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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和志

2022/7/30 3:42:15    作者: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3088

陈和志  乾隆六年(1741)八月署。字养元,直隶栾城(今属河北)小周村人。雍正七年(1729)己酉科拔贡生,授知县,分发江南,九年任溧水县丞,任期至乾隆六年。

在震泽,他专于治理县内事务,因此在外界没有什么名声,但时间一长,却对县里的情况了如指掌。

乾隆九年(1744),逐户查清户口,使人口数量确准;重修增建养济院10间屋,与吴江知县丁元正重修文庙大成殿。他还捐稻谷5石用作囚犯的口粮。震泽县内原来推行的版图法,到他任上时已名存实亡,胡乱卖田买地、乱征收、隐瞒田产的情况司空见惯,致使有关的诉讼日益增多。十年,他清理田亩,同时推行版图法和顺庄法,并发给业主清田方单(即土地证)。苏州府范围内,清田方单就是从他开始推行的。同年,邑人盛宏勋在廿五都捐田4亩设义冢,他为之勘丈清界,竖碑日江震义冢,捐俸进行安置。十一年,在北门内下塘建震泽书院(即笠泽书院),自为记;在平望螽斯港建平望义学,潘昶记;在北门外轸角圩、平望南骸圩、震泽镇思范桥东,建三处社仓,廒屋各10间,总仓容12000石,劝捐贮米1000余石。十二年,他将十都(今震泽镇)庄字圩义冢勘界立碑,以防侵占。

乾隆八年(1743)由他主持,聘倪师孟、沈彤等纂修《震泽县志》,十一年(1746)十二月作序,并亲定震泽县八景:具区云涛、西山爽气、梅里春花、平沙落雁、简村远帆、麻漾渔歌、莺湖秋月、慈云塔影。此为震泽县至今能看到的惟一雕版志书。乾隆《震泽县志》卷4、7、8、30,乾隆《正定府志》卷22,道光《震泽镇志》卷4,赵兰佩《江震人物续志》卷9,同治《苏州府志》卷27、51、56、58、72、142,同治《栾城县志》卷11,光绪《溧水县志》卷5,光绪《平望续志》卷1,《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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