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9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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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吴江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共经历6届(第八至第十三届),各届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该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从1986年吴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至2005年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召集全体代表会议21次,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预决算报告共105项,作出决定、决议105项,选举吴江市(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182人次,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220人次。人民代表大会基本上每年召开1次,1987年为2次。
第一章 历届代表大会
第一节 代表选举
一、市(县)代表选举
1986~2002年,人民代表换届选举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选举委员会主持。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由选民直接选举。
表21-1-1 吴江第九届至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表
届 次
|
选举日期
|
代表名额(人)
|
总人口
(万人)
|
选民总数
(万人)
|
参选选民
|
人数(万人)
|
占选民总数%
|
第九届
|
1986.12~1987.3
|
298
|
73.9
|
55.7
|
53.7
|
96.4
|
第十届
|
1989.11~1990.2
|
320
|
75.9
|
59.2
|
57.2
|
96.6
|
第十一届
|
1992.9~1992.12
|
327
|
76.9
|
60.7
|
58.9
|
97.1
|
第十二届
|
1997.9~1997.12
|
292
|
77.6
|
62.3
|
61.6
|
98.8
|
第十三届
|
2002.9~2002.12
|
293
|
77.1
|
63.3
|
61.4
|
97.0
|
表21-1--2 吴江第九届至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情况表
单位:人
届 次
|
代表
名额
|
性别
|
党 派
|
阶 层
|
男
|
女
|
中共
党员
|
非中共
党员
|
工人
|
农民
|
干部
|
知识
分子
|
其他
|
第九届
|
298
|
228
|
70
|
199
|
99
|
63
|
97
|
61
|
65
|
12
|
第十届
|
320
|
233
|
87
|
211
|
109
|
41
|
126
|
92
|
55
|
6
|
第十一届
|
327
|
241
|
86
|
227
|
100
|
180
|
76
|
58
|
13
|
第十二届
|
292
|
212
|
80
|
189
|
103
|
71
|
71
|
67
|
64
|
19
|
第十三届
|
293
|
207
|
86
|
198
|
95
|
55
|
81
|
91
|
35
|
31
|
二、省及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推举
吴江出席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吴江人民代表大会推举,吴江出席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推举。
(一)出席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苏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5人):于孟达、马铁枢、王斐(女)、叶逸帆、冯瑞渡、成麦、朱南基、华丽文(女)、张克裘、陆云林、陈文才、陈达力、陈经兴、林华、赵文超、倪耀庭、章丽娟(女)、韩薇娟(女)、王帮国、王金中、冯明娟(女)、乔铁燕、吴文彬、邱子文、邱解天、张正昌、张钰良、陈志明、周迅、周蕴娟(女)、姚德荣、翁祥林、曹好妹(女)、稽昌兴、谭逢林、颜凤其、王桂林、刘维松、杨小妹(女)、杨正兴、杨阿明(女)、吴兰江、吴如坤、沈凤英(女)、张小弟、陈永林、陈宇昌、周文士、周阿三、查阿春、柏明珠(女)、袁振武、钱明、曹夏毛(女)、潘明英(女)。
苏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8人):平健荣、徐子瞻、冯瑞渡、孙中浩、颜凤其、陈中孚、沈荣法、沈卯生(后罢免)、章金观、谭逢林、吴梦海、顾云奎、肖水根、严其林、朱月琴(女)、龚炜方、何瑞英(女)、曹好妹(女)、梅元灿、周留生、钱建明、林华、卫德凤、潘国清、张祖满、杨正兴、周阿三、李春生、杨阿明(女)、陆森林、成麦、顾美华(女)、沈雪琴(女)、钱彩英(女)、张增辉、查阿春、王桂林、倪菊葆(女)、严阿凤(女)、张雪英(女)、陆云林、张卫国、许树东、吕锦华(女)、孙如松、舒亚丁、陈蓉初、吴国良、钱云林、史永康、乔铁燕、秦星坡、杨炳荣、韩薇娟(女)、陈文才、王伟敏、黄彪(女)、徐馥。
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2人):王剑云、赵荣兰(女)、周治华、许树东、沈荣法、周留生、董东立、邱毛贵、徐关祥、鲁桦(女)、徐馥、徐世元、俞荣根、褚虎林、沈其南、顾云奎、周蕴娟(女)、王春花(女)、平健荣、李春生、冯瑞渡、张祖满、张厚和、毕阿四、冯正功、俞祥根、洪志英(女)、徐香宝(女)、吕士麟、陈雪珍(女)、汝顺荣、孙礼荣、王平、顾慕贤、谭逢林、钱振声、钱云林、陈炳斯、张钰良、吕锦华(女)、秦星坡、舒亚丁、张克明、宋聿珩(女)、任兴怀、沈振明、虞伟康、余玉英(女)、黄彪(女)、陈蓉初、汪惠珍(女)、吴国良。
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3人):张国强、赵荣兰(女)、王建荣、王春花(女)、朱建胜、杨宗贤、沈荣法、陆云泉、陆中喜、陈玉官、陈新龙、周建萌、莫林根、倪菊葆(女)、徐志才、盛友泉、屠全华(女)、董东立、倪福明、李卫珍(女)、王喆(女)、冯瑞渡、朱立群(女)、朱金妹(女)、朱佩霞(女)、沈荣泉、陆凤娟(女)、陈顺金、范建坤、金洪兴、周春梅(女)、郑宇、赵培江、洪志英(女)、顾荣明、王玉英(女)、王惠中、王维中、贝敏敏、毛福源、吕荣林、朱玲(女)、许姝雯(女)、吴美华(女)、吴菊忠、邹杏明、陈正严、陈经兴、陈炳斯、顾秦华、钱惠芬(女)、徐学根、濮建庭。
(二)出席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于广洲、宋炳秋、查阿春、花家禄、吕锦华(女)。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人):张钰良、张正昌、姚德荣、陈经兴、王斐(女)、周蕴娟(女)、鲁桦(女)、倪耀庭。
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人):汝留根、张剑明、姚德荣。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人):马明龙、宋七棣、周美凤(女)。
第二节 代表大会
吴江第八、第九和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起改为五年。1986年吴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至2005年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共举行全体代表会议21次。除第九届第二次代表大会外,人民代表大会的各次会议均依法分别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有些会议还依法选举或补选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举出席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查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吴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86年5月19~23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65名。会议审查和批准吴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会议提出,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依靠广大群众,团结奋战,扎实工作,为实现吴江县1986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会议同意王希彬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以及张钰良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补选李文彧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平健荣、吴文彬、庞其才、张云鸿、姚双雄为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汝留根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182件,决定列入县人大常委会议案3件。
二、吴江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1987年4月至1990年3月)
(一)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10~15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87名。会议提出,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1987年,在经济领域,坚持正确的建设方针,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深入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政治思想领域,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坚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局面。同时,围绕这两件大事,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会议选举产生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于孟达为主任,沈育俭、李文彧、陈达力为副主任,平健荣、吴文彬、吴铭新、花兀耀、杨一虹(女)、杨恺明、邱顶祥、张增辉、陈经兴、范建坤、庞其才、钮甫乾、姚双雄、徐子瞻、黄平(女)为委员;选举于广洲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钱明、汝留根、张莹(女)、姜人杰为副县长;选举王泳生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孙炳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253件,决定列入县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二)第二次会议
1987年12月2~3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70名。会议听取县委书记孙中浩传达中共十三大精神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钱明关于1987年经济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选举出席苏州市十届人大代表55名。
(三)第三次会议
1988年4月18~21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48名。大会听取全国人大七届代表陆文夫关于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审查批准“七五”计划后三年调整方案。会议提出,以中共十三大精神为指针,贯彻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贯彻执行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解放思想,放胆实干,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出口创汇,参与国际市场交换和竞争,推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128件,决定列入县人大常委会议案2件。
(四)第四次会议
1989年4月4~7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48名。会议期间,县政府领导分别就农业、教育、物价、交通、卫生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们的意见。会议提出,落实治理整顿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抓紧“菜篮子工程”建设,安排好人民生活;确立“教育为本,科技兴县”的战略思想,加强对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搞好城乡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137件,决定列入县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三、吴江市(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1990年3月至1993年2月)
(一)第一次会议
1990年3月24~2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19名。会议提出,抓住压缩需求、调整结构、整顿秩序、提高效益四个重要环节,做好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在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拓宽国际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
会议选举产生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于孟达为主任,李文彧、姚双雄、张正昌、陈达力为副主任,王新生、朱南基、李金奎、吴文彬、沈而默、沈根福、张之昌、陈经兴、周阿三、周明珠(女)、钮学兴、钱士坤、徐建秋、翁马金、黄平(女)、潘鸿樵为委员;选举张钰良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汝留根、张莹(女)、姜人杰、陆云福、周荣宝、孙幼帆为副县长;选举王泳生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孙炳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240件,决定列入县人大常委会议案2件。
(二)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26~3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92名。会议提出,继续加强对农业的领导,夺取农业丰收;搞好当年的工业生产,认真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增强企业素质和职工素质,确保工业生产有较快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步伐。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183件,决定列入县人大常委会议案2件。
(三)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16~2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94名。会议审查批准吴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会议提出,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对外开放,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新发展。
会议选举陈志明为吴江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121件,决定列入县人大常委会议案4件。
四、吴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93年2月至1998年1月)
(一)第一次会议
1993年2月20~25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18名。会议提出,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要认真搞好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市场供应等工作,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吴江建设成为社会稳定、蓬勃向上的现代化城市。
会议选举产生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沈荣法为主任,李文彧、陈志明、丁亚泉、朱荣生、戚冠华为副主任,马星云、朱家振、刘戈、李金奎、杨连珠(女)、吴炜(女)、张之昌、张虎林、张贤松、陈经兴、宗才正、钮阿金、顾浩宇、翁马金、黄亚倩(女)为委员;选举张钰良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张祖满、张莹(女)、金久益、孙幼帆、翁祥林、张文根、郑益嘉、范建坤为副市长;选举王泳生为市人民法院院长,孙炳南为市人民检察院院长;选举出席苏州市十一届人大代表58人。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182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2件。
(二)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16~1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22名。会议提出,增强历史的紧迫感,做好每一项改革工作;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观点,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和动摇;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搞好廉政建设。
会议补选潘玉根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93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三)第三次会议
1995年3月7~1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04名。会议提出,各级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继续深入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勤政廉政,依法行政,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转变作风,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补选陈士良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86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四)第四次会议
1996年1月23~27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22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吴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纲要。大会提出,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方针,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上的两个根本转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耕地保护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扬求实、务实的作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廉政建设。
会议补选卢彩法、蒋守泉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94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五)第五次会议
1997年2月24~27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14名。会议提出,各级干部务必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在机遇面前敢抢敢闯,在竞争面前自信自强,在作风上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团结和带领群众拼搏奋进,再创辉煌。
会议通过关于接受沈荣法辞去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选举张钰良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汝留根为市人民政府市长。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66件。
五、吴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
(一)第一次会议
1998年1月4~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90名。会议提出,把握稳中求进的方针,立足发展,推进各项改革,加大开放力度,优化经济结构,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以建设园林城市为目标,继续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会议选举产生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张钰良为主任,陈志明、孙幼帆、翁祥林、徐玉明、陈士良为副主任,计马金、王景芳(女)、贝敏敏、卢彩法、任其、宋七棣、李金奎、杨连珠(女)、杨炳荣、吴梦海、金健康、徐关祥、黄文观、黄亚倩(女)、蒋守泉、潘玉根、潘镜铭为委员。选举汝留根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周留生、孙如松、吴海标、秦星坡、沈建微、沈荣泉、张锦宏为副市长;选举王泳生为市人民法院院长,殷小荣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苏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52名。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131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二)第二次会议
1999年1月20~23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88名。大会提出,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眼农业现代化,切实稳定和加强农业;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经济国际化进程;加速科技兴市战略实施,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的新发展。
会议同意汝留根辞去吴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选举程惠明为吴江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赵军为吴江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74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三)第三次会议
2000年1月19~22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85名。大会提出,大力推进“三资(制)”工作,营造经济新优势;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速发展第三产业,活跃繁荣城乡市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90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四)第四次会议
2001年3月3~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76名。会议审查和批准吴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会议提出,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农民增收为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进一步拓宽私营个体经济进入渠道,营造私营个体经济的群体优势;坚持科教兴市,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会议同意张钰良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和陈志明、陈士良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选举汝留根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明龙为市人民政府市长,沈恩得、周炳奎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费明为市人民法院院长。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104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五)第五次会议
2002年1月23~26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78名。会议提出,大力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提升工业经济水平;推进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会议同意汝留根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选举朱建胜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80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六、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会议
2003年1月6~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83名。大会提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不断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做大做强板块经济,放眼全球,拓宽思路增加投入,加快科技创新,树品牌,创名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会议选举产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吴菊忠为主任,吴海标、秦星坡、徐玉明、周炳奎、平健荣为副主任,王玉英(女)、贝敏敏、计引珍(女)、叶明林、朱良观、朱建伟(女)、任其、华卫良、杨炳荣、吴学明、吴梦海、邱顶荣、宋七棣、张辛题、郑卫康、胡洪明、赵培江、顾龙珍(女)、顾荣明、黄兴龙、曹雪娟(女)、蒋守泉、潘镜铭为委员;选举马明龙为市人民政府市长,沈荣泉、沈建微、张锦宏、王永健、沈金明、张克明为副市长;选举殷小荣为市人民法院院长,俞军民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53人。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99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二)第二次会议
2004年1月7~1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89名。会议提出: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继续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打造高标准的江南水乡园林城市;以加快富民为核心,切实增加群众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会议选举周学林为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74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三)第三次会议
2005年1月6~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85名。会议提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活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升经济竞争力,注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吴江”,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
会议选举徐明为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沈景文为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大会收到代表建议98件,决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案1件。
第三节 议 案
1986~2005年,共举行全体代表会议21次会议,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并被列入人大常委会议程的议案29件,书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2619件。
一、历届议案
1986年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入议案的3件:《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坚决制止乱占滥用土地》《切实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维护水乡风貌》《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努力完成我县普及义务教育的任务》。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列入议案的5件:《关于加强城镇交通管理,建立良好交通秩序》《关于解决群众乘车难问题》《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美化镇容镇貌》《关于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坚决制止流生现象》《加强吴江至平望段公路改建工程的交通管理,确保车辆畅通》。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列入议案的8件:《关于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管理》《关于加强农机维修管理,做好农机配件供应工作》《加强个体工商管理,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重视开发东太湖,充分利用水资源》《关于加强群众体育工作,增强人民体质》《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法,切实保护饮水资源》《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加强圩岸保护和管理,巩固水利建设成果》。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列入议案的5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发展旅游事业,促进经济腾飞》《抓好“菜篮子”工程,改善群众生活》《创建活动要从市区向各镇辐射,提高全市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继续加强环境保护,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腾飞》。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列入议案的5件:《关心下岗职工生活,积极实施再就业工程》《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依法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努力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全覆盖》《加快调整农业结构步伐,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尽快启动区域供水工程,提高城乡饮用水质量》。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列入议案的3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化水平》《加强领导,强化服务,进一步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城乡就业水平》《完善城乡医疗卫生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议案办理选介
(一)《加强吴江至平望段公路改建工程的交通管理,确保车辆畅通》
1989年4月,在吴江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由王志林、屈明瑞等21名代表提出。议案要点:苏嘉公路吴江松陵至平望段15公里道路改建工程从3月1日开工后,交通管理比较混乱,高峰时车辆严重堵塞,有时长达数小时。由于该路段交通流量每昼夜在6000~7000辆以上,严重影响工程进度。为此,急需政府加强交通管理,确保车辆畅通,努力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县人代会结束后,县人民政府根据代表意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并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指定一名副县长负责落实。4月21日,县政府召开苏嘉公路吴江段加强交通和施工管理会议,决定设立施工交通管理办公室。县政府连续5次到现场检查,每次召开现场办公会议,都邀请人大常委会派人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由一名副主任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协助和督办。县人大《工作通讯》连续三次报道议案办理情况。5月30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就该议案的办理情况,听取县交通局代表的情况汇报。常委会通过相应的决议。在整个改建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过非正常阻塞1小时以上的事件,基本上保证道路畅通,并提前20天完成任务。
(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化进程》
2003年1月,在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由桑小剑、黄兴龙等11名代表提出。议案要点:吴江在城市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的形象。要求市政府提高城市的规划水平、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形成统一、集中、高效的管理机制,以推动吴江城市化进程。
市政府在人代会结束后,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先后出台《吴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的意见》,修订完善《市政设施管理规定》《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永康路商业街管理办法》等一些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尊重代表们的意见,提出实施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方案,在2004年全面推开。在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市政府突出重点、难点,实现长效管理。每天对道路保洁、灭蝇消杀、门前三包和小区保洁专职队伍情况进行监察;每季对市机关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卫生检查,对住宅小区进行保洁检查,做到环卫设施数量充足,布点合理。还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加强对非法张贴或者涂写的小广告的清除监管。市政府加强规划,把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结合起来。市区所有建设项目都申报规划方案,并严格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市政府对外来人员实行“分层次、多模式、规范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外来人员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同时切实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市政府还加强社区环境建设,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多功能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救助网络,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开展多方位服务。
(三)《加强领导,强化服务,进一步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城乡就业水平》
2004年1月,在吴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十三届第二次会议上,由王连方、张玉泉等10名代表提出。议案要点:近几年吴江经济快速发展,但是全市仍有相当一部分城镇失业职工。同时,农村富余劳动力也逐年增多。要求市政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拓宽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地提高本市群众的就业水平。
2004年3月,市政府在平望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对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对全市各类企业用工需求量上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2004年全市城乡就业主要目标:新增就业岗位4万个;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本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业1.5万人,力争2.5万人;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000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市政府成立吴江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配备工作班子,各行政村(社区)明确协管员,做好劳动力的统计、登记、转移等台账,建立起市、镇、村(社区)三级就业工作管理体系。2004年4月,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出台《吴江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在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市政府下达《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将就业指标分解到各镇和吴江经济开发区,同时制定下发《吴江市就业再就业和城乡统筹就业工作考核办法》。2004年7月初,市政府对全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进行半年工作检查,年终又组织检查考评。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至2004年末,全市新增就业岗位6.2万个,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前指导培训20707人,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1900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409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6%。
第二章 人大常委会
第一节 常委会
1986~2005年,吴江先后有六届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2003年6月1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设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一职,秘书长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县八届人大选举产生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县九届人大选举产生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市(县)十届人大选举产生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市十一届人大选举产生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市十二届人大选举产生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市十三届人大选举产生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
表21-2-1 1986~2005年吴江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情况表
届 次
|
职 务
|
姓 名
|
性别
|
籍 贯
|
任职时间
|
第八届
(1986.1~1987.4)
|
主 任
|
于孟达
|
男
|
江苏宜兴
|
1986.1~1987.4
|
副主任
|
王希彬
|
男
|
山东海阳
|
1986.1~1986.5
|
副主任
|
王雨生
|
男
|
江苏吴江
|
1986.1~1987.4
|
副主任
|
李文彧
|
男
|
江苏吴江
|
1986.5~1987.4
|
第九届
(1987.4~1990.3)
|
主 任
|
于孟达
|
男
|
江苏宜兴
|
1987.4~1990.3
|
副主任
|
沈育俭
|
女
|
江苏吴江
|
1987.4~1990.3
|
副主任
|
李文彧
|
男
|
江苏吴江
|
1987.4~1990.3
|
副主任
|
陈达力
|
男
|
江苏吴江
|
1987.4~1990.3
|
副主任
|
姚双雄
|
男
|
江苏吴江
|
1988.4~1990.3
|
第十届
(1990.3~1993.2)
|
主 任
|
于孟达
|
男
|
江苏宜兴
|
1990.3~1993.2
|
副主任
|
李文彧
|
男
|
江苏吴江
|
1990.3~1993.2
|
副主任
|
姚双雄
|
男
|
江苏吴江
|
1990.3~1993.2
|
副主任
|
陈达力
|
男
|
江苏吴江
|
1990.3~1993.2
|
副主任
|
张正昌
|
男
|
江苏吴江
|
1990.3~1993.2
|
副主任
|
陈志明
|
男
|
江苏吴江
|
1992.3~1993.2
|
第十一届
(1993.2~1998.1)
|
主 任
|
沈荣法
|
男
|
江苏吴江
|
1993.2~1997.2
|
主 任
|
张钰良
|
男
|
江苏吴江
|
1997.2~1998.1
|
副主任
|
李文彧
|
男
|
江苏吴江
|
1993.2~1998.1
|
副主任
|
陈志明
|
男
|
江苏吴江
|
1993.2~1998.1
|
副主任
|
丁亚泉
|
男
|
浙江绍兴
|
1993.2~1998.1
|
副主任
|
朱荣生
|
男
|
江苏吴江
|
1993.2~1998.1
|
副主任
|
戚冠华
|
男
|
江苏吴江
|
1993.2~1997.11
|
副主任
|
陈士良
|
男
|
江苏吴江
|
1995.3~1998.1
|
第十二届
(1998.1~2003.1)
|
主 任
|
张钰良
|
男
|
江苏吴江
|
1998.1~2001.3
|
主 任
|
汝留根
|
男
|
江苏吴江
|
2001.3~2002.1
|
主 任
|
朱建胜
|
男
|
江苏苏州
|
2002.1~2003.1
|
副主任
|
陈志明
|
男
|
江苏吴江
|
1998.1~2001.3
|
副主任
|
孙幼帆
|
男
|
江苏吴江
|
1998.1~2003.1
|
副主任
|
翁祥林
|
男
|
江苏无锡
|
1998.1~2003.1
|
副主任
|
徐玉明
|
男
|
江苏吴江
|
1998.1~2003.1
|
副主任
|
陈士良
|
男
|
江苏吴江
|
1998.1~2001.3
|
副主任
|
沈恩得
|
男
|
江苏吴江
|
2001.3~2003.1
|
副主任
|
周炳奎
|
男
|
江苏吴江
|
2001.3~2003.1
|
第十三届
(2003.1~2005.12)
|
主 任
|
吴菊忠
|
男
|
江苏吴江
|
2003.1~2005.12
|
副主任
|
吴海标
|
男
|
江苏吴江
|
2003.1~2005.12
|
副主任
|
秦星坡
|
男
|
山东昌乐
|
2003.1~2005.12
|
副主任
|
徐玉明
|
男
|
江苏吴江
|
2003.1~2005.12
|
副主任
|
周炳奎
|
男
|
江苏吴江
|
2003.1~2005.12
|
副主任
|
平健荣
|
男
|
江苏吴江
|
2003.1~2005.12
|
副主任
|
周学林
|
男
|
江苏吴江
|
2004.1~2005.12
|
第二节 工作机构
1986年,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法制、财政经济、科教文卫、城乡建设4个工作委员会。1990年5月18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增设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1997年11月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设立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撤销城乡建设和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将法制工作委员会改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2002年11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分设为城建环保、教科文卫两个工作委员会。2003年4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设立外事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与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2005年末,市人大常委会下设1个办公室、6个工作委员会,共7个工作机构。
表21-2-2 1986~2005年吴江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主任任职情况表
届 次
|
机构名称
|
姓 名
|
任职时间
|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
办公室
|
姚双雄
|
1986.5~1987.4
|
法制工作委员会
|
肖桂生
|
1986.1~1987.4
|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
周双喜
|
1986.1~1987.4
|
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
|
王正斌
|
1986.1~1987.4
|
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
庄庆荣
|
1986.1~1987.4
|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
办公室
|
姚双雄
|
1987.5~1989.1
|
钱士坤
|
1989.1~1990.3
|
法制工作委员会
|
钮甫乾
|
1987.5~1990.3
|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
花兀耀
|
1987.5~1990.3
|
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
|
邱顶祥
|
1987.5~1990.3
|
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
吴铭新
|
1987.5~1990.3
|
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
办公室
|
钱士坤
|
1990.4~1991.5
|
周以铨
|
1991.5~1993.2
|
法制工作委员会
|
翁马金
|
1990.5~1993.2
|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
潘鸿樵
|
1990.5~1993.2
|
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
沈根福
|
1990.5~1993.2
|
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
|
王新生
|
1990.5~1993.2
|
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
李金奎
|
1990.5~1993.2
|
第十一届人大
常委会
|
办公室
|
李金奎
|
1993.3~1998.1
|
法制工作委员会
|
翁马金
|
1993.3~1997.11
|
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
杨连珠
|
1993.3~1998.1
|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
张虎林
|
1993.3~1995.11
|
卢彩法
|
1995.11~1997.11
|
计马金
|
1997.11~1998.1
|
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
宗才正
|
1993.3~1997.11
|
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
|
马星云
|
1993.3~1995.11
|
蒋守泉
|
1995.11~1997.11
|
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
|
蒋守泉
|
1997.11~1998.1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
卢彩法
|
1997.11~1998.1
|
第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
|
办公室
|
李金奎
|
1998.2~2002.11
|
邱顶荣
|
2002.11~2003.1
|
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
杨连珠
|
1998.2~2002.11
|
朱建伟
|
2002.11~2003.1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
卢彩法
|
1998.2~2002.11
|
朱良观
|
2002.11~2003.1
|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
计马金
|
1998.2~2002.11
|
郑卫康
|
2002.11~2003.1
|
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
|
蒋守泉
|
1998.2~2002.11
|
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
蒋守泉
|
2002.11~2003.1
|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
计引珍
|
2002.11~2003.1
|
第十三届人大
常委会
|
办公室
|
邱顶荣
|
2003.2~2004.12
|
沈景文
|
2004.12~2005.12
|
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
朱建伟
|
2003.2~2005.12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
朱良观
|
2003.2~2005.12
|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
郑卫康
|
2003.2~2005.12
|
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
蒋守泉
|
2003.2~2005.12
|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
计引珍
|
2003.2~2004.12
|
邱顶荣
|
2004.12~2005.12
|
外事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
|
计引珍
|
2003.4~2004.12
|
邱顶荣
|
2004.12~2005.12
|
第三节 常委会会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1次。在每次常委会会议前,由主任、副主任组成的主任会议拟出议程,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决定。1986~2005年,吴江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会议14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法律执行情况和工作汇报496项,作出决定、决议7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2人次,其中免职235人。
一、吴江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1986年至1987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15项,作出决定和决议5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免职8人次。作出的决定和决议有:《关于授予1985年度县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决议》《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努力完成我县普及义务教育任务的决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议》。
二、吴江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2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24项,作出决定和决议5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人次,免职18人次。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关于“解决群众乘车难问题议案”的决议》《关于授予1987年度县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美化镇容镇貌的决议》《关于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坚决制止流生现象的决议》《关于加强松陵至平望段公路改建工程的交通管理,确保车辆畅通的决议》。
三、吴江市(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市(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2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55项,作出决定和决议13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次,免职28人次。
1990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3项:《关于授予1989年度县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管理的决议》《关于调整四个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设立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1991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2项:《关于“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决议》《关于实施县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意见的决议》。
1992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8项:《关于审议吴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决议》《关于〈重视开发东太湖,充分利用水资源〉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授予1991年度县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撤县设市有关问题的决定》《关于〈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法,切实保护饮水资源〉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维护社会安定〉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加强圩岸保护和管理,巩固水利建设成果〉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审议吴江市“八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决议》。
四、吴江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3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87项,作出决定和决议26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6人次,免职62人次。
1993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3项:《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发展旅游事业,促进经济腾飞〉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同意〈汾湖度假区总体规划〉的决议》。
1994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8项:《关于吴江市与法国布尔昆·雅里昂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决议》《关于授予1993年度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抓好“菜篮子”工程,改善群众生活〉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开展评选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的决定》《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公检法司机关工作的决定》《关于设立吴江市市标的决定》《关于授予庄颂嘉等10名同志优秀干警荣誉称号的决定》。
1995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4项:《关于表彰1994年度吴江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市代表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创建活动要从市区向各镇辐射,提高全市卫生工作整体水平〉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工商、土地管理部门工作的决定》《关于〈吴江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发展规划(草案)〉的决议》。
1996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8项:《关于〈继续加强环境保护,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腾飞〉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表彰1995年度吴江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发生重大案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决定》《关于授予1994~1995年度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吴江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1996~2000)的决议》《关于确定吴江市市歌、市花、市树的决定》《关于吴江市总体规划和同里镇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审议意见的决议》《关于开展对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和部门工作评议的决定》。
1997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3项:《关于表彰1996年度吴江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开展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的决定》《关于表彰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五、吴江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3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77项,作出决定和决议14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免职93人次。
1998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4项:《关于〈关心下岗职工生活,积极实施再就业工程〉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科委、建委、民政局、交通局工作开展评议的决定》《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关于在市级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
1999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2项:《关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开展对4名市政府组成人员述职评议和对市政府4个工作部门工作评议的决定》。
2000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3项:《关于开展对市政府4个组成部门以及组成人员进行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的决定》《关于〈依法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努力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全覆盖〉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吴江市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
2001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2项:《关于〈加快调整农业结构步伐,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
2002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3项:《关于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的决定》《关于〈尽快启动区域供水工程,提高城乡饮用水质量〉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决议》。
六、吴江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2003年1月至2005年末,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2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44项,作出决定和决议13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人次,免职69人次。
2003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4项:《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外事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关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化进程〉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召开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
2004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6项:《关于〈加强领导,强化服务,进一步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城乡就业水平〉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接受朱良德、孟建根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马明龙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徐明同志为吴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关于接受曹雪娟同志辞去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召开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05年作出的决定和决议3项:《关于同意吴江市生态市规划的决定》《关于〈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全覆盖〉议案办理意见的决议》《关于召开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第四节 评议工作
1994年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组成部门的工作开展评议,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至2005年,先后组织工作评议9次,被评议部门35个,参加评议工作的市人大代表1466人次,乡镇人大代表3418人次,联系选民119624人次,提出批评建议2445条;组织述职评议8次,参加述职干部59名。
1994年9~10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工作评议。全市市代表310人以及在吴江的苏州市人民代表与镇人民代表334人参加评议,联系选民8758人次,向被评议部门提出批评建议264条,表扬意见83条。
1996年9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开展工作评议,对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农业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全市313名人民代表参加评议活动,联系选民5790人次,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494条,推荐出先进个人23人。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听取4名述职干部的述职报告。
1997年4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以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重点,组织市人民代表对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同时,常委会首次组织人民代表对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中层正职25名干部,进行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为重点的述职评议。
1998年5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围绕依法治市这个主题,组织市人民代表对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开展工作评议。全市有246名市人民代表参加评议,走访单位683个,联系选民10523人次,向4个被评部门提出评议意见303条。
1999年3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体委、市水产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对市多种经营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水利农机局、市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评议。在评议工作中,全市人民代表联系选民12959人次,召开座谈会201个,提出评议意见303条。
2000年3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以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目标,组织人民代表对市外经委、市教委、市劳动局、市人事局的工作开展工作评议,对以上4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全市270名市人民代表、1003名镇人民代表参加评议调查,走访单位404个,联系选民17184人次,向4个被评部门交办代表评议意见281条。
2002年5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物价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对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开展工作评议。全市人民代表共联系选民19000多人次,召开座谈会260多次,向3个被评部门提出评议意见136条。
2003年8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民代表对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对以上3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全市有268名市人民代表、854名镇人民代表参加评议活动,共联系选民16700多人次,召开座谈会300多个,提出意见和建议257条。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3名局长的述职报告。
2004年5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对以上5个部门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工作评议。273名市人民代表、759名镇人民代表参加评议,共联系选民18467人次,召开座谈会348个,提出评议意见201条。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5名受评干部的述职报告。
2005年5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水产局、市体育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对以上5个部门及市供电局开展工作评议。286名市人民代表、802名镇人民代表参加评议,共联系选民10243人次,召开座谈会240多次,提出评议意见206条。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5名受评干部的述职报告。
第五节 代表视察
1986~2005年,吴江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本级人大代表视察56次,参加视察人员1780多人次。
九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主要有七都、桃源乡的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全县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元旦春节两大节日的供应情况、吴江至平望段公路改建工程情况等4次。
十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主要有菀坪等乡春季灭螺工作情况、抗洪救灾和太湖泄洪情况、松陵自来水厂建设情况、全县水污染防治情况、体育工作情况、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城市规划建设情况、土地管理工作情况、乡镇工业和县属工业生产情况、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管理情况等11次。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主要有水利建设及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市政府实事(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318国道和汾湖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情况、外向型企业情况、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金家坝杨文头等村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情况、市树市花的种植和管理情况、粮库建设和管理情况等10次。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主要有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文物保护情况、创建卫生镇和绿化工作情况、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国税局等单位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情况、旅游业规划和建设情况、市政府实事工程建设情况、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全市老年工作情况、吴江海关和商检工作情况、全市学校普法教育工作情况、城区春节市场管理情况、市属企业改制情况、市文化设施建设情况、学校教育设施现代化情况、市重点医院硬件建设情况、镇级人大换届选举(投票)准备工作、全市绿化工程建设情况等17次。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截至2005年12月,主要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工作情况、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市区域供水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市政府实事工程建设情况、公路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情况、电力建设情况、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情况、城区水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情况等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