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9 14:36:47
作者: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2295
1986~2005年,吴江先后编制4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纲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确立,经济管理实现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向市场调节为主、计划调控为辅的转变。1986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2.18亿元,2005年为403.2亿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加强市场管理力度,打假治劣,维护市场秩序,重视和加强经济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物价管理由侧重单一的物价管理转变为价格管理、收费管理、监督检查和价格服务并重,价格管理由对产品定价为主转变为以市场调节价为主。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计量、工业产品质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统计工作在综合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增强各项社会经济统计和专项调查的及时性、准确性,发挥统计资料对领导机关决策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服务指导作用。通过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工作,查出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1986~2005年,累计完成国家审计项目893项,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58亿元,直接增加财政收入9072万元。安监部门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监察,开展专项整治并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一节 国民经济计划
一、“七五”计划(1986~1990)
1986年5月20日,县第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吴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在实施“七五”计划的第三年,计划作调整。到1990年各项主要计划指标:国民生产总值2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67亿元,财政收入1.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外贸收购额8亿元,农民人年均收入1100元,城镇职工人年均收入1250元。各项目执行结果:国民生产总值24.3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85亿元,财政收入1.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3.7亿元,外贸收购额10.47亿元,农民人年均收入1176元,城镇职工人年均收入2394元。
二、“八五”计划(1991~1995)
1992年1月18日,县第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吴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期间,计划作调整。到1995年各项主要计划指标:国民生产总值130亿元,工农业总产值540亿元,财政收入3.8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60亿元,农民人年均收入3200元,城镇职工人年均收入5500元。各项目执行结果:国民生产总值132.3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352.23亿元,财政收入5.24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1.93亿元,农民人年均收入4200元,城镇职工人年均收入6200元。
三、“九五”计划(1996~2000)
1996年1月24日,市第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吴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纲要》。到2000年各项主要计划指标:国内生产总值300亿元,财政收入10.66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25亿元,农民人年均收入8000元,城镇职工人年均收入12000元。各项目执行结果:国内生产总值181.2亿元,财政收入10.66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62.18亿元,农民人年均收入5350元,城镇职工人年均收入9420元。
四、“十五”计划(2001~2005)
2001年3月6日,市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吴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到2005年各项主要指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300亿元,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5%以上,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年均递增7%以上。“十五”计划实施后,各项目标如期完成,其中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提前一到两年完成。各项目执行结果: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03.2亿元,年均增长17.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13.16亿元;财政收入达到58.58亿元,年均增长41%;农民人均纯收入8498元,城镇职工平均工资22236元。
表19-1-1 1986~2005年吴江国民经济主要指标表 单位:亿元
年份
|
国内生产
总值
|
农业总产
值(现行价)
|
全社会固定
资产投资额
|
全社会消费
品零售额
|
1986
|
12.18
|
4.15
|
4.25
|
4.60
|
1987
|
14.59
|
4.26
|
5.87
|
5.29
|
1988
|
19.45
|
4.65
|
7.95
|
6.54
|
1989
|
19.69
|
4.24
|
5.51
|
7.05
|
1990
|
24.39
|
11.36
|
7.28
|
7.29
|
1991
|
27.77
|
10.85
|
10.50
|
8.14
|
1992
|
40.20
|
13.47
|
13.87
|
9.33
|
1993
|
73.35
|
15.37
|
18.49
|
11.57
|
1994
|
106.49
|
22.93
|
22.50
|
15.64
|
1995
|
132.35
|
24.10
|
21.93
|
20.77
|
1996
|
142.54
|
26.55
|
32.19
|
23.88
|
1997
|
161.50
|
27.21
|
23.07
|
27.05
|
1998
|
175.07
|
27.09
|
26.42
|
29.01
|
1999
|
178.52
|
27.19
|
33.15
|
30.51
|
2000
|
181.20
|
27.30
|
62.18
|
33.60
|
2001
|
203.37
|
27.28
|
70.34
|
38.34
|
2002
|
234.56
|
28.12
|
106.07
|
43.97
|
2003
|
281.05
|
25.88
|
172.12
|
49.61
|
2004
|
340.10
|
27.77
|
189.79
|
59.70
|
2005
|
403.20
|
29.22
|
213.16
|
71.51
|
第二节 固定资产投资
1986年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自国家预算内相对较少,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成为主要来源。1992年起,吴江市政府简政放权,凡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由乡镇、主管部门自行审批,以后又统一至市计委审批。
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市政府把有关国计民生的事项作为重点建设必保项目。2002年,吴江市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51.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85亿元,完成投资11.25亿元。完成重点项目有菀坪—205省道二级公路改建、高速公路吴江段互通接线、市区污水截流工程、市体育场、生活垃圾填埋场。2003年,50项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57.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59亿元,当年完成投资22.73亿元。完成重点项目有吴江市第二高级中学易地重建、南京邮电学院吴江职业技术学院、震泽中学扩建、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大楼、永康路商业街二期改造工程。
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60项,计划总投资72.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6.1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3.28亿元。完成重点项目有区域供水一期工程、天然气一期工程、苏盛热电一期工程、南京邮电学院吴江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2005年,66项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106.72亿元,当年计划投资48.48亿元,年内完成投资46.43亿元。完成重点项目有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改扩建工程、苏盛热电二期工程。
第三节 能源管理
一、电力综合管理
(一)电力管理
1986年,国家统配吴江电量1.73亿千瓦时。县政府组织煤、油加工电1.49亿千瓦时,占当年供电量的45.54%。1988年,实行“峰谷”电量调控考核。1989年起,推行“包死基数,不足自补,节约归己,超用扣罚”的办法,对10千伏、35千伏用户实行峰、谷电差价比在5∶1,奖励低谷电超用户,鼓励用户用深谷电,同时拉开地方电厂峰、谷上网电的收购价。在农村实行灌溉用电单耗考核。工业企业实行产品电耗定额管理,逐年扩大考核面和节电奖励。1992年,全市实现农村电气化、用电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计经委和电力局“两化”达标验收。1993年,统配电量约3.02亿千瓦时,用电缺口64.6%以上。吴江向华东电网、省电力局争取用电指标和用电补贴资金,组织计划外电量,有集资电、煤油加工电等,并建设地方电厂。同时,首先保证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重点户用电,对高耗低效、破坏生态环境的用电户实行限供、停供。1996年,开展农电承包和峰谷考核工作,全市累计超低谷用电1847.5万千瓦时,名列苏州六县(市)第一。回收加工电费2.27亿元,回收率100%。1998年,宣传推广黎里电管站对村电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村内监督”的做法。全市23个镇签订农电承包合同。1999年,全市执行省统一电价和“一市一价”。2000年,实行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农村电价政策。2001年,完成盛泽热电厂、平望中良热电有限公司和艺龙热电厂联产机组审核认定工作;委托南京热电设计院修订编制《吴江市热力规划》,指导全市热电事业建设。2004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市供电局制定《吴江市超计划供用电平衡实施办法》,解决特殊企业和重点企业超计划用电的困难。组织开展节约用电,控制城镇夜间照明用电,同时做好全市电网建设规划和迎峰度夏工作的安排,并向上级争取申报苏盛二期、罗森化工、盛虹集团、腾龙石化及艺龙集团5个新建热电项目。2005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和落实《吴江市2005年有序用电错峰管理实施方案》。
(二)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
1999年,吴江市被列入全省36个农网改造年内竣工目标县(市)之一。吴江市10千伏以下农网改造工程总投资1.59亿元,总计下达吴江农网建设与改造资金2.02亿元。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对低压电网实行统一管理,农村用户实行一户一表,由下属的供电站所管理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2000年3月末,农网建设与改造基本竣工,新增、改造10千伏线路830.75公里,供电半径调整至15公里以内。导线截面调粗至50平方毫米及以上,载流量提高1倍以上。新增、更换配电变压器1700台15.48万千伏安;新增、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2421.73公里。配电半径调整至500米以内。新装农户电表15.43万套,实现农村家庭户户用电均直供,用电有计量。新建110千伏青云变电站和原地升压扩建110千伏电站相继竣工投入运行。全市21个镇实现每个镇至少有1座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
二、农村能源建设
(一)农户小沼气
1986年,全县新建混凝土沼气池847只,报废16647只二合土老池、废池,年末实有沼气池22772只,平均利用率78%。沼气的利用由解决农村燃料向生产领域发展,青云、桃源用于养蚕;横扇乡旗杆村利用稻草种菇,产菇后残渣入池产沼气,沼气渣作肥料。盛泽乡南宵村、荷花村有50多户养鸭专业户将鸭肥入池产气,沼气为鸭棚点灯,提高产蛋率,每年可节约柴草450万公斤。1987年,全县新建沼气351只,年末实有沼气池23140只,可使用池15806只。1988年,新建沼气池47只。在桃源乡的杏花、胜利等6个村进行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试点,沼气池使用期由210天提高到300天。1989年,新建沼气池284只。9月,吴江成为全国沼气建设重点县。年末,全县共建农户沼气5013只,建池成功率为99%,利用率90%。1986~1989年,县举办沼气建池技术培训班,全县先后办起服务站13个,承包建沼气池。1990年起,全县不再推广、建造农户小沼气。
(二)沼气净化池
1988年8月,县能源办公室和环保局在黎里食品站建造总容积90立方米的净化池2只,所产沼气供10户居民作为生活用气,污水经二级处理达到国家标准。1989年4月,庙港食品站建造40立方米的净化池,投料使用。1990年,南麻、芦墟、坛丘等3个乡镇食品站各建50立方米净化池,北厍镇食品站建50立方米净化池3只。1991年,盛泽镇食品站建120立方米净化池2只,盛泽镇卫生院建120立方米净化池1只。1992年,八都食品站建30立方米净化池1只。1993年,盛泽中学建40立方米净化池1只,铜罗镇、青云乡、桃源镇3个食品站各建40立方米净化池1只。1994年,平望镇食品站建105立方米净化池1只。1995年,松陵、震泽、同里镇等3个食品站各建50立方米净化池2只。1996年,屯村、八坼等2个乡镇各建40立方米净化池2只。1997年,菀坪食品站建30立方米净化池2只;松陵镇实验小学建30立方米净化池1只;横扇镇食品站建30立方米净化池1只。1998年,全市新建90立方米净化池3只。至1999年,全市共建沼气净化池39只,总容量1475立方米。2000年起,不再建造沼气净化池。
(三)省柴灶
1990年初,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在北厍、铜罗和八都等3个乡镇进行省柴灶试点,举办由20名技工参加的建、改灶技术培训班。年末,全县有10321户建省柴灶,其中试点3个镇共3601户建省柴灶。此后,在桃源、铜罗、青云、南麻、震泽、平望、盛泽、七都、八都、北厍、芦墟、金家坝12个乡镇推广。1992年末,全市共17010户建省柴灶。1998年,全市有5000户改省柴灶。1999年,全市1.1万户改省柴灶。至1999年末,全市共33010户建省柴灶。2000年,建、改省柴灶工作停止。
(四)秸秆气化
1998年,市能源办公室投资63万元,从山东省引进省内第一座秸秆气化设备,在松陵镇农创村进行集中供气试点,供应60户使用。2000年发展到115户,被列入苏州市50项实事工程之一。2001年,震泽镇徐家浜村、横扇镇叶家港村、梅堰镇双浜村、金家坝镇西轸村和盛泽镇北角村5个村推行秸秆气化工程。年末,全市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用户865户。
第四节 信息化建设
2003年是吴江市“信息化启动年”,市信息化管理部门编制《吴江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2003~2005)》以及《吴江市电子政务总体规划》。
一、政府信息化
1995年起,市政府各部门使用计算机处理日常文档及相关业务,局域网逐步普及。2002年10月,建成吴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内部网络信息系统。同年,市国税局与市环保局将信息化技术应用于税收和环保监测工作。2003年,市政府用180万元向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批量购买操作系统、办公系统、服务器系统、数据库系统等软件,对全市市镇两级财政预算单位的计算机软件进行正版化升级。3月,全市党政信息网建设项目启动,投入315万元,市电子政务光纤宽带网基本建成,116个党政机关联网接入。2003年10月,“中国吴江”政府门户网站开通,2004~2005年网站连续获“全国优秀政府门户网站”称号。2004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开通运行。2005年,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网络平台投入使用。
二、企业信息化
2000年起,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国有及年主营业务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企业)中,有近80%的企业运用信息技术进行管理。2002年8月,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筹办B2B方式的电子商务平台,全称“东方绸都商务网”。2004年5月14日,“中国绸都网”电子商务平台运行。市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发展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技术服务平台的若干政策意见》。同年,盛泽的鹰翔、恒力、盛虹等规模型纺织企业引进熔体直接纺项目,生产过程的计算机控制程度得到提高。2005年,亨通集团为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示范企业,获得省40万元的发展扶持资金,实施以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永鼎集团为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试点企业。标准缝纫机菀坪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新民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盛虹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恒力集团和苏州青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苏州市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试点企业。
三、社会信息化
1999年,市教育局斥资20万元建成的局域网投入使用。2004年,全市共投资2000万元用于宽带教育局域网升级,实现校校建网络,班班有电脑,全市中小学共有计算机12000台,平均9名学生拥有1台电脑。全市建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障管理系统、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和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拥有43万参保人员、6000个参保单位的信息。全市医院和药店共160多个单位纳入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同年,投入600万元,海关加工贸易联网工程、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系统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检验检疫与海关之间的网络和数据互通。投入500万元,整合110、120、122、119系统,建设城市综合报警警务网络,建立公安综合业务信息查询平台、无线警务通系统,完善社会监控图像传输网络。2005年,吴江成为苏州市信息亭的首个试点市,采用“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苏州公共信息亭吴江分公司,与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完成20个亭点选址规划,开通6个信息亭。五小车辆规费征收稽查管理系统通过交通厅验收,全市433辆出租车完成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安装,自动监控、调度管理及电话召车系统投入使用。同年,完成10个镇、63个社区居委会社区业务专网建设。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登记注册
一、内资企业登记
1986年,全县共办理企业开业登记1019家,歇业登记1221家,办理变更登记480家。全县有各类企业6701家,包括横向联合企业176家,各类分支机构1395个。
1988年,办理开业、变更登记的企业,全部核发或换发新营业执照。全县登记注册企业10546家。商业企业共增加1282家,占新开业企业数的56.95%。1990年,全县登记注册的企业8944家,减少的主要是乡镇、村办企业。
1988年10月至1991年6月,全县对369家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其中县以上公司209家,县以下公司160家(其中党政机关办的12家)。共撤销县以上公司62家(其中党政机关办的11家)、降格10家;撤销县以下公司43家,降格15家。全县共保留239家公司,其中县以上公司137家,县以下公司102家。
2000年,全市共有企业6202家,其中法人3401家,注册资本73.51亿元。包括国有企业483家,注册资本13.25亿元;集体企业4062家,注册资本41.64亿元;联营企业136家,注册资本3.02亿元。
2005年,全市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净增45.8亿元。全市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1867家,其中法人914个,营业登记企业953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182家,股份合作制企业17家,各类企业集团30个,总注册资本92亿元。全年办理转(改)制企业登记1950家。
表19-2-1 1986~2005年吴江工商企业登记情况表
年份
|
年末企业数(家)
|
注册资本
(亿元)
|
备 注
|
合计
|
企业法人
|
营业登记
|
1986
|
6701
|
-
|
-
|
-
|
其中工业3988家,商业2252家,其他业461家
|
1987
|
8896
|
-
|
-
|
-
|
其中工业4358家,商业3910家,其他业628家
|
1988
|
10546
|
-
|
-
|
-
|
清理整顿公司及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
|
1989
|
10260
|
-
|
-
|
-
|
1990
|
8944
|
3922
|
5022
|
26.84
|
|
1991
|
9697
|
4253
|
5444
|
26.96
|
|
1992
|
10907
|
5080
|
5827
|
30.32
|
|
1993
|
13123
|
6484
|
6639
|
36.48
|
|
1994
|
14084
|
6878
|
7206
|
39.15
|
|
1995
|
13954
|
6791
|
7163
|
41.93
|
|
1996
|
13347
|
6569
|
6778
|
44.71
|
|
1997
|
11776
|
6050
|
5726
|
47.49
|
|
1998
|
9104
|
4854
|
4520
|
81.31
|
|
1999
|
7668
|
4184
|
3484
|
80.80
|
转改制企业205家
|
2000
|
6202
|
3401
|
2801
|
73.50
|
转改制企业1376家
|
2001
|
4778
|
2582
|
2196
|
74.61
|
转改制企业1542家
|
2002
|
3938
|
2906
|
1032
|
81.30
|
转改制企业1640家
|
2003
|
3491
|
1856
|
1635
|
80.50
|
转改制企业1719家
|
2004
|
2736
|
1428
|
1308
|
97.00
|
转改制企业1838家
|
2005
|
1867
|
914
|
953
|
92.00
|
转改制企业1950家
|
二、外资企业登记
1988年,全县登记注册的合资企业有4家。1989年8月起,县内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检和换发营业执照。同年,全县外资企业共26家。
1991年,制定外资企业登记管理三项措施:全面实行县(市)局外资登记资料预审制度,按时回访外资企业,检查督促其出资情况,建立运用微机管理制度。
1992年5月起,所有在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均换发企业法人执照和营业执照。同年,全市共有外商投资企业398家,投资总额50967.98万美元,注册资本36376.23万美元。其中外商独资企业6家,投资总额592万美元,注册资本506万美元。
2005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1152家,其中合资企业274家,合作企业13家,外商独资企业865家;投资总额86.95亿美元,注册资本43.6亿美元,其中外方认缴注册资本39.17亿美元。
表19-2-2 1987~2005年吴江外商投资企业情况表
年份
|
年末实有外资企业数(家)
|
投资总额
(万美元)
|
注册资本(万美元)
|
合计
|
合资
企业
|
合作
企业
|
外商
独资
|
合计
|
其中
外方出资
|
1987
|
1
|
1
|
-
|
-
|
80.4
|
|
|
1988
|
4
|
4
|
-
|
-
|
321.7
|
173
|
84.7
|
1989
|
26
|
25
|
1
|
-
|
2091.4
|
1163
|
569.8
|
1990
|
39
|
25
|
14
|
-
|
3137.0
|
2745
|
1345.0
|
1991
|
75
|
52
|
20
|
3
|
6033.0
|
5280
|
3970.0
|
1992
|
325
|
310
|
9
|
6
|
50967.0
|
36376
|
25860.0
|
1993
|
612
|
581
|
14
|
17
|
91796.0
|
61236
|
41412.0
|
1994
|
702
|
653
|
21
|
28
|
115161.0
|
78597
|
43417.0
|
1995
|
721
|
654
|
26
|
50
|
144769.0
|
98988
|
58465.0
|
1996
|
751
|
633
|
28
|
60
|
155297.0
|
104839
|
61920.0
|
1997
|
638
|
538
|
19
|
81
|
141930.0
|
98064
|
61175.0
|
1998
|
573
|
484
|
-
|
89
|
148671.0
|
95700
|
60677.0
|
1999
|
460
|
325
|
15
|
120
|
135400.0
|
81000
|
56600.0
|
2000
|
442
|
238
|
12
|
192
|
182000.0
|
102900
|
81000.0
|
2001
|
477
|
193
|
10
|
274
|
213100.0
|
122600
|
104000.0
|
2002
|
699
|
231
|
11
|
457
|
362300.0
|
194700
|
170100.0
|
2003
|
913
|
259
|
13
|
641
|
634900.0
|
323300
|
289100.0
|
2004
|
1019
|
252
|
13
|
754
|
754900.0
|
379200
|
342600.0
|
2005
|
1152
|
274
|
13
|
865
|
869500.0
|
436000
|
391670.0
|
三、个体私营登记
1986年初,全县个体工商户共计7334户。1988年7月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8月3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和临时营业执照。全县有个体工商户10752户,从业人员23444人,其中个体运输户3408户,从业人员6801人。
1993年3月,扩大私营企业申请登记对象,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和程序。7月,印发《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全市个体工商户共12074户。私营企业共70家,用工741人,注册资金1207.02万元。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6家,分支机构3个。
2002年10月起,由基层分局直接审核发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全市新增私营企业2256家,净增注册资金26.46亿元。新增个体工商户4384户。年末,全市共有私营企业7212家,个体工商户21716户,共有注册资金78.10亿元,省级集团3个,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58家。2003年,全市私营企业增至10011家,注册资本总额120.6亿元;个体工商户23771户,注册资金7.2亿元。
2005年,全市有私营企业12466家(其中包括分支机构793个),用工165448人,注册资金208.5亿元;个体工商户25413户,从业人员34326人,注册资金8.57亿元。
表19-2-3 1986~2005年吴江个体私营企业情况表
年份
|
私营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企业数
(家)
|
雇工人数
(人)
|
注册资金
(万元)
|
户数
(户)
|
从业人数(人)
|
注册资金
(万元)
|
1986
|
-
|
-
|
-
|
7334
|
12401
|
-
|
1987
|
-
|
-
|
-
|
9905
|
19628
|
-
|
1988
|
-
|
-
|
-
|
10752
|
23444
|
-
|
1989
|
23
|
274
|
147.0
|
11860
|
20609
|
-
|
1990
|
26
|
310
|
166.0
|
12445
|
21633
|
-
|
1991
|
29
|
346
|
186.9
|
11598
|
19822
|
-
|
1992
|
34
|
318
|
260.3
|
10173
|
16311
|
-
|
1993
|
70
|
741
|
1207.0
|
12074
|
22075
|
-
|
1994
|
215
|
2198
|
5720.0
|
13444
|
24498
|
-
|
1995
|
274
|
3093
|
9962.0
|
8927
|
12469
|
14972
|
1996
|
401
|
3794
|
17720.0
|
13121
|
18405
|
26928
|
1997
|
679
|
6424
|
29971.0
|
16838
|
23351
|
34100
|
1998
|
1855
|
23596
|
87140.0
|
20198
|
28478
|
43526
|
1999
|
2733
|
34785
|
146500.0
|
19827
|
27548
|
45600
|
2000
|
4188
|
48117
|
275000.0
|
18395
|
25534
|
47000
|
2001
|
5798
|
70913
|
450000.0
|
20196
|
29070
|
68000
|
2002
|
7212
|
94852
|
961400.0
|
21716
|
30647
|
78100
|
2003
|
10011
|
116961
|
1206000.0
|
23771
|
32151
|
72000
|
2004
|
11903
|
142855
|
1627000.0
|
25911
|
34922
|
84000
|
2005
|
12466
|
165448
|
2085000.0
|
25413
|
34326
|
85700
|
第二节 市场管理
1986年起,市场管理按食品卫生、生产资料、影像书刊、烟花爆竹危险品等品种进行分类。管理方式有常年管理、联合执法检查、巡查、专项整治等。各地工商所成立巡查组,对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及商场、商厦、商店、商业集中区等其他商品交易场所的巡查每月不少于两次。1998年,市工商局成立两个巡查组,每月组织一次巡查。
1987年4月,县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联合整顿全市医药市场。8~9月,全县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行动。1988年,开展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大检查,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有汾酒2344瓶,自行车60辆,银元36枚,天麻15公斤,石棉瓦900张以及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的“四无”劣质电器商品16916件。1991年7月,县工商局和公安局、供销合作总社联合整顿农村烟花、爆竹销售网点。1998年3月,市工商局、多管局、水产局联合整顿兽药经营市场。2001年3月,对肉类及制品市场管理开展专项整治。2002年4月,查处中介领域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9月,开展“红盾闪光”执法行动,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770个,取缔无照经营54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查缴假冒劣质食品5932公斤,肉制品419公斤,酒3150瓶,饮料2335瓶,保健品415盒,立案69起,即时处罚68起,罚没款8.2万元。
2003年1月,开展移动电话市场专项整治工作。2004年6~9月,开展“保健康,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打击重点是假冒劣质食品、农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违法医疗医药广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无照经营行为,药品回扣等。2005年3月,对酒类市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471件,罚没物资主要有冒牌酒936瓶,冒牌商标标识5000套,冒牌种子50公斤。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1986年起,全县开展创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活动,每年对企业的经济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选。1990年7月20日起,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1992年7月13日,启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7月20日起,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凭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土地批准文件及合同使用凭证办理有关领照手续。1993年5月4日,启用新合同文本。1995年起,开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工作。
2002年,市工商部门完成企业信用信息库基础建设,为社会提供快捷的征信服务,并推行企业信用公示制,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锁入“良好行为记录系统”,将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锁入“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上网向社会公布。
1986~2005年,全市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3家,苏州市级55家,吴江市级497家。经济合同咨询服务超过1万次,调解纠纷654件,争议金额2302万元。办理经济合同鉴证19039份,金额59.3亿元。1996~2005年,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9064件,抵押物价值841.17亿元,担保主债权281.87亿元。
表19-2-4 1986~2005年吴江经济合同管理情况表
年份
|
鉴证合同
|
咨询服务
|
办理企业抵押物登记
|
份数
|
金额
(万元)
|
次数
|
调解
纠纷
(件)
|
金额
(万元)
|
件数
|
主债权
金额
(亿元)
|
价值
(亿元)
|
1986
|
1486
|
8488
|
448
|
12
|
58.0
|
-
|
-
|
-
|
1987
|
413
|
2848
|
172
|
34
|
375.3
|
-
|
-
|
-
|
1988
|
602
|
5122
|
721
|
44
|
78.6
|
-
|
-
|
-
|
1989
|
997
|
4148
|
45
|
50
|
57.1
|
-
|
-
|
-
|
1990
|
579
|
3185
|
41
|
51
|
86.7
|
-
|
-
|
-
|
1991
|
263
|
2498
|
34
|
47
|
143.9
|
-
|
-
|
-
|
1992
|
2089
|
5418
|
50
|
50
|
42.4
|
-
|
-
|
-
|
1993
|
1130
|
2786
|
640
|
37
|
91.6
|
-
|
-
|
-
|
1994
|
1139
|
1498
|
51
|
32
|
86.5
|
-
|
-
|
-
|
1995
|
1900
|
3600
|
48
|
43
|
121.3
|
-
|
-
|
-
|
1996
|
2620
|
132600
|
749
|
21
|
62.2
|
537
|
12.91
|
-
|
1997
|
1561
|
79603
|
552
|
27
|
82.0
|
551
|
19.86
|
25.44
|
1998
|
956
|
48383
|
354
|
50
|
57.5
|
754
|
21.55
|
22.23
|
1999
|
73
|
579
|
9
|
3
|
0.4
|
723
|
30.93
|
31.07
|
2000
|
252
|
821
|
22
|
3
|
1.8
|
987
|
24.29
|
24.35
|
2001
|
325
|
3383
|
28
|
2
|
1.6
|
1085
|
32.18
|
32.39
|
2002
|
103
|
1454
|
20
|
1
|
0.1
|
1048
|
26.15
|
62.69
|
2003
|
2551
|
287049
|
60
|
56
|
93.0
|
1191
|
27.0
|
72.00
|
2004
|
-
|
-
|
3450
|
63
|
857.0
|
1239
|
36.0
|
99.00
|
2005
|
-
|
-
|
2600
|
28
|
5.0
|
949
|
51.0
|
472.00
|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一、商标管理
1986年初,全县有注册商标275件。1987年,工商部门要求生产单位在商品或其包装上必须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全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5件。1990年,对商标印刷企业实施《商标印制许可证》制度。1991年查处商标违法案件56件。2001年8月,庙港缫丝有限公司领到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0000001号原产地标记注册证书。2002年查处商标违法案件90件。2004年11月,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亨通光电”,成为吴江首件通过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2月,永鼎集团有限公司的“永鼎”,成为吴江首件通过司法裁定的中国驰名商标。2005年6月与11月,苏州德尔地板有限公司“DER”(德尔)商标、江苏康力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康力”商标,先后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年末,全市共有注册商标2925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4件,江苏省著名商标26件。
江苏省著名商标按认定时间,从2002年至2005年,依次是亨通集团的“亨通光电”,市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的“茶花”,慈云香料香精公司的“慈云”,大象东亚集团的“大象”,科林集团的“科林”,永鼎集团的“永鼎”,九龙电缆公司的“港龙”,吴赣化工公司的“乘风”,金丰木门厂的“金丰”,爱富希新型建材公司的“图案”,华佳缫丝厂的“美星”,百花漾酿造公司的“百花漾”,海狮清洁用品厂的“达尔美”,东方铝业有限公司的“四强”,康力电梯集团的“康力”,新恒通电缆集团的“耀塔”,德尔地板公司的“DER”,平望调料酱品厂的“莺湖”,巨峰科技公司的“巨峰”,永亨铝业公司的“亨利”,申龙电梯公司的“申龙”,万工科技集团的“万工”,东杰视讯科技苏州公司的“东杰”,通鼎集团有限公司的“通鼎光电”,华佳缫丝厂的“桑罗”,中南酿造公司的“鸳栖”。
二、广告管理
1987年,全县经登记注册的广告经营单位4个,从业人员21人,年营业额13.49万元,其中个体经营的广告单位2个。1989年,工商部门查处虚假违法经营广告案件4件。1991年,实行广告内容备案制度。1993年,全市各广告经营单位统一使用《广告业务登记审查簿》。1998年,查处虚假违法经营广告案件4件。1999年注销4个广告经营资格单位,2000年,核销6个广告经营资格单位。2001年,苏州市举行第七届优秀广告作品活动,吴江市选送的“再就业”公益广告、“吴江市形象”“同里退思园——小桥流水人家”等6幅作品入选。2002年,查处商标广告案件90件,没收冒牌商标标识5.43万套。2005年末,全市经登记注册的广告经营单位45个,从业人员274人,注册资金1826万元。
第五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1990年6月,县工商局在同里、震泽、横扇、松陵、桃源与铜罗建立首批消费者投诉处理站。1991年,吴江县消费者协会(简称消协)核准登记为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1992年1~10月,消协共接待消费者咨询31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34件,结案3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6万元,给予罚没处理1.58万元。其中乡镇受理投诉案件2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4万元,收缴罚没款1.06万元。1996年,市消协及基层投诉站共受理投诉494件,结案49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6万元。2000年,组建吴江市工商系统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台(站)。2002年,“12315”投诉网络和市消协共接待来信来访、咨询10627人次,受理投诉1079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90多万元。
2005年9月,市消协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新组建消费监督站180个。“12315”投诉网络和市消协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咨询8005人次,受理投诉641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3万元。
第三章 物价管理
第一节 物 价
1986年,价格从国家定价的单一形式转变为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从以国家定价为主转变为以市场调节价为主。
90年代后期,消费价格、零售价格,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均呈下降趋势。2000年以后,又逐渐上涨。2003年起,零售价格指数停止统计。2004年起,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停止统计。
表19-3-1 1992~2005年吴江价格指数情况表
年份
|
消费价
格指数
|
零售价
格指数
|
农业生产资
料价格指数
|
年份
|
消费价
格指数
|
零售价
格指数
|
农业生产资
料价格指数
|
1992
|
109.7
|
109.8
|
-
|
1999
|
96.3
|
95.5
|
90.4
|
1993
|
118.2
|
119.7
|
117.2
|
2000
|
98.5
|
98.4
|
104.9
|
1994
|
123.1
|
122.9
|
126.3
|
2001
|
100.5
|
99.8
|
99.5
|
1995
|
112.4
|
112.2
|
119.9
|
2002
|
99.4
|
99.6
|
98.7
|
1996
|
106.1
|
105.8
|
103.1
|
2003
|
101.4
|
-
|
103.8
|
1997
|
100.2
|
98.9
|
105.1
|
2004
|
102.6
|
-
|
-
|
1998
|
98.3
|
97.9
|
94.2
|
2005
|
103.5
|
-
|
-
|
注:价格指数以上年同期价格为100。
一、粮油价格
1986年,政府对粮食进行合同定购。1987年4月1日,调高稻谷的收购价格。1988年4月1日,提高小麦、玉米和油菜籽的定购价格。1992年4月1日起,提高粮食定购价格并调整粮食统销价格。1993年4月1日,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同时,放开食用油脂、油料的购销价格。1996年,属于政策性经营的城镇居民基本口粮等粮食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1998年6月6日,国务院颁布《粮食收购条例》,实行粮食定购制度和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
表19-3-2 1988~2005年吴江粮油价格表 单位:元每50公斤
年份
|
价类
|
小麦
|
粳稻
|
油菜籽
|
1988
|
收
购
价
|
23.50
|
20.75
|
57.00
|
1989
|
25.00
|
26.80
|
70.00
|
1990
|
25.00
|
26.80
|
70.40
|
1991
|
25.00
|
26.80
|
70.40
|
1992
|
31.00
|
31.80
|
70.40
|
1993
|
定
购
价
|
35.00
|
45.00
|
78.00
|
1994
|
51.00
|
54.00
|
130.00
|
1995
|
51.00
|
54.00
|
135.00
|
1996
|
72.00
|
81.00
|
135.00
|
1997
|
72.00
|
81.00
|
120.00
|
1998
|
70.00
|
76.00
|
140.00
|
1999
|
指
导
价
|
56.00
|
61.00
|
105.00
|
2000
|
40.00
|
61.00
|
88.00
|
2001
|
50.00
|
63.00
|
85.00
|
2002
|
43.00
|
53.00
|
88.00
|
2003
|
48.00
|
63.00
|
105.00
|
2004
|
75.00
|
88.00
|
140.00
|
2005
|
67.00
|
88.00
|
115.00
|
表19-3-3 1986~1992年吴江粮油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每50公斤
品名
|
规格
等级
|
价格
类别
|
1986年
|
1987年
|
1988年
|
1989年
|
1990年
|
1991年
|
1992年
|
粳米
|
标一
|
统销价
|
14.70
|
14.70
|
14.70
|
14.70
|
14.70
|
30.00
|
47.00
|
比例价
|
27.30
|
30.50
|
30.50
|
39.20
|
39.20
|
39.20
|
47.00
|
议销价
|
34.50
|
37.50
|
46.00
|
80.00
|
68.00
|
68.00
|
68.00
|
面粉
|
特二
粉
|
统销价
|
18.20
|
18.20
|
18.20
|
18.20
|
18.20
|
32.00
|
48.00
|
比例价
|
30.00
|
30.00
|
34.70
|
37.20
|
37.20
|
37.20
|
48.00
|
议销价
|
36.00
|
39.00
|
46.00
|
65.00
|
65.00
|
70.00
|
70.00
|
菜油
|
二级
|
统销价
|
78.00
|
78.00
|
78.00
|
78.00
|
78.00
|
208.00
|
208.00
|
比例价
|
138.00
|
138.00
|
148.40
|
158.40
|
207.40
|
207.40
|
207.40
|
议销价
|
160.00
|
165.00
|
190.00
|
260.00
|
245.00
|
240.00
|
200.00
|
注:比例价30%按统销价,70%按议销价计算。
表19-3-4 1993~2004年吴江粮油零售价情况表 单位:元每500克
品名
|
规格等级
|
1993年
|
1994年
|
1995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粳米
|
标一
|
0.65
|
0.96
|
1.40
|
1.00
|
1.07
|
1.60
|
面粉
|
特二粉
|
0.60
|
0.94
|
1.18
|
1.10
|
1.03
|
1.20
|
菜油
|
二级
|
2.30
|
4.00
|
4.50
|
2.60
|
3.40
|
4.00
|
二、生猪价格
1986年,生猪指导性收购价为每50公斤84.50元。议销价为每50公斤134元。1990年8月,吴江生猪收购执行指导收购价。松陵镇的收购价格由每50公斤170元调整到190元,其他乡镇由每50公斤170元调整到188元。1991年3月起,试行建立猪肉市场调节基金,专项用于生猪价格补贴,松陵镇每头3.60元(剥皮3.00元),其他镇乡每头4.50元(剥皮3.75元)。松陵镇生猪收购价每50公斤调整为167元;其他镇乡165元。1992年7月,调整松陵镇生猪、猪肉购销价格。生猪收购价以一级三等为中心基价,每50公斤调整为185元。1993年,放开生猪收购价,实行行业价格管理。随着市场价格的放开,猪肉价格通过市政府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进行调控。
三、自来水价格
1986年,全县自来水深井水统一收费标准:居民用水每吨0.10元,集体及工业用水0.20元;盛泽和芦墟两镇地面水居民用水每吨0.13元,集体和工业用水0.20元。1987年5月1日起,松陵镇按地面水收费,每吨0.13元。
1992年1月1日起,居民用水调整为每吨0.22元。8月1日起,松陵、盛泽、同里、平望、黎里、芦墟、震泽7个镇民用水调整为每吨0.28元,工商企业及单位用水统一调整为每吨0.30元。其他乡镇不超过此定额。
1993年5月1日,松陵、盛泽、同里、平望、黎里、芦墟、震泽7个镇民用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生活用水)调整为每吨0.35元,工商企业单位生产、经营用自来水调整为每吨0.37元。其他镇乡作相应调整。1994年8月1日,全市实行分类水价:居民用水(包括机关、部队、院校、医疗卫生、民政福利院等)松陵镇每吨0.48元,其他镇0.45元。水价中包括水厂建设费、水资源费、税金及相关附加费。
1996年10月23日起,水费由基本水价、水厂建设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水利工程费组成。1996年11月1日,市镇居民用水统一调整为每吨0.60元,工业用水中包括理发、普通浴室、早点、菜场、粮店、园林等。2000年7月1日,全市统一水价。2004年5月1日,又作调整。
表19-3-5 1987~2004年吴江水费调价表 单位:元每吨
调价日期
|
1987.
11.1
|
1988.
7.1
|
1992.
8.1
|
1993.
5.1
|
1994.
8.1
|
1996.
11.1
|
2000.
7.1
|
2004.
5.1
|
居民用水
|
0.13
|
0.15
|
0.28
|
0.35
|
0.48
|
0.60
|
1.05
|
1.70
|
工业用水
|
0.20
|
0.30
|
0.30
|
0.37
|
0.75
|
0.90
|
1.35
|
2.00
|
商业服务业用水
|
-
|
0.25
|
-
|
-
|
0.85
|
1.10
|
1.65
|
2.30
|
宾馆娱乐业用水
|
-
|
-
|
-
|
-
|
0.95
|
1.25
|
1.80
|
2.60
|
表19-3-6 2004年5月1日吴江自来水价格构成表 单位:元每吨
项 目
|
基本水价(含
水利工程水
费0.04元)
|
水厂
建设
费
|
城市
附加
费
|
水资
源费
|
污水处理费
|
省水
处理
专项
费用
|
总水价
|
调前
|
调后
|
调前
|
调后
|
调前
|
调后
|
居民
用水
|
市区
|
0.64
|
0.84
|
-
|
0.04
|
-
|
0.35
|
0.80
|
0.02
|
1.05
|
1.70
|
镇
|
0.66
|
0.86
|
-
|
工业
用水
|
市区
|
0.83
|
1.03
|
0.10
|
0.04
|
0.01
|
0.35
|
0.80
|
0.02
|
1.35
|
2.00
|
镇
|
0.85
|
1.05
|
-
|
商服
用水
|
市区
|
1.13
|
1.33
|
0.10
|
0.04
|
0.01
|
0.35
|
0.80
|
0.02
|
1.65
|
2.30
|
镇
|
1.15
|
1.35
|
-
|
宾娱
用水
|
市区
|
1.43
|
1.63
|
0.10
|
0.04
|
0.01
|
0.20
|
0.80
|
0.02
|
1.80
|
2.60
|
2005年,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70元,工业用水每吨2.00元,商业服务业用水每吨2.30元,宾馆娱乐业用水每吨2.60元。水费由基本水价(含水利工程费)、水厂建设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省水处理专项费用组成,其中民用水不征收水厂建设费和水资源费。
四、电力价格
1986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20元每千瓦时,非工业与普通工业用电0.085元每千瓦时。1990年9月,实施《吴江县电力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电力价格由政府定价,实行分级管理。对有调整用电负荷能力的工业企业和乡镇实行高峰低谷分别计算方法。1992年7月,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及照明用电附加费标准,城镇居民生活用电0.25元每千瓦时。1993年11月,城镇居民生活用电调整为0.30元每千瓦时,农村居民计划内生活用电价格最高限价为每千瓦时0.32元。1994年5月,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外,其他各类电价均有调整。1995年5月,提高部分电网电价。8月起,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用电每千瓦时征收“建设基金”0.02元。城镇居民生活用电0.40元每千瓦时。1996年,城镇居民用电0.42元每千瓦时,农村居民生活用电0.36元每千瓦时,非居民照明0.5165元每千瓦时,非工业与普通工业用电0.4835元每千瓦时。1997年,城镇居民生活用电0.47元每千瓦时,非居民照明0.578元每千瓦时,非工业与普通工业用电0.496元每千瓦时。1999年8月1日起,实行全省统一销售分类电价和农村用电一市一价,城镇居民生活用电0.52元每千瓦时,农村居民生活用电0.57元每千瓦时,商业照明用电0.899元每千瓦时,其他照明用电0.791元每千瓦时,非工业与普通工业用电0.664元每千瓦时。2000年12月1日,苏州全市实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2003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省辖市城区试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2004年1月,部分调整电网的销售电价,峰谷分时电价也相应调整。同时,调整部分电厂的上网价格。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52元每千瓦时,商业照明用电0.889元每千瓦时,其他照明用电0.799元每千瓦时,非工业与普通工业用电0.672元每千瓦时。3月6日起,吴江城镇居民安装分时电表,实行分时计价。每天8时至21时为峰时,电价每千瓦时0.55元;其余时间为谷时,电价0.30元。
五、燃气价格
(一)液化石油气价格
1986年8月15日,县机关液化石油气站成立,部分居民开始使用瓶装液化气。民用计划内液化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零售价格列入政府监审。1993~2002年,7次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2003年初起,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中准零售价销售,允许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
表19-3-7 1990~2005年吴江液化石油气价格表 单位:元每15公斤瓶
类 别
|
1990
年
|
1992
年
|
1993
年
|
1996
年
|
1997
年
|
1998
年
|
2000
年
|
2001
年
|
2002
年
|
2003
年
|
2004
年
|
2005
年
|
行政户
|
7
|
13
|
18
|
27
|
36
|
46
|
50
|
55
|
53
|
67
|
平均
62
|
平均
72
|
集资户
|
-
|
-
|
-
|
29
|
36
|
36
|
45
|
50
|
-
|
(二)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
1999年4月15日,鲈乡二村居民率先用上管道液化气,实行政府定价,每立方米8元。2002年以后,部分镇的居民小区采用“瓶组式”管道液化气供气。2003~2005年,先后3次调整民用管道石油液化气销售价。同期,其他用途液化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表19-3-8 1999~2005年吴江管道液化气价格表 单位:元每立方米
类 别
|
1999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5年
|
3月
|
5月
|
6月
|
12月
|
单位用
|
8
|
7
|
8
|
10
|
-
|
居民用
|
8
|
6
|
7
|
8
|
10
|
14
|
(三)天然气价格
2004年9月18日,天然气置换率先在松陵镇云梨小区和庞山湖小区成功。居民生活用气实行政府定价,由省物价局制定;其他用气实行政府指导价,由苏州市物价局制定中准价和允许的上下浮动幅度,具体的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2.20元每立方米,其他各类用户在2.10元每立方米至2.40元每立方米之间,允许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5%。2005年,允许企业自主浮动的幅度调整为20%。
六、商品房价格
1993年6月,《吴江市城镇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对商品房价格作出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基准价格)为成本价格、利润、税金、材料差价之和,并根据质量、层次与朝向上下浮动。
2000年1月,《吴江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不同类型的商品房价格实行相应的价格。2003年1月起,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利润率3%。12月,经核定的普通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允许上浮5%,下浮不限。
表19-3-9 1996~2005年吴江住宅商品房基准价表 单位:元每平方米
年份
|
多 层
|
高 层
|
市 区
|
其他镇
|
1996
|
974(拆迁售房)
|
799~1057
|
-
|
1997
|
968~1365
|
800~1164
|
-
|
1998
|
1080~1305
|
949~1202
|
-
|
1999
|
1318~1706
|
902~1405
|
-
|
2000
|
1183~1422
|
960~1151
|
-
|
2001
|
1159~2343
|
848~1241
|
-
|
2002
|
1090~1437
|
850~1209
|
-
|
2003
|
1120~1906
|
1123~2980
|
-
|
2004
|
1491~3150
|
1260~2800
|
2800~4200
|
2005
|
2400~3580
|
1680~3000
|
3180~3880
|
七、茧丝价格
(一)鲜茧
1986年,蚕桑鲜茧收购价格为每担(50公斤)215.67元。1989年,继续实行“以干壳量计价”,并进一步扩大茧质差价。1995年5月,桑蚕鲜茧收购价格由中央政府定价改为中央指导下的省政府定价,当年鲜茧价每担674.41元。2001年过渡为政府指导价,经过多次调整,2005年每担1062.20元。
(二)干茧
1986年,干茧供应价仍实行省政府定价。1995年11月,根据鲜茧收购和茧丝市场行情,调整干茧调拨价格。春茧,全省标准级干茧调拨价每担1900元,允许上下浮动10%;中晚秋茧,全省标准级干茧调拨价每担1400元,允许上下浮动10%。1996年,自春茧上市起,由省规定干茧供应价格的计价公式和收烘成本及干茧费用,以县为单位确定当地具体供应价格水平。1999年,标准级干茧每担供应价1900元。此后,随着价格的逐步放开,干茧供应价由市场形成。
(三)白厂丝
1986年,白厂丝出厂价仍实行省政府定价。1987年12月,白厂丝20/22AA级价格调整为每吨6.2万元。1988年12月,桑蚕厂丝20/22D2A级每吨最高限价12.5万元。1989年8月,20/22D2A级白厂丝出厂价格每吨最高限价为15万元。1994年8月,出厂价格全省统一为每吨19.5万元。1996年8月,干茧供应价和厂丝出厂价格继续实行政府定价。1997年7月,厂丝出厂价改为省政府指导价。1999年起,白厂丝出厂价主要由市场形成,国家储备的厂丝收购和销售价仍由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定价。
八、化肥价格
自90年代后,化肥价格先后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其中,统配尿素出厂价由国家计委统一定价,按比例自销部分和超产尿素由省物价局规定价格。地产小尿素按保本微利原则由省物价局核定中准出厂价格,上下浮动。地产碳胺、过磷酸钙、复合肥、磷铵、氯化铵等小化肥按上述原则由市、县物价部门制定出厂价格。1998年,取消粮棉挂钩肥政策,国产尿素不分计划内外(救灾肥除外),制定统一的综合零售价格。1999年9月,化肥出厂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由市物价局根据化肥生产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制定中准出厂价格和上下浮动幅度,并适时调整。同时,化肥经营企业直接销售给农民使用的化肥零售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实行市场调节价。进口化肥调拨价格由市物价局根据进口化肥成本加合理经营费用核定。进口化肥零售价格必要时实行最高限价。
第二节 价格管理
1986年,吴江继续逐步逐级下放和改革价格管理权限,分期分批放开小商品价格管理权。1990年3月,对1251种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1992年6月18日,市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缩小定价范围,扩大市场调节比重,放宽价格管理政策。1993年初,吴江建立市场价格监督制度,监测四类147个品种。1993年,调整煤、油、水、电及运输价格。此后几年,持续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服务价格和基本生产资料价格实施监审和监测。1998年,贯彻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执行顺价销售政策。2000年,就同里景区门票调价举行听证会。
一、农产品价格管理
1986年,水产品价格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放开生猪收购价格。1988年后,蔬菜价格基本放开,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1993年4月1日,全省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取消粮食定购和对居民的定量供应,购粮不再使用粮票。同年,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为国家指导价,后采用保护价。
二、工业品价格管理
1986年,分批放开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洗衣机、电风扇、收音机、化纤布、80支以上棉纱及其织品等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1988年,又放开13种名烟、名酒的销售价格。1994年,加强对食糖、食盐、洗衣粉、民用燃料与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实施监审。至90年代末,绝大多数工业品价格放开,主要由市场形成。
三、房地产价格管理
1992年4月,《苏州市城镇商品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商品房价格由市、县(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县(市)城建局(建委)负责管理核定和监督。1993年6月,《吴江市城镇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价格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1997年6月,实施对非住宅商品房严格审核基准价格,放开销售价格的规定。1998年8月,吴江市制定《商品住宅预售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商品住宅预售价格实行申报认可制度。
2000年1月,《吴江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不同类型的商品房价格实行相应的价格管理形式。2003年3月,吴江市决定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房定价实行成本认证制度。2004年1月,吴江市规定住宅商品房销售中,对购房者最终结算时实行一个价格,开发商不得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节 收费管理
1988年,吴江的行政性、事业性和国家管理的经营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省、市、县三级管理。1990年,全县有514个行政事业收费单位,收费总额6000万元。1996年4月,取消145项收费项目。此后,每年都有收费项目的取消以及收费标准的降低和减免收费项目。1999年11月,市物价局、监察局组织实施交费登记卡制度,在9个镇设立44个工作联络点。2003年6月,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将与个体私营经济密切相关的工商、技监等22个部门的118项主要收费项目列为公示内容。2004年4月,全市形成由66家企业组成的涉企收费监测网和由99户农家组成的涉农收费监测网。2005年,全市有510个行政事业收费单位,收费总额6.08亿元。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由中央和省两级批准。各市、县申请设立或变更收费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价格部门逐级向省财政、价格部门提出申请。确定和调整收费标准,由各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逐级向省价格、财政部门提出申请。重要收费项目由当地人民政府逐级报省政府批准。
(一)教育收费
1986年,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学费、杂费、住宿费、报名费、考试费、代办费、借读费、培训费由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收费定价范围为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幼儿园、高中、高等教育与各类培训)两类,其中学费、杂费报省政府批准执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分级定价。1989年9月起,全县小学和初中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免收学费。1995年5月起,全市中小学建立统一收费卡制度。2000年,秋季高中招生实行收费并轨,不再分公费生、自费生和借读生。2002年8月,全市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2003年起,允许高中收取择校生,每生收取2万~3万元。2004年11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2005年起执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二)医疗收费
1986年4月,江苏省卫生厅、物价局、财政厅统一制定全省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共计21类1600余项。1992年10月,吴江市公费、自费两种收费实行并轨,一律按公费收费标准执行。1996年12月,执行医疗单位医药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以及结构调整方案。1998~2004年多次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2000年8月,江苏省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非营利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2005年9月,苏州市物价局、卫生局公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类别。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为二类医疗机构。
二、经营性收费管理
1986年,园林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1987年12月吴江县物价局成立后,园林门票价格由市物价部门审批。
1992年,理发、浴室、照相、洗染等4个行业的经营性收费实行企业自主定价。1992年7月,出租汽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996年4月30日前,全市有线电视的收费由各镇广播电视站根据建网成本报市物价局审核定价。1996年4月30日起,全市有线电视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
2005年6月起,对非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兴建的、由商业性投资并经营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2005年9月起,除园林门票、有线电视安装费等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重要民生价格通过举办价格听证会定价,其余经营性收费价格由企业根据成本发生情况自主定价。
第四节 物价检查
一、专职队伍监督检查
1986年后,物价检查以专职机构为主,群众监督配合。主要开展重大节日市场检查、重要商品价格检查及专项检查(电力价格、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等),并在特殊时期采取一定措施,遏制价格违法行为。2003年4月,防治“非典”时期,有关药品价格陡涨。市物价部门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对板兰根、金银花等21种中药材实行最高限价,对消毒液、口罩等8种相关医药用品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并对违反干预政策措施的经营单位和经营者实行处罚。1988~2005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2531起,实行经济制裁1995.28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355.57万元,罚款40.34万元,退还用户599.37万元。
二、社会监督检查
社会监督检查队伍由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各镇物价监督分站、各乡镇物价员和被聘请的离退休人员组成。1986年,全县有县总工会牵头成立的吴江县职工物价监督总站,松陵、盛泽、震泽、芦墟、黎里、平望、同里镇的镇工会同时组建物价监督分站,监督检查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消费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1990年后,上述7个镇率先配备专、兼职物价员,其他所有乡、镇陆续配齐专、兼职物价员。旅游重镇同里镇成立物价巡查队。全市每年开展物价大检查。节日市场检查时,职工物价监督分站、物价巡查队和各镇物价员参加检查。1987~2005年,社会监督检查队伍参与市场检查39次。
三、价格举报
1999年,吴江市物价检查所增挂“吴江市价格举报中心”牌子,受理和承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关价格问题的咨询和举报,并对上级机关交办和其他机关转办的举报事项负责督办并反馈处理结果。2001年开通“12358”全国统一价格举报专用电话。1999~2005年,价格举报中心受理价格投诉案件726件,其中网上咨询、投诉111件。
表19-3-10 1988~2005年吴江物价监督检查情况表
年份
|
违纪案件数
(件)
|
经济制裁(万元)
|
合 计
|
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
|
退还用户
|
1988
|
119
|
61.39
|
57.36
|
4.03
|
-
|
1989
|
239
|
131.83
|
118.40
|
5.90
|
7.53
|
1990
|
206
|
76.04
|
76.04
|
-
|
-
|
1991
|
173
|
47.09
|
47.07
|
-
|
0.02
|
1992
|
78
|
20.72
|
19.06
|
1.66
|
-
|
1993
|
67
|
10.38
|
10.38
|
-
|
-
|
1994
|
475
|
111.39
|
88.41
|
7.98
|
15.00
|
1995
|
304
|
68.05
|
60.46
|
4.90
|
2.69
|
1996
|
186
|
87.97
|
76.56
|
2.27
|
9.14
|
1997
|
103
|
68.02
|
65.44
|
0.73
|
1.85
|
1998
|
106
|
84.20
|
82.40
|
1.80
|
-
|
1999
|
88
|
74.41
|
68.97
|
2.04
|
3.40
|
2000
|
105
|
242.58
|
59.58
|
0.33
|
182.67
|
2001
|
42
|
66.71
|
65.34
|
1.00
|
0.37
|
2002
|
41
|
59.80
|
57.80
|
2.00
|
-
|
2003
|
96
|
130.70
|
103.30
|
5.70
|
21.70
|
2004
|
69
|
163.00
|
163.00
|
-
|
-
|
2005
|
34
|
491.00
|
136.00
|
-
|
355.00
|
第五节 价格服务
1993年4月,吴江市价格事务所成立,主要承担价格服务职能。2000年9月,更名为吴江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服务的主要内容为价格咨询、价格认证、价格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车损评估、公物拍卖、工程造价稽核、银行抵押物估价、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等。
一、价格咨询和价格认证
价格咨询服务主要是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价格政策法规咨询、市场价格信息行情咨询。价格认证服务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流通、交换过程中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劳务)的价值进行评判和公证,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合理性进行鉴证和认定。2002年起,市价格认证中心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在征地补偿中对地面附着物的价格予以鉴证。2005年起,开展商品房成本认证,当年认证78起,认证面积159万平方米。
二、涉案物品价值鉴定
1993年4月起,市价格认证中心接受国家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委托,对各类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等)作价格鉴定。1993~2005年,共受理各种评估鉴证业务6062件。
三、道路交通事故车损评估
1997年,吴江市事故车损评估协调小组成立。评估协调小组由市物价局、公安局、交通局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吴江市价格事务所、市交警大队、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组成。车损评估结果作为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市物价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合制定《吴江市机动车辆车损评估实施细则》,规定车损评估实行有偿服务。1997~2005年,共评估机动车辆1.2万辆。2005年,吴江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市价格认证中心共评估车辆496辆,评估金额4259万元,为所涉车辆的拍卖提供价值依据。
第四章 质量技术监督
第一节 计量管理
1986年7月1日起,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县各企业逐步建立计量器具周期检修制度。为方便基层单位就近送检,利用部分工厂企业单位的设备和技术条件,授权对外开展检修计量器具协作网点5个。委托授权单位网点有新华丝织厂、吴江开关厂、吴江化肥厂、吴江电机厂和吴江晶体管厂,分别对量具、压力表、JT1晶体管特性图示仪进行检修。1988年,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强制检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以及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管理。
1991年,贯彻《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经过考核,全县一级计量单位1个,为吴江新联丝织厂,二级计量单位20个,三级计量单位203个。全年考核新建计量标准器30件,到期复查换证计量标准器38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9件。各类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周检率100%,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周检率98%。1992年,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个人进行考核,发放制造许可证2份,复查换证1份,修理许可证换证1份。考核标准器新增24件,复查42件。2001年,共完成计量器具检测31256台件,其中强制检定计量器具5023台件,检定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762台件,检测出租车计价器36台件,完成粮食系统、茧站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906台件;完成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送检121台件。2005年,监督抽查电能表4800只,检定煤气表2828只,蒸汽流量计85台,加油机480台,出租车计价器775只,医用计量器具812台。1997~2005年,经过审核,确认计量合格企业186家,确认计量保证企业19家。
第二节 质量管理
一、质量监督抽查
1990年以后,对生产和经销饲料的单位进行质量抽样检查,对涉及群众安全、卫生健康的产(商)品,如酒类、日化产品、酱油、护套线、皮鞋、服装等进行质量抽样检查。2000年,全年定期监督检验200余批,合格128批,合格率75%。其中食品行业的批次合格率为69.1%,化工行业批次合格率为77.8%,皮鞋皮革产品的批次合格率为100%,电线电缆产品的批次合格率为44%。
2004年,吴江市产品经国家、省两级质监部门监督抽查,合格率84.66%,高于全省平均合格率。开展“365食品安全行”活动,共抽查农产品810批次,抽样合格率96%。2005年,国家、省、苏州市三级监督抽查吴江市,产品合格率86.7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5个百分点。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95%。对454个食品企业开展普查统计工作。
二、认证认可管理
2000年,全市共有31家企业获得79张“CCC”强制认证证书。2001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实施许可证管理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全年通过ISO9000认证企业37家。2002年,对全市24个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行业的120家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开展质量普查建档工作,5家企业通过电工产品安全认证。2003年,全市的化学危险品包装物、香料香精、白酒等77家企业换(发)证,4家企业办理许可证更名,34家企业通过现场审查。对历年来取证的45家企业的58种许可证产品进行年审。至年末,有23家符合五大类食品申证条件的企业通过现场审核,8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004年,38家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换(发)证,全市共171家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同年起,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全市“老五类”(大米、小麦、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食品获证企业28家,“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食品获证企业2家,通过现场审核2家。
2005年9月,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53家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1家企业贯彻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共有49家食品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老五类”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100%。
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1991年,县标准计量局完成筹建县建材质量监督检验站和县化肥质量监督检验站。1992年,吴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简称市质检所)建立健全食品、日化产品检验室。1993年,市标准计量局完成苏州市皮鞋、皮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筹建工作。1997年,市质检所全年新增皮革检验、啤酒检验等设备,完成家电、电工产品安全性能及电线电缆检测项目的筹建。1999年,市质检所完善耐冻融性和湿热项目的检测能力,为EPS轻质隔热夹芯板等新兴行业产品出厂提供检验条件。2003年,市质检所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复评审,检验项目达到263项。2005年,筹建江苏省通信光电缆产品质检中心。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一、标准管理
1989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1990年,标准化工作在全县展开,建立机电、化工、纺工、丝绸、轻工、农业等7个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一般产品按标准生产。1990年以后,县标准计量局以采标为重点,每年对企业采标验收。1997年,市政府转发《消灭无标生产实施意见》,并成立消灭无标生产领导小组,全年对工业企业数量及产品执行标准情况进行大规模的调查摸底,发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530份。
1998年,市技术监督局全年共办理标准执行证书1238份,备案企业标准481项,完成省级采标验收8项。全市标准覆盖率从原来的50%左右上升至98.7%,吴江市被评为江苏省消灭无标生产工作先进市,有6个镇达到“执行标准优秀乡镇”考核要求。
2005年,共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053种,有23种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新增农业地方标准项目3个,制定农产品标准25个。江苏众诚鸭业有限公司樱桃谷鸭养殖基地成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二、编码管理
1992年,市标准计量局完成条码印刷定点厂的申报工作,吴江印刷厂等3家企业通过苏州市有关部门考核。1993年起,市标准计量局开展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工作,采用条块结合的方法,分条线、分行业进行。至2005年,全市共发放代码证书26833份,112家生产企业获条形码专用权。期间,还开展代码证书验收和到期换证工作。
第四节 特种设备管理
1986年,县劳动局成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重点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单位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禁止从外地购入与使用淘汰、报废的旧锅炉。
1986~1999年,锅炉年检5838台,安装和检验锅炉6249台,检测压力容器9387台(含出厂前监督检验),安装检测验收电梯1772台,检测起重机械552台,检验液化气钢瓶69183只,检验安全阀8939只,安装监检行车614台,检测厂内机动车辆80辆。
2000年,原劳动部门负责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简称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转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2001年7月1日,全市开展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共检查824家企业,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1632台,取缔非法制造、非法安装7台。专项整治土锅炉和气瓶,全年共检查企业208家,累计检查土锅炉250台,处理191台,59台继续整治;查出事故隐患15起,发出监察意见书23份,全部得到整改。
2002年,全年审批安装锅炉、电梯、起重机械494台,锅炉办证、换证510台,压力容器发证700台,定检锅炉730台,检验压力容器434台,监检压力容器产品495台,校验安全阀1910台,检测在用电梯395台,检测在用起重机械260台。开展气瓶专项治理,全年累计注册各类钢瓶65430只,立案查处非法安装、使用锅炉等特种设备违法案件7起。
2003年,为新开工锅炉发证341台,电梯发证115台,起重机械发证416台。重点整治横扇、庙港、平望三地羊毛衫行业的锅炉,共取缔土锅炉184台;正规锅炉纳入日常监管。
2004年,开展压力管道普查整治,落实气瓶产权转移,巩固小锅炉专项整治成果。免费检验羊毛衫行业小锅炉388台,全市小锅炉纳入动态正规管理。全年共监检锅炉、电梯、起重机械等各类设备安装1024台,定期检验3651台。
2005年,监检新装特种设备793台,定期检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6280台,监检压力管道25公里的安装。
第五章 统 计
第一节 专业统计
吴江统计年定报搜集数据按内容分为综合、农林牧渔业、工业和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交通邮电旅游业、国内贸易和市场物价、对外经济、金融保险业、城镇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等13个大类,分别由统计局和相关部门负责采集。采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有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全部工业总产值等42项。1986~2005年,吴江的统计报表制度有14大类,各类统计制度的主要统计报表有31种。1992年增加核算专业,1999年增加能源专业,取消物资统计专业。
2005年末,市统计局分综合、核算、工业、能源、科技、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农村、贸易、劳动工资、城镇住户、农村住户等专业进行国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状况统计,按照统计时间分为月报、季报、年报。
第二节 统计调查
一、国情国力调查
(一)人口普查
1990年7月1日零时为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普查结果显示,吴江县常住人口767125人,户籍人口763365人。吴江县被省政府授予省人口普查工作优秀金杯奖。
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普查结果显示,吴江市常住人口857104人,户籍人口735180人。2002年1月,吴江市被评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
(二)经济普查
1995年12月31日为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标准时点。1996年3月,完成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和审核工作。普查主要行业有纺织业、化学化纤、通讯电子、机械工业等。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工业从业人员20.7万人,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4201家,其中乡及乡以上企业541家,村办企业626家,城乡合作及个体工业3034家。在乡以上企业中,国有企业74家,集体企业410家,联营企业14家,三资企业43家;大型企业9家,中型企业44家;乡以上企业固定资产净额和流动资产126.25亿元,工业增加值42.69亿元,工业总产值248.93亿元,产品销售收入159.7亿元,利税8.32亿元。
2001年12月31日为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标准时点。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共有基本单位7760个,其中法人单位6941个。
2004年12月31日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9552个,其中企业法人8694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79个,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单位479个;产业活动单位9915个,其中第二产业6584个,第三产业3331个;个体经营户26025户,其中第二产业1485户,第三产业24540户;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就业人员49.59万人,其中第二产业39.90万人,第三产业9.69万人;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1661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035.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22.17亿元。2005年7月,吴江被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评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三)农业普查
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标准时点。普查结果显示:1996年末,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16.68万户,其中农业户9.50万户,非农业户7.18万户;从事农业生产的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732个,其中国有14个,集体171个,个体490个,联营56个,外商1个;农村从业人员为45.6万人,户均从业人员2.73人,从事农业人员13.99万人,从事非农业人员31.61万人;全市有大中型拖拉机525台,小型拖拉机4273台,联合收割机186台,机动脱粒机60853台,农用运输车778辆。
二、抽样调查
(一)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2005年11月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吴江市被江苏省选为一级样本单位。抽样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和20个具体内容。
(二)全国第四次投入产出调查
2003年,抽调业务骨干,组织43个被调查单位进行调查业务培训,对调查表数据逐一进行初审、复审、机审。通过国家、省和苏州的质量验收。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查
2003年,由省统计局开展抽样调查以了解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业转移、本地向异地转移的情况。从2004年起,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查成为常规性抽样调查,当年共调查农户300户,以季报的形式上报。
(四)公众安全感调查
公众安全感调查从2001年开始进行,以了解吴江公众安全感及对政法系统综合治理工作的满意度。每年年末由江苏省统计局统一部署,至2005年共进行5次,样本量为城乡各90户。2005年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98.2%。
(五)人口变动、劳动力与群众安全感调查
1986年即进行此项调查,简称三项调查,每个县2~3年轮到一次,从2005年起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5月15日、下半年11月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在吴江市的调查分国家点与省点,抽样方法是,按户籍人口100人左右为一个调查小区,编制好全市的抽样框,再由省统计局根据抽样框抽选样本反馈给吴江市统计局进行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只在国家点上进行,样本量为60户。
(六)农村低收入家庭调查
2004年开始,进行农村低收入家庭调查,由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扶贫办、省统计局联合组织,目的是了解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就业、收入等情况,每年调查一次。当年进行的是全面调查,2005年起改为抽样调查,被调查村由上述3个部门选定。
第三节 统计分析咨询
1986年,县统计局继续每年发布《吴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从1998年开始,每月汇总相关数据,编印月度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按综合、财政、工业、贸易、金融、投资、供电、外经、物价、交通、劳动工资等,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进行每月搜集汇总和公布。根据普查资料编印资料汇编,发布普查公报。1990年为《吴江县人口普查报告书》,1996年为《吴江市第三次工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997年为《吴江市农业普查报告书》,2001年为《吴江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成果》《吴江四十年》《吴江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十年》。吴江市统计局根据搜集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每年编印汇集《吴江统计年鉴》。
吴江市(县)统计局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并把分析报告和调研结果提供给市领导和机关各部门。1988年《规模经营,大有可为》,1990年《完善市场体系,拓宽流通渠道》《坚持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和土地产出率》《吴江县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回顾》,1991年《试论农副产品“买卖难”的原因及对策》《吴江县在发展经济中实现四个转变》《对东方丝绸市场的调查》《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2005年《有效加强镇级统计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吴江市与昆山市主要经济指标分析和比较》等分析调研报告受到市(县)委、市(县)政府重视,并被江苏省、苏州市统计刊物转载。
第四节 执法监审
1989年、1994年和1997年,市(县)统计部门根据上级布置,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以原始记录正确与否,统计数据有无依据,统计指标口径范围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有无人为虚报、瞒报、漏报等为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检查结果显示,统计数据能基本反映实际情况;市镇两级企业基础工作较规范,台账资料齐全;统计人员业务较熟,能认真执行相关统计制度。
2000年5~11月,对全市50个单位进行统计监审,对5个单位立案处罚,罚款2.5万元,7个单位作出整改建议。2001年,对全市70个单位进行统计监审,对10个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其中对5个单位进行罚款,对31个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2002年,对全市41个单位进行统计监审,对3个单位立案查处,对34个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2004年,抽取30个单位和一个镇进行重点监审,对2个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和处以罚款,对12个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2005年,抽取30个单位进行监审,对1个单位警告处罚,责令6个单位限期改正,对21个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
第六章 审 计
第一节 国家审计
一、财政审计
财政审计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审计。1995年前不审计本级财政。1995年1月1日《审计法》实施后,赋予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职责,每年开展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和同级财政审计,被审计单位以市财政局、地税局和国库吴江支库等部门为主,审计重点为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及效益的情况。1987~2005年,共进行财政审计87项,查出违纪金额2.84亿元,上缴财政5448万元。
表19-6-1 1987—2005年度吴江财政审计情况表
年度
|
审计项目数
(个)
|
审计本级财政
(同级审单位数)(个)
|
查出违纪
金额(万元)
|
上缴财政
金额(万元)
|
1987
|
1
|
-
|
9
|
9
|
1988
|
2
|
-
|
18
|
9
|
1989
|
2
|
-
|
94
|
65
|
1990
|
2
|
-
|
28
|
28
|
1991
|
2
|
-
|
14
|
8
|
1992
|
3
|
-
|
27
|
27
|
1993
|
2
|
-
|
32
|
32
|
1994
|
5
|
-
|
169
|
169
|
1995
|
6
|
1
|
220
|
219
|
1996
|
5
|
1
|
139
|
139
|
1997
|
5
|
1
|
225
|
225
|
1998
|
5
|
1
|
991
|
135
|
1999
|
8
|
1
|
4114
|
293
|
2000
|
7
|
1
|
4255
|
133
|
2001
|
8
|
1
|
3427
|
386
|
2002
|
7
|
1
|
10000
|
467
|
2003
|
7
|
1
|
1117
|
1117
|
2004
|
5
|
1
|
2129
|
1195
|
2005
|
5
|
1
|
1364
|
792
|
二、行政事业审计
行政事业审计主要是对行政机关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纠正相关单位的违规收费、转移资金和滥发奖金补贴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堵塞财政财务收支漏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自1987年起,全省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制度,至2005年,共完成行政事业审计项目342项,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158万元,上缴财政金额2771万元。
表19-6-2 1987—2005年度吴江行政事业审计情况表
年度
|
审计项目数
(个)
|
查出违纪金额
(万元)
|
应上缴财政金额
(万元)
|
上缴财政金额
(万元)
|
1987
|
20
|
10
|
8
|
8
|
1988
|
14
|
0
|
0
|
0
|
1989
|
14
|
93
|
32
|
32
|
1990
|
17
|
8
|
8
|
8
|
1991
|
16
|
4
|
4
|
4
|
1992
|
5
|
18
|
18
|
18
|
1993
|
6
|
10
|
10
|
10
|
1994
|
15
|
66
|
66
|
66
|
1995
|
17
|
1
|
1
|
1
|
1996
|
14
|
53
|
53
|
36
|
1997
|
18
|
107
|
107
|
107
|
1998
|
12
|
295
|
295
|
295
|
1999
|
17
|
133
|
28
|
28
|
2000
|
14
|
53
|
8
|
8
|
2001
|
28
|
1703
|
1582
|
1582
|
2002
|
37
|
380
|
380
|
380
|
2003
|
22
|
2849
|
170
|
170
|
2004
|
25
|
2558
|
1
|
1
|
2005
|
31
|
817
|
17
|
17
|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2001~2005年,审计部门完成各类审核项目1390个,累计接受送审金额11.97亿元,审定金额10.56亿元,经审计核减1.4亿元。市电信局通信大楼经审计,核减工程款937.2万元,核减率18%,是2001~2005年核减较大数额的单个项目。
表19-6-3 2001—2005年度吴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表
年度
|
完成审计项目
(个)
|
送审金额
(万元)
|
审定金额
(万元)
|
核减金额
(万元)
|
2001
|
240
|
23076.07
|
20304.64
|
2771.43
|
2002
|
239
|
14734.91
|
12563.46
|
2171.45
|
2003
|
260
|
17489.11
|
14756.34
|
2732.77
|
2004
|
355
|
30854.00
|
27613.00
|
3241.00
|
2005
|
296
|
33500.00
|
30400.00
|
3100.00
|
四、企业审计
1986~1994年,企业审计主要针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各项经济指标。1995年起,吴江市实施《审计法》,企业审计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逐步开展以资产、负债、损益为主要内容的审计。至2005年,累计完成审计项目201项,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576万元,上缴财政699万元。
表19-6-4 1987—2005年度吴江企业审计主要情况表
年度
|
审计项目数
(个)
|
查出违纪
金额(万元)
|
应上缴财政
金额(万元)
|
上缴财政
金额(万元)
|
1987
|
16
|
154
|
65
|
65
|
1988
|
26
|
383
|
33
|
27
|
1989
|
15
|
433
|
64
|
53
|
1990
|
17
|
112
|
106
|
106
|
1991
|
15
|
119
|
106
|
106
|
1992
|
12
|
42
|
42
|
42
|
1993
|
19
|
4
|
4
|
4
|
1994
|
18
|
31
|
31
|
31
|
1995
|
15
|
42
|
42
|
42
|
1996
|
14
|
421
|
98
|
98
|
1997
|
9
|
98
|
9
|
9
|
1998
|
7
|
52
|
52
|
47
|
1999
|
7
|
6
|
6
|
6
|
2000
|
2
|
718
|
37
|
37
|
2001
|
2
|
26
|
26
|
26
|
2002
|
1
|
-
|
-
|
-
|
2003
|
2
|
516
|
-
|
-
|
2004
|
1
|
440
|
-
|
-
|
2005
|
3
|
2979
|
-
|
-
|
五、金融审计
金融审计主要包括对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审计以及相关调查。1987~2003年,累计完成金融审计项目25项,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10万元,上缴财政306万元。
表19-6-5 1986—2005年度吴江金融审计情况表
年度
|
审计项目数
(个)
|
查出违纪
金额(万元)
|
应上缴财政
金额(万元)
|
上缴财政
金额(万元)
|
1986
|
0
|
-
|
-
|
-
|
1987
|
2
|
14
|
3
|
3
|
1988
|
0
|
-
|
-
|
-
|
1989
|
0
|
-
|
-
|
-
|
1990
|
1
|
0
|
0
|
0
|
1991
|
1
|
44
|
19
|
19
|
1992
|
0
|
-
|
-
|
-
|
1993
|
2
|
5
|
0
|
0
|
1994
|
3
|
35
|
35
|
35
|
1995
|
2
|
24
|
24
|
24
|
1996
|
3
|
33
|
33
|
33
|
1997
|
4
|
286
|
50
|
50
|
1998
|
3
|
43
|
43
|
43
|
1999
|
1
|
59
|
31
|
31
|
2000
|
1
|
8
|
8
|
8
|
2001
|
0
|
-
|
-
|
-
|
2002
|
1
|
345
|
56
|
56
|
2003
|
1
|
14
|
4
|
4
|
2004
|
0
|
-
|
-
|
-
|
2005
|
0
|
-
|
-
|
-
|
六、专项资金(基金)审计
1987年起,审计部门开展对水利建设资金、电力资金(基金)、支农资金、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社会保险方面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至2005年,累计完成审计项目43项,审计资金总金额13.17亿元,直接增加财政收入441万元。
表19-6-6 1987—2005年度吴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表
年度
|
审计项目数
(个)
|
审计资金
总额(万元)
|
应上缴财政
金额(万元)
|
上缴财政
金额(万元)
|
1987
|
2
|
141
|
4
|
4
|
1989
|
3
|
265
|
31
|
31
|
1990
|
4
|
9995
|
17
|
17
|
1993
|
3
|
2543
|
0
|
0
|
1994
|
4
|
1274
|
0
|
0
|
1995
|
6
|
12184
|
0
|
0
|
1996
|
3
|
1560
|
30
|
30
|
1997
|
1
|
1666
|
0
|
0
|
2000
|
1
|
5859
|
117
|
117
|
2003
|
4
|
6139
|
3
|
3
|
2004
|
4
|
11218
|
8
|
8
|
2005
|
8
|
78830
|
231
|
231
|
注:缺失年份为未审计。
七、经济责任审计
1999年起,审计部门开始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当年完成审计项目18个,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8人,行政事业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0个。从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移交立案2件,依法逮捕2人,取保候审3人。
2000年,进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个,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1人,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11人,乡镇主要领导4人。
2001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1个,其中乡镇主要领导15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4人,企业法定代表人2人。
2002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7个,其中乡镇主要领导10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26人,市属场圃领导1人。
2003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1个,其中镇党委书记4人,市级机关负责人10人,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1人,市属事业单位负责人3人,人大述职评议3人,共提出审计建议60多条。
2004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0个,其中镇党委书记10人,市级机关负责人6人,事业单位负责人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人,共提出审计建议87条。
2005年,结合人大述职评议审计,推行任中审计,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5个,其中镇党委书记9人(其中任中7人),市级机关领导干部10人(其中任中5人),事业单位负责人3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3人,共提出审计建议47条。
第二节 内部审计
1986年3月,全县首批12个单位建立内审机构,年末扩展到41个单位,开展小规模、小范围、小专项、小内容、小专题的“五小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81.9万元。通过内部审计,促进这些单位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1987年3月,全县第二批共49个单位建立内审机构。
90年代,随着乡镇合并、机构撤并和企业转制改制,内部审计机构数和内部审计人员数不断变化。2005年,全市共设内部审计机构17个,内部审计人员38名。期间,各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行为的监督和评价。市审计局根据不同时期的审计工作特点,加强单位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每年适时开展工作交流和理论研讨。
第三节 社会审计
社会审计涉及会计业务咨询、工商验资、基建、绿化、装饰工程、资产评估、审计鉴证、会计报表审核等领域。1988年起,先后由苏州信诚会计事务所、吴江市(县)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吴江市(县)基建事务所3个吴江市(县)审计局隶属单位负责此项工作。1999年,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事务所合并成苏州信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0年,基建事务所更名基建审核站,审计局只负责审计国家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社会审计完全由自主经营审计机构进行。2005年,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亦参与社会审计。
1992~2005年,全市共进行社会审计8725项,审计金额49.33亿元,核减金额7.27亿元。
第七章 生产安全监督
第一节 教育培训
1986~1999年,吴江劳动部门培训司炉工2823人次,压力容器操作工988人次,电工2913人次,电焊工1622人次,水处理工536人次;市属企业及乡镇企业厂长(经理)接受特种设备管理培训3208人次。
2002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举办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械操作工培训班18期1163人次。2001年3月起,历时一年半,完成锅容管特设备普查工作,通过国家、省、苏州市三级组织的普查验收。普查全市锅容管特设备共6647台,并建立设备动态管理数据库。2003年,在横扇、庙港、平望三地现场开展羊毛衫行业小锅炉司炉工免费培训,共举办13期,培训司炉工700余人。2004年,举办锅炉作业人员免费培训班9期。2005年,举办各类培训班94期,参训10721人次。
1986~2005年,共培训厂长(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各类人员55250人次,其中厂长(经理)4882人次,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电焊工、司炉工、水处理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共26603人次,安全员6882人次,部门负责人1181人次。
第二节 安全监察
一、监管检查
2001年前,全市生产安全主要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劳动部门牵头)组织监察。2001年,吴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安监局)成立。2002年,全市基本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市政府与18个镇签订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把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重点岗位。2004年,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成立,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制度,列入苏州市级挂牌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5个,列入吴江市级挂牌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12个。年初,有关单位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至年末,除1个单位的整改未结束,其余全部整改完毕。2005年,市、镇、村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组成成员共350多人,对20个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实行挂牌整改;开展“回头看”“迎十运”等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企业258家,查处事故隐患25起。
1986~2005年,全市共组织开展春节、五一劳动节、“安全生产月”、夏季、国庆节和冬季等全市性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64次,日常检查1351次,检查企业5904家次,查出并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20127条。
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2001年前,生产安全事故由劳动部门调查处理。2001年起,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安监局调查处理,较大事故通常由市安监局、总工会、公安局、监察局、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小组会办。
1986~2005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19人,伤130人。死亡5人的事故两起:1995年12月3日,盛泽镇杨扇村漂染厂涂层定型车间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2003年11月27日,苏州天利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清理发酵池作业中,5人中毒死亡。天利公司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成立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妥善安置死者家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计算补偿金额,并适当照顾困难家属。平均每个因工死亡职工家庭获补偿金额17.52万元。苏州天利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及主要负责人与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受到经济处罚,生产车间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金家坝镇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第三节 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整治
1998年,市劳动部门对8个液化气站进行专项检查。2002年起,每年都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摸查。2003年起,每年第一周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年会。2002~2005年,全市共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检查6次,检查各类化工企业300多家,排查事故隐患63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2家,关闭15家,限期搬迁10家。2005年末,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储存、运输等单位803个。2005年,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安监局、环保局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气瓶检验单位3个,工业气体充装单位9个,重点普查整治危险化学品气瓶。
二、职业卫生整治
随着乡镇企业迅速发展,职业中毒事故呈上升趋势。1991年4月,劳动部门对全县工厂企业开展尘毒治理并进行验收。1997年6月14日,市劳动局印发《关于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市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持证经营。2002年和2003年,全市连续两年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
2005年4月起,增加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全年开展全市高毒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调查企业样本18个,专项整治普查率11.3%,实际申报高毒作业场所企业6个,接触高毒物品人员1543人,其中女职工649人。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涉及氨、苯、氯等几大类,分布在化工、电子、制鞋、机械行业。当年组织职业危害专项检查4次,对3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
三、烟花爆竹整治
1998年与2001年,全市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2005年4月起,实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年组织烟花爆竹专项检查2次,检查单位40个,收缴非法经销、储运烟花爆竹230箱。对257个符合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颁发“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四、涂层行业安全整治
1990年,盛泽镇的涂层行业开始起步。1995年12月3日,盛泽镇杨扇漂染厂涂层定型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当月起,开展涂层机治理整顿工作。1997年6月23日,市安委会制定《涂层机安全验收规定》,发放“涂层机生产安全使用许可证”,强制安装气体监测系统,严格规定溶剂型涂层送布速度,制定涂层机安全操作规程,对一线员工实行培训上岗。2000年5月18日,市劳动局、公安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涂层企业安全管理的意见》。2003年7月起,吴江市停止办理新增涂层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