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26 3: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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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金 雍正四年(1726)四月以吴江县丞署。字坚斋,浙江上虞人。监生。康熙五十六年(1717)任吴江县丞管粮,雍正三年分县后任震泽县丞兼管水利。雍正四年十月以震泽县丞署吴县知县。同年,领地丁银1820两,购谷4000石,存贮震泽县常平仓。五年闰三月再署震泽知县。紧催赋粮,把老百姓逼得没办法。第二年,因从州县运到淮安仓库的粮食多数发霉,被罢官。十二年任江阴知县。乾隆《吴江县志》卷19,同治《苏州府志》卷56、58,光绪《江阴县志》卷12,《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14。乾隆《震泽县志》卷12,卷30云以署吴江知县买谷,疑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