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8 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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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墉 乾隆四年(1739)署。字位中,一作惠中,福建晋江人,正蓝旗汉军。举人。三年署南汇知县。行政崇尚清严,碰到骨肉之间发生纷争时,经常用礼法情谊来开导。四年六月任嘉定知县。他在吴江官衙树一碑,上书誓词“不受一钱,不徇情面”。岁暮,坐小轿带上钱,在县城访贫问苦,遇到不能度年关者就给予周济。五年,在圣寿禅寺观音殿废址建例谷仓廒屋20间,在北门外虚字圩营汛建演武厅5间,在黎里染字圩为徐瀛妻孙氏立旌节坊。六月再任南汇知县。乾隆《吴江县志》卷8、11、19,嘉庆《黎里志》卷3,嘉庆《松江府志》卷43,赵兰佩《江震人物续志》卷10,光绪《南汇县志》卷19,《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15。道光《晋江县志》卷31“举人”中无名。同治《苏州府志》卷56、58的职官志、表中无名,但卷23、44中有建例谷仓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