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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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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一个粮长
庞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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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

一个粮长





盛泽丝绸纺织陈列馆中陈设着一合墓志铭,青石质地,60公分见方,墓盖用篆书写着“明故桧轩处士沈用中墓志铭”,铭文楷书,记载:


世居松陵盛川,家素饶,为一乡之望族。曾大父仲英早世,大父孟玘少孤,家业日就凋谢。父公让勤俭营家而家声复振,尝为税长,义不掊取而税无逋负,上下贤之。生四子,君其冢嗣也,才识通敏、谙于世务,年甫弱冠即代父事于官


墓志铭铭文(庞庆提供)

     墓志铭墓盖(庞庆提供)

从铭文看,墓主人沈权,字用中,别号桧轩,生前无功名,故以“处士”称之。沈家系盛泽望族,至墓主祖父沈孟玘时家道中落,至父亲沈公让时又重振家声而被任为税长,后沈公让长子沈权在弱冠之年即接替其父任盛泽税长(也称粮长)




一、沈权其人及其家族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沈权其人及其家族,笔者在一应地方志书中查询均无所获,未见有只字片语记载于传世文本。笔者试图通过一块碑刻文字,拂去500多年的尘埃,窥见明代前期盛泽地方乡间一个家族的简略历史。


沈姓,是盛泽的“老八姓”之一,想必沈氏家族绵延数代都是盛泽的望族。古人用伯(孟)、仲、叔、季表示兄弟间的排行顺序。沈权的曾祖父沈仲英,可能是家族中的第二子;祖父沈孟玘则是家中的老大,很可能是庶出。祖父早逝后家族衰弱,而沈权的父亲沈公让生有四子,“勤俭营家而家声复振”,能当上税长,是官府、乡民对沈家家族地位财富的肯定,也是对沈公让的肯定。


明代盛泽村属澄源上乡,为二十都(庞庆提供)


沈权,墓志铭记载出生于“宣德丙寅九月十二日”,经查明代宣德年间并无“丙寅年”,只有“甲寅年”,或为撰者笔误。明宣德甲寅年为宣德九年(1434),这时明朝开国仅66年。卒于“弘治己酉十月十七日”,即弘治二年(1489),享年虚岁56,与墓志铭记载相符。


景泰四年(1453)可能是沈权人生中的高光时刻。这一年沈权加了冠,取了字(注:《礼记·曲礼》记载,男子二十岁加冠时取字),“代父事于官”,继承了父亲的“税长”职务,并成为家族的主事人,“综理家政井然有条,田园耕稼无失业,鸡豚狗彘之畜无违时”。


父亲沈公让为沈权取字“用中”,出处有两个,一是《易经》中“用中”指的是采用中正之道,体现了中庸、中正的思想;二是《礼记》中,“用中”被解释为“执两用中”,即做事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事宜的办法。笔者认为是取第二种含义,因为古人的名和字之间往往有着意义上的联系,其名“权”有通变、随机应变之意,如“权宜之计”。这可能也是父亲沈公让重振家业的心得之语吧。


沈权号“桧轩”,号一般是古人自取的,可以是自己的别号、斋号、室号等。可以想象,沈权家的书斋前可能种着桧树,也就是圆柏,他或许常常在桧树前临窗而读。《红楼梦》第十七回,讲贾政带着众人走到潇湘馆,忽生出一语“若能月夜坐此窗下读书,不枉虚生一世。”大家族的主事人一天到晚都在忙碌公务,此刻忽然觉得很遗憾,说如果能够在有月亮的晚上,在这样的窗前读读书,就此生无憾了。不知道日后要肩负起家族繁衍兴盛责任的沈权是否有此一想。


沈氏家族谱系(庞庆提供)


沈权娶妻陈氏,无子嗣,过继弟弟沈衡的儿子沈黼(fǔ)为子,沈黼娶妻钱氏,沈权的墓志铭由其另一个弟弟沈度邀请三位官员写成,其后这个家族再无记载,历史的记录到这里止步了。

二、明代地方政府架构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开始实行郡县制,在此之后的封建王朝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就是县。也就是说,没有再对县以下的行政区域进行划分,这也意味着国家权力基本到这一级就结束了,所谓“皇权不下县”。


明朝也是如此。笔者查阅《(弘治)吴江志》(2018年点校本)(注:《(弘治)吴江志》是吴江现存最早的一部县志,由莫旦编纂)《(弘治)吴江志》记载,“今吴江县官二十六员,杂役一万七千五百一十七名”。在这个架构中,“知县一员,正七品。县丞三员,俱正八品。主簿二员,俱正九品……粮长九十二名。”粮长(税长)虽为佐贰人员,不入流,无品级,但在明代是不可或缺的差使。


《(弘治)吴江志》记载明代吴江县衙人员情况(庞庆提供)


粮长,顾名思义,是负责收取田赋的人员。明代田赋,分为夏税(麦)和秋粮(米)两部分,夏季所征称夏税,限当年八月纳完,秋季所征称秋粮,限第二年二月交清。封建王朝税赋主要由田赋构成,因此在明代官方史料典籍里所称“粮长”,民间称“税长”。


除了收缴田赋以外,还设有税课局收缴商业税,“凡商贾、侩屠、杂市,皆有常征……凡民间贸田宅,必操契券请印,乃得收户,则征其直百之三。”洪武年间,吴江县设立有吴江县税课局、同里税课局,共设有大使二员,巡拦一百三十六名。


明代税课局(庞庆提供)


粮长的主要任务是粮税的催征、经收、解运。这个差事好做吗?


古代农民耕种田地靠天吃饭,气候是粮食丰歉的决定性因素。沈权刚接任粮长那年气候如何呢?《(乾隆)吴江县志》记载景泰五年(1454)春:大雪,平地积丈余,太湖诸港连底凝冻,舟楫不通,鸟兽草木死者无算。入夏大水,田地房屋漂没过半。同时,笔者查询到《南浔镇志》(1995年版)记录了一条:“景泰四年(1453)十一月至五年(1454)春,大雪数尺,压覆民居,诸港冰结,舟楫不通,人畜冻死,夏水成灾,民相食。”


南浔和盛泽同为太湖东岸长三角平原地区,相去不远,气象情况应当相近。看来沈权接任粮长的那年是一个灾年,冬有大雪夏有大水,粮食歉收不说,甚至饥民相食。这对新上任的沈权来说是巨大的考验,乡里声望、家族荣誉在此一举。若朝廷没有及时大幅减免粮赋定额的话,粮长就要拿出自己的家私补上缺口。这也是富绅豪族担任粮长对于官府的好处,一旦赋税徭役的征收出现了问题,这些富绅豪族无法从百姓那里催缴到充足的赋税,那么他们就必须拿出家中所积填补上这些亏空。


墓志铭记载沈权父亲沈公让“义不掊取而税无逋负,上下贤之”。就是说沈公让既不搜刮民脂民膏,也不拖欠上缴的赋税,上级和民间都认为他很贤能。要做到这个地步不容易。《(弘治)吴江志》记载,景泰四年(也就是沈权接任粮长的那年),吴江知县贾亮,因“为政仁恕而拙于催科”,改除而去。


除此之外,粮长还享有带领乡民开荒垦地、道德教化、参与乡村诉讼等附带任务。墓志铭也记载“里中有讼,多就君决曲直,得一言即不复争”。

三、明代独有的粮长制

洪武四年(1317)朱元璋下诏建立“粮长制度”,规制以纳粮一万石的土地为一个单位,选“其中田土多者为粮长,督其乡之赋税”,国家不再派官员收粮。这是明代独有的“粮长制”。


在明代,如果把皇权延伸到基层的每一个角落,势必会产生巨大的管理成本。明朝廷选取富户乡绅作为粮长,其为富户乡绅长期居于乡间,比起官吏更熟悉当地的情况,且掌握大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在乡里颇有声望。明代设立粮长制的目的就在于以良民治良民,富户乡绅在一定程度上是沟通官民的桥梁,国家依靠其实现对广大的乡村在政治和经济上的控制,既提高了行政效率又节省治理成本。


江南地区负担了国家最主要财政收入,也最先实行粮长制。在粮长制设立当年“户部奏浙江行省民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一百四十六户,岁输粮九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设粮长一百三十四人”,平均一个粮长输税粮七千石左右。


中国社会经济史学家梁方仲教授曾作出以下研究论断:“从现存的史料看来,可以肯定在全国南北两直隶、十三布政使司中有浙江、(南)直隶、湖广、江西、福建五省是实行过粮长制的。”(注:苏州府当时属南直隶)


以下是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分区秋粮米实征数及其百分比图表、田地面积图表:


秋粮米实征数及其百分比(庞庆提供)

田地面积及其升降百分比(庞庆提供)


由此可以看出两点:

第一,已经实行粮长制的地区,(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五省,当年度秋粮米缴纳数合计是14797332石,占全国百分比是59.84%。


第二,在直隶府管辖范围内,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缴纳之数最多,三府以全国2.7%的耕地贡献了17.77%的税粮。尤其是苏州府,其一府缴纳数比浙江、江西全省之数都多。


(弘治)吴江志》记载收缴秋粮数(庞庆提供)


根据《(弘治)吴江志》记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吴江全县缴纳秋粮数为427147石,约占整个苏州府的15.5%。

四、明初粮长的特殊优待及演变

明初的粮长制实行的是“永充制”,也就是子承父业。所以墓主人沈权在景泰四年(1453)可以接替其父成为当地粮长。而正是在景泰以后,开始实行“轮充制”乃至“朋充制”。


粮长制是明太祖朱元璋大力推行的政策,为了让这项政策更富有吸引力,他格外设置了一个带有吸引力的项目——粮长可以觐见到皇帝。也就是说在乡间负责收缴税赋的小小粮长,每年缴粮至京师(当时为南京)时,可以亲自觐见到皇帝本人。


墓主人沈氏家族是否觐见过皇帝不得而知,而盛泽另一个粮长——黄家溪史氏家族确是见过的。据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吴滔教授《明代永充粮长与嫡长子继承——基于吴江黄溪史氏家族文献的考察》一文研究:洪武五年、洪武十四年,史氏家长史居仁以税长(也就是粮长)身份到南京觐见朱元璋,钦奉圣旨:【江南大户史居仁充为税长,岁输秋粮三千八百石】


《史氏吴中派文献谱》收录轶事(庞庆提供)


另据《明实录》记载,洪武十四年二月,朱元璋的确接见过来自浙江、江西等省输粮至京的粮长,人数多达1325名,其中不乏被破格录用为官吏的人员。


但是在明成祖朱棣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就下令粮长不必赶往北京面圣。粮长的社会地位从洪武至宣德年间“永充制”盛行时煊赫一时,及明中期正德年间“朋充法”施行后情形大变,富家大户极力摆脱粮长职务。此后日渐崩坏,直到万历年间张居正实行改革,“民收民解”改为“官收官解”,粮长制便名存实亡了。


梁方仲教授在《明代粮长制度》(1957年版)一书中记载崇祯松江府志田赋:


崇祯松江府志田赋(庞庆提供)


随着时间的推移,富的人越来越富,穷的人越来越穷,可是富人不必纳税或不肯纳税,穷人又交不起税。粮长的任务指标加重,但却没有办法完成,不少人只好倒贴自己的家产来应付。黄家溪史氏家族从洪武年间先后四代为盛泽粮长,到史鉴这一代坚决拒绝再当粮长。明代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二十卷开头就讲述了万历年间(1573—1620),某富家因当了粮长,“把房产陆续弄完”。

《醒世恒言》第二十卷(庞庆提供)

五、尾声

在无边的历史沧海中,沈权无疑是幸运的,在这个世上留下了他于此于斯的痕迹。


《(弘治)吴江志》记载粮长名单(庞庆提供)


笔者翻阅《(弘治)吴江志》,试图在古籍中找寻一丝关于这位历史长河中小小粮长的只言片语。粗粗翻阅并无所获,几欲合上书本之际,在最后部分翻到一页,是编纂者莫旦记录的该县志誊录人员、助刊义官,以及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记录的粮长名单,其中有一人叫“沈全”,是否是墓志铭主人“沈权”的误写?不可得知。但历史的巧合是,沈权在景泰四年(1453)接替父亲成为粮长,而《(弘治)吴江志》编纂者莫旦正是于次年开始参与编修《大明一统志》吴江部分,并于沈权去世第二年刊刻《(弘治)吴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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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 编:沈  瑶

◆ 美 编:张   

◆ 审 核:王来刚

◆ 图 片:庞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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