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5 3: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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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培先 光绪十年(1884)至十一年在任。字元卿,监生,山东淄川(今属淄博)人。光绪十年,僧人振园募化建造接待禅寺,他与吴江知县夏宗彝共同为此签发证明。三十四年署常熟知县。位于苏州闾门外的枣商会馆,系嘉庆年间由河北、山东的枣商会同苏州南北货业商人共同修建的,兵燹后,只剩一亩三分基地,一直由南北货业商人掌管。光绪三十三年,南北货业商人王生茂等通过苏州商会向苏省商务局缴款领得印照,先拟修复会馆,后又决定在基地上改建民房出租。在苏州的山东人小阿三、陈胜泉等闻讯后,以王生茂等并非山东人氏,无权拥有山东会馆地基为由,向官衙兴讼。稍后,时任常熟知县的他与同是山东籍的江阴知县孙友萼出面干预,要求以此地基兴建山东全省会馆。最后,江苏巡抚以补给地价、地产充公裁决。宣统元年(1909)九月任常熟知县,元年至二年任南汇知县。吴江档案馆案卷《城区寺院财产调查表》,《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22,民国《重修常昭合志》卷16,马敏《商事裁判与商会——论晚清苏州商事纠纷的调处》,《上海旧政权建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