5 ~1955.12
|
屠文焕
|
男
|
江苏吴江
|
镇 长
|
1955.12~1957.11
|
吴 华
|
男
|
江苏建湖
|
镇 长
|
1958.5 ~1959.2
|
马琴鹤
|
男
|
江苏武进
|
副镇长
|
1953.1 ~1954.5(主持工作)
|
何 辉
|
男
|
江苏泰兴
|
副镇长
|
1954.5 ~1954.11
|
张巧生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56.7 ~1957.10
|
吴 华
|
男
|
江苏建湖
|
副镇长
|
1957.9 ~1957.10
|
吴 华
|
男
|
江苏建湖
|
副镇长
|
1957.11~1958.5(主持工作)
|
凌坤元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58.2 ~1959.2
|
二、公社、镇行政机构
1958年9月,黎里人民公社成立,建黎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59年2月,黎里镇、社合并,成立黎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5年10月,镇区从公社中划出,恢复黎里镇建制(县属)。1966年冬,“文化大革命”波及吴江,黎里地区党组织及行政领导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3月,黎里公社、镇分别成立生产办公室,由人武部主持。1968年3月,黎里镇、公社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代替原行政机构掌权。1981年7月,镇、公社革委会撤销,分别恢复黎里镇人民政府、黎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黎里镇、社合并成立黎里镇,在苏州地区率先实行镇管村新体制。黎里镇人民政府设正、副镇长,置民政、财贸、司法、文教、卫生、计划生育、村镇建设、建筑管理、人民武装等部门,镇政府驻地现中心街53号。下辖28个行政村、1个街道办事处(下设9个街道居民委员会)。1987年,增设人民街居委会,街办下辖10个街道居民委员会。
1991年4月,中共黎里镇委、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黎里镇农工商总公司,领导全镇农工副业生产。
1991年12月,黎里镇人民政府迁于新址人民中路128号。
1991年12月至2001年9月,镇政府下设民政、教育、卫生、环保、财贸、财政、司法、计划生育、村镇建设、土地管理、综合治理、人民武装部门和农工商总公司。
2001年10~11月,黎里镇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撤销镇农工商总公司及其所属经营管理办公室、公司。镇机关机构设置改成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综合办公制,设置党政、财经、党群、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办公室,司法所、纪委、监察室、人大机构和人民武装部,下设若干办事部门,保留街道办事处。黎里镇镇管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人员分流的意见》的精神进行:将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管理服务站、多种经营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合并,组建农业服务中心;合并广播电视站与文化站,组建文化服务中心;合并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会计站、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组建经济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所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与人才管理服务站合署办公;计划生育服务站与农村卫生管理服务所合署办公;设建设管理服务所。经过改组,公务员从原来52人精简为48人。全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由94人减少到66人,精简30%;镇机关清退借用、自用人员8人。对精简后的人员作出安置:镇机关行政编制人员或提前退休,或提前离岗退养,镇管事业单位人员提前离岗退养。
2003年1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黎里镇、北厍镇建制,以原两镇区域合并成立黎里镇。机构设党政、财经、司法、纪委办公室,以及监察室、人大机构和人民武装部,并下设若干办事部门,设街道办事处。镇管事业单位置农业服务中心、文广电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置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管理服务所。
2006年10月,黎里镇与芦墟镇合并成立汾湖镇。黎里为汾湖镇下辖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设社会事业、农村工作、经济、综合等4个办公室。办事处驻地黎里人民中路128号。
表12-8
1958年10月至1967年3月黎里公社管委会社长、副社长任职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丁仁山
|
男
|
江苏吴江
|
社 长
|
1958.10~1959.8
|
沈甫章
|
男
|
江苏吴江
|
社 长
|
1959.9 ~1961.9
|
仲保弟
|
男
|
江苏吴江
|
社 长
|
1961.11~1962.7
|
朱正明
|
男
|
浙江嘉兴
|
社 长
|
1962.8 ~1966.4
|
张文彬
|
男
|
江苏吴江
|
社 长
|
1966.4 ~1967.3
|
曲华岳
|
男
|
山东文登
|
副社长
|
1958.10~1960.2
|
倪阿海
|
男
|
江苏吴江
|
副社长
|
1958.10~1959.9
|
肖为民
|
男
|
江苏吴江
|
副社长
|
1958.10~1961.5
|
吴 华
|
男
|
江苏建湖
|
副社长
|
1959.3 ~1962.12
|
陶乃煜
|
男
|
浙江嘉兴
|
副社长
|
1959.9 ~1965.1
|
王宝庭
|
男
|
江苏吴江
|
副社长
|
1960.1 ~1962.7
|
步再清
|
男
|
—
|
副社长
|
1960.2 ~1961.11
|
肖为民
|
男
|
江苏吴江
|
副社长
|
1961.10~1966.1
|
毕玉明
|
男
|
山东文登
|
副社长
|
1965.6 ~1966.2
|
冯永高
|
男
|
江苏吴江
|
副社长
|
1966.6 ~1967.3
|
表12-9
1966年1月至1967年3月黎里镇镇长、副镇长任职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秦福元
|
男
|
江苏南通
|
镇 长
|
1966.1~1967.3
|
沈伯欣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66.1~1967.3
|
表12-10
1967年3月至1968年3月黎里公社、镇生产办公室负责人任职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张忠明
|
男
|
江苏吴江
|
(公社)负责人
|
1967.3~1968.3
|
张永兴
|
男
|
江苏吴江
|
(镇)负责人
|
1967.3~1968.3
|
表12-11
1968年3月至1981年6月黎里公社革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刘传瑶
|
男
|
山东牟平
|
主 任
|
1968.3~1970.10
|
朱正明
|
男
|
浙江嘉兴
|
主 任
|
1970.10~1971.10
|
吕爱民
|
男
|
山东建阳
|
主 任
|
1971.10~1978.12
|
汝留根
|
男
|
江苏吴江
|
主 任
|
1980.3~1981.6
|
朱正明
|
男
|
浙江嘉兴
|
副主任
|
1968.3~1970.10
|
张文彬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68.3~1971.6
|
肖为民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68.3~1972.6
|
冯永高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68.3~1969.3
|
施阿五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68.4~1969.1
|
汝留根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69.3~1980.4
|
陈根生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71.6~1981.6
|
倪阿海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77.10~1980.12
|
施根林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78.5~1981.6
|
俞绍荣
|
男
|
浙江镇海
|
副主任
|
1978.11~1979.8
|
杨振贤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79.4~1981.6
|
赵振琦
|
男
|
山东文登
|
副主任
|
1979.1~1981.1
|
表12-12
1968年3月至1981年7月黎里镇革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张振海
|
男
|
江苏吴江
|
主 任
|
1968.3~1971.5
|
朱正明
|
男
|
浙江嘉兴
|
主 任
|
1971.10~1979.3
|
周世林
|
男
|
江苏吴江
|
主 任
|
1980.4~1981.7
|
秦福元
|
男
|
江苏南通
|
副主任
|
1968.3~1972.5
|
秦福元
|
男
|
江苏南通
|
副主任
|
1971.5~1971.10(主持工作)
|
张永兴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68.3~1981.7
|
朱凤声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68.3~1976.10
|
史茂国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73.7~1975.10
|
朱鸿义
|
男
|
山东无棣
|
副主任
|
1978.11~1981.7
|
蔡勤皋
|
男
|
江苏沙洲
|
副主任
|
1978.4~1981.7
|
张其林
|
男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78.12~1981.7
|
表12-13
1981年7月至1990年2月黎里镇镇长、副镇长任职情况表
姓 名
|
性别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蔡勤皋
|
男
|
江苏沙洲
|
镇长
|
1981.7~1983.7
|
张其林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1.7~1983.7
|
陆金荣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1.7~1983.7
|
朱文华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1.7~1983.7
|
蔡勤皋
|
男
|
江苏沙洲
|
镇长
|
1983.7~1987.4
|
王增寿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3.7~1987.4
|
朱文华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3.7~1987.4
|
张爱虎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3.7~1987.4
|
张忠明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6.6~1987.4
|
柳新忠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8.4~1990.2
|
俞绍荣
|
男
|
浙江镇海
|
镇长
|
1987.4~1989.12
|
刘剑雄
|
男
|
江苏吴江
|
镇长
|
1989.12~1990.02
|
左锡官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9.12~1990.02
|
江阿毛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9.12~1990.02
|
朱文华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7.4 ~1988.06
|
张忠明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7.4 ~1990.02
|
王增寿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7.4 ~1990.2
|
柳新忠
|
男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88.6 ~1990.2
|
表12-14
1990年2月至2006年10月黎里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任职情况
姓 名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刘剑雄
|
江苏吴江
|
镇 长
|
1990.2~1993.1
|
王增寿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0.2~1993.1
|
江阿毛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0.2~1992.11
|
张忠明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0.2~1992.11
|
左锡官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0.2~1993.1
|
施月华(女)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1.4~1993.1
|
刘剑雄
|
江苏吴江
|
镇 长
|
1993.1~1995.11
|
周留坤
|
江苏吴江
|
镇 长
|
1995.11~1996.1
|
王增寿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3.1~1996.1
|
左锡官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3.1~1996.1
|
施月华(女)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3.1~1996.1
|
孙兴干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3.1~1993.12
|
王建华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3.12~1995.11
|
计良荣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5.11~1996.1
|
周留坤
|
江苏吴江
|
镇 长
|
1996.1~1998.11
|
庾国华
|
江苏吴江
|
镇 长
|
1998.11~1999.1
|
王增寿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6.1~1997.10
|
左锡官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6.1~1998.11
|
施月华(女)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6.1~1999.1
|
计良荣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6.1~1999.1
|
朱海林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7.10~1999.1
|
范建平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7.10~1999.1
|
庾国华
|
江苏吴江
|
镇 长
|
1999.1~2001.12
|
朱海林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9.1~2001.12
|
施月华(女)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9.1~2000.12
|
计良荣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9.1~2001.10
|
范建平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1999.1~2001.10
|
柯永才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0.8~2001.10
|
丁 华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1.10~2001.12
|
肖建春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1.10~2001.12
|
陈海荣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1.10~2001.12
|
吴雪明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1.10~2001.12
|
庾国华
|
江苏吴江
|
镇 长
|
2001.12~2003.12
|
朱海林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1.12~2003.12
|
丁 华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1.12~2003.10
|
肖建春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1.12~2003.12
|
陈海荣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1.12~2003.12
|
吴雪明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1.12~2003.12
|
徐晓枫
|
江苏吴江
|
镇 长
|
2003.12~2005.12
|
严伟方
|
江苏吴江
|
镇 长
|
2005.12~2006.10
|
周山南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3.12~2004.12
|
朱海林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3.12~2006.10
|
陈海荣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3.12~2005.12
|
吴雪明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3.12~2006.10
|
潘建华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3.12~2005.12
|
周坤林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3.12~2006.10
|
庄荣根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3.12~2004.12
|
徐 恒(女)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3.12~2006.10
|
潘泉留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4.12~2006.10
|
庄剑飞
|
江苏吴江
|
副镇长
|
2005.12~2006.10
|
第三节 施政要务
民国38年(1949年)5月,黎里区、镇、乡人民政府先后成立。是年,遭遇特大水灾,政府组织群众抗灾自救。1950年12月,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婚姻登记工作。1952年春,填没楼下浜,建小菜场。1953年2月5~6日,举办城乡物资交流会,共收购农副产品等物,价65126万元(旧人民币,下同),零售批发额87506万元。1958年11月,太浦河工程启动。1959年底,填平浒泾浜,筑成浒泾路。1970年秋,镇区疏浚市河,共出动20571人次,为新中国成立后首次。1980年5月,柳亚子故居及端本园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9月,镇自来水厂建成,开始供水(深井水),日供水量1500吨。1982年3月,柳亚子故居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5月,镇制定市政建设总体规划。1987年5月,经江苏省委批准,建立柳亚子纪念馆。1988年,建成人民路,全长2100米,建成镇东大桥,长28米,宽9.5米。1990年,镇投资105.2万元,新建、翻建部分村校,更新设备,添置办公用品和教育仪器,全镇基本达到具备九年制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
1991年6月11~12日,经苏州市、吴江县用电管理部门验查,黎里镇成为苏州市用电管理达标镇。在创建用电管理达标镇过程中,镇投资160多万元。1991年9月,奇士村垃圾填埋场工程动工。1992年8月,黎里镇与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结为友好乡镇,签订协议。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进行经济技术合作。10月,1万吨级地面水厂一期工程建成通水,总投资320万元,厂址在玛瑙庵大桥北堍西侧。水源选择牛斗湖水域,经吴江市环保局、卫生防疫站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12月20日,黎里农贸市场一期工程完成。22日,黎里招商场建成、开业。
1993年,人民中路、农贸市场周边4条道路拓宽,完成318国道黎里段改建工程;新建大联村大胜桥、益丰村匠人港桥、青石村青石桥,重建下丝港桥,新筑华字、南英、何扇、青石村公路,延伸新方村公路。1994年7月,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是年,新建村级水厂4座,全镇有15个村用上自来水。1995年6月28日,地面水厂二期工程完成,总投资390万元,日供水量2万吨(2000年,实现“一镇一厂”改水目标,农村、镇区同饮一厂自来水)。
1996年,黎里镇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大创建省卫生镇力度,在改水同时,加快改厕工程进度。是年,规范镇区道路,翻建浒泾路,重新铺设下水道,浇成20厘米厚的水泥路,人行道铺设彩色砖。改建长80米、宽37米(主车道宽14米)的入镇公路。12月18日,造价490.04万元的太浦河东大桥竣工,建造东大桥是治太防洪工程项目之一。12月22~24日,省卫生镇考核鉴定组对黎里镇卫生状况、除害防病等8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31日,省爱卫会下发1996年第41号文件,命名黎里镇为“江苏省卫生镇”。
1997年,在省卫生镇创建成功后,黎里镇继续加强基础建设,改善镇容镇貌。6月,黎民南路竣工,延伸拓宽镇东环路2.87公里,改造镇东大桥至黎里中学路面420米,拓宽何家浜路长计180米,建成公共绿地小景点7处。实现村村通公路目标,新建至浙江汾玉、田乐2条省际公路。9月1日,易地新建的黎里第二中学交付使用。
1997年10月,黎里镇启动镇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10月14日,镇党委、政府、农工商总公司联合下发《关于深化镇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镇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两个文件,对企业的转制工作提出具体方法、步骤。11月下旬,黎里印染厂等7家镇村试点企业分别以动产拍卖、不动产租赁和全资产拍卖方式转为民营企业。随后,镇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1998年,改建人民路、西阳村级公路,拓宽、改建黎新桥、新邨桥,浇铺渔业村以东沥青路面。7月,兴黎小区被评为省级文明小区。
1998、1999年,黎里镇先后在318国道两侧、太浦河畔建立浦北工业小区和浦西工业小区。1999年1月,褉湖道院修复,举行剪彩及神像开光庆典。6月1日,黎里公园建成开放,总投资360万元。
2000年7月,镇制订《黎里镇创建省级教育现代化镇实施意见》。是年秋,全镇大幅度调整学校布局。9月19日,国家级全民健身工程落户黎里镇。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赠送的健身路径、室内健身器材、儿童器材安装结束。是年,黎里镇沿入镇口整体向北推进,建设规模较大的工业区,起名黎里镇工业新区(后称汾湖经济开发区黎里工业园)。年底,工业新区投入使用,共开发土地23.3万平方米,建造标准厂房及辅助房3.5万平方米。
2001年,黎里镇开发旅游景点和保护古镇区计划,被吴江市人民政府列入新一轮市总体规划。3月,黎里镇被评为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先进乡镇。9月,完成老镇区市河疏竣工程,挖运淤泥5400立方米,维修河埠8座、石桥4座,修理石驳岸200米,新筑40米。2002年9月8日,新建黎里中学落成。是年,黎里工业园启动第二期工程。
2003年4月18日至6月20日,全镇严密防控“非典型性肺炎”,增添100台消毒喷雾医疗设备,投放1600多千克漂白粉及100瓶片剂,对过境人员检疫共17.6万人次,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全镇无一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发生。是年,完成苏同黎一级公路4196米黎里段路基绿化带土方工程,改造、维修镇、村14条道路路面,建成环城公路南段至北厍梅墩入镇口混凝土路面;整治北厍社区市河水环境及南港北厍路段环境,改建北厍社区街心花园;完成奇士村垃圾填埋场第三期工程,垃圾填埋场总容量3.4万立方米。
2004年1月21日至3月20日,黎里镇认真做好防治禽流感工作,组成9个小组共136人,分村逐户,一只不漏,突击防疫,共免疫家禽2.5万羽,防疫密度100%,并在与浙江交界的2处设卡,24小时值班,确保全镇无禽流感、无重大疫情发生。6月25日,黎里全境22个行政村有线电视整体建设全面结束,黎里农村有线电视实现全面覆盖。6月,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展开,22个行政村应参保10128户27127人,自愿参保17356人,参保率64%。具备享受月补贴80元的老人,有8638人。全年兑付农民劳动安置和土地补偿金共7225.92万元,对308个被征使用土地的村民小组土地换保障8125人,分别按年龄段发给180、200、220元不等的月补贴,实现农民“失地有保、征地必保、人人参保”目标。2004年,筹资500万元,建造日处理3000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005年9月19日,黎里镇《2005~2025年总体规划》通过专家组评审。是年,安装318国道过境段路灯320套,整治318国道沿线入镇口、苏嘉杭高速公路出入口及沿线景点。2006年5月,柳亚子故居被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并更名为柳亚子旧居。
第三章 农工商总公司
1991年4月,中共黎里镇委、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黎里镇农工商总公司。4月23日,镇农工商总公司召开选举大会,98名代表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由施根林、周留坤、刘剑雄、朱敖生、蔡锦高、朱阿大、柳新忠、丁毅军、秦钰泉、杨季辰等10人组成,前7人为常务理事,施根林任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周留坤为镇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蔡锦高、朱阿大、柳新忠为副总经理。1994年,华金龙任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施根林不再担任。1996年12月31日,经镇农工商总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钱鹤林为董事长,陈山楠、王建华为副董事长。1997年3月28日,经镇农工商总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沈洪伟为副董事长;严伟方为常务董事,由董事长聘其为副总经理。
黎里镇农工商总公司设总经理室、副总经理室和经营管理办公室。经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财务管理、镇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加强对镇有资产的检查、审计,对镇村两级企业会计进行定期辅导、培训,提高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水平。经营管理办公室还负责全镇农村的资金管理、养老保险和统计工作等。
农工商总公司管辖工业、农业、多种经营服务等公司。其中镇工业公司对镇、村各级企业进行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管理;还对各企业认真及时准确地搞好统计指标的汇总上报工作,分门别类建立登记台账,完善统计核算体系,并将统计资料汇编成册,发挥统计档案的服务功能。2000年后,镇工业公司还负责镇民营开发区的规划、建设、招商和管理以及村级民营小区的规划指导和报建审核;负责全镇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拓展外销渠道,调优、调新产品结构等。农业公司、多种经营服务公司负责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指导工作,做好农业方面的科技示范、典型推广、信息发布,指导全镇农业生产及品种结构的调整,负责农业、水产、园艺、畜禽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推广以及农机技术、维修、保养、安全等方面的服务与管理。
2001年10月,黎里镇在机构改革中,据省、市指导意见,不再保留镇农工商总公司。11月27日,农工商总公司撤销。不再保留农工商总公司所属的工业、农业、外贸、多种经营服务公司,其原承担的行政职责均划交镇政府。
表12-15
1983年7月至2001年10月黎里公社经联委、镇农工商总公司
机构名称
|
姓 名
|
籍 贯
|
职 务
|
任 职 期
|
经济联合委员会1983.7~1991.4
|
施根林
|
江苏吴江
|
主 任
|
1983.7~1987.1
|
周留坤
|
江苏吴江
|
主 任
|
1987.1~1991.4
|
蔡锦高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83.7~1991.4
|
朱阿大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83.7~1991.4
|
陈根生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83.7~1987.5
|
张仲根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83.7~1988.1
|
汝留坤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87.8~1989.5
|
柳新忠
|
江苏吴江
|
副主任
|
1990.2~1991.4
|
农工商总公司1991.4~2001.10
|
周留坤
|
江苏吴江
|
总经理
|
1991.4~1995.11
|
陈山楠
|
江苏吴江
|
总经理
|
1995.11~1997.11
|
沈洪伟
|
江苏吴江
|
总经理
|
1997.11~2000.8
|
蔡锦高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1.4~1992.5
|
朱阿大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1.4~1992.11
|
柳新忠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1.4~1992.11
|
张绍忠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2.11~1998.2
|
周蕴娟(女)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2.1~2001.10
|
徐阳若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2.7~2001.10
|
赵伯铭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2.11~2001.10
|
丁毅军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2.11~1998.11
|
江阿毛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2.11~2000.12
|
沈洪伟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4.6~1997.11
|
严伟方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7.3~2001.10
|
肖建春
|
江苏吴江
|
副总经理
|
1998.11~2001.10
|
第四章 民政
第一节 基层政权建设
一、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
1950年1月,黎里区废除保甲制,建立新乡政权。镇区按地段划分为9条街道,各街道建立读报组等组织,进行市镇户政改革。1958年,设街道委员会。1962年,街道委员会改称街道居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街道居委会改为街道革命领导小组。1979年,街道办事处成立,撤销各街道革命领导小组,街办下辖9个街道居委会。1986年,街办下设东、中、西三个街道联合办事处。1987年12月15日,黎里镇在体制改革中,撤销东、中、西3个街道联办。是年,增人民街居委会。至此,街办下辖10个街道居民委员会。
1991年12月,街道居委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居民委员会。10条街的居委会主任(均为女性)共10 人。1992年,增设罗汉新村居委会,后改称罗汉街居委会。1994年5月,增设兴黎街居民委员会。是年,镇街办下辖12个街道居民委员会。
1995年12月4~25日,黎里镇街道换届选举第三届居民委员会。
1998年7月16日至8月5日,黎里镇各街道选举产生第四届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12位居委会主任(实为9人、均为女性,其中3人兼任),不脱产委员48人(其中女36人)。
是年12月,在原街办撤销后,成立副镇级建制的街道办事处。
2001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黎里镇各街道选举产生第五届居民委员会。12条街道,产生15位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实为10人、均为女性,其中5人兼任),不脱产委员47人(其中女37人)。
2002年10月,镇调整居委会区域。撤销原12个街道居委会,以原东、中、西三联区域分别筹建兴黎(辖东亭、平楼、九南、兴黎街)、黎新(辖中心、浒泾、建新、人民街)、振黎(辖西新、南新、梨花、罗汉街)社区居委会。3个社区共有居民小组156个,4891户13730人。
是年11月28~29日,兴黎、黎新、振黎社区分别召开首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7位委员(均为女性)、7位委员(均为女性)和6位委员(均为女性)组成的首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下设治安保卫、关心下一代、妇女工作、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人民调解等7个委员会及老年协会。
2002年,镇斥资30多万元,装修2处办公用房。将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地移于中心街27号,占地面积由原址670平方米增至1400平方米。3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各增至200平方米以上。各社区在创建中,制订出《社区居委会工作目标》《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等11种工作、活动制度。
2003年12月,黎里镇、北厍镇合并建立黎里镇。下辖振黎、黎新、兴黎、北厍4社区。
2004年2月,黎新社区被评为“苏州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吴江市“十佳文明社区”;计良荣被评为苏州市创建示范社区先进个人,卞玉琴被评为吴江市创建示范社区先进个人。
2005年7月,镇区增设黎民街,隶属振黎社区。
2005年10月16日,振黎、黎新、兴黎、北厍社区分别召开第二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居委会,选举产生由7位委员(均为女性)、5位委员(均为女性)、5位委员(均为女性)和7位委员(2位为男性,5位为女性)组成的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6年9月,黎里镇镇区有兴黎、黎新、振黎、北厍社区共4个居委会,193个居民小组,8208户、20604人。其中兴黎社区有49个居民小组,1627户、4894人;黎新社区有49个居民小组,1618户、4325人;振黎社区有58个居民小组,1646户、4511人;北厍社区有37个居民小组,3317户、6874人。
二、村民委员会
1949年5月,黎里区下属3乡。1950年,3乡划为10乡,乡以下设行政村。1956年初,黎里区农村普遍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行使行政村职能,是年3月,黎里区并入芦墟区,原辖新珍乡划归北厍,余9乡并为4乡。1957年10月,芦墟区撤销后,黎里原有4乡合并为黎里乡。1958年9月,黎里乡成立人民公社,农村实行军事化,建立营、连、排。1959年,以若干自然村为单位,建生产大队,下设生产小组。1967年,各大队成立以民兵营长为召集人的生产领导班子。1981年12月,大队领导班子改为大队管理委员会。1983年,黎里镇、社合并,实行镇管村体制,原大队改为行政村,设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是年,黎里镇农村选举产生第一届村民委员会。1988年,全镇下辖28个村(其中26个农业村、2个分别为渔业、蔬菜村),各村均设村民委员会,村以下置村民小组,共313个。
1989年8月,全镇28个行政村,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27位村主任、25位副主任(其中妇女15人)、39位村委会委员(其中妇女13位)。
1992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28个村换届选举产生第三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27位村主任、27位副主任(其中妇女15人)、93位村委会委员(其中妇女28位)。
1995年12月4~25日,28个村选举产生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28位村主任、26位副主任(其中妇女15人)、44位村委会委员(其中妇女13人)。
1998年11月9日至12月20日,28个村选举产生第五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28位村主任(其中男25人,女3人)54位村委会委员(其中男31人,女23人)。选举后,各村委会成立下属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经济建设、社会保障委员会,全镇共有140个。
2001年8月,黎里镇行政村在区域调整后,由原28个调整为19个。村经济合作社在同年撤销。各村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村委会。选举产生19位村主任(其中男18人,女1人)、64位村委会委员。
2003年7月9日,黎里镇进行第二次行政村区域调整,由原19个调整为11个。其中建南、黎阳、方联、乌桥四村未变动,村民委员会同前。其余7个村于2004年10月25日至12月30日,换届选举产生第七届村委会。新产生7名村主任(其中男6人,女1人)。
12月,北厍镇、黎里镇合并成黎里镇。至此,黎里镇有建南、黎阳、方联、乌桥、黎花、汤角、青石、大联、华莺、史北、雄锋、浮楼、汾湖、黎星、东方、元鹤、梅墩、川心港、沈家港、永新、大长港、大胜等22个行政村,分别成立村民委员会。
2006年10月,黎里镇与芦墟镇原建制撤销,合并为汾湖镇。各村组织隶属汾湖镇。
第二节 优抚 安置
一、优抚
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是人民群众对革命烈士家属、病故革命军人家属、现役革命军人家属、革命残疾军人、革命残疾工作人员以及参战负伤致残的民兵民工的优待和人民政府对这些人员的抚恤。1949年底,黎里区人民政府组织代耕队为烈、军属代耕土地67亩。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代耕改为优待劳动日。80年代初,改成现金优待。1985年起,对城镇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属发放立功奖金,对革命烈士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改为定期抚恤。
1989年,黎里发放农村义务兵群众优待金77300.67元;城镇发放群众优待金1.24万元,补差4055.62元。1990年,全镇享受义务兵优待金户均1370.29元;是年起,实施义务兵养老保险和义务兵父母人身平安保险。1991年,黎里镇优抚对象共1199人,其中军属139户,烈属11户;老复员军人72人,伤残军人19人,退伍军人908人;享有抚恤金和定期补助50人。1992年12月,黎里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制订《黎里镇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细则》。是年,黎里镇被评为苏州市拥军优属先进乡镇。1993年,优抚对象实行优先就医,全镇发放由吴江市民政局核准签发的“吴江市优抚对象优先就医证”102张。是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从1989年的户均1030.67元增至2440.4元,并当年兑现。1994年,黎里镇调整健全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拥军优属办公室;坚持走访制度、慰问制度、活动制度、座谈会制度;从实际出发为优抚对象办实事。是年,黎里镇被评为苏州市拥军优属模范镇和江苏省民政工作全优乡镇。
1997年6月12日、8月2日,《吴江日报》《中国社会报》先后报道黎里镇坚持6年实施“拥军优属优待证”的发放和使用。1998年,黎里镇人民政府批转《黎里镇“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实施意见》,对革命烈士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开展社会帮扶行动。1999年6月,根据民政、财政部门的通知精神,全镇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保健)补助标准和护理费标准;是年,优抚对象户年均优待金为:农村“三属”(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3140元,军属3464.91元(城镇)、5578.27元(农村),伤残军人2650元(农村),复员军人3450元(农村),退伍军人2954元(农村)。
2003年底,黎里、北厍两镇合并。2004年,黎里镇优抚对象有烈士家属6户8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3户6人、病故军人家属3户4人,现役军属农村76户219人、城镇83户200人,复员军人99人(在职28人)、退伍军人1898人(在职429人),革命伤残人员35人(在职8人,在乡27人)。是年,黎里农村入伍的义务兵每年发放优待金5000元,高中毕业生提高10%;城镇户口入伍的每年发放优待金4200元。2004年,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情况,城乡义务兵优待金统一调整为每户5000元;全年发放基本优抚金505875元,单位补差4737元,慰问4.91万元,立功奖励7600元,全镇合计发放优抚对象优抚金567312元。2005年,民政办发放优待金559712元。2006年,再次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为6000元,去西藏服役的义务兵增发3倍优待金;黎里合计发放优抚对象优待金442090元,其中立功奖励6490元。
表12-16
1989~2003年黎里镇优待金发放情况表 单位:元
年份
|
优待
户数
|
基本
优待金
|
立功
奖励
|
单位
补差
|
节日
慰问
|
特殊
优待
|
合计
|
1989
|
97
|
76274.04
|
—
|
9832.25
|
—
|
7650
|
93756.29
|
1990
|
91
|
93097.5
|
—
|
10420
|
—
|
700
|
104217.5
|
1991
|
80
|
90277.5
|
400
|
10296.02
|
—
|
1200
|
102173.52
|
1992
|
91
|
130276.3
|
400
|
15933.4
|
7570
|
1400
|
155579.8
|
1993
|
101
|
134308
|
600
|
29791
|
7660
|
2880
|
175239
|
1994
|
88
|
185320.4
|
600
|
7398
|
9960
|
1000
|
204278.4
|
1995
|
91
|
247160.8
|
1000
|
6790
|
14040
|
850
|
269840.8
|
1996
|
88
|
270265
|
—
|
2029
|
14080
|
8980
|
295354
|
1997
|
88
|
287192.9
|
400
|
3514
|
23680
|
23730
|
338516.9
|
1998
|
87
|
311124.7
|
—
|
—
|
18760
|
17345
|
347229.7
|
1999
|
91
|
295300
|
3155
|
45838
|
13290
|
1075
|
358658
|
2000
|
86
|
289350
|
3334
|
27190
|
14190
|
2475
|
336539
|
2001
|
—
|
350000
|
4200
|
—
|
32700
|
—
|
386900
|
2002
|
65.5
|
245200
|
3530
|
23930
|
15160
|
3290
|
291110
|
2003
|
61
|
255700
|
2933
|
19000
|
15400
|
2750
|
295783
|
注:(1)单位补差包括农村的责任田助耕费、转包费及城镇单位补差。
(2)特殊优待含义务兵高中毕业优待金。
表12-17
1989~2003年黎里镇抚恤事业费发放情况表
单位:元
年份
|
“三属”
定期抚恤
|
残废
抚恤金
|
残废
补助费
|
复退军人生活补助
|
其他
补助
|
合计
|
定期定量
|
临时补助
|
1989
|
4638
|
4448
|
—
|
7300
|
2876.4
|
—
|
19262.4
|
1990
|
8412
|
5210
|
800
|
9210
|
6594.4
|
—
|
30136.4
|
1991
|
4772
|
5794
|
—
|
8360
|
6920
|
—
|
25396
|
1992
|
5722
|
8187
|
—
|
12103
|
6208
|
1700
|
33920
|
1993
|
6881
|
9617
|
—
|
13737
|
4725
|
—
|
34960
|
1994
|
13324
|
14732
|
—
|
18020
|
580
|
—
|
46656
|
1995
|
11994
|
14712
|
—
|
21180
|
—
|
—
|
47886
|
1996
|
19989
|
25474
|
372
|
33022
|
—
|
—
|
78857
|
1997
|
27534
|
24350.5
|
—
|
53107
|
—
|
—
|
104991.5
|
1998
|
30354
|
23548
|
1560
|
65956
|
3000
|
4000
|
128418
|
1999
|
32544
|
25279
|
1950
|
76038
|
—
|
—
|
135811
|
2000
|
34174
|
27370
|
—
|
86808
|
—
|
5000
|
153352
|
2001
|
39282
|
35500
|
2600
|
103629
|
—
|
8000
|
189011
|
2002
|
36684
|
34601
|
—
|
101963
|
—
|
—
|
173248
|
2003
|
41600
|
39600
|
3300
|
121400
|
—
|
30000
|
235900
|
二、安置
1950年9月,吴江县成立复员委员会,开始接收安置复员军人;黎里乡镇的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由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办理。1955年7月,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1958年起,义务兵开始退伍,按国家规定实行“从哪里来回那里去”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安置原则。市镇兵退伍回原单位或由政府安排工作,农村兵绝大部分回原地参加生产,或由乡镇安排进社队企业工作。1989年,黎里退伍军人19名,其中市镇籍1名由县安排,农村籍退伍士兵18名均安排在社办厂或联防队工作。1990年,农村退伍军人20名,分别安排在印染厂、水泥厂、创新塑料厂、华联丝织厂、远红外元件厂等社办工厂。1991~1999年,黎里镇退伍军人共184名,安置率100%。
2000年,民政部门出台“政府指令性安置和鼓励退伍士兵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相结合”的安置办法。是年,农村退伍士兵10名中8人安排进厂(沪江日化厂招收6名驾驶员),2人自谋职业。2001年,黎里镇共21名退伍军人,16名选择自谋职业,获一次性经济补助191169元。2002年,23名退伍兵中15名城镇兵、6名农村兵选择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9.8万元;7月11日,《苏州日报》国防版刊登吴江市黎里等6个镇鼓励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报道。2004年,对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实行“以货币安置为主、就业安置为辅,强化配套服务,取消城乡差别,实现一体化安置”的办法。货币安置标准分服役年限10年以下和10年(含10年)以上两个等次,服役2年以上(含2年)、10年以下的安置金为3.55万元,服役10年(含10年)以上的安置金为5.85万元。是年,黎里、北厍38名退伍士兵、两名转业士官共发放安置金146.6万元。2005年,35名退伍军人全部货币安置。2006年,黎里街道退役士兵23名、转业士官1名,共发放货币安置金92.4万元。
第三节 救济 扶贫
一、灾害救济
1991年6月,特大洪水灾害使部分村民住房遭到损坏,生活发生困难,镇政府、村委会发动群众自救、互救,及时发放救灾款45220元,救济受灾家庭318户,帮助32户家庭(2户特困户)修建房屋,发放建房费58553.6元。2004年7月12日,特大暴雨,川心港等村损失惨重,镇领导深入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安排5.6万元救灾款为灾民重建家园;并为33户因灾发生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灾款3.22万元。
表12-18
1989~2003年黎里镇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发放情况表 单位:元
年 份
|
发放金额
|
年 份
|
发放金额
|
年 份
|
发放金额
|
1989
|
8200
|
1994
|
—
|
1999
|
62000
|
1990
|
8517.2
|
1995
|
7500
|
2000
|
21940
|
1991
|
15582.8
|
1996
|
10000
|
2001
|
24000
|
1992
|
12094
|
1997
|
5000
|
2002
|
14650
|
1993
|
9000
|
1998
|
5000
|
2003
|
10000
|
二、社会救济
(一)困难户救济
新中国成立初,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帮助失业人员搞副业生产、维持生活,同时对市镇和农村的生活困难户进行救济,发放衣被、棉絮和救济金。70年代开始,民政部门每年对特困户及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人员实行发放粮油供应等救济。1991年,黎里镇加大社会救济力度,民政部门给予8户特困户定期救济,企业发给22户困难家庭定期生活补助,照顾孤寡老人1户(人)进敬老院。1992~1994年,全镇社会救济一项累计救济624户,发放救济金101520元。1996年初,全镇26个基层工会慰问困难职工93人,送上慰问金、物品计81667元;黎里派出所干警、街道办事处领导及东三联、中三联、西三联的街长与镇区的贫苦户联系结对帮困。1996、1997、1998年元旦春节期间,镇、村两级领导共走访困难户719户次,发放慰问救济金22.23万元。1998年,为196户生活困难群众安排救济款7.64万元,发放临时救济和大难救济款10户、1.05万元,对82名定期定量对象给予生活补助17.2万元。是年起,供电所团支部与斜网村的贫苦户结对,承担其女儿初中三年的学习费用。2003年1月23日(农历春节前夕),黎里镇19名镇领导、25名机关干部分9组走访慰问16个村、5条街道的25户特困户,各村、街道等基层干部亦进行走访慰问活动,为全镇400户贫困家庭送去12万元的慰问金和100多件新棉衣。是年底,黎里镇领导走访困难户565户,送上慰问金14.22万元(其中黎里367户、9.46万元,北厍198户、4.76万元);走访救济33户,发放救济金8150元;大难救济8户,发放救济金1.6万元。苏州、吴江市局领导到黎里走访10户,送去慰问金1万元;结对走访100户,送上慰问金2.45万元。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镇领导分两大组共慰问五保户4户、特困户210户、城镇三无人员3名、城乡低保户150户,走访慰问黎里、北厍两所敬老院,共送上慰问金154650元、实物(折价)11540元。2005年元旦、春节前夕,黎里镇派出6个慰问团组,走访慰问68名五保户、334户特困家庭、5名城镇“三无”孤老、55户城乡低保家庭和两所敬老院,送上慰问金16.2万元。2006年,镇民政部门帮助残疾贫困家庭改建、修建房屋3户,资助2.2万元;临时救济20户,发放救济款2.69万元。
表12-19
1989~2003年黎里镇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发放情况表
单位:元
年份
|
农村社会救济
|
城 镇 救 济
|
精简退职
职 工
救 济
|
其 他
生 活
救 济
|
困难户
临时救济
|
其他
救济
|
定期定量
救 济
|
临 时
救 济
|
1989
|
8092.2
|
—
|
3801
|
2340
|
6331.79
|
1116
|
1990
|
9556
|
—
|
3783
|
1836.2
|
6313.89
|
1116
|
1991
|
15254
|
1500
|
3995
|
100
|
7148.07
|
1023
|
1992
|
6544.68
|
—
|
5136
|
180
|
7780.32
|
1257
|
1993
|
11146.79
|
—
|
8729.8
|
1320
|
8843.41
|
3090
|
1994
|
2200
|
240
|
15038.8
|
600
|
11813.2
|
4576
|
1995
|
2070
|
—
|
14469.6
|
2600
|
10855.4
|
3456
|
1996
|
1790
|
500
|
25221.1
|
1100
|
8312.9
|
1704
|
1997
|
11000
|
1550
|
28572
|
—
|
9054
|
2190
|
1998
|
9487
|
—
|
—
|
4500
|
12489
|
20760
|
1999
|
—
|
—
|
—
|
—
|
9866
|
22546
|
2000
|
—
|
—
|
—
|
—
|
10212
|
45427
|
2001
|
—
|
—
|
—
|
—
|
8264
|
41896
|
2002
|
—
|
—
|
—
|
—
|
8876
|
68952.7
|
2003
|
14300
|
—
|
5200
|
—
|
9400
|
109200
|
(二)残疾人救济
1991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实施。镇政府对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助残捐款等工作作出部署,并要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个人,在5月19日全国第一个“助残日”期间为残疾人捐款、为残疾人做一件实事。至1995年,残疾人“三项康复”任务得到落实,全镇累计完成白内障摘除手术196人,矫治儿童麻痹后遗症17人,并开展聋哑儿童语言训练。是年10月,由民政、工商、税务、文教、卫生等11个职能部门组成镇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理顺综合协调全镇残疾人事业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镇政府通过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为残疾人员寻找经济收入出路,或入股养殖、或承包鱼塘、或扶持养禽、或通过银行贷款帮助发展家庭副业等等。1996年5月29日,黎里镇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是年,对重残人员定厂挂发生活救济费120人,扶持家庭副业和落实个体作业40多人,照顾家属或子女进村、镇办企业30多人。
2003年,黎里全镇已办残疾证的残疾人共690人。除安排福利企业等就业外,把6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的贫困残疾人落实在敬老院供养,67户贫困残疾人列入低保;持证残疾人的保障费标准增加20%,经费由市、镇、村三级负担。是年,民政办及时将上级下发的轮椅送到残疾人员家中。2004年,镇民政办为30名视力障碍的残疾人发放盲表、盲杖,方便他们的生活。
三、扶贫
1981年,黎里公社为吴江县农村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4个试点公社之一。
1991年,黎里镇给予1贫困户发放扶贫资金。是年,县机关建设银行吴江县支行、县土地局挂钩黎里,扶持富阳村等经济薄弱村。1992年,全镇人均年收入不足500元的贫困户共21户,其中人均年收入不足400元的有6户;镇政府要求各村建立扶贫工作小组,做好贫困户的高额统筹合作医疗保险、人身养老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镇经管办、第二劳动服务公司、农业银行黎里支行、粮管所、供销社等单位扶贫挂钩11个村的18户贫困户,通过技术扶持、物资优惠、提供就业机会等,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黎里镇发挥工会组织在扶贫帮困中的优势,要求工会干部做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1996年,镇工会建立特困职工档案,会同基层工会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人心”活动;募集扶贫帮困基金9007.4元。1999年,黎里镇扶贫领导小组制订扶贫帮困工作实施细则,镇村两级共投入扶贫资金32万元,对全镇42户特困户、21户常困户实施帮困扶贫。
表12-20
1999~2001年救助扶持贫困户情况表
项 目
|
1999年
|
2000年
|
2001年
|
扶持农业
|
助耕(亩)
|
—
|
53.9
|
4.8
|
折款(元)
|
1210
|
3190
|
480
|
减免(元)
|
23253
|
11480
|
3140
|
扶持副业
|
种植(亩)
|
40
|
123
|
20
|
养殖(亩)
|
14
|
48
|
34.2
|
家禽(只)
|
900
|
—
|
—
|
扶持建房
|
建房(间)
|
6
|
11
|
10
|
建房款(元)
|
10800
|
9860
|
11800
|
扶持就业人数 (人)
|
10
|
22
|
3
|
扶持贷款金额 (元)
|
121500
|
426100
|
455000
|
2002年,黎里镇47个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50家集体民营企业、66名村干部,与96户贫困户结对帮困扶贫;吴江市政府、市政协和有关局领导8人扶持黎里方联、黎丝、建南(2户)、明星、奇士、华莺、群联村贫困户8户、联系户16户;市局、科室领导12人扶持贫困户4户、联系户16户;镇、部门领导43人扶持贫困户8户、联系户68户。2004年,扶贫帮困157户(黎里91户、北厍66户)。2005年1月,黎里党政办公室发起在全镇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捐款活动。5月,成立黎里镇扶贫基金会,并设扶贫基金管理办公室。扶贫基金的筹措以机关干部、工作人员、人民教师、部门条线人员一年一次筹得,用以当年度被列为贫困户家庭的扶助款项;至7月18日,共筹措扶贫基金19.69万元。
第四节 社会福利
一、敬老院
(一)黎里敬老院
1986年2月,黎里镇建敬老院,院址在九南街花车大兴弄底,属地方福利事业单位。1988年,敬老院有入院五保老人31人,另有寄养老人5人。院内工作人员9人,其中医务人员1人,工资待遇落实在福利企业黎里创新塑料二厂。1990年,黎里敬老院被评为县级先进敬老院。1991年,敬老院购买房屋32间,拓宽院区1500平方米;开拓生产经营(垦植果园、联营商店、投资养殖、联办、自办企业等),以增加经济收入。是年,敬老院被评为吴江民政系统文明敬老院。1992年,敬老院设施、制度、管理达标,为三等敬老院,被苏州市民政局评为苏州市文明敬老院。1993年,黎里敬老院整修扩建。2001年,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黎里敬老院再次被评为苏州市文明敬老院。2004年,黎里镇人民政府调整敬老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是年,政府投入10万元,对敬老院的住宿房进行粉刷、装修,建凉亭走廊,安装排水管,浇筑水泥场,以改善住院老人的生活环境。2005年,黎里敬老院有管理、服务人员9名。敬老院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供养老人宿舍23间,约600平方米;院内有食堂、浴室、医务室、会议活动室、康复室(置有跑步机等健身器材)等。是年,镇政府追加投入,敬老院购入冰柜、洗衣机、长沙发等,改善生活服务设施。2006年,黎里敬老院投入6.75万元,将院内一、二层的木窗改为铝合金窗,室内外墙壁全部刷新,生活起居、休闲活动区的门窗油漆一新。
(二)北厍敬老院
北厍敬老院位于池家湾,全院占地面积10789.2平方米(合16.2亩),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院内辟有食堂、会堂兼活动室、医疗室、办公室等公用场所和住宿区。住宿区有房间32间,其中2人房8间,3人房24间。敬老院内还配有电视机、收音机、洗衣机等设施。各宿舍内单辟卫生间,配置卫生设备等。2004年,北厍敬老院为吴江市一级敬老院。2005年,北厍敬老院在院五保老人14人、寄养老人16人。是年,镇政府追加对敬老院的基建投入,平整场地,种植草坪等。2006年,北厍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
二、五保户供养
1988年,全镇有五保老人31人入敬老院,由民政部门供养。1990年,黎里镇对五保老人的供养实行全镇统筹。1991年,全镇五保老人共35人,其中入敬老院30人、散居5人。散居老人的基本生活费由敬老院统一发放,所在村负担粮油柴差价和房屋维修等。五保老人的全年生活供养标准是:入院老人全年1191.40元(按实际计算),散居老人每年700元。经费由民政福利基金会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拨入敬老院。1993年,五保户全年供养标准为散居户口粮360斤(大米)、食油12斤、柴草1500斤,菜金费254元,零用费120元,衣被费70元,医药费70元。入院五保户按等级敬老院标准供给,全年人均费用2911.18元。1996年,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暂行规定》,农村中凡享有公民权而又无依无靠、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老人(简称“三无”老人),残疾者和未成年的孤儿,或虽有子女、但常年患病或残疾、无赡养能力的,应作为五保对象。是年,全镇36名五保对象分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实施供养。入院的五保户生活供养标准为全年2500元。尚能生活自理的五保户散居供养,人均每年供给口粮360斤(大米)、食油12斤、柴草1500斤、菜金254元,另加零用费;由所在村按标准供应粮油柴,给予房屋维修、疾病治疗等,建立包扶组,落实包扶人,照料老人日常生活起居;镇按标准定期发放菜金、零用钱,并适时添置衣被。
2000年,黎里全镇五保老人36人,其中6人散居,30人入院供养。五保老人生活供养水平为2550元。2005年,黎里敬老院入院老人共44人(其中32人为五保,12人为寄养),散居供养6人。入院供养老人伙食费每人每月140元(逢节日另加)、零用费每人每月40元,医药费全部报销,服装、衣被按规定调换。散居户基本生活费由所在村委会负责领取,并落实粮、油、烧柴供应。敬老院、村委会人员对散居五保老人每季走访一次,并有院医随访,进行体检。
三、福利企业与残疾人就业
(一)福利企业
1985年,黎里镇创办第一家福利企业皮件厂,1986年,改名为创新塑料二厂,是年,福利工厂吴江涤纶厂建成。1988年,福利工厂东海化工厂建成,有职工56人。是年,创新塑料二厂有职工104人。1989年,吴江涤纶厂有职工172人。
至1990年12月,全镇共建4个福利企业:创新塑料二厂、吴江涤纶厂、东海化工厂、黎飞日化厂,职工总人数497人。1991年,黎里福利企业增凯利日化包装厂、振吴化工厂。全镇6个福利企业共有职工708人。至1995年,福利企业发展到8个(增华丽针织厂、振黎化工厂)。1996年后,吴江涤纶厂、华丽针织厂转制、歇业,福利企业存6家:创新塑料二厂、东海化工厂、黎飞日化厂、凯利日化厂、振吴化工厂、振黎化工厂。2004年,经吴江市民政局、税务局年检合格的福利企业,黎里剩东海化工厂;北厍有达胜集团公司、美爱斯日化厂、化学纤维油剂厂、天葆油剂厂4家。
(二)残疾人就业
1988年,福利企业东海化工厂招收残疾职工28人,占全厂职工总数的50%;创新塑料二厂有残疾职工55人,占全厂职工总数的52.88%。1989年,吴江涤纶厂有残疾职工81人,占全厂职工总数的47.09%。是年9月,据统计,全镇残疾人共493人,其中农村400人(男231人、女169人),城镇93人(男41人、女52人);残疾人已就业263人。1990年,镇政府对福利企业招收残疾人就业、残疾职工体检等作出规定。是年12月统计,黎里全镇共有残疾人503人,占全镇人口的1.306%;其中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58人,已安置320人,占残疾人总数的70%。全镇4个福利企业共安排残疾职工272人,占福利企业职工总数的54.7%。1996年,全镇就业残疾职工为400人。2003年,全镇福利企业、集体企事业、民营企业挂靠安排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职工280人(其中53名挂靠兄弟乡镇福利企业)。2004年,镇民政办多次与兄弟乡镇福利企业联系,为45名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作就业推介。
四、最低生活保障
1998年3月,吴江市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月收入1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年收入1200元(即月人均100元)。3月14日,黎里镇成立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经村、街道调查摸底、个人申请、群众评议、政府审批,市有关部门联合核准,黎里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32户57人,其中农村20户40人、城镇12户17人。市、镇、村三级全年补差金额49856.4元。1999年,黎里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3户79人,年补差45357.8元。其中村补9194元,镇补18082.4元,市补18081.4元。7月,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收入200元。2002年,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年人均收入1200元提高到1500元;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月收入220元。200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月人均220元、125元调整为260元、150元。2005年10月1日起,凡年满60、55周岁的无基本养老保障的城镇户籍男、女居民每月享受80元养老金,全镇受惠486人。2006年1月,城镇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300元,全镇惠及108人;乡村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180元,全镇惠及582人。
表12-21
2000~2006年黎里镇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表
年份
|
最低生活保障
|
保障补差金额负担(元)
|
农村
|
市镇
|
合计
|
村级
|
镇级
|
市级
|
合计
|
户
|
人
|
户
|
人
|
户
|
人
|
2000
|
37
|
67
|
21
|
42
|
58
|
109
|
11480
|
27158
|
27158
|
65796
|
2001
|
57
|
97
|
19
|
38
|
76
|
135
|
20377
|
38047
|
38046
|
96470
|
2002
|
76
|
140
|
24
|
49
|
100
|
189
|
9550
|
58513
|
58512
|
126575
|
2003
|
—
|
—
|
—
|
—
|
281
|
531
|
—
|
219160
|
219159
|
438319
|
2004
|
334
|
592
|
55
|
100
|
389
|
692
|
—
|
380920
|
380920
|
761840
|
2005
|
302
|
512
|
63
|
107
|
365
|
619
|
—
|
340799
|
340799
|
681598
|
2006
|
347
|
582
|
63
|
108
|
410
|
690
|
—
|
464588
|
464587
|
929175
|
注:(1)2002年保障补差金额负担尚需加入慈善基金9449元,总计为136024元。
(2)2003~2006年,村级不负担保障补差金额。
第五节 红十字会组织
一、机构
1994年10月18日,为积极开展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活动,黎里镇人民政府向吴江市红十字会提出成立黎里镇红十字会的申请。28日,吴江市红十字会作出同意成立的批复。黎里镇红十字会会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镇中心卫生院、镇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负责人为理事,镇卫生助理任秘书长。
至2005年,黎里镇有吴江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4家:黎里中心卫生院(1989年4月批准)、黎里中心小学、北厍中心小学、黎里中学(2005年4月批准)。
二、活动
(一)无偿献血
黎里镇红十字会在成立后,积极开展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无偿献血法》,提高广大市民对红十字会认识,增强人们无偿献血意识。1998~2005年,全镇有2139人次接受采血、义务献血,年年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无偿献血任务。2002年,为宣传《红十字会法》,镇红十字会接受咨询服务4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2003年12月,黎里镇被苏州市人民政府评为献血先进集体。
(二)救灾助贫
2002年,黎里镇红十字会组织市民为建立中国造血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江苏分库定项募捐,共募集5240元。2004年,因遭龙卷风灾,川心村、黎星村6家房屋倒塌,损坏13间,其中2间属低保户家。镇红十字会出资2.9万元,帮助受灾户修建。9月,镇红十字会将省红十字会下拨的救灾物资20条涤纶毛毯,分送受灾人家。2005年8月起,黎里镇红十字会资助四川省内江市中区贫困学生肖群,每学期300元至初中毕业。
第六节 婚姻登记
195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1951年5月,苏南行政公署公布《苏南地区婚姻登记办法》。12月,黎里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始办理婚姻登记。1953年,黎里镇人民政府为婚姻登记机关。6月,开始办理离婚、复婚登记,并着手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1990年,黎里民政部门贯彻落实《江苏省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3月,黎里镇人民政府婚姻档案管理被江苏省民政厅、档案局评为先进集体。
2003年10月,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镇民政办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宣传和培训,并将新的登记条例精神通告各村、社区居民。
表12-22
1989~2006年黎里镇婚姻登记情况表 单位:对
年份
|
结婚
|
离婚
|
年份
|
结婚
|
离婚
|
1989
|
451
|
9
|
1998
|
183
|
30
|
1990
|
498
|
11
|
1999
|
160
|
31
|
1991
|
429
|
16
|
2000
|
180
|
17
|
1992
|
477
|
6
|
2001
|
180
|
35
|
1993
|
457
|
12
|
2002
|
221
|
35
|
1994
|
290
|
20
|
2003
|
180
|
37
|
1995
|
365
|
19
|
2004
|
388
|
74
|
1996
|
193
|
19
|
2005
|
318
|
90
|
1997
|
165
|
31
|
2006
|
346
|
104
|
第七节 殡葬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至“文化大革命”前期,殡葬沿袭旧俗,重殓厚葬,入土为安,但请和尚、道士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减少。1966年9月,吴江县民政部门在平望镇郊建火化场。1968年6月29日,开炉化尸。通过宣传和制订相关政策,火葬逐渐被广大群众接受。
1973年,黎里地区普遍实行殡葬改革,改土葬为火化。
90年代,厚养薄葬、敬老爱老渐成风气,火化率保持在100%,但出现骨灰盒安葬乱建坟头、乱立坟碑现象。1991年9月,黎里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倡湖(河)葬和以植树代墓。1993年5月,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增设市九松公墓黎里墓区(西陵公墓前身)。1997年4月,黎里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清理墓葬用地的通告》,通告指出:凡暴露地面的市镇村公路、河道堤岸、农田保护区、自留地、住宅区等范围内的坟墓(受国家保护的革命烈士墓、华侨祖墓和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墓除外),均属清理对象,要求将坟墓深埋地表40厘米以下,不留任何标记和痕迹,或待迁镇公墓。是年底,全镇2680个墓穴(其中双墓306个、单墓2374个),除港澳台特殊墓11个、烈士墓6个和申请搬迁16个和原集中安葬466个以外,其余2181个坟墓全部平整深埋,实现“无坟头”镇。12月10日,经吴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黎里镇西陵公墓正式开业。西陵公墓位于镇东南建民村西陵港,离镇区约1千米。2003年,北厍新建的安息堂正常运作,为拆迁移坟创造条件,巩固清理墓葬用地成果。至年底,安息堂共存放骨灰盒300余只。西陵公墓自创办至2006年,投入资金50余万元,占地共27亩,建墓穴累计1400余座;相继翻建公墓牌楼、办公室,建停车场、水泥通道,修建卫生公厕;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006年3月,黎里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墓葬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社区巩固平坟还田成果,加强公墓、安息堂的管理,提倡文明祭祀,杜绝安全隐患,加大绿化覆盖,美化祭祀环境。是年,西陵公墓开辟壁葬业务,并着手创建生态公墓。墓区配有管理、工作人员4人。北厍安息堂增添可容747只骨灰盒的存放位置,以解决动迁带来的移坟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