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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缫丝绸织与市镇行商的关系

2024/10/1 3:37:36    作者: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11537

奠定吴江蚕桑发展和丝绸织造业的基础,从史料分析,是在公元907—978年这一段七、八十年时期,也是从我县正式建县起。由于建立了行政体制,在生产发展中也开始,随着行政体制的建立而加强。从《江苏蚕桑盛衰演变》记述,唐后的五代十国(公元907—960年)期间,江苏这块土地,划分成三个区域,大致说来,淮河以北,随着梁、唐、晋、汉、周五代的更替。相继为五代所统治,淮河以南,太湖以东则先后属杨吴和南唐的版图。太湖东南的苏州、吴县、吴江昆山、太仓等几个县则绍终为吴越所有。

在五代十国和北宋统一全国以前的七八十年时期中,北方战乱频繁,南唐和吴越境内则比较安定。据史书记载“吴越对兴修水利,发展蚕桑,更为重视”。所以在这段时期中,淮河以北的蚕桑生产历受推残,苏南地区的蚕业则有进一步发展。

宋朝,在公元978年灭了南唐和吴越,基本上算是统一了全国。这时北方遭受战乱破坏的蚕桑生产,渐渐在恢复,并且有所发展,苏南地区的蚕桑生产,五代十国期间一直在发展着,此时当然就更加繁荣了。

宋朝把浙江全省和苏南太湖地区各县划为一路称“两浙路”,两渐路每年向北宋政府缴纳的租税,和上供的绫、绢、丝绵,却占全国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可见当时两浙路蚕桑生产在全国所占的比重。

至于两浙路中,属于江苏的各州县所缴纳租税和上供的绢帛,在这路所缴纳的总数中占多少。史书上没有记载,但有这样两个数字。

(1)公元1074年两浙路上供绢帛98万匹;(2)公元1080年苏州所属约吴县、长洲(现并入吴县及苏州市)、昆山、常熟、吴江五县,上供绢帛8万匹.这两个数字虽不是同一年的,但中间只相隔六年。8万匹约为98万匹的十二分之一。我们可以窥见,当时太湖五县在两浙路中,只占很小的一片面积,与两浙路中其他各县相比,可见蚕桑生产也是十分发达的。

公元1127年金兵攻宋灭宋朝,宋皇室赵构偏安杭州为南宋,当金兵南侵时,大批黄淮地区的人口流亡南来,这就促使苏南地区蚕桑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南宋一百多年间,吴江与其他太湖地区各县的蚕桑生产,始终保持着繁荣的局面。

从历史演变发展过程,吴江县蚕桑生产的发展,有悠久历史,并且出现千年以上持续兴盛的局面。从五代以来,始终对全国有着较大的影响。

在蚕桑丝织技术上的进步,交流着江、浙两地经验,而获得了发挥,甚至在宋、元以来分享了江、浙两省的盛誉。从县志和地方志的记载,我县蚕桑丝织,人体可划分三个阶段。

明熙宣年间邑民始渐机丝:

一、蚕桑丝织技术传人民间,开始了自给工艺生产阶段,在北方蚕桑技术的传人,又经我县地处太湖东南与浙江嘉湖接壤,在吴越国统治者七、八十年间大力的提倡,接着由北宋设两浙路,统一行政区划后,吴江与浙江各县的交流更为广泛,从更远年代看,当地人民,主要以丝帛绢类和麻类向统治者上供纳税以及为解决衣着而经营蚕桑,甚至有很多农民采集野蚕茧,将制野蚕丝织成绸称之为锦绸,制作衣服之用。

由此蚕桑、缫丝、织绸.几千年来,成为当地农家必须经营的一项传统副业,并在代代相传中,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紧密与风俗习惯相结合,可以说,栽桑、养蚕,缫丝织绸,是我县农村中的传统技艺;并相沿世代繁延,技术上获得了不断进步,因此,在我县建制前,村村“蚕织”已是普遍经营的了。

二、丝织品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的奢侈品,列为贡品阶段。

封建统治阶级.对蚕桑生产的屡见重视提倡,目的是,丝绸织物,为当时的上等衣着原料,华美轻软,鲜色光彩,因此,对蚕桑丝织地区,叫民上供、逐渐形成以租税形式,每年向朝廷提供丝织物(贡品),由于封之皇朝的横征暴敛,蚕丝业,一方面被迫只好量发展,另一方面,经营蚕桑丝织的农民,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被剥削者。获利不丰,因此,蚕丝业的发展,长期处于自给性状态。

宋、元以来,由于北方战乱,蚕桑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太湖地区仅仅一小块地方,要满足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同时又以丝织品作为向金国的赔款,由此,民间的丝织,就不得不三令五申催税逼赋,同时为了贡品的花样和质量提高,在织绸技术上有了不断的翻新,广大劳动人民,就不断创造了绫、罗、纱、绸等花色品种。

县志记载:“绫紬之业,宋、元以前,惟郡人为之,至明熙宣间邑民始渐机丝,犹往往雇郡人绢挽成宏、而后土人亦有精其出者,相沿成俗,于是,盛泽镇黄溪四、五十里各村居民乃尽逐绫绸之利,有力者雇人织挽,贫者皆自织而令其童,稚挽花女红不事纺绩,日夕治丝。《明俞琬编络丝妇诗有钩悬,细细及丝绝巧辰添询》,故儿女自十岁以外,皆蚤暮拮据以糊其口,而丝之丰歉,绫紬价工低昂,即以民有岁无岁之分也。”

明清两朝,封建统治者对丝织品的需求越来越普遍,逐步由贡改为赋税形式交纳,甚至,以丁纳绢的办法,对蚕农的剥削越来越名目繁多,使农夫经营蚕织更为负担深重。

三、丝织从贡品赋税形成交给统治者,逐步发展为市场商品开始了市场贸易。

公元1280年南宋被元朝灭亡,元朝是蒙古游牧民族,崛漠北,当他们长驱南下的时候,曾给北方的农桑生产以沉重的摧残,同时元朝的强盛,国盛大振,免除了宋末腐败无能每年向外的赔款所须的丝绸.但不久他们懂得破坏农桑生产,不利于巩固他们的统治,所以当他们占领江南的时候,对江南地区的蚕桑生产没有多大破坏。仍然保持着兴盛发展的趋势。

但是棉花的传入我国,并经元朝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和广大人民从衣着上获得更大的便利所接受。由于广大人民的衣被原料起了划时代的变化。从元初——明朝前期,全国棉花种植已普遍,蚕桑生产在全国来说,受到棉花的普遍替代了衣被原料,而更形萎缩,但是,丝织品也有它特有优点,它比棉布纤丽华美,丝棉比棉花轻暖、社会上对它仍有需要,丝织品不可能全被棉织品所取代,我县栽桑养蚕,缫丝织绸,有悠久的传统技艺,为太湖地区的主要丝织品生产地,由此,在棉花传人的同时,丝织手工业却独特地发达起来。

当许多地方蚕丝业普遍哀落的时候,全国丝织品,几乎集中地向太湖地区取求,当时出名于湖州丝织品,但其中产销市场,南浔、震泽、盛泽三大镇较为集中,并跨江、浙两省,由此,正逐渐形成了江苏著名的独特的新兴的丝绸市场,农村缫制的生丝、供应大城市的丝织手工业、农村中并逐步形成栽桑养蚕、缫丝绡绸的一条龙生产形式。由于当时统治者的不善经营和技术进步的缓慢,使蚕桑生产从纯农业经营,逐步进入农工结合的手工业发展阶段。从史料记载,明朝,我县盛泽镇有织机八千部,当时盛泽镇是一个不到千户的小村镇,拥有八千部织机,十分清楚是包括了周围农村的家庭手工副业发展在内。由此,从明朝初期的不断发展,逐步使丝织品进入了商业市场,商人也开始经营绸缎绫紬,进而经营生丝。逐步在我县建立了较为深厚的丝绸行商的经营基础。

在明朝中期,海上交通发展,国外大量需要我们的丝织品,从而使我县盛泽镇出现了一个迅猛发展的全盛时期。据同治《盛湖志》卷。寺观中丞词记,在明朝万历年间,出现了丝绸买卖已有四百多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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