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27 0: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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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布(?-1830)乾隆四十八年(1783)七月十七日任。五十一年闰七月离任,十月十五日回任。李氏,奉天(今辽宁)汉军正蓝旗人,监生,捐江苏府经历。乾隆四十三年,授上海县县丞,四十六年任上海县知县,大风毁坏县学大殿屋脊和西面的屋子、尊经阁屋檐,协助分巡苏松太兵备道盛保进行重修,并疏浚内外泮池。调上元县(今属南京)知县。五十二年任淮北监掣同知。五十六年四月任常州知府,五十八年任奉贤县青村场盐课司大使,五十九年任安庆府知府。
嘉庆元年(1796)任永州府知府,二年任衡州府知府。七年任湖南岳常澧道。十年,署湖南按察使、署湖南布政使。十一年十月廿四日,任湖南按察使。十五年,任太仆寺少卿。十六年(1811)闰三月廿九日署云南按察使,署云南布政使。同年九月廿三日调任江苏按察使,十七年二月初二日到任。十七年三月初一日、十一月二十日,两署江苏布政使。九月二十三日调浙江布政使。十八年三月七日升任湖北布政使。二十年八月廿五日升任湖南巡抚,主修《湖南通志》,二十三年九月廿五日解职。同年,任古城领队大臣、乌什办事大臣。嘉庆《新修江宁府志》卷22,道光《上元县志》卷6,同治《苏州府志》卷22、56、58,《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15、16、17,《上海旧政权建置志》,《上海民族志》下卷,“维基百科”。《清代职官年表》中注蒙古正黄旗人,光绪《重修奉贤县志》卷7云汉军正黄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