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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1986年至2005年计划生育情况

2014/11/24 11:06:41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4394

【一】人口计划

制定人口计划的目标是要把人口出生纳入计划轨道。1986年,吴江继续采取落实避孕措施、计划外怀孕后进行补救及提倡晚婚晚育、只生一个孩子,在结婚登记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核发“准生证”等办法。1987年,制定下发《吴江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意见》,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1989年,将计划生育有关指标(人口出生率、计划内生育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晚婚率等)纳入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1994年,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参加人数等纳入考核内容。2002年,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纳入考核。2004年,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考核。至2005年,全市计划内生育率一直稳定在99%以上。

4-3-1             1988~2005年吴江计划内生育情况表

年份

计划内生育

人数()

计划内生育

(%)

年份

计划内生育

人数()

计划内生育

(%)

1988

10417

99.06

1997

5467

99.89

1989

10559

99.44

1998

5207

99.81

1990

10521

99.69

1999

4946

99.84

1991

9340

99.78

2000

5639

99.73

1992

9062

99.91

2001

5012

99.78

1993

8663

99.95

2002

5316

99.76

1994

8801

99.94

2003

4696

99.62

1995

7289

99.93

2004

5666

99.63

1996

6319

99.94

2005

5208

99.30

 

【二】晚婚  节育

一、晚婚

1986年,吴江县继续鼓励晚婚晚育。1988年,全县晚婚率37.88%198910月,县政府规定,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育龄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19911996年晚婚率稳定在40%以上,19972000年晚婚率有所波动,但稳定在30%以上。2001年起,晚婚率呈上升趋势。2005年,全市晚婚率53.89%

二、节育

19869月,县政府颁发《吴江县计划生育实施细则》,继续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三胎,对超计划生育实行限制和征收社会扶养费,对照顾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又作了7条补充规定。1987年,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转到孕前,落实各种避孕措施。1988年起,全县开展百村、厂“三无”(无计划外生育、无无措施人流、无引产)竞赛活动。198910月,县内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90125日,县委农工部下发文件,在全县农村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以提高独生子女证的领证率。1999年起,全市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镇务公开、局务公开、村务公开内容,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透明度。2002121日,执行新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902005年,吴江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独生子女证领证率198845.60%200535.30%

4-3-2                  1988~2005年吴江晚婚情况表

年份

女性初婚

()

晚婚

()

晚婚率

(%)

年份

女性初婚

()

晚婚

()

晚婚率

(%)

1988

9021

3417

37.88

1997

4698

1819

38.72

1989

8952

3479

38.86

1998

4602

1630

35.42

1990

7491

2946

39.33

1999

5692

1758

30.89

1991

8104

3421

42.21

2000

4425

1602

36.20

1992

7961

3418

42.93

2001

4981

1726

34.65

1993

7813

3392

43.41

2002

4585

1827

39.85

1994

5986

2757

46.06

2003

4732

2030

42.90

1995

6376

2728

42.79

2004

5122

2377

46.41

1996

4531

1959

43.24

2005

3869

2085

53.89

 

4-3-3            1986~2005年吴江市(县)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情况表

年份

已婚育

龄妇女

人数

(人)

已采取

节育措

施人数

(人)

其中

节育率

(%)

结扎

输精

()

结扎

输卵

()

放置节

育环

(人)

口服及

注射避

孕药

()

使用

避孕

()

使用

外用

()

药物

皮埋

()

其他

措施

()

1986

146852

127268

1614

45889

58138

15447

4417

718

1045

86.66

1987

154855

134000

1349

45618

66375

14852

4386

648

772

86.53

1988

161947

143238

1228

45307

77310

13843

4285

616

649

88.45

1989

170021

152682

1173

44952

88623

12694

4098

590

552

89.80

1990

174343

159373

1515

43947

97416

11602

4231

433

229

91.41

1991

180315

164860

864

42802

105109

11020

4678

346

41

91.43

1992

185180

169852

743

37695

106717

19695

4547

406

49

91.72

1993

189569

174245

629

39904

118765

9845

4735

273

94

91.92

1994

190337

175910

435

37422

122240

9870

5096

554

293

92.42

1995

194375

180121

351

35338

128367

9392

5837

383

453

92.67

1996

194439

181844

315

32760

132478

8964

6538

293

496

93.52

1997

194847

181296

287

29533

134626

8807

7081

371

371

220

93.05

1998

194233

180315

221

26703

135838

8704

568

7908

349

24

92.83

1999

190763

177848

154

23708

135409

8734

550

8904

343

46

93.23

2000

193025

177122

118

21174

135448

8714

468

10811

389

91.76

2001

191476

174406

95

18421

133600

8558

63

13265

404

91.09

2002

189382

172422

72

15597

131908

8244

360

15768

473

91.04

2003

187049

169572

59

13091

129174

7676

301

18801

470

90.66

2004

183882

165659

46

10691

124958

7029

236

22243

456

90.09

2005

180081

162607

39

8956

120202

6317

173

26491

429

90.30

 

4-3-4         1988~2005年吴江领取独生子女证情况表

年份

育龄妇

女数

(万人)

领证人数

(万人)

领证率

(%)

年份

育龄妇

女数

(万人)

领证人数

(万人)

领证率

(%)

1988

21.54

7.38

45.60

1997

22.88

10.42

53.49

1989

22.23

8.03

47.15

1998

22.54

9.22

47.45

1990

22.51

8.79

50.26

1999

22.08

9.48

48.92

1991

22.96

9.33

51.49

2000

22.18

9.21

47.73

1992

22.93

9.75

52.45

2001

22.02

8.66

45.22

1993

23.32

10.16

53.33

2002

21.89

8.12

42.87

1994

23.12

10.40

54.33

2003

21.83

7.54

40.31

1995

22.83

10.51

53.92

2004

21.78

6.87

37.35

1996

22.97

10.20

52.35

2005

21.72

6.36

35.30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987年,县政府制定《吴江县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细则》,对办理暂住证的流动人员实行“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管理。19889月,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持证、合同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纳入相关部门干部岗位责任制,建立流入人员计划生育台账。1989年,建立流出人员计划生育台账。

1989年至19939月,对流动人口计生问题落实如下措施:外来人员在申领暂住证、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交验计划生育证明;各级、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外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外来人员节育手术费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凭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证明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报销;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居住地乡镇政府按照《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对因放松管理导致外来人员无计划生育的用工单位,除追究领导责任外并对用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不宜落实补救措施或暂不宜落实的须缴纳保证金,对计划外生育的予以处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协调小组、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履行工作职责,计划生育部门负责人参与市镇综合治理小组及外来人员管理办公室工作。1999年,执行《江苏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格式》,规范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20008月,对计划外生育(1996年前生育3个孩子及以上、1996年以来生育2个孩子及以上)且生育孩子在现居住地居住,原籍地未处理的,按《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进行处理。2001年,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指标纳入与各镇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主动与流入人口较多的户籍省市建立双向联系反馈制度,与公安、劳动、工商部门建立联合办公、查验、执法(每年两次)制度,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增设流动人口管理科。2002年,全市配备57名街道协管员,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节育和人员变动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启用“江苏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实行定点管理制度。2003年,实行户籍准入、外来人口出生信息通报制度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2004年,推广应用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加强外来人员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建立企业法人(负责人)负责制。2005年,对居住半年以上,持有效证件的,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可享受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免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流动人口集宿区统一由政府买单,实行委托管理;成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站;市人口与计生委和市卫生局联合制定生育监测制度,实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制度。

 

【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一、吴江市妇幼与生殖保健服务中心

1991年,省计生委批准吴江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简称计生宣传指导站)为二类站。卫生技术人员增至4人,购置手术床、人工流产吸引器、便携式B超机等设备。199358日,开设计生技术门诊,开展上()节育环、人工流产和避孕节育咨询服务。199712月,吴江市计生宣传指导站更名为市计生指导站。同年起,先后添置日本东芝推车式线阵B超机、红外线乳腺扫描仪、宫颈红外线治疗仪等设备。1998年,被评为江苏省计生指导示范站。

20033月,吴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计划生育指导站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的人员、设备整合成立市妇幼与生殖保健服务中心,市计生指导站机构不撤。该中心为相对独立的临床医疗服务机构,设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原三层住院楼。20043月,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妇幼与生殖保健服务中心建立董事会,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人员在人员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工资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身份管理界限,实行岗位管理,以岗定酬,同工同酬,原工资转为档案工资,不影响增资。2005年末,市政府决定将市第一人民医院红十字急救中心楼作为市妇幼与生殖保健服务中心用房。

 

二、镇()计生服务机构

199212月,吴江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乡镇计生服务所,隶属乡镇计生部门管理,配备自用人员23人。是月,市人事局与市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转发〈苏州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规范〉的通知》。1993年,全市23个乡镇均建立计生服务所,一般拥有115平方米以上的业务用房、1B超机、1B超床、1名服务人员。1995年,在松陵、北厍、铜罗镇开展创建省甲级计生服务所的试点。

2000年末,除莘塔、菀坪镇外,其余镇的计生服务所基本达到省甲级服务所标准。其中松陵、北厍镇的计生服务所被评为省级示范站;铜罗、梅堰、庙港镇的计生服务所被评为苏州市级示范站。20032005年,在盛泽、平望、芦墟、黎里、横扇、震泽镇和吴江经济开发区先后建立计生中心服务站。20042005年,全市镇()计生服务机构共添置电子阴道镜9台、B超机11台、乳腺诊断仪11台、自动血球仪3台、血液循环理疗仪7台、奥林巴斯电子显微镜2台、自动售套(避孕套)100台;有11个服务站引进基本的数字计生技术。

 

三、行政村计生服务室

1994年,黎里镇乌桥村、震泽镇金星村先后在村卫生室内设计生服务室(与观察室同室),并在全市推广这一“资源共享”的做法,至1995年末,村卫生室普遍设计生服务室。2004年起,按照“计卫联手,资源共享”的原则,在行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内设计生服务室,建筑面积一般1015平方米。至2005年末,全市有155个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内设计生服务室。

 

【五】计划生育服务与科技项目

一、服务工作

1986年起,吴江县继续免费供应避孕药和避孕工具。199358日,市计生宣传指导站开设计生技术服务门诊,开展放()节育环、人工流产术及避孕节育咨询。下半年,市计划生育指导站推广新型节育环的应用。同年起,乡镇计生服务所普遍开展查孕查节育环服务,使计划生育从孕后补救管理转变为孕前管理。1995年,市计生宣传指导站开展药物流产术。1996年开展皮埋药物避孕术。至1997年,市计生指导站先后增设妇科、优生优育咨询门诊,B超、检验、乳腺检查。1998年起,避孕药、具发放实行双轨制,除免费发放外,允许药店经营国家免费供应计划以外的避孕药、具。19971999年,吴江市计生委参加苏州市计生委 “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寄生虫病防治”三结合中日合作项目,在北厍、铜罗、梅堰镇进行试点。在试点期间,共举办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培训班1951期、妇女更年期保健讲座9场,参加人数共128054人次,发放各类计生知识卡片12余万张;使用B超机对已婚育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查病活动,共检查532885人次;市计生指导站对全市小学高年级、初高中女生,开展青春期保健服务,推广使用“月季卡”、设立“季医生”信箱和热线电话,全市共有31943名女学生使用“月季卡”; 市计生指导站和北厍计生服务所邀请专家开设优生优育门诊,就诊人数共1233人次。

“九五”期间,各镇计生服务所经批准先后开展上()节育环、小月份人工流产服务。同时,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和村妇女主任,每月对皮埋、结扎、上环1年以内的对象,每季对上环、皮埋到期需更换措施和绝经半年以上应终止措施的对象,每年对45周岁妇女及婚后2年未孕妇女进行随访,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2002年起,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宫颈炎、阴道炎、乳腺病等的普查普治工作。20035月,市妇幼与生殖保健服务中心设妇科、产科、计划生育门诊及子宫肌瘤、内膜异位、卵巢肿瘤、女生殖系统感染、高危产科、妇科内分泌、婚前咨询、优生指导、宫颈疾病、不孕症等专家、专科门诊,住院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病区。同年起,镇(开发区)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开展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科普宣教、管理办证“四位一体”服务,将市计划生育指导站的大部分功能延伸到基层;各镇安装自动售套机,方便群众就近取得避孕工具。2005年,建立避孕药、具的质量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至2005年,共检查236331人,查病率90%,查出宫颈炎57457例、滴虫性阴道炎4709例、霉菌性阴道炎6488例、细菌性阴道炎1895例。

 

二、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孕前干预)

1997年,吴江市计划生育指导站建立优生检测实验室。199812月起,首先对申请照顾生育第二胎的夫妇开展孕前一组病原体(TORCH)检测,检测是否存在能高度导致胚胎畸形而成人的发病症状又不明显的风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及弓形虫等感染。同时,对有生育过病残儿史的夫妇开展外周血染色体核型分析,以避免因遗传因素导致第二胎再次发病。2000年,这项工作在盛泽、北厍镇进行试点,2002年在全市全面推开。20032005年,在15151对新婚夫妇中,共检测6147人,检出阳性人数107人。

 

三、推广服用“福施福”

1990年起,在全县推广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推荐食品“福施福”。该品内含23种维生素(叶酸等)及微量元素,能有效改善孕妇营养及控制和减少神经管畸形等严重出生缺陷的发生。其分高、中、低三类,供不同人群选择。“福施福”服用对象为拟生育夫妇,服用时间为孕前3月至孕3月。20032005年,在15151对拟生育夫妇中,服用“福施福”人数为10306人,其中服用3盒以上的有8635人。

 

四、出生缺陷二级干预(孕期干预)

出生缺陷二级干预(孕期干预)项目是在18个县()开展的省级项目,要求对怀孕1420周的孕妇进行血清筛查缺陷胎儿。2001年,平望、同里、震泽、梅堰、七都和横扇等镇被确定为项目试点镇。200277日,平望镇开展出生缺陷二级干预(孕期干预)项目工作。是月,试点镇项目工作全面铺开。至20041月共完成506例早孕妇和1454例中孕妇的调查和筛查,共筛查出高危孕妇138(早孕高危71例、中孕高危67)。其中57例到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羊水染色体核型分析及超声检查,确诊缺陷胎儿为18三体综合征、脑积水、肾积水、下肢不等长、唇腭裂各1例。18三体综合征、脑积水者,及时中止妊娠。

 

五、P17项目

CPR/90/P17项目是中国政府与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的合作项目,目标是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及避孕节育知识的认识和掌握水平。1991年,吴江被确定为CPR/90/P17项目的第二批示范站后,即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并及时启动项目。19911994年,举办市镇()两级各类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培训班263期,培训29290人次。19921994年,举办镇()、村、企业重点宣传员培训班219期、26745人次。同时,利用人口学校阵地及举办展览、组织观看影片及制作各类宣传品等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P17项目的实施,共有46万育龄人群普遍得到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受教育率为99.1%

 

六、宫内节育器避孕效果调查项目

20056月,震泽镇被选定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宫内节育器避孕效果调查项目”吴江市调查点。为确保调查质量,市镇两级各出资2万元,及时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培训调查人员,同时加强宣传,调查对象为200011日至2005630日期间有放置宫内节育器记录的全部妇女,调查方法为问卷调查,共有1157人接受调查,占应调查人数的84.39%。调查资料经整理后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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