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6/26 3:38:16
作者:
陆建忠
来源:
【字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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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闻盛家厍大名。
只是,很长一段时间却不知它曾留下了“两界星河涵倒影,千家楼阁载浮萍”等等的诗意,更不知它还有过旅人商贾摩肩云集的盛况,有过名人雅士龙潜凤栖的佳话。
想想也是。一个带有历史厚重感的名字,一个浸染小桥流水人家江南特色的区域,一个几经战火而依然兴盛的街市,实在有太多的理由让人一见而倾心,在这流连乃至定居下来。
在这些投奔而来的人群中,有一对年轻的夫妻。跟着他们一起过来的,还有一位妇人——女方的母亲——陈星。
陈星的到来,也捎带来了一颗时刻牵挂她的心。从此,对吴江、松陵、盛家厍,又多了一双关注的目光。
正是这份牵挂和关注,让吴江在多年以后见证了平凡中蕴含的伟大,收获了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让我们见识了一位伟人的不凡人格,也让盛家厍多了一个人文和历史印记。
这位伟人,乃是陈星的胞弟——陈云。
陈云出生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出生地在现属上海市青浦区的练塘镇。练塘,古称章练塘(庄练塘),历史上原是湖泊低洼地,它的陆地化经历了一段比较漫长的过程。其间,周边各县纷纷组织人马前去围垦和开发。练塘因此而成为多县分治的各方“飞地”。陈云老家宅地——今练塘镇下塘街95号(现陈云纪念馆所在地),自唐以来,即一直是吴江的“飞地”,陈云出生时仍隶属于吴江县久泳乡,节制于汾湖巡检司。所以,陈云实在也可以说是吴江人。可惜的是,在宣统元年(1909年),因清政府推行区域自治,当地有人籍此向江苏省地方自治筹备处上书,以“章练塘地属元和、吴江两县,而四周都是青浦县境,壤地插花,不便行政”为由,要求将章练塘划入青浦。于是,在宣统二年(1910年),这些“飞地”便被一起划归到了青浦(仍属江苏省)。当时,陈云尚年幼,在懵懵懂懂中当了几年吴江公民后就与吴江一别而过了。这是吴江人的遗憾。
陈星比陈云大8岁,于1915年在练塘结婚,1919年生下独生女儿,抗战后期来到吴江。她的到来,把陈云那颗关切的心也带了过来,也把他们与吴江的关系又接续了起来。
陈星来吴江后,先是租住在一周姓人家,后来又改租到了沈家花园。这两个地方相距不远,都在盛家厍。这沈家花园虽始建于明代,也迭经变故,但看上去依然很大、很漂亮,亭、台、池、榭等仍一应俱全。陈星租住的地方,只是其中不足二十平方米的两居室。让人惊奇的是,这些房屋目前还在!只是因了历史的冲刷,略显苍老。但是,整排的落地长窗依然挺立着,完整的窗花展示着当年的那份精致,斑驳的红漆和老式的瓦片在诉说着房屋的历史。
听人介绍,陈星与周围邻居相处不错,还让唯一的外甥在盛家厍认了一门过房亲。其女婿曾任职于当时的吴江县保安团,为一小军官,在吴江解放前夕携老婆孩子去了台湾。
只有陈星一人仍留在吴江。没有了女儿女婿的照顾,让没有工作而又步入老年期的陈星,一下子就没有了收入来源。当然,她女儿临走时,也给她留下了一些生活资财,但因为估计不久就会回来,所以留得并不多。没想到的是,这一走就是几十年,而且,音讯全无!
陈云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多年,并曾担任过江苏省委的领导工作,巡视过无锡、苏州一带的地下斗争。他于1933年初离开上海,去了中央苏区。此后,南征北战,只能把对陈星的关心深埋心底。直到革命胜利,他才能把关心化为行动。新中国成立初期,陈云曾委托当时的苏南行署主要领导转给陈星一些钱,以接济她的生活。这位领导即建议吴江给予陈星一定帮助。于是,从1949年12月起,吴江民政部门就每月给陈星一些粮食支助。
对吴江的支助,陈云开始并不知情,是在后来才听说的。
听说之后,陈云出手了。
1952年,吴江接到了一封以“中财委办公室”名义写来的信函。这封写于10月27日的信中写道,“县长同志:中财委陈主任的姐姐陈星,……据说县政府对她很照顾,谢谢你们。……请你们查一下,每月接济陈星多少钱(或多少米),已经接济了多少次。陈主任讲,现在补贴增加了,干部家属不必再要公家接济。请你们至12月份起,即停发陈星的接济费用,不必客气。以后由陈主任自行帮助解决。”
信中所说的陈主任,即是陈云,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务院副总理兼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中财委)主任,是当时中央财政经济工作的实际领导人。
本来,对于这样的照顾,陈云完全可以置身事外。毕竟,由地方政府给予开国功臣的亲属一些优待,于情于理都十分自然。对有些人来说,正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可能还会主动去寻求这样的帮助!此时的陈星也极需这样的帮助。而解放初期,政府对其工作人员实行的是供给制,后来又改为包干制,陈云自己实际也很窘迫,是当时中共最高层中三个有名的困难家庭之一。何况,他和陈星不是生活在一起,对于千里之外的事情,他完全可以“不知情”而不必插手和干预啊。
更让人感慨的是,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
一个月后,11月28日,“中财委秘书室”又来一信:“吴江县长同志,我们于上月27日寄去一信,请于12月份起停发陈主任之姐在你县所领的家属优待费,但至今尚未接到回信。因陈主任……提出应自己补助其姐。……请即告处理情况,为盼!”
信,依然不长。除了谢绝照顾的那份坚持,让我们感动的是字里行间体现出的责任意识。这份责任,首先是他要自己承担对陈星生活的照顾之责。他明白,陈星的生活依然需要照顾,但这个照顾的责任,应该由他陈云个人来承担,也就是由他“自己补助其姐”!其次,陈云更看重的,恐怕还是维护党的形象的自律之责和带头之责。从“干部家属不必再要公家接济”,要“自行帮助解决”等语来看,陈云的态度十分明确:自家的事情自己扛,公和私必须分明,身为干部,必须自觉。
给我们带来的另一份感动,是陈云的认真态度。谢绝照顾,不是发了一封信,说过就算完事了。经验告诉我们,有时光靠一次会、一个文,并不会有必然的预期结果。何况是一封信。所以,就有了这短短一个月后的第二封来信,对此事接着关心、接着过问。
当然,他们不知道的是,吴江的态度实际也很明朗。早在11月3日——也就是在接信的第一时间,有关领导即明确批示“遵照办理”,相关部门也在查找核实并落实好相关要求后于11月24日写好了回函。只是由于当时交通的不发达,信函往来的速度都不是很快,加上处理上也有个过程,以致答复有些迟滞。
忽然想起毛泽东曾经说过的话,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这份认真,既体现在对事情处理的态度上,也体现在处理的过程中,更体现在处理的最后结果上。回望现实,现在好多地方、好多人很需补课的,不正是这认真两字么?
初读来信,我曾想过陈云与陈星的姐弟感情,因为按常理来看,他只管尽他的心意,以他的支助加上地方上的帮助,老太太的生活质量不是可以更好一点么,不应该执意谢绝吴江对陈星的帮助啊!但不久即发现,实在不该怀疑他俩之间的感情。
陈云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家中排行老二,别无其他嫡亲弟妹。陈云幼时,由于父母忙于劳作,他主要由陈星照看。有什么好吃的,都是姐姐让着弟弟。不幸的是,他2岁丧父,4岁丧母。尽管生活上有外婆和舅舅一家照顾,但毕竟和父母健在不一样。长姐如母。他俩的感情更甚于一般姐弟。
陈云对陈星的生活一直是十分在意的。1950年,他曾把陈星接到北京。只是因不习惯,陈星在北京呆了6个月后又回到了吴江。但陈云仍一如既往地在关心着陈星的生活。以后,也还是把陈星接到北京,留在身边,照顾有加。
陈星离开吴江后,他们与吴江的关系却并没从此中止。上世纪90年代初,根据陈星的嘱托,陈星外孙(现居台湾)终于又来到松陵,来到盛家厍,寻亲来了——来寻找他小时候认的过房亲。以后,他还多次到吴江探亲,双方至今还保持有联系。
而在1972年8月,松陵镇更意外收到了一封陈云的亲笔信函。
信中说,“吴江县松陵镇革命委员会,你们1972年8月6日给我姐陈星的信收到。我姐姐正在病中,此事由我作主,如果我姐姐有另星家具存在凌文英家中,可以都按凌文英财产处理办法一概交公。专复并致敬礼!”
凌文英就是陈星租住的沈家花园房主的填房,解放后被划为地主。当时因成份原因,她的房产将被没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陈星的家俱存放其中,因此时陈星已不在吴江,当地不便贸然处理,就去信陈星,询问处理办法,不想得到了陈云的亲笔回函。
对于陈星寄存的家具,陈云当然可以要求地方政府代为保管或变卖、甚或送去北京。但他没有。从中体现出的,是陈云对涉及陈星有关事情的处理上的慎重、对最基层的地方组织的尊重和自己为人的谦虚和低调。而让我们深深感动的,还有其间所表现出的姐弟情深。这封亲笔信,一共就70多字,其间有3次提到陈星,除第一次用的是“我姐陈星”,表明是为陈星的事情而来外,没有一次是直写“陈星”其名,也不用“她”等来代称,都是一口一个“我姐姐”。这是从骨子里自然流淌的对他姐姐的敬重和深情。
中国是个讲究人情的社会。人性的弱点,是在亲情面前很容易迷失。陈云的可贵,就在于不为亲情而放弃原则,重情却不感情用事。
回望今天,亲情、责任、自律、认真,这是多么值得重视的人生和职场课题啊!